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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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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0 烟花爆竹批发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验收报告 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 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安全设施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公司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十人 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 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 面责任。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仓库 保管守卫制度、防火;3)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 事故报告制度;5)买卖合同管理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 验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 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2)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管理制度;1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 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 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17)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1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经营(批 发)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经 营(批发)许 可证 验收报告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 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 规程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 基础管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 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 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四新”教 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 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 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安全生产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仓库 保管守卫制度、防火;3)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 事故报告制度;5)买卖合同管理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 验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 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2)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3)“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 管理制度;1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6)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 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 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17)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18)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 患排查记录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 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 规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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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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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

附件 1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两个体系”建设组 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 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重要 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两 个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重 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应履行 的职责,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增加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 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工作目 标、实施步骤、工作任务、进度 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两个体系”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组成人 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企业主要负责 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扣 5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 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两个体系”建设职责 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扣 5 分。 “两 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 与分工、工作任务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岗位人员 未履行“两个体系”建设职责的,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两个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 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 查阅“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 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 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两个 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应履行的主 要职责。 20 全员培训 (20 分) 1、企业应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 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 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 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行 “两个体系”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 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试,考 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案。 1、企业未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或计划 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无教材 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两个体系”建设培训,缺少部 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以上未掌握企 业“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验收评定不予通 过。 查资料: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 否掌握“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 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 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 方法等。 基本 要求 (80 分)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两个体系”建 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 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 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实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 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有可操作性,并传达至各部门/岗 位。 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任部门、职责、 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符合扣 2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到各部 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 2 分。 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 度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责任考核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 核奖惩制度,或在安全生产奖惩 管理制度中涵盖相关内容,明确 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 法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 薪酬相挂钩。 2、应落实“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 度,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予以 奖惩。 1、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的,扣 5 分。 2、未根据“两个体系”考核结果落实奖惩的,一 项不符合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或未有 效落实的,评定验收不通过。 查资料: 1、“两个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2、“两个体系”考核奖惩记录,相关 财务文件。 风险点排查、确 定(30 分) 1、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 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 2、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 产经营过程中涉设备、设施。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应覆盖岗位 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所有工作 地点或设施。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作业活动的,缺一项扣 2 分。 2、未建立设备设施清单,扣 10 分。清单未涵 盖主要设备、设施的,缺一项扣 2 分。 3、未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扣 10 分。清单 未涉产生粉尘、化学物浓度高、噪声超标的 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岗位,缺一项扣 2 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清单。 2、设备设施清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查现场: 通过分析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判断 是否遗漏主要作业活动、设备设 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地点/场所/ 岗位。 风险 分级 管控 体系 建设 (55 0 分) 危险源辨识、分 析(150 分) 1、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 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2、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采用合理 的辨识方法对每个作业活动作 业步骤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 3、针对设备设施类清单,采用合 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 4、通过调查和工程分析等方法识 别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的粉 尘、化学物、高温、噪声、电离 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其来 1、未针对作业活动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的,缺一项扣 5 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2、未针对设备设施清单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 分析,缺一项扣 5 分。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 分析不具体、不全面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可能存在的粉尘、化学物、 高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 行识别的,缺一项扣 2 分。 否决项: 根据相关记录文件,抽查 10%相关岗位人员进 行询问,5 人以上未参与相关危险源辨识、分 查资料、查信息系统: 1、作业活动分析评价记录。 2、设备设施分析评价记录。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询问: 询问岗位人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分 析情况。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 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其危害后 果(事故类型),是否了解其接触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对健康的 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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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 A A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 公 司 每 月 / 车 间 每 季 度 / 厂 部 每 半 / 公 司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时办理变更登记,由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三同时”)。安全 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 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 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1 单位 资质 证照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 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 从业人员 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安全 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人 员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 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 √ √ √ √ √ 3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 审与更新。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 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 √ 4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 √ 5 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 6 个月以上 √ √ √ √ √ √ 2 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 业人员,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 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每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 √ √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内容、参加人员以考核结果等情况。 √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 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 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 √ √ √ √ √ 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 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 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 √ √ √ √ √ 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 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 √ 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 √ √ √ 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至少进行一次;(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 方案,每半至少进行一次。 √ √ 6 危险 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 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 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 √ √ √ √ √ 建立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讲义、考试试卷、考核结果等内容。 主要包括:(1)企业负 责人安全培训记录;(2)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记录;(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4)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记录、员工转岗、复岗培训记录。 √ √ √ √ √ √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 √ √ √ √ √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 √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 可从事相关工作。 √ √ √ √ √ √ 7 安全 生产 管理 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 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 √ √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6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附录4:汽车制造行业企业作业活动分析法JHA+评价记录-成果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1 拿取散件 至转运小 车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有毛刺/拿取 散件不牢固/未佩 戴曲口手套,导致 散件割伤/砸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转运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2 2、作业人员站在 小车上滑行造成人 员摔倒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规范小车使用规 范进行操作;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发现危险源并制定可 靠预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3 3、作业人员倒拉 转运小车造成碰伤 腿部 其他伤害 禁止该行为,执行标 准作业要求,严格按 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行 日常巡查,发现违章 操作立即制止;利用 STOP观察职工作业行 为并时纠正;利用 KYT工具发现危险源并 制定可靠预防控制措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4 4、作业人员放置 散件到转运小车散 件超量、放置位置 不当,散件从转运 小车掉落砸伤、割 伤脚部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转运 岗位岗前理论、技 能培训,经考试合 格后上岗;组织对 散件转运岗位四清 楚卡进行培训 5 拿取散件 至生产线 工位架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散件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散件 转运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序号 分析 人 审核 人 作业 名称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人、物、作业环 境、管理) 解峰 牛泉 伟 散件 物流 作业 利用转运 小车进行 散件转运 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 型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6 1、叉车将散件箱 码放超高或放置不 规范,导致散件箱 倾倒造成人员伤害 车辆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规定数量、高 度进行码放;按照SOT 巡查标准进行日常巡 查,发现违章操作立 即制止;利用STOP观 察职工作业行为并 时纠正;利用KYT工具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7 2、作业人员无证 驾驶、超速行驶、 出于车间门口未鸣 笛、未减速、酒后 上岗等人的不安全 行为引发厂内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 害 车辆伤害 规范持证(厂内叉车证 、特种作业证)上岗管 理,严禁无资质人员 驾驶车辆;张贴车辆 信息卡,下车熄火拔 钥匙、拉手刹、落铲 、按照SOT巡查标准进 行日常巡查,发现违 章操作立即制止;利 用STOP观察职工作业 行为并时纠正;利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叉车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叉车 岗位四清楚卡进行 培训;定期参加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 训 8 1、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 拿取散件不牢固/ 未佩戴曲口手套, 导致散件割伤/砸 伤 其他伤害 物体打击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9 2、两人作业,未 执行一人操作设备 要求,点焊螺母时 误操作电源开关造 成人员伤害, 机械伤害 安装手动 开关,安 装开关护 板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新职工严禁操 作固定点焊机、单人 操作固定点焊机、禁 止多人操作固定点焊 机、按照SOT巡查标准 进行日常巡查,发现 违章操作立即制止; 利用STOP观察职工作 业行为并时纠正;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固定点岗 位岗前理论、技能 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上岗;组织对固 定点岗位四清楚卡 进行培训 11 1、作业人员未佩 戴劳保用品拿取散 件造成割伤 其他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13 2、作业人员拿取 散件位置有毛刺造 成人员手部割伤, 手部放入工装夹具 内造成手部夹伤 其他伤害 机械伤害 执行标准作业要求, 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 操作;按照SOT巡查标 准进行日常巡查,发 现违章操作立即制 止;利用STOP观察职 工作业行为并时纠 正;利用KYT工具发现 危险源并制定可靠预 防控制措施 职工参加新职工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并 考试合格;职工上 岗前组织侧围岗位 岗前理论、技能培 训,经考试合格后 上岗;组织对岗位 四清楚卡进行培训 解峰 牛泉 伟 叉车 散件 转运 作业 使用固定 点焊机焊 接侧围分 总成散件 叉车运 行:送料 、装箱、 卸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河南应急厅吴忠华厅长在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处设洛阳现场推进会发言

在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处设洛阳现场推进会发言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吴忠华 2019 1 月 24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全省应急管理安监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作如 下发言: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事关安全生产长远发展,是一项基础工程和治本之策。去 以来,全省应急管理安监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刘伟副省长的 精心指导下,在全省启动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发完善了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 理系统,协调建立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编制了《河南省企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体系建设通则》《河南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工作手册》等 8 部标准规范,率先在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中 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 体系建设完成率达到 9%,危化品经营单位完成率达到 98%,危化品使用单位完成 率达到 100%;全省 284 家非煤矿山企业已有 273 个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验收, 达标率 96%全省 17 家省级试点冶金企业已初步建成双重预防体系。与此同时, 洛阳、濮阳、鹤壁等 18 个省辖市和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煤监局等 24 个省直 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接时间要求制定出合推进方案,选定试点企业, 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我们也清醒着到,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还存在认识不到 位,机制不协调、施第不精准,推进不平衡等间嵐、部分地方和企业还有畏难情 绪,持观望态度,未按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深度 不够,省级层面个别功能板块尚有缺失,仍需完善;市县层面,督促企业使用录 入信息平合力度不够,与企业信息平合对接不充分;企业层面,动态化、智能化 差距较大,使用省监管平台自觉性不够。对这些问题,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 认真对待,坚决整改。下一步,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频发势头,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管控前移。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高度重视 双重预防体系建没,多次强调要防范安全生产风險,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加强隐 患排查整治,确保实现“一杜绝三下降”目标。刘伟副省长多次深入一线督导调 研,主持研究推进措施,今天又亲自出席会议,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足以体 现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 高政治站位,树牢必胜信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金省开好头、 起好步、当好示范、树好标杆。 二、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坚持试点先行、 树立示范、典型引路、全面推开的原则,当前要突出“三项重点”一是要突出危 化、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示范带动先行先试。目前,全省危化,非煤矿山行业双 重预防体系已全面建成并在线运行,但是这个成果是初步的,还存在一些不完善 的地方,比如,企业风险点报送有遗漏、风险辨识不全面、管控措施不充分、停 工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还没有启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问题。2019 ,各级应 急管理安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 对危化和非煤矿山行业查出的问题要时录入监管平台,并在实际工作中查漏补 缺,持续改进,巩固成果,不断提升行业监管和企业应用水平。二是要突出冶金、 有色、烟草等工贸类企业示范带动试点先行。省政府安委办已下发《关于推荐 2019 第一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企业和技术专家的通 知》,各地要按照要求,选择达到递选条件或者短时间内通过提升可以达到递选 条件的企业作为示范,并对每一个示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育方案,支持示范 企业先行先试,力争上半总结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引领和带动本地区、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要突出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 理平台实用实战实效功能。省应急管理厅将加快完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平台 功能,实现风险和隐患两个板块融合,简化信息平台操作方法,解决智能化管控 问题,确保省、市、县、乡、企业一条线贯通,进一步提升运行质量。省、市、 县试点企业要时注册登记,纳入省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各级政府安委 办要实行交办单制度,对未使用信息平台,未按要求录入信息的,转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限期办理,时录入。 三、要进一步精准精细施策。根据去以来我省的实践和外省的经验,建议 各地在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 相结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要素,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重点难点关键点,是安 全标准化的出发点和目的地,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融合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的全过程,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同步建设、互促共进、有效 运行。二是与基层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属地政府、行 业部门、专业监管部门相应责任人,与双重预防体系衔接后,监管人员不但要 明确其监管企业的风险点和各级政府、部门承担的相应责任,还要将督导检查发 现的风险隐患时录入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并跟踪整改。三是与企业培 训教育相结合。首先要对省、市、县三级示范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和专家 进行专题培训;其次要对市、县应急管理安监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 培其三、要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极身于双重预脑体建设并加强培训, 切实提高防控风险、清剿隐患的能力。四是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相结合。 要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对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 运行良好的企业,纳入诚信行为企业名单,让他们享受到各种政策优惠。五是与 安责险费率动态调节相结合。探索将省、市、县三级示范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 效果与保险费率挂钩,对运行效果好的企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适当降低比例, 要充分发挥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效能,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 四、要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要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积极 性和主动性,尊重基层首创,鼓励支持企业依靠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自 主构建,并时录入企业信息平台和监管平台。也可以依托第三方,但不能完全 依靠第三方或简单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部交给第三方来做。省、市确定的技术 专家要时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不断完善平台管理,专家在 双重预防体系中的作用主要是指导和帮扶,做到精心指导、帮扶到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 KB 时间:2025-12-24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双面打印)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1 页 共 8 页 健检合同[ ]第( )号 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卫生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山研究院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月 日至 月 日为甲方员工进行体检。 体检类别:□ 职业健康检查 □一般健康检查 体检地点: ;体检人数: 。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235-2011)的规定执行(附件一),委托体检项目在附件二中注明并由甲方盖章确认;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中 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物价》规定。 二、甲方应于体检前 10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其接触人员名 册《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结果(附件三)、《一般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 三、甲方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本人填写《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信息表内容经甲方和劳动 者双方盖章或签名确认,并于体检当天交给乙方。甲方应确保受检者身份的真实性,因受检者身份不实造成的后 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组织受检者进行体检。任何一方需临时变更体检日期或甲方变更体检人 数和项目的,应在约定体检日前 5 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约定体检地点不在乙方本址的,甲方 须提供安全和符合要求的体检场地。 五、乙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因甲方或其受检人员人为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费用。 六、体检和复查工作结束后,乙方负责将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自体检工 作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签收表和追踪复查人员名单;一般健 康检查提交健康检查报告和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由甲方负责向体检者发放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检查报告并 进行签收,同时双方协商安排追踪复查人员进行复查;签收和复查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职 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并收回签收表存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份给用人单位存 档。健康检查报告一份给体检者本人,《一般健康检查一览表》一份给用人单位存档。发送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甲方在乙方发出体检收费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体检相关费用。 八、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相关信息;乙方不得在未经体检者本人许可的情 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体检者资料,但有义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疑似职业病病人资料,相 ZSCDC/DOG110A 第 5 版 第 1 次修改 第 2 页 共 8 页 关数据可用于科研与教学。 九、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实或缺漏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授权本企业员工 (身份证号码: )代表企业全面负责与乙方协定 体检相关所有事宜,若甲方授权人变更须书面通知通知乙方。 十一、其他协商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日期: 月 日 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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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危化通用检查标准

1 通用检查标准 (一)资质证照- >4、新、改、扩 建项目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 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 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 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生产企 业要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从业人 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二)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的健全和落实- >1、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管理制 度的健全和落 实 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定 期修订制度。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1、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提取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 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三)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的提 取、使用->2、 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使用 1、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 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 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 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培训 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2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 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 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 (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 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a、光气光气化工艺作业; b、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c、氯化工艺作业; d、 硝化工艺作业; e、合成氨工艺作业; f、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g、氟化工 艺作业; h、加氢工艺作业; i、重氮化工艺作业; j、氧化工艺作业; k、过 氧化工艺作业; l、胺基化工艺作业; m、磺化工艺作业; n、聚合工艺作业; o、烷基化工艺作业; p、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其他作业。 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 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 情况。 教育管理->1、 安全培训教育 管理 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 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 行更新。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1、 法律、法规和标 准的识别和获 取方面: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时传达给相关方。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 和风险控。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2、 企业风险评价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0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令第7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08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 2018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 2 月 17 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 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 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 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街道办事 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 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时修订相关预案: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017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国务院 成文日期:2019 02 月 17 日 标  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文字号:国令第 708 号 发布日期:2019 03 月 01 日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 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以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 少每半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 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 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 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 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时更新和补充。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 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危险物品稀释、掩 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市政工程操作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58页)

1.1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 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 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 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 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 严禁穿拖鞋。 11. 大雨、大雪、大雾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 高处等作业。 12. 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 防护用品。 13. 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 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 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 下进行作业。 17.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 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 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 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 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 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 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 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 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 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 进行抢救。 1.2 壮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人工挖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 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 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 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4)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5)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 50m。 (6) 槽深大于 2.5m 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 2m,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 小于 0.5m;槽上堆土应距槽边 1m 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 防井等设施 Z。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 在槽内休息。 (8) 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 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9) 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 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10)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11) 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 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2) 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 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 置,并向上级报告。 (13) 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 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 套。 (14) 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 人工回填土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 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 (3) 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 种机电设备。 (4) 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 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 (6) 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绝缘情况,并 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 用力均匀。 (7) 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 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夯机 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 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8) 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 (9)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10) 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 (11) 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的非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3. 人工搬运材料 (1) 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并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 品;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3) 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 应比小车宽 1m,且不小于 1.5m,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 (4) 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 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 一致,起落应呼应。 (5) 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 2 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6) 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 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 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 2m;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 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 10m。 (8) 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 1.5m。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 3 层。 (9) 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 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0) 不得随意靠墙堆放物料;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 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1) 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按顺序逐层取运;堆放时,垫板应平稳、牢固,按层码垛 整齐,高度不得超过 10 袋。 (12) 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需在马道上作业时, 马道应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13) 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沙石料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搅拌机 料斗内倒水泥时,脚不得蹬在料斗上。 (14) 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 严禁扬把倒料。 (15) 运输石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块石宜用自卸车,人工卸料时,必须确认车箱内块石无滚落危险后,方可打开 车帮卸车;汽车运输石料时,石料不应高出槽帮,车槽内不得乘人。 2) 用手推车运料时,应平稳装卸,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拉 车的绊绳不得短于 3m,下坡时拉车人应在车后拉绳;卸车时,车前不得有人。 3) 用手推车推运石料时,应稳步前进,在平道上两车前后间距应不小于 2m,在坡道上 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小于 10m。 4) 使用手推车在脚手架上推运石料时,必须人工搬卸,不得倾倒。 5) 人工搬运石料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动作一致;自石垛搬运石块时,必须自垛 顶向下按 45°角逐层进行。 6) 小翻斗车运块石装车前,应检查并确认车头挂钩牢固;装车人员应相互配合;行进 中两车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得小于 7m,坡道上应根据坡度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 15m;槽边卸 料时,必须距槽边 1m 设置挡掩,沟槽下方不得有人。 7) 垂直运输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吊具、吊笼、吊斗、绳索等牢固;作业时必须服从信 号工的指挥。 8) 自槽上向槽内卸块石时,下方区域内严禁有人。 (16) 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应时清扫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 境整洁。 (17) 运输管子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2) 装运管子时,绳索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坍危险后方 可松绳卸管。 3) 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试题3答案

应急救援技术理论考试题 姓名: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 70 道题、每道题 1 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 )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B.安全管理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 ),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A.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 B.请示领导、获得批准 C.保持物件完整、保证现场痕迹不受破坏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以事故类型与危 险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 的应急预案,属于( )。 A.总体应急预案 B.综合应急预案 C.专项应急预案 D.现场处置方案 (4)某化工厂针对本企业存在的危险较大的岗位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该处置方案至少每( )个月应组织一次演练。 A.12 B.6 C.3 D.1 (5) 依据《安全生产法》,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人是本单位 的( )。 A.主要负责人 B.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D.全体人员 (6)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A.本单位负责人 B.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C.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D.所在地人民政府 (7)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建立( )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A.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B.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综合管理 (8)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 订程序由( )规定。 A.地方政府 B.国家应急中心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国务院 (9)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通过整合资源、调整区域布局、补充人员 装备,形成( )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A.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为基础,以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和企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B.以企业应急队伍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C.以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企业应急队伍为补充 D.以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企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10)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某加油站制定了预案体系,其中,针对该加 油站成品油装卸区火灾的预案属于( )。 A.综合预案 B.专项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D.部门预案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 )报告。 A.公安部 B.省级公安部门 C.当地公安部门 D.当地消防部门 (12)剧毒化学品以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 收发、( )保管制度。 A.双人 一人 B.一人 双人 C.双人 双人 D.多人 多人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A. 省级 B. 市级 C.地级 D.县级 (14)《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 11 月 1 日起施行。 A. 2003 B. 2005 C. 2007 D. 2010 (15)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 )级。 A. 3 B. 4 C. 6 D. 8 (16)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火灾扑灭后,对隐瞒、掩饰( )、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 15 日以下拘留。 A. 伤亡人数 B. 起火地点 C. 起火原因 D. 财产损失 (17)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 )裁决。 A. 公安消防机构 B. 公安机关 C. 劳动行政部门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8)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等内容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的是( )。 A. 公安消防机构 B.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 城市人民政府 D.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19)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A. 国务院 B. 人民代表大会 C. 中央军委 D. 国家安全局 (20)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时( )。 A. 通告 B. 补报 C. 公示 D. 告知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 ( )。 A. 安全意识 B. 安全制度 C. 主人公意识 D. 主体责任 (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 )。 A. 危险品 B. 保健品 C. 危险化学品 D. 化学制剂 (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A. 环保部门 B. 公安机关 C. 交通局 D. 地方人民政府 (24)( )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 A. 防疫 B. 卫生 C. 环保 D. 政府 (25)(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A. 省级 B. 市级 C. 乡级 D. 县级 (26)扑救遇湿易燃物品和轻金属火灾,应使用( )灭火剂。 A.水 B.泡沫 C.二氧化碳 D.7150 (27)扑救乙烯冷凝设备与管道火灾时,一般不宜用( )。 A.氮气 B.水 C.二氧化碳 D.干粉灭火剂 (28)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可用( )灭火剂灭火。 A.水 B.抗溶泡沫 C.干粉 D.普通泡沫 (29)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救( )火灾。 A.金属钾 B.金属钠 C.精密仪器 D.硝酸纤维 (30)灭火剂按平时存在状态可分为气体灭火剂、液体灭火剂和( )灭火剂。 A.泡沫 B.150 C.卤代烷 D.固体 (31)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对员工进行救助是极其重要的工作事项,具体可从多个 方面开展员工救助工作。下列工作中,不属于员工救助的是( )。 A.向员工发放个人防护设备 B.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医疗救助 C.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 D.协助员工对个人住处进行恢复 (32) 应急预案的评估是应急后评估的一项重要评估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可针对应急预案提出不 同的评估内容,在每项评估内容中,又可提出不同的评估项目。下列评估项目中,属于“应急预案所规定 的各种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内容的是( )。 A.应急程序设置是否科学 B.应急装备配置是否合理 C.媒体宣传报道是否合理 D.社会动员工作是否到位 (3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不包括:( )。 A.控制事故源 B.抢救受害人员 C.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D.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4)事故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主要有( ),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现场, 消除危害后果。 A.辨识危险源 B.消除危险源 C.控制危险源 D.监测危险源 (35)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是事故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之一。对事故造成的对人体、土壤、水源、空气 的危害,需要迅速采取消除危害的措施是( )。 A.监测、隔离、清除 B.封闭、隔离、洗消 C.封闭、警告、清除 D.监测、连锁、洗消 (36)扑救井喷火灾必须保障火场( )。 A.供气 B.供电 C.供水 D.供油 (37)化学事故救援人员防护分为( )级。 A.3 B.4 C.5 D.2 (38)导向绳均由具有一定防火、( )性能的编织材料组成。 A.防水 B.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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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试题3答案

应急救援技术理论考试题 姓名: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 70 道题、每道题 1 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 )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B.安全管理人员 C.特种作业人员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 ),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A.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 B.请示领导、获得批准 C.保持物件完整、保证现场痕迹不受破坏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以事故类型与危 险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 的应急预案,属于( )。 A.总体应急预案 B.综合应急预案 C.专项应急预案 D.现场处置方案 (4)某化工厂针对本企业存在的危险较大的岗位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该处置方案至少每( )个月应组织一次演练。 A.12 B.6 C.3 D.1 (5) 依据《安全生产法》,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任人是本单位 的( )。 A.主要负责人 B.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D.全体人员 (6)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A.本单位负责人 B.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C.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D.所在地人民政府 (7)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建立( )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A.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B.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参与、综合管理 (8)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 订程序由( )规定。 A.地方政府 B.国家应急中心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国务院 (9)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通过整合资源、调整区域布局、补充人员 装备,形成( )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A.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为基础,以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和企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B.以企业应急队伍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C.以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企业应急队伍为补充 D.以地方骨干专业应急队伍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企业应急队伍为中坚力量, 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 (10)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某加油站制定了预案体系,其中,针对该加 油站成品油装卸区火灾的预案属于( )。 A.综合预案 B.专项预案 C.现场处置方案 D.部门预案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 )报告。 A.公安部 B.省级公安部门 C.当地公安部门 D.当地消防部门 (12)剧毒化学品以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 ) 收发、( )保管制度。 A.双人 一人 B.一人 双人 C.双人 双人 D.多人 多人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A. 省级 B. 市级 C.地级 D.县级 (14)《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 11 月 1 日起施行。 A. 2003 B. 2005 C. 2007 D. 2010 (15)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 )级。 A. 3 B. 4 C. 6 D. 8 (16)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火灾扑灭后,对隐瞒、掩饰( )、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 15 日以下拘留。 A. 伤亡人数 B. 起火地点 C. 起火原因 D. 财产损失 (17)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 )裁决。 A. 公安消防机构 B. 公安机关 C. 劳动行政部门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8)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等内容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的是( )。 A. 公安消防机构 B.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 城市人民政府 D.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19)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A. 国务院 B. 人民代表大会 C. 中央军委 D. 国家安全局 (20)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时( )。 A. 通告 B. 补报 C. 公示 D. 告知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 ( )。 A. 安全意识 B. 安全制度 C. 主人公意识 D. 主体责任 (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 )。 A. 危险品 B. 保健品 C. 危险化学品 D. 化学制剂 (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A. 环保部门 B. 公安机关 C. 交通局 D. 地方人民政府 (24)( )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 A. 防疫 B. 卫生 C. 环保 D. 政府 (25)(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A. 省级 B. 市级 C. 乡级 D. 县级 (26)扑救遇湿易燃物品和轻金属火灾,应使用( )灭火剂。 A.水 B.泡沫 C.二氧化碳 D.7150 (27)扑救乙烯冷凝设备与管道火灾时,一般不宜用( )。 A.氮气 B.水 C.二氧化碳 D.干粉灭火剂 (28)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可用( )灭火剂灭火。 A.水 B.抗溶泡沫 C.干粉 D.普通泡沫 (29)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救( )火灾。 A.金属钾 B.金属钠 C.精密仪器 D.硝酸纤维 (30)灭火剂按平时存在状态可分为气体灭火剂、液体灭火剂和( )灭火剂。 A.泡沫 B.150 C.卤代烷 D.固体 (31)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对员工进行救助是极其重要的工作事项,具体可从多个 方面开展员工救助工作。下列工作中,不属于员工救助的是( )。 A.向员工发放个人防护设备 B.向员工提供充分的医疗救助 C.对伤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 D.协助员工对个人住处进行恢复 (32) 应急预案的评估是应急后评估的一项重要评估内容,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可针对应急预案提出不 同的评估内容,在每项评估内容中,又可提出不同的评估项目。下列评估项目中,属于“应急预案所规定 的各种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内容的是( )。 A.应急程序设置是否科学 B.应急装备配置是否合理 C.媒体宣传报道是否合理 D.社会动员工作是否到位 (3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不包括:( )。 A.控制事故源 B.抢救受害人员 C.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D.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4)事故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主要有( ),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现场, 消除危害后果。 A.辨识危险源 B.消除危险源 C.控制危险源 D.监测危险源 (35)清理现场、消除危害后果是事故应急响应的基本任务之一。对事故造成的对人体、土壤、水源、空气 的危害,需要迅速采取消除危害的措施是( )。 A.监测、隔离、清除 B.封闭、隔离、洗消 C.封闭、警告、清除 D.监测、连锁、洗消 (36)扑救井喷火灾必须保障火场( )。 A.供气 B.供电 C.供水 D.供油 (37)化学事故救援人员防护分为( )级。 A.3 B.4 C.5 D.2 (38)导向绳均由具有一定防火、( )性能的编织材料组成。 A.防水 B.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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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安全-施工交底文件-安全技术交底 (高大模板)

施工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单位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施工部位 桥梁墩台身 施工内容 高大模板施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安全管理 1)成立以项目经理黄秋凤为组长,安全总监肖军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当天施工中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交底,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组负责 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过去一周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周将要展开的工作进行技术交底和布置。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 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部各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 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班组签定的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安 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指标,做到赏罚分明。 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文件,确保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公司内部 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做到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严格执行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本工程严格按省、市安监部门要求配备足量的安全人 员,专职安全人员须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加强对特殊工种管理,特殊工种必须经培 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时开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价与风险性分析、技术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制度, 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活动记录,为纠正不合理措施和改进安全管 理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信息。 模板支架安全 1)支架的使用管理 (1)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 (2)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3)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直径、 与螺母配合间隙材质。 (4)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支架,每搭设一个施工段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 设班组、工长以监理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 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设计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5)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支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 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6)基础、卸荷措施和支架搭设完成后,由制定支架方案安全、技术、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按项 目进行验收。 (7)支架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可适当堆放。 (8)支架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安质部门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拆除架子与柱连接的杆件和扣件。 (9)支架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一旦发现应时清除。 (10)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应做好防滑措施。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 支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2)支撑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拆除前,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向拆架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接受人签字。 (2)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 内容要有针对性,拆架子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3)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4)架子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 型卡、 活动杆子材料。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构件。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 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5)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 2--3 人协同操作,拆除杆件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 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才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 (6)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一个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工人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 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7)拆架时有管线阻碍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8)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板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9)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架子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在拆架时嘻戏打闹。 (10)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准穿胶底易滑鞋上架作业,衣服要轻便。 (11)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要有防水措施,以防雨后 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箱保管。 (13)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重新外刷一道防锈漆,刷一道调合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4)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支撑搭拆工作。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应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时 纠正。 3)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工作前应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用绳系挂在身上,钉子放在工具袋内,工作时应思 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与拆除 5m 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模板安 装完成后,检查每道梁、柱边是否平直,检查扣件、螺栓紧固程度,检查模板拼缝是否严密,柱子、梁截 面尺寸网架是否符合要求等。 (4)遇 6 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时行工作。 (5)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组织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接应,钢模板配件应随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抛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 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或红白相间旗子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 (7)支模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 等运走或妥善堆放,以防止踏空、扶空坠落。 (8)拆除模板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梯模板时,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 (9)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 行走,操作人员禁止穿硬底鞋有跟鞋作业。 (10)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时清理,堆放整齐。 (11)浇灌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管模板,处理漏浆、跑模、松动等问题。拆模时,执行拆模申请制度, 有正式拆模通知方可作业。梁板模板,可根据强度发展情况,先拆侧模,后拆顶板模板。临时脚手架必须 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用电安全 1)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的抽检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时整改。严格按安全用电“四 不”原则执行。做好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电工作业维修记录。设备定期检修等记录。 2)经常检修现场电箱,保证箱内各类电器装置灵敏有效,完整无缺、绝缘良好,无外露带电部分,且安 装牢固,布置接线规范。进、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电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以无杂物、无液 体浸溅和易受撞击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采用设防雨蓬等防雨措施。 3)动力、照明线路分路设置;并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分级配合,严格执行“一 机一箱一闸一漏”制,并选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4)作业场所通道处设置照明设备。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照明导线不 随便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架上。具体措施如下:在通道要用 40W 荧光灯以每 8m 间隔进行布置; 在作业场所增加照明设备以加强照明;对照明设备经常进行维修检查;出入口、阶梯、通道等必要场所设 紧急照明设备。 5)所有电气设备绝缘做到良好;所有电气设备都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接地。非指定人员不动用电气设备, 所有电气设备由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对每台电气设备建立档案。 6) 工具软电缆插头做到不任意拆除、调换。软电缆做到不任意加长。 7) 配电间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现场不使用拖线板。 8)电动机械手动工具均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切断机等设备一律装随机控制交流接触器或铁 壳开关,并接保护零线,不使用倒顺开关。 9)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金属容器内或钢模、支架密集处作业,行灯电压不 得大于 24V,井下不得大于 12V,同时采用双线圈的行灯变压器。 10)设备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机电器的绝缘是否良好等,确保一切正常后,方才操作。 吊装施工安全 (1)吊车要求性能可靠,经过特种设备检测,并出具合格证书。 (2)吊车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对特种机械司机,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3)起重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起重设备熟练操作。 (4)指挥人员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和手语。 (5)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6)模板、支架、钢筋等材料设备吊装前堆放整齐,绑扎牢固。先试吊,试吊稳后再正式起吊。 (7)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索具无缺陷,捆绑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 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9)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 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挥挂钩人员外,严禁 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消防安全 安质部、工程部、物机部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引起的火灾的危险源认真辩识,进行科学评价,火灾预防措 施如下: (1)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和按期检测工作,办公区域的消防通道要保 持暢通;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举行防火演练; (3)与当地消防、救援医疗机构建立可靠的联络渠道,以便得到时救助; (4)对员工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能力培训和教育。 (5)现场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向安质部申请动火令,批准后方可作业。 防汛安全 本工程部分盖梁施工期大处于成都地区的雨季。雨季施工应做好以下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6 KB 时间:2026-05-29 价格:¥2.00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理-07-1 人工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2-6 人工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粘土、粉质粘土含少量砂、石粘土层,且地下水位低的人工成 孔灌注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作业条件 2.1.1、人工成孔桩孔,井壁支护要根据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施 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1.2、开挖前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 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2.1.3、熟悉施工图纸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2.1.4、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 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2.1.5、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2.1.6、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两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 编施工方案。 2.1.7、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降低地下水位至桩底以下 0.5m 左右。 2.1.8、人工挖孔操作的安全至关重要,开挖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前对 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2.1.9、准备好砼配合比。 2.2 材质要求 2.2.1、水泥:采用 32.5 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2.2、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2.2.3、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 5~31.5mm,桩身混凝土也可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且含 泥量不大于 2%。 2.2.4、水: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2.5、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复试报告,表面无老锈和 油污。 2.2.6、垫块:用 1:3 水泥砂浆埋 22 号火烧丝提前预制或用塑料卡。 2.2.7、火烧丝:规格 18—20 号铁丝烧成。 2.2.8、外加剂、掺合料:有出厂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2.3 工器具 主要工器具:三木搭、卷扬机组或电动葫芦、手推车或翻斗车、镐、锹、手铲、钎、线坠、定滑 轮组、导向滑轮组、混凝土搅拌机、吊桶、溜槽、导管、振捣棒、插钎、粗麻绳、 钢丝绳、安全活动盖板、防水照明灯(低压 36V、lOOw),电焊机、通风供氧设备、扬程水泵、木辘轳、 活动爬梯、安全带等。模板:组合式钢模、弧形工具式钢模四块(或八块)拼装。卡具、挂钩和零配件。 木板、木方,8 号或 12 号槽钢等。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放线定桩位高程——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支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架设垂直运输架——安装电动葫芦(卷扬机或木辘轳) ——安装吊桶、照 明、活动盖板、水泵、通风机等——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 ——先拆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 板(放附加钢筋)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检查桩位(中心)轴线——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开挖扩 底部分——检查验收——吊放钢筋笼——放砼溜筒(导管) ——浇筑桩身砼(随浇随振) ——插桩顶钢 筋 3.2 放线定桩位高程 在场地三通一平的基础上,依据建筑物测量控制网的资料和基础平面布置图,测定桩位轴线方格 控制网和高程基准点。确定好桩位中心,以中点为圆心,以桩身半径加护壁厚度为半径画出上部(即 第一步)的圆周。撒石灰线作为桩孔开挖尺寸线。桩位线定好之后,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办好 预检手续后开挖。 3.3 开挖第一节桩孔土方 开挖桩孔要从上到下逐层进行,先挖中间部分的土方,然后扩周边,有效地控制开挖桩孔的截 面尺寸。每节的高度要根据土质好坏、操作条件而定,一般 O.9m—1.2m 为宜。 3.4 支护壁模板附加钢筋 3.4.1、为防止桩孔壁坍方,确保安全施工,成孔要设置钢筋砼(或砼)井圈。当桩孔直径不大, 深度较浅而土质又好,地下水位较低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喷射砼护壁。护壁的厚度要根据井圈材料、 性能、刚度、稳定性、操作方便、构造简单等要求,并按受力状况,以最下面一节所承受的土侧压力 和地下水侧压力,通过计算来确定。 3.4.2、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重复周转使用。模板之间用卡具、扣件连接固定,也可以 在每节模板的上下端各设一道圆弧形的用槽钢或角钢做成的内钢圈作为内侧支撑,防止内模因涨力而 变形。不设水平支撑,以方便操作。 3.4.3、第一节护壁高出地坪 150---200mm,便于挡土、挡水,桩位轴线和高程均要标定在第一节 护壁上口,护壁厚度一般取 100~150mm。 3.5 浇筑第一节护壁砼 桩孔护壁砼每挖完一节以后要立即浇筑砼。人工浇筑,人工捣实,砼强度一般为 C20,坍落度控制 在 80~lOOmm,确保孔壁的稳定性。 3.6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标高 每节桩孔护壁做好以后,必须将桩位十字轴线和标高测设在护壁的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 线坠向井底投设,以半径尺杆检查孔壁的垂直平整度。随之进行修整,井深必须以基准点为依据,逐 根进行引测。保证桩孔轴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7 架设垂直运输架 第一节桩孔成孔以后,即着手在桩孔上口架设垂直运输支架, 要求搭设稳定、牢固。 3.8 安装电动葫芦或卷扬机 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滑轮组和电动葫芦或穿卷扬机的钢丝绳,选择适当位置安装卷扬机。 3.9 安装吊桶、照明、活动盖板、水泵和通风机 3.9.1、在安装滑轮组吊桶时,注意使吊桶与桩孔中心位置重合,作为挖土时直观上控制桩位 中心和护壁支模的中心线。 3.9.2、井底照明必须用低压电源(36v、lOOW)、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桩口上设围护栏。 3.9.3、当桩孔深大于 20m 时,要向井下通风,加强空气对流。必要时输送氧气,防止有毒气体 的危害。操作时上下人员轮换作业,桩孔上人员密切注视观察桩孔下人员的情况,互相呼应,切实预 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9.4、当地下水量不大时,随挖随将泥水用吊桶运出。地下渗水量较大时,吊桶已满足不了排水, 先在桩孔底挖集水坑,用高程水泵沉人抽水,边降水边挖土,水泵的规格按抽水量确定。要日夜三班 抽水,使水位保持稳定。地下水位较高时,要先采用统一降水的措施,再进行开挖。 3.9.5、桩孔口安装水平推移的活动安全盖板,当桩孔内有人挖土时,要掩好安全盖板,防止杂 物掉下砸人。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桩孔口边。吊运土时,再打开安全盖板。 3.10 开挖吊运第二节桩孔土方(修边),从第二节开始,利用提升设备运土,桩孔内人员要戴好安 全帽,地面人员要拴好安全带。吊桶离开孔口上方 1.5m 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 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坠落孔内伤人。吊桶在小推车内卸土后,再打开活动盖板,下放吊桶装土。 桩孔挖至规定的深度后,用支杆检查桩孔的直径井壁圆弧度,上下要垂直平顺,修整孔壁。 3.11 先拆除第一节支第二节护壁模板(放附加钢筋) 护壁模板采用拆上节支下节依次周转使用。模板上口留出高度为 lOOmm 的砼浇筑口,接口处要捣 固密实,强度达到 IMPa 时拆模,拆模后用砼或砌砖堵严,水泥砂浆抹平。 3.12 浇筑第二节护壁砼 砼用串桶送来,人工浇筑,人工插捣密实。砼可由试验室确定掺人早强剂,以加速砼的硬化。 3.13 检查桩位中心轴线标高 以桩孔口的定位线为依据,逐节校测。 3.14 逐层往下循环作业,将桩孔挖至设计深度,清除虚土,检查土质情况,桩底要支承在设计所 规定的持力层上。 3.15 开挖扩底部分 桩底可分为扩底和不扩底两种情况。挖扩底桩要先将扩底部位桩身的圆柱体挖好,再按扩底部位 的尺寸、形状自上而下削土扩充成设计图纸的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扩底直径一般为 1.5~3.Od, 扩底部位的变径尺寸为 1:4。 3.16 检查验收 成孔以后必须对桩身直径、扩头尺寸、孔底标高、桩位中线、井壁垂直、虚土厚度进行全面测定, 做好施工记录,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17 吊放钢筋笼 钢筋笼放人前要先绑好砂浆垫块,按设计要求一般为 7 0mm(钢筋笼四周,在主筋上每隔 3~4m 左 右设一个Ф20 耳环,作为定位垫块);吊放钢筋笼时,要对准孔位,直吊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 孔壁。钢筋笼放到设计位置时,要立即固定。遇有两段钢筋笼连接时,要采用双面焊接,接头数按 50 %错开,以确保钢筋位置正确,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3.18 浇筑桩身砼 桩身砼可使用粒径不大于 50mm 的石子,坍落度 80~lOOmm,机械搅拌。用溜槽加串桶向桩孔内浇 筑砼。砼的落差大于 2m,桩孔深度超过 12m 时,要采用砼导管浇筑。浇筑砼时要连续进行,分层振捣 密实。第一步浇筑到扩底部位的顶面,然后浇筑上部砼。分层高度按振捣的工具而定但不大于 1.5m。 3.19 砼浇筑到桩顶时,要适当超过桩顶设计标高,一般可为 50~70mm,以保证在剔除浮浆后,桩 顶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桩顶上的钢筋插铁一定要保持设计尺寸,垂直插入,并有足够的保护层。 4 质量标准 4.1 人工成孔灌注桩(钢筋笼)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主筋间距:±lOmm。尺量检查。 (2)长度:±lOOmm。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钢筋材质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证检验报告。 (2)箍筋间距:±20mm。尺量检查。 (3)直径:±lOmm。尺量检查。 4.2 灌注桩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灌注桩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实际浇筑的混凝土量,严禁小于计算体积。 3)浇筑混凝土后的桩顶标高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的规定。 一般项目 1)孔底虚土厚度不应超过规定。扩底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桩底应落在持力土层上,持力层 土体不应破坏。 2)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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