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2-A 1、目的:为了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选择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 评估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2)安全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组织。 (3)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相应的风险评估活动。 3、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1)常规活动: 仓库:包括物品搬运、物品储存、出入库等过程; 作业现场: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 2)非常规活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包括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6)检维修、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2)风险评估的方法及时机 本公司选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风险评估时机根据评价范围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 程度分析。 4、风险评估的程序 (1)确定参与人员 根据进行风险评估的对象选择需要参加的人员,确定风险评估组长及参与人 员。 本公司风险评估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按拟进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选择人员 (2)编制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识别作业活动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 制措施,形成《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3)确定评价准则 1)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 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 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 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 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 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 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 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 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判断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事件后果严重性 S 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 人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 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 套) 或设备停工 重 大 国 际 国 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 准 丧失劳动能 力 >25 2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 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 行业的安全方针、制 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 听力丧失、 慢性病 >10 1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 轻微受伤、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 公 司 及 周 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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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 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 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的表现评估。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及选用 3.1.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的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供应商。 3.1.2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 3.1.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1.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 面选用供应商。 3.2 供应商的要求 3.2.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设备、设施。 3.2.2 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物上的安全标签 应完整、清晰。 2 3.2.3 由供应商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资质的车辆运输。 3.2.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的责任。 3.3 供应商的评价 3.3.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 表”。 3.3.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 是否续用的依据。 3.3.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如果有新的供应商,应在选 用之前进行识别。 3.3.4 业务部根据需要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并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 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 3.6 供应商档案管理 3.6.1 由业务部建立供应商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 4)产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施)质量定期检查记录 5)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有安全管理条款) 6)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7)其他资料 3.6.2 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更新,将新的供应商纳入管理,不合格供应商资料及时从 供应商档案中清除。 4 记录 4.1 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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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 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甲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贯彻 实施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 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分公司 经理或区域项目部经理或主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 见和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 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特殊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 行补充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 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应当包括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 ③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④有关事故案例; 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操作人员定期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④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⑤事故案例分析; ⑥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⑦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⑧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⑨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0)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1)职业病防治; 12)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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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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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知识考试卷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判断题(40 分,每题 2 分,对的打“√”,错的打“×”) 1、扑救电气火灾,首先应做的是切断电源 ( √ ) 2、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适当的做法应当是大声呼( × ) 3、遇到高楼发生火灾,应躲避到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等地等待救援 ( √ ) 4、遇到地铁发生火灾,应跳入铁轨逃生 ( × ) 5、当身上衣物着火时,应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灭火焰( √ ) 6、遇上发生火灾,应躲在有新鲜空气的窗户边等待救援 ( × ) 7、燃气钢瓶燃气不足时可以将钢瓶放倒使用 ( × ) 8、 发现煤气中毒人员,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将病人送到新鲜空气环境( √ ) 9、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用绝缘物体拨开电源或触电者 ( √ ) 10、当有人被烧伤时,以最快的速度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 ( √ ) 11、有异物刺入头部或胸部时,马上拔出,用纱布简单包扎后送医院抢救 ( × ) 12、发生手指切断事故后,用纱布包好,放入清洁的塑料袋中,并将其放入低温环境中,与伤者 一同送往医院 ( √ ) 13、伤员较大动脉出血时,可采用指压止血法,用拇指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阻断动脉运动, 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 ( √ ) 14、当有异物进入眼内,用手揉眼,把异物揉出来 ( × ) 15、物体刺入眼睛中,以下措施中,送医院急救,途中尽量减少震动 ( √ ) 16、眼睛被消毒液灼伤后,立即打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睛 ( √ ) 17、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情况下,选择应急避难场所,妥当的是在室内遭遇地震时选择 洗手间等跨度小的空间 ( √ ) 18、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 2 小时内向 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 × ) 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 行政领导机构 ( √ ) 20、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 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 ( √ )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60 分)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六中全会把( C )和安全生产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战略部署之中。 A.预防艾滋病 B.防范恐怖袭击 C.应急管理 2.( B )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A.防灾减灾工作 B.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C.防汛抗旱 3.《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B )的应急管理体制。 A.预防为主 B.属地管理为主 C.政府主导 4.《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事故预警分为四级预警,其中最高级别为( A )预警。 A.红色 B.黄色 C.蓝色 5.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C )和社会安全事件。 A.地质灾害 B.森林火灾 C.公共卫生事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9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 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 公司跟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 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 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 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有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b)现象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 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有所在部门长组织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 保障等内容。 3.4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 衔接。 3.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 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4.1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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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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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兼职安全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 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 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 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 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 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 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 故造成的损失。 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 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 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 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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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控制程序 6. 检查记录 1. 目的 为了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2 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 内容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 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 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 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 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 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 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 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法则和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 控制程序 5.1 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 资挂钩考核。 5.2 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 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 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 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 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 3 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 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 各部门累计 10 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 条件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 检查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原则、事故隐患分类、发现与报告,技 术与投资、治理与评估以及考核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5 次会议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本原则 1) 事故隐患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 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2)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行 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现与报告 5.2.1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 现事故隐患并逐级评估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积极组织治理。对当时不 能治理的和本级无能力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 报告,内容包括: 1) 设备设施的缺陷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变化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的频率和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措施的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 汇报,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1) 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 3) 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范控制措施; 4) 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 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5.2.7每季度末、每年底主管领导签字将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报 主要负责人。特别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5.3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5.3.1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 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 格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备案。 5.3.2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估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组织制定隐 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参与整改的人数、整改作业 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按照标准认真自检。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5.4事故隐患技术管理 对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专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部门要通过考察、 论证和比选,选择适用、安全、可靠、稳定、成熟的技术。 5.5事故隐患投资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1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体现我公司的“安全第 一 平安是福”的职业安全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科学的评价项 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 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 15min 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 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 企业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施工过程中领导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更好地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住建部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总经理按分管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 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 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 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公司领导的主要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 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 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措施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 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 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 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 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 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 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 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 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 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 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 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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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卡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入厂时间 厂教育 内容摘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职业卫生、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等 教育时间: 年 月 日,共 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车间教 育 内容摘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原材料性能、岗位风险及防范措施、事故案例、 事故应急措施等 教育时间: 年 月 日,共 学时。 部门主管签字: 班组教 育 内容摘要: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和劳防用品的作用、使用方法、岗位事 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教育时间: 年 月 日,共 学时。 班组长签字: 总体考 试成绩 培训总体情况 主要负责人: 注:三级教育合计时间:危险化学品岗位作业人员不少于 72 学时,其他岗位作业人员不少于 24 学时,请合理安排三级教育培训时间 三级安全教育试卷 姓名: 岗位: 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 3 分,共 60 分) 1、安全生产中制止“双违”是指什么?( ) A.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B.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企业制度 C.违反作业规程、违反企业纪律 2、“一班三检”是指什么?( ) A.在早、中、晚进行巡回检查 B.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 C.每天进行三次安全检查 3、根据《工会法》,发生伤亡事故后,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如何做?( ) A.撤离、呼救、自救、上报 B.抢险、急救、保护现场、上报 C.逃生、急救、互救、上报 4、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对象中占第一位的是什么?( ) A.财产 B.物 C.人 5、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 A.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 C.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6、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谁制定?( )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安全生产部门 C.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7、《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 ( )? A.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B.生活福利待遇 C.工作服 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 A 劳动生产用品 B 劳动防护用品 C 劳动标志 D 劳动联系工具 9、《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 )。 A.安全生产 B.社会治安 C.国家安全 D.公共安全 10、炎热季节对高温作业的工人应供应含盐量为 0.1%-0.2%的清凉饮料,饮料水温不宜高于多少度? ( ) A、25℃ B、20℃ C、15℃ 11、按安全色的使用规定,黄色表示什么意思?( ) A、指令、必须遵守 B、停止、禁止、危险、消防设备 C、注意、警告 12、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下列哪一级的劳动强度最小?( ) A、I 级体力劳动强度 B、II 级体力劳动强度 C、III 级体力劳动强度 13、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哪一部分喷射?( ) A.中部 B.上部 C.根部 14、以下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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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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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 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 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 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应设 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撑杆 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 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 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其变 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 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 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 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用时, 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 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 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 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 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 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 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行下 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 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 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 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底端 2~3m 处。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山万科热橙二期四组团项目部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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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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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 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 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 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 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 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 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 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 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 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 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 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 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 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 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 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 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 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 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 200 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 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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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交底内容: 暖卫设备及管道安装基本工艺 本章适用于民用于及一般工业建筑室内、外采暖与卫生设备管道安装的基本工艺。 1.材料、设备要求 1.1 暖卫设备、钢材、管材、管件及附属制品等,在进场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必须 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1.2 各种连接管件不得有砂眼、裂纹、偏扣、乱扣、丝扣不全和角度不准等现象。 1.3 各种阀门的外观要规矩无损伤,阀体严密性好,阀杆不得弯曲,安装前应按设计 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 1.4 石棉橡胶垫、油麻、线麻、水泥、电、气焊条等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主要机具 2.1 机具:套丝机、砂轮锯、煨弯机、砂轮机、电焊机、台钻、电锤、电动水压泵等。 2.2 工具:套丝板、圆丝板、管钳、链钳、活扳子、手锯、手锤、大锤、錾子、捻子、 麻纤、螺丝板、压力案、台虎钳、克丝钳、改锥、气焊工具等。 2.3 量具:水平尺、钢卷尺、线坠、焊口检测器、卡尺、小线等。 3.作业条件 3.1 根据施工方案安排好适当的现场工作场地、工作棚、料具库,在管道层、地下室、 地沟内操作时,要接通低压照明灯。 3.2 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留孔洞、管槽。稳栽各种型钢托、吊卡架及预埋套管, 浇注楼板孔洞、堵抹墙洞工作应在土建装修工程开始前完成。 3.3 在各项预制加工项目进行前要根据安装测绘草图及材料计划,将需用材料、设备 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确认合格并准备齐全,运到现场。 4.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4.1 管道预制加工 (1) 管道丝扣联接 A 断管:根据现场测绘草图,在选好的管材上画线,按线断管。 →预留孔洞、埋件 ↓ 套管安装 安装准备→→管道预制加工 管道安装 卡架安装 ↑ →防腐处理 → 水压试验→ 系统冲洗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 →填堵孔洞→ 调试 →竣工验收 → 闭水试验→通水试验 ↑ (a) 用砂轮锯断管,应将管材放在砂轮锯卡钳上,对准画线卡牢,进行断管。断管时 压手柄用力要均匀,不要用力过锰,断管后要将管口断面的管膜、毛剌清除干净。 (b) 用手锯断管,应将管材固定在压力案的压力钳内,将锯条对准画线,双手推锯, 锯条要保持与管的轴线垂直,推拉锯用力要均匀,锯口要锯到底,不许扭断或折断,以防管 口断面变形。 B 套丝:将断好的管材,按管径尺寸分次套制丝扣,一般以管径 15—32mm 者套二次, 40—50mm 者套三次,70mm 以上者套 3—4 次为宜。 (a) 用套丝机套丝,将管材夹在套丝机卡盘上,留出适当长度将卡盘夹紧,对准板套 号码,上好板牙,按管径对好刻度的适当位置,紧住固定板机,将润滑剂管对准丝头,开机 推板,待丝扣套到适当长度,轻轻松开板机。 (b) 用手工套丝板套丝,先松开固定板机,把套丝板板盘退到零度,按顺序号上好板牙, 把板盘对准所需刻度,拧紧固定板机,将管材放在压力案压力钳内,留出适当长度卡紧,将 套丝板轻轻套入管材,使其松紧适度,而后两手推套丝板,带上 2—3 扣,再站到侧面扳转 套丝板,用力要均匀,待丝扣即将套成时,轻轻松开板机,开机退板,保持丝扣应有锥度。 管子螺纹长度尺寸详见表 1-1-1。 C 配装管件:根据现场测绘草图,将已套好丝扣的管材,配装管件。 管子螺纹长度尺寸表 表 1-1-1 公称直径 普通丝头 长丝(联设备用) 短丝(联接阀类用) 项 次 (mm) (英寸) 长度 (mm) 螺纹数 长度 (mm) 螺纹数 长度 (mm) 螺纹数 1 2 3 4 5 6 7 8 9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 3/4 1 11/4 11/2 2 21/2 3 4 14 16 18 20 22 24 27 30 33 8 9 8 9 10 11 12 13 14 50 55 60 28 30 26 12.0 13.5 15.0 17.0 19.0 21.0 6.5 7.5 6.5 7.5 8.0 9.0 注:螺纹长度均包括螺尾在内。 (a) 配装管件时应将所需管件带入管丝扣,试试松紧度(一般用手带入 3 扣为宜), 在丝扣处涂铅油、缠麻后带入管件,然后用管钳将管件拧紧,使丝扣外露 2—3 扣,去掉麻头, 擦净铅油,编号放到适当位置等待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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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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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网络中心为校园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学校网 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 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 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 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和发布的一切信息必须 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 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和发布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 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设立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 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网站信息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 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 员密码,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 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五、在校园网络上开办 BBS 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部门,应按规 定到学校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报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 准。 六、对部门责任栏目中的具有交互性的内容,如 BBS、聊天室、 留言板等,本部门必须 24 小时实时检查,发现问题,保存有关记录, 及时切断对外宣传,并立即向网络中心报告备案。未经许可,任何入 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开通 BBS 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七、各部门应结合保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各部门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部门负 责人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校 园网上发布,相应部门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八、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1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 活动。 7.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 IP 地址。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12.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由网络中心给予警告、 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 由学校依照校纪、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 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XXXXXXXXX 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XX 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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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文件类型 OHSMS 安全管理标准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1 页 共 7 页 编 号 Q/**.G08.102-2006 颁发部门 安环部 生效日期 20060218 分发部门 ******************************* 制 定 人 夷陵飞鹰 制定日期 20060110 批 准 人 *** 批准日期 20060215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 OHS 管理 者代表和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 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 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 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 编号 Q/**.G08.102-2006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2 页 共 7 页 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 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 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 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 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 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 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 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 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 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 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 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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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 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 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记录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 责任。 六、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 成补报外,对事故三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八、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 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九、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 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位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十、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重,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 集中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尚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上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 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索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 或死亡。 6、职工虽然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 负伤或死亡。 十一、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 1 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 105 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 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 作日综合超过国标 105 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十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 1 万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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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 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 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 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2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 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 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 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 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 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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