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6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8017项,搜索耗时:0.0191秒。

外来人员施工方安全协议书

外来施工方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主、综 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施工期问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 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 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 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 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 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 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 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 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 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4,7-三硝基芴酮

2,4,7-三硝基芴酮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7-三硝基芴酮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7-trinitrofluoren-9-o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9 CAS No.: 129-79-3 分子式: C13H5N3O7 分子量: 315.2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7-三硝基 芴酮 129- 79-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7-三硝基 芴酮 129- 79-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7-三硝基 芴酮 129- 79-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具 有刺激性。 燃爆危险: 本品属爆炸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 击时可发生爆炸。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 生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 。灭火剂: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禁止用砂土压盖。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 震动、撞击和摩擦。小量泄漏:用砂土、 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使用无火花工具 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运至 空旷处引爆。大量泄漏:与有关技术部门 联系,确定清除方法。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 全防护眼镜,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 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 、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 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 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 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 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 、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 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 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淡黄色针状结晶。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1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和要求 5. 安全考核 6. 注释 7. 引用文件 8. 储存记录 1. 目的 为了为增强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 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 号)、AQ/T9006- 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用于公司本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承包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组织和考核、评价、改进; 3.3 各部门主管及专业主管是培训教育的主要责任人。 4. 内容和要求 4.1 新入公司人员的培训教育 4.1.1 新入公司人员(包括新招聘员工、外来临时用工等),均需经过公司、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 公司级教育(一级)由公司安全办负责,培训教育内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公司产品、原料理化性质,公司产品生 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工业卫生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相关生产单 位。 4.1.3 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课级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内容: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安全 性能、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爆、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 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4.1.4 班组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 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 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由车间主任安排老师傅负责新工人岗位培训 7 一 l 0 天, 然后现场考核、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4.1.5 教育时间:一级教育不少于 6 小时;二级教育不少于 8 时:三级教育不少于 12 小时。 4.1.6 新工人入厂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后,对其进行考核、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2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岗位变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岗 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培训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 4.3 进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 习人数不宜过多(每次 15 人以内),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车间劳动亦应经过公司的安全教育。 4.4 日常教育 4.4.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定期分析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制定应对之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行业安全检查表-7水泥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 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要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安全机构 和人员 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安全 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车间(分厂)及其负责人、班 组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 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危险源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机电设备 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等 2 制度和规 程 建立各生产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如:物料破碎,原、燃料预均化堆 场及储存,废物处置,原料粉磨,生料均化、储存及入窑,煤粉制备,熟 料烧成,熟料、混合材料、石膏储存及输送,水泥粉磨,水泥储存,水泥 包装、成品堆存及水泥散装,物料烘干,压缩空气站,化验室等 3 建设项目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三同时”,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 (工程)项目概算;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 价报告要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审查,竣 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与 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应有安全责任条款的内容 员工入厂经过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在职员工 应定期接受安全防护技能培训及转岗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岗位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4 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 岗位作业人员应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 规定;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应符合《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8068-2000)、《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6911-2008)的有关 规定 5 建、构筑 物 普通仓库与车间应分楼层设置,确因生产需要而同层时应用防火材料分隔 到顶;车间、仓库、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凡高度在 15M 以上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防雷接地装置;电收尘器 及烟囱应设有独立的避雷针及接地体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环节应设置温度、CO 检测报警及灭火装置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 易燃液体储罐应安装避雷针及防静电装置 6 仓储设施 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应高于本厂区的基准地面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厂房安全出口不得少于 2 个,工作期间不得上锁,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每个疏散门上方须安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 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志,疏散走道的楼梯最小宽度不小 1.1M,确实达不到 1.1M 的,须备有第二条逃生通道;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 7 安全通道 事故易发岗位应设有安全隔离区(带)和防护栏杆,并符合《固定式钢梯 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3-2009)的有关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外来人员施工方安全协议书

外来施工方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主、综 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施工期问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 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 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 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 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 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 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 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 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 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从业人员责任书 (班组长与成员签)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责 任 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 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与本班组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 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休息或请假时必须 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为班组成员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 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现场,及时、如实地上报,并保护现场,作 好详细记录。 四、定期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各种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 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力争做出个人成绩,对违 反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的,愿意接受本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考核;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班组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员: (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常见设备操作规程汇编(共104个)

1、常见设备安全操作及维护规程 一、 冷作、切割设备 (一) 钢板预处理流水线操作维护规程 (二) 数控等离子切割机操作维护规程 (三) 滚剪倒角机操作维护规程 (四) 切管套丝机操作维护规程 (五) 联合角咬口机操作维护规程 (六) 空气锤操作维护规程 (七) 水压机操作维护规程 (八) 油压机操作维护规程 (九) 万能液压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 联合冲剪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一) 剪扳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二) 横向连续剪扳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三) 型钢校直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四) 肋骨冷弯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五) 三辊卷板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六) 万能滚扳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七) 弯管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八) 液压折弯机操作维护规程 (十九) 数控(光电跟踪)火焰切割机操作维护规程 (二十) 板料校平机操作维护规程 (二十一) 挤压机操作规程 (二十二) 315 面板机操作规程 (二十三) T 型材操作规程 (二十四) 焊接变位机操作规程 (二十五) 定长线、法兰焊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六) 相贯线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 焊接设备 (一) 交流电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二) 交直流(单)多头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三) CO2 气体保护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四) 埋弧自动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五) 垂直自动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六) 氩弧焊机操作维护规程 三、 金切设备 (一) 普通车床操作维护规程 (二) 立式车床操作维护规程 (三) 端面车床操作维护规程 (四) 龙门刨床操作维护规程 (五) 牛头刨床操作维护规程 (六) 插床操作维护规程 (七) 刨边机操作维护规程 (八) 立式升降台铣床操作维护规程 (九) 卧式万能铣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 万能工具铣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一) 立式钻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二) 摇臂钻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三) 卧式镗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四) 平面磨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五) 外圆磨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六) 万能工具磨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七) 圆盘锯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八) 弓锯床操作维护规程 (十九) 滚齿机操作维护规程 (二十) 铣边机操作维护规程 四、 特种设备 (一) 门座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二) 门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三) 桥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四) 塔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6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护 1.各种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齐全可靠的防护 装置(罩、网、套、盖、栏、门等)。 2.皮带机、链板运输机应设置紧急拉绳控制的紧急 停机开关,且开关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煤粉制备 系统煤磨 车间粉尘 防爆安全 措施 1.煤磨车间、煤均化库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必须建立动火申请制度,并严格遵守,有相关申请、 批准记录。 照明灯具应满足防火要求。 2.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除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 器。 5.除尘器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除尘器进口必须设有快速切断阀或电动阀。 7.煤磨电除尘器入口处应设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8.电除尘器顶盖上应设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查看 现场 3 煤磨、煤粉 仓防火防 爆设施设 备 1.煤磨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2.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 3.靠近煤磨入口热风管道和煤磨出口风管上应装防 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4.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煤粉仓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煤粉仓上应设置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且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不少于2个。 4 预热器废 气处理系 统一氧化 碳监控报 警装置 废气处理系统中,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检测一氧化碳 的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达1.5%时,自动报警。一氧 化碳含量达2%时,自动切断高压电源。 查看 现场 5 预热器内 清堵作业 预热器内清堵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 作业方案。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 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6 回转窑传 动装置及 应急独立 动力源设 置 回转窑应设辅助传动装置,且需另设应急独立动力 源。 查看 现场 7 入窑作业 1.入窑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作业 方案。 2.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8 警示标志 1.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9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509

机动翻斗车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作业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需要摇车启动时,先轻轻摇动手把 3~4 转,并观察手柄能否自动退出,否则应检查爪口或销子是否完好,防止摇柄打手。 三、行驶时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四、行驶中要正确操作离合器,做到结合平稳,分离彻底。要根据路面情况,正确掌握换档时机,以保证 发动机正常工作。严禁用离合器半联动的办法降低车速。 五、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六、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七、通过泥泞地段后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 驶,并应防侧滑。 八、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 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九、在下坡前,要减低车速换入低档,利用发动机制动。在上陡坡前应先换入低档严禁陡坡上换档。 十、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地作业。 十一、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十二、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料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十三、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紧手制动器。 十四、车辆经修理后应由持证人员试车,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 颁发的试车牌照。 十五、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十六、因雾天和粉尘造成路线视线不清时,应停止作业。 十七、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八、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九、车辆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倒车和停车不准靠近建筑物基坑(槽边)边沿,以防止土质松软车辆 倾翻。 二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5构件吊装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805

构件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8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三、撒播、装运易倒的结构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防止坍塌。 四、将构件直接吊卸在工程结构楼面时,严禁超负荷堆放。 五、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六、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七、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八、起吊构件时,应找好构件重心,合理选择吊点及绑扎钢丝绳。由里向外板起时,应先起钩稳定配合伸 降臂;由外向里板起时,应先伸臂配合起钩。任何情况下,均必须吊机支腿伸出支撑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九、禁止未伸支腿进行伸臂。 十、构件就位时,应平稳放置,可靠固定,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十一、吊引柱子进杯口,事先在杯口放十字轴线对中,吊点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 钩前应敲紧。 十二、无缆风绳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绳校正。 十三、禁止将任何物件放在板形等构件上起吊。 十四、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直接用吊钩。 十五、吊装屋面板、楼面板时,禁止在结构楼层上超荷载堆放板料。 十六、遇有大雨、大雾、大雪或六级以上阵风大风等恶劣气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十七、严格执行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一)重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二)负荷不吊; (三)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物上有人不吊; (五)全装置不灵不吊; (六)埋件在地下不吊; (七)拉工件不吊; (八)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九)配件或短料装盛过满不吊; (十)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十八、吊车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十九、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二十、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二十一、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二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6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16

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16 一、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 二、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熟悉和卷扬机技术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 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三、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 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 15m。 四、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开关箱(台)、卷扬机和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 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使用。 五、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防护设施、 电气线路等,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 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准 操作。 六、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七、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 3 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 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 钢丝绳,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八、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 成大事故。 九、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 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地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 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十、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油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调整。 十一、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十二、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 业。 十三、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并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搅拌机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502

搅拌机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5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免发生走动。 三、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 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四、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滑轮是否良好,有无障碍及各部位的 润滑情况等。 五、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打弯、螺栓有否脱落或 松动。 六、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七、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 应将料斗提升后用有效方式固定。 八、当混凝土搅拌完毕或较长时间停机时,除将余料出净外,应放入石子和清水,开机转动,把粘在料筒 上的砂浆冲洗干净后全部卸出,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叶片生锈。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构保 持清洁完好。 九、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 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 关箱, 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旁监护。 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十二、下班后及停机后应拉闸断电,开关箱上锁。 十三、应安装专用的末级开关箱,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末级开关箱要重复接地,电阻值不 大于 10Ω。 十四、电源线绝缘要良好,接头、螺栓要拧紧无松动,进出线距地面 1.8m 必须设置套管保护。 十五、禁止使用倒顺开关操作搅拌机。 十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6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6

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6 一、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应用工具找正螺, 严禁把手指伸入孔内。 二、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 钳夹紧,并设置溜绳。 三、导杆升到 75°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四、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五、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 1m。 六、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七、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 60cm。 八、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九、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十、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十一、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十二、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十三、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十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十五、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 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六、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十七、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十八、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十九、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 4m 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二十、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栓,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 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二十一、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危险源总清单

一、 危险 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 总序号 施工区域 人员/设施/活动 分序 危 险 源 可能导致事故 评价方法 风险级别 现有控制措施 1 1 办公室使用电加热器 触电 略 一般 BD 2 2 办公室内私拉电线 触电 略 一般 BD 3 3 有电脑空调等设备的房间无用电保护措施 触电 略 一般 BD 4 (一) 办 公 区 域 办公区 4 办公室用电不安装漏电保护器 触电 略 一般 BD 5 1 现场无五有设施 综合伤害 略 一般 BD 6 2 送饭菜的设施无防尘和保温措施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7 3 使用再生塑料作食品盛器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8 4 食堂无消毒灭蝇防尘等卫生措施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9 5 食堂与厕所污水池等距离小于 30m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10 6 宿舍内私拉电线 触电 略 重大 BD 11 7 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 触电 略 一般 BD 12 8 冬季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 火灾和中毒 略 一般 BD 13 9 宿舍内电线从铁制的床架上过 触电 略 一般 BD 14 10 宿舍内使用拖线板供电 触电 略 一般 BD 15 11 宿舍区无水源供应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16 12 楼宿舍区无小便厕所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17 13 化粪池集水池无安全防护或加盖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18 14 宿舍二楼栏杆焊接不牢 高处坠落 略 一般 BD 19 15 现场焊接等作业使用宿舍栏杆做接地 触电 略 一般 BD 20 16 茶水桶无盖无锁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1 17 茶水桶和饮水用具无消毒措施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2 18 现场无医药急救箱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3 19 现场无生活垃圾的堆放遮盖和处理的措施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4 20 工地无卫生管理制度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5 21 食堂工作人员无体检合格证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26 (二) 生 活 区 生活区 22 用铝制锅盆装熟菜 其他伤害 略 一般 BD A、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B、执行运行控制程序;C、教育与培训;D、监督检查 E、制定应急预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2 M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修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xx 花园工程,位于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福建建专工程柏 花园内,由龙岩市成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福建龙岩工程勘察院勘察,龙岩市龙津建 设监理公司,监督单位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概况:本工程由 1#、2#、16#楼 3 个子单位工程组成,其中 2#楼总建筑面积为 3842.2 平方米,1#及 16#楼总建筑面积为 6889.1 平方米。2#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23.7 米。1#、 16#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16.8 米。其中#楼一层为店面,层高为 4。9 米,二~六层 均为套房,层高 2.75 米;3#楼、5#楼底层为杂物间,层高 2。2 米,一至六层为套房,层 高 2.75 米。 柱截面尺寸:300×350、350×350、400×450、400×500、450×500mm、等各种截面 尺寸。 梁截面尺寸:框架梁为 200×500、200×600、250×450、250×600mm 等,次梁为 200×400、200×450、200×500mm 等各种截面尺寸。 二、各分项材料选用,搭设方法及施工要点: (1)、柱: ① 材料选用:立模采用 25MM 板材拼接,柱模拼档外侧两边各加钉 50×100MM 坚 向木楞,柱箍木条采用 50×120MM,剪刀撑、斜撑、水平撑均采用 50×100MM。 ② 施工要点: a、在楼面(基础面)弹出纵横轴线和四周边线,采用柱脚小方盘控制柱子平面位置 和标高,固定好小方盘位置,调整好标高。 b、先安装两端柱子,校正固定后,拉通长直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c、在楼地面处一侧留清扫口,离楼地面 1.8M 留施工洞口,以便灌入砼和便于振捣。 d、为便于拆模,柱模与梁模连接处,梁模宜缩小 2—3MM,并锯成小斜面, e、柱间采用剪刀撑,水平撑,斜撑锚固,斜撑与地面成 45 度角。 (2)、梁: ① 材料选用:梁长大于 4M 以上的梁板采用 30MM,小于 4M 采用 25MM,支撑采 用 80 松木,水平撑,剪刀撑采用 25MM 木板。 ② 施工要点: a、在柱上弹出梁的中心线和梁底标高,先装梁底及部份琵琶撑以固定底模位置,然 后调整梁底模标高及起拱高度。 b、梁跨大于 4M 的梁要求起拱,起拱高度为 2%。 c、琵琶撑每根仅允许一个接头,且接头应尽量错开不在同一平面上,接头的拼接不 应大于 700mm。 d、距地面 500mm 起每间隔 1.5m 设一道拉杆,纵横设置。 e、在调整好梁底标高及起拱高度后,将琵琶撑的对拨楔钉在通长垫木板上,钉头露 出楔面 3—5MM。 f、支撑间距为 500MM。 g、梁底安装无误后,再安装梁侧模,就位后,钉流长楞木,楞木夹条木采用 50× 100MM。 (3)、板: ① 材料选用:板采用 18×920×1930 胶合板,楞木采用 80×80 方木@640,支撑采 用¢70 杉木@640,支托档采用 50×100 短撑木采用 30×120。 ②施工要点: a、根据楼层标高,在梁侧模板上钉水平横楞木(50×100),搁栅中部增设牵扛和支撑。 b、平台搁栅找平后,铺钉胶合板,板模与梁侧模齐平,不得嵌入梁内。 (4)、立柱模板超高部分支撑采用钢管支撑具体布置如下: a、牵杠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间距 900(即承载宽度),跨度 1000。 b、牵杠撑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做牵杠撑,纵向间距 1000,横向间距 900,跨高度 @1100 加设水平纵横连接杆。 (5)、运输道路: 在板上架设 130 高钢马凳,在马凳上架铺 80×80 横方楞木,在横楞木上铺设三支 80× 80 纵向楞木,上铺 18×920×1930 胶合板。 三、模板支撑计算 1 模板面板的计算: 1)荷载取值: A、荷载计算: 进行强度验算时,各类荷载首先应乘以分项系数与调整系数,分项系数恒载乘 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9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9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9 一、架子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应 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二、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脚 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他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 30m 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 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 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 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 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 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四、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工间休息或 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 同安全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 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 3 层;集中荷载每 平方米不得超过 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 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 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六、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保 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 2m 作为接闪器,并在该 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七、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脚手板搭 接时不得小于 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cm 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 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八、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m,坡度不得大于 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cm。 九、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m 高的防护栏杆和钉 18cm 高的挡脚板。 十、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m, 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 拉固。 十一、砌墙高度超过 4m 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kg 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 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十二、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 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十三、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传送钢管。 十四、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十五、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GD20111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1 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 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支撑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3 模板工程及 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采用起重机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4 起重吊装及 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人工挖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预应力工程 7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顶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 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9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 修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1-10-27 实施日期:2002-05-01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 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 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 、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 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 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 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 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 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 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 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 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0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QP08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控制程序(doc 7)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技术、 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非 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装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 档、检修和报废等。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工装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 备的配置申请,于“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上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 生产经营部负责采购(在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 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检部制图,经双方 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工装设备部汇总各部门需求,按计划执行, 经验收合格后,由工装设备部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 手续,由使用部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验收、建卡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生产经营 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于“设施(工具)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工 装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工 装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 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验收由工装设备部联络市劳动局有关人员参 加)。 4.2.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经营部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 并于《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工装设备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生产设施管 理卡”,并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4.2.4 物保部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经工 装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5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工装夹具、辅具等,可直接由工装设备 部验收合格后入库,不需要建卡及登录于一览表。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 工装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 遵照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设备,由工装设备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3-14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GDAQ209010803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

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题库(从业人员)-考试试卷题库-单选题

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1、企业必须贯彻 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 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 明生产。(B) A 安全教育 B 安全生产 C 安 全检查 2、 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C) A 可以 B 酌情 C 禁止 3、未成年工是指 的劳动者。(C) A 未满16周岁 B 未满18周岁 C 年满16周 岁未满 18 周岁 4、如果工作人员穿着潮湿的衣服工作可能带来的 危险是 。(A) A.触电 B.火灾 C.爆炸 5、有关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应该是 。 ( C ) A.生产部主管 B.安全部主管 C.最高层主管 6、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 定,具备保障 的必要条件。(C) A 资源保护 B 职工安全 C 安全生产 7、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 行使国家对矿 产资源的所有权。(B) A 国务院 B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C 国有矿山 企业 8、矿山企业应当在 批准得范围内开采,禁止 越层、越界开采。(A) A 采矿许可证 B 生产许可证 C 营业执照 9、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 的接地导线周围 米内。(B) A.10 B.20 C.30 10、 如 被 生 锈 铁 皮 及 铁 钉 割 伤 , 可 能 导 致 。(C) A.肠热病 B.伤风病 C.破伤风病 11、制定《矿 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 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 ,促进采矿业的 发展。(A) A 人身安全 B 财产安全 C 就业机会 12、矿山企业 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 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B) A 尽可能有 B 必须具有 C 一般应该有 13、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C) A 生产 B 使用 C 生产和使用 14、编制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 设计应当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矿山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 。(C) A 卫生专篇 B 劳动专篇 C 安全专篇 15、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 改时,应当征求 的意见。(C) A 施工单位 B 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4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