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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5-A 1 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作业现场的各 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 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 2.2 各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 3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3.1 安全办公室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3.2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 人员易于看到。 3.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3.4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维护,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3.5 要经常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 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 安全警示标志分类 4.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安全标志。 4.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5 安全标志的使用 5.1 在进入作业现场的大门入口,悬挂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 品等的标志牌。 5.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严禁带火种等标志牌。 5.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 止合闸等标志牌。 5.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 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9 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5.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 志牌。 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5.12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 道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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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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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责任追究及考核处理制度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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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煤矿非煤矿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费煤矿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 当好矿山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助手参 谋,协助矿山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对矿山安全法 律、法规、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3.制定审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 贯彻执行。4.组织审查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督促按期完 成。5.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研究解决 事故隐患存在的安全问题,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 况,应采取应急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后报告领导 研究处理。6.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培训 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职业病进 行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贯彻执行。8.制 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9.指导班组、岗位 的安全工作。10.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尽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汇编岗位责任制,组建各种管理机构, 招聘管理人员等。2.领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开展工作。3. 审批或签发矿山工作决定、人事任免通知。4.对矿山重大事 件作最终处理方案,并对结果负责。5.每月 15 日下午 2:30 组织领导小组研讨会,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全面了解,对存 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6.编写月、季度、年安 全生产总结报告,上传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东。7.主持 召开每月一次的矿山安全生产例会,解决矿山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8.制定各类抢险应急预案, 编制各类隐患防治措施。9.审核工程合同。10.完成安全生产 管理其他工作。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 制定并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 本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 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完善职业危害设施、配置职 业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体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经费 预算、提取、分配使用。3.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程序按时完成本矿职业危害申报项目工作。4.负责本矿职业 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5.组织本矿从业人员的职业危 害防治培训工作,向所有员工发放本矿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卡。6.负责对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资格审 查,实施委托,并督促委托机构编制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 计划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护 设施的验收。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执法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8.对本矿从业人员职业危害情况备案、建档。9.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7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 煤矿回采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全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行人。 《煤矿安全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全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8.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6-4)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本公司财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 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4. 内容及程序 4.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4.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4.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 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 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4.3.1 运转滑动部分是否正常。 4.3.2 运转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4.3.3 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4.3.4 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4.3.5 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4.3.6 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4.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 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 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4.4.1 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4.4.2 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4.4.3 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4.4.4 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4.5 作业员工在每月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 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4.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7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总 务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台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6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作业许可-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员工在临时用电期间不发生人身安全企业财产损失事故。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 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 使用期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接线盘以外的, 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 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 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 过 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工程施工临时 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数量较多 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4.1.2 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4.1.3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 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4.2.2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 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4.2.3 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 执行; 4.2.5 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3 监护人职责 4.3.1 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4.3.2 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风险控 制措施; 4.3.3 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 4.3.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负 责人; 4.3.5 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应急处置方法; 4.3.6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 作业前准备工作 5.1.1 危险作业基本原则 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临时用电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 间作业人员数量,避免临时用电作业为首选。 5.1.2 明确作业人员 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电气专业人员安 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由由安全管理员担任。 5.1.3 实施风险辨识 作业前,结合作业活动内容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 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5.1.4 制定控制措施 5.1.4.1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施,并安全控制措施。 5.1.4.2 临时用电时间超过 1 个月或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含 5 台)或设备总容量 在 50kw 以上(含 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结果;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规格; ——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4)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安全管理体系 4. 安全工作职责 5.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制度 6. 安全检查的时间及要点 7. 安全检查的内容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车间及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工厂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仓库 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莞昭电子有限公司全体 3. 安全管理体系 3.1 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为副主任、部分部门长为常务委员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专职安全专员担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公司兼职全员为成员;安全 生产办公室作为全公司安全最高管理机构,对全公司安全负责,受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专业归口管理单位,专业负责公司消防防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 应工作 3.3 各部门全员,对本部、本厂、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级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安 全工作直接管理。 3.4 安全工作要实行公司(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3.5 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推动下,由各部门全员对本部门提供安全技术相关知识、提高安 全意识、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4. 安全工作职责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4.1.1宣贯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 4.1.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4.1.3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决定。 4.1.4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安全管理决议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1.5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一般及以上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 查处理,并向上级安委会汇报。 4.1.7审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8组织审计各部门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4.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4.2.3协助安委会研究本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4协助安委会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6-3劳动合同告知书

劳动合同告知 请将下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示例》中的如 下表格内容更改为员工本人岗位的信息,具体可以参考“职业病危害 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或 GBZ188-2014《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填写: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 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 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 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 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 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 (五)员工在离岗前必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上一次体检时间距 离岗时间不足 3 个月时,上次体检可作为离岗体检) (六)员工在离岗时可免费向本单位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复印 件。 (七)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6-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双氧水

1 双氧水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配制工序 带搅拌器配制釜,纯水计量槽,芳烃高位槽,芳烃冷凝器,缓冲罐,精芳 烃储槽,压料过滤器,压料泵,精芳烃泵,2 吨电动葫芦 1.1.2 氢化工序 氢化塔,氢化液气液分离器,氢化液过滤器,氢化白土床,氢化液储槽, 工作液预热器,氢化液冷却器,氢化放空冷凝器,氢化尾气冷却器,氢化放空 水封,氢化泄压水封,氢气缓冲罐,尾气凝液接受槽,再生蒸汽凝液计量槽, 再生蒸汽冷凝器,氢气过滤器,氮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氢化液泵,循环氢 化液泵,循环氮压机,5 吨电动葫芦 1.1.3 氧化工序 氧化塔,氧化液气液分离器,氧化液储槽,氧化泄压液封,芳烃中间受槽, 氧化尾气冷却器,氧化放空冷凝器,膨胀制冷机组,氧化尾气处理机组,磷酸 配制槽,磷酸高位槽,空气缓冲罐,空气过滤器,氧化液泵,磷酸计量泵 1.1.4 萃取工序及成品罐区 萃取塔 ,净化塔,稀品分离器,稀品计量槽,纯水高位计量槽,纯水配 制槽,纯水过滤器,萃余分离器,高位集料槽,双氧水成品储槽,稀品高位槽、 浓品高位槽,纯水高位槽,精芳烃过滤器,稀品计量泵,成品包装泵 1.1.5 后处理工序及中间罐区 干燥塔,工作液集料槽,碱沉降器,碱分离器,工作液热交换器,白土床, 循环工作液储槽,循环工作液过滤器,工作液分离器,碱蒸发器,蒸汽冷凝器, 2 真空保护管,地下槽,浓碱槽,稀碱槽,废芳烃储槽,碱液配制槽,浓碱高位 槽,粗芳烃储槽,工作液中间槽,工作液泵,废芳烃泵 ,稀碱泵,浓碱泵, 蒸碱真空泵,污水泵 1.1.6 电气 维护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6KV 油浸式变压器、6KV 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 压综保、高压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 励磁柜、接地极、变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 套、令克棒、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7 仪表 DCS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差压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热电阻 温度变送器、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 心调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热导分析仪、氧分析仪、 极谱仪、PH 计、电导率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包装机。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5 通用区域 特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9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防腐 检修类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GDAQ2030110

序 号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10 JGJ 59—99 表3.0.5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 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2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3 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20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特殊支护的做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10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4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10 10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10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 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小 计 60 5 坑边荷载 6 一 般 项 目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7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8 基坑支护 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10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10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的, 扣10分 10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9 作业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1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小 计 4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2-27 价格:¥2.00

6.双体系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设备数量) 1 配电盘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2 油罐及附件 储罐及容器类 加油站 4 3 加油机 化工机械类 加油站 4 4 卸油设备设施 化工机械类 加油站 1 5 IC卡中控机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6 监控系统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7 加油站布局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8 液位仪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9 油气回收设备 其他设备类 加油站 1 设备设施清单 可能性 (L) 严重性 (S) 风险度 (R) 1 站址选择 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要求,并应 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 加油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道路,不 宜选在交叉路口,车辆入口出口应分开设置 火灾、爆炸 有《加油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 》,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 的检查 2 2 8 4 低风险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2 接地装置 卸油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 100欧姆),加油机保护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 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罩棚防雷接地线阻值 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配电 盘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4 欧姆),阻火通气冒接地线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 (单设不得超过10欧姆),油罐接地线阻值不得大于 是10欧姆,加油机电机保护接地不得大于是4欧 姆,加油机管线接地线阻值不得大于是30欧姆,加 油枪接地阻值联网不得超过4欧姆(单设不得超过10 火灾、爆炸 有《加油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 》,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 的检查 2 2 4 4 低风险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3 消防器材设 备设施 每2台加油机配备1具4kg干粉灭火器1具泡沫灭火 器,摆放在站房前或加油岛,加油机不足2台时按2 台配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具,摆放在罐区 取用方便处,消防柜内消防沙无结块、不潮湿、储 存数量不少于2立方,灭火毯不少于5块 火灾 有《加油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 》,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 的检查 2 2 4 4 低风险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4 加油区 加油机底部必须用沙填实,加油机与站房的距离不 应小于5米 ,加油机与其他建筑物不应小于8米, 加油机与油罐的距离不应小于8米,加油机与锅炉 房的距离为不应小于15米,加油机与配电盘的距离 为不应小于6米,加油岛应高出地面15—20厘米, 加油场地不能使用沥青铺设,加油场地不能使用沥 青铺设,罩棚灯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加 油区应设限速、禁打手机、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火灾、爆炸 有《加油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 》,严格执 行,加强日常 的检查 2 2 4 4 低风险 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 管控级别 建议改正/ 控制措施 备注 安全检查分析(SCL+LS)记录表 单位:青岛庆明加油站 区域/工艺过程:加油站各区域 装置/设备/设施:加油站布局 NO:1 风险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 的情况及后 果 现有安全控制 措施 风险等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7.3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3煤矿非煤矿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费煤矿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 当好矿山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助手参 谋,协助矿山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对矿山安全法 律、法规、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3.制定审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 贯彻执行。4.组织审查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督促按期完 成。5.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研究解决 事故隐患存在的安全问题,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 况,应采取应急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后报告领导 研究处理。6.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培训 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职业病进 行统计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贯彻执行。8.制 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9.指导班组、岗位 的安全工作。10.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尽其他职责。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汇编岗位责任制,组建各种管理机构, 招聘管理人员等。2.领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开展工作。3. 审批或签发矿山工作决定、人事任免通知。4.对矿山重大事 件作最终处理方案,并对结果负责。5.每月 15 日下午 2:30 组织领导小组研讨会,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全面了解,对存 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6.编写月、季度、年安 全生产总结报告,上传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东。7.主持 召开每月一次的矿山安全生产例会,解决矿山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8.制定各类抢险应急预案, 编制各类隐患防治措施。9.审核工程合同。10.完成安全生产 管理其他工作。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 制定并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 本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 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完善职业危害设施、配置职 业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体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经费 预算、提取、分配使用。3.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程序按时完成本矿职业危害申报项目工作。4.负责本矿职业 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5.组织本矿从业人员的职业危 害防治培训工作,向所有员工发放本矿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卡。6.负责对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资格审 查,实施委托,并督促委托机构编制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 计划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护 设施的验收。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执法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8.对本矿从业人员职业危害情况备案、建档。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7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13钢筋冷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3

钢筋冷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3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一)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二)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三)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四)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时; (五)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六)挤压的接头数超过 5000 个。 二、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 应及时用专用防尘帽封好。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三、压力表应定期检查、测定误差不应大于 5%。 四、挤压机液压系统的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受到尖利物体刻划。 五、压模、套管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压模上应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六、挤压前准备工作: (一)钢筋端头的锈、泥砂、油污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二)钢筋与套筒应先进行试套,当钢筋有马蹄、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时,应预先进行矫正或用砂轮打磨; 不同直径钢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三)钢筋端部应划出定位标记与检查标记,定位标记与钢筋端头的距离应为套筒长度一半,检查标记与定 位标记的距离宜为 20mm; (四)检查挤压设备情况,应进行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七、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在施工作业区插入待接钢筋后再挤压另一端套筒。 (二)压接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位置的标记,并应与钢筋轴线保持垂直; (三)挤压顺序宜从套筒中部开始,并逐渐向端部挤压; (四)挤压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挤压力、压接道数或挤压顺序。 八、作业后应收拾好成品、套筒压模,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最后将挤压机挤压钳放到指 定地点。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6-01-1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11月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9 9.0 13.6 / 8.9 / / 8.9 / / 4.5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月度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9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9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全员,扣 2~10 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及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2 8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全员,扣 2~6 分 10 5 5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4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4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6-3劳动合同告知书

劳动合同告知 请将下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示例》中的如 下表格内容更改为员工本人岗位的信息,具体可以参考“职业病危害 评价报告书”或“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或 GBZ188-2014《职业健康 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填写: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合同告知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 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岗位名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铸造车间 铸造工 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的疾 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查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 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 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 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 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 病危害告知书。 (五)员工在离岗前必须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上一次体检时间距 离岗时间不足 3 个月时,上次体检可作为离岗体检) (六)员工在离岗时可免费向本单位索取“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的复印 件。 (七)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要求,对发现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指导性;省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生产服务运作控制程序

生产服务运作控制程序 1 目的范围 对产品的形成放行交付服务等阶段的运作过程的输出进行控制确 保向顾客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服务运作的各阶段 2 职责 2.1 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技术文件服务规范等文件必要时编制作业 指导书 2.2 生产部负责对设施的有计划的维护 2.3 营销部负责产品交付服务过程的管理 2.4 质量部负责测量监控装置的管理对放行交付实施监控 2.5 管理者代表主持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生产服务运作前 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 工作程序 3.1 生产服务的运作包括产品形成放行交付服务活动等阶段 对每个具体的产品合同或项目其运作的策划过程包括实现过程的策 划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设计或开发采购等生产服务的运作主要是对上述过程的输出进 行控制 3.2 生产服务运作控制的主要内容 3.2.1 为生产服务运作部门提供规定产品或合同项目特性的信息 a.设计或开发输出了文件信息中应标出对产品正常使用至关重要 的特性对产品 安全有影响的安全特性 b.编制产品实现过程规范工艺文件以指导操作者按规范进行生产 监控 c.信息规范必须经评审审批 3.2.2 必要时应能得到作业指导书 a. 当没有作业指导书就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时则必须编制并 使用作业指导书 b. 根据作业的复杂性产品特性的重要性以及人员的技能水平编制 产品过程实现规范工 艺文件服务提供规范等文件 c. 作业指导书包括作业单工件调整指导书工艺指导书检验试验指 导书试验室试验 校准指导书等 d. 作业指导书应明确清晰经审签操作者能方便地得到 3.2.3 配备维护生产与服务运作的设施 a. 技术部根据产品特性的实现要求在实现过程策划中配置提供设施 设备工装在使用 过程中有计划的对其进行维护以保持它们规定的运作能力 b. 对关键设备要进行预防保养有管理制度操作程序有维修队伍有 备件或备件供应清 单确保需要时能提供 c. 考虑设备的环境条件以及搬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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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设施工作环境管理程序-A3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设施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CLD-QM-02-08-A3 生效日期:2003-07-10 共 6 页 第 1 页 设施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程序文件:设施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CLD-QM-02-08-A3 生效日期:2003-07-10 共 6 页 第 2 页 1.0 目的 识别并提供管理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2.0 范围 本管理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使用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3.0 职责 3.1 生产部设备组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生产设施环境进行控制。 3.2 企管部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运输设施、软件进行控制。 4.0 操作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识别、提供管理 4.1.1 设施的识别 公司为产品实现所需的设施包括:工作场所(车间、办公场所等)、设备工具、软件、 支持性服务(水、电、气供应)、通讯设施、运输设施等。 4.1.2 设施的提供 4.1.2.1 生产部设备组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再与相关部门进行技 术、经济分析,确定型号,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购。 4.1.3 设施的验收 4.1.3.1 采购设施到公司后,由生产部设备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 后填写《设施验收安装移交单》进行签字验收,并保管相关记录资料。 4.1.3.2 验收不合格的设施,生产部设备组或相关采购员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验 收安装移交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1.3.3 生产部设备组对验收合格的设施进行编号,进入设施管理的管理。 4.1.3.4 对于低值易耗工具,由仓库凭《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4.1.4 设施的管理 5.1 4.1.4.2 根据生产需要生产部设备组组织编写设施的操作规程,包括《数控剪板机 运行规程》、《数控冲床运行规程》、《激光切割机运行规程》、《数控折弯机运行规程》、《数 控母排冲孔机运行规程》、《数控母排折弯机运行规程》、《单梁式起重机运行规程》、《折边 机安全操作规程》、《烘箱操作规程》、《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操作规程》、《立式钻床安全操 作规程》、《切角机操作规程》、《油漆安全操作规程》、《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雕刻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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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R3PP生产计划控制

SAP R3 PP 生产计划控制 一、 R/3 生产计划系统主要特征及模型: 1、主要特征   R/3 PP 生产计划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企业资源计划 系统,包括制造执行系统的全部功能。它 完整地集成各种应用领域的所有业务功能,支持客户订单 快速处理。你可以用 R/3 业务模型的组织 实体同任何现有企业组织结构对应起来。R/3 支持跨越多 个公司的事务处理,以及同一企业各组织 实体之间的分销需求计划。 2、制造资源管理模型   R/3 PP 生产计划系统是一个联机处理的制造资源计 划系统,同所有 R/3 应用程序完全集成。 R/3 PP 完全支持 APICS 的 MRP II 模型。R/3 同传统的 MR P II 系统不同,它不仅集成了财务后勤的 计划执行功能,而且将企业的利润控制贯穿于整个供应 链,完成了供应链到价值链的升华。此 外,R/3 PP 还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所有功能。 同时,R/3 还具有强大的面向客户并充分集 成各种销售业务的功能。   在所有 R/3 事务处理中,用户可享受到集成的好处。 例如:   R/3 将销售订单的需求量转换至主计划。新的客户需 求量立即显示在主计划员面前。这是保证 按时发货的最快途径。   所有存货消耗量及货物入库事务处理同步地过帐到 总帐科目。   车间订单确认及倒冲发料联机过帐到所有总帐的有 关科目。生产成本中心及时从生产作业活 动得到贷方金额。分配到生产成本采集点的成本是同步发 生的。任何时候你都可以联机得到与生 产有关的最新成本信息。   如果你是一个订货生产类型的制造商,你可以连续监 控所有与订单有关的成本。你甚至可以 用 R/3 对比冻结成本、实际/目标成本所有发生的成本。 当你向客户发货并开具发票时,你会立 即知道你的利润有多少。   由于 R/3 集成所有的业务流程,它是一个业务流程重 组的极好工具。R/3 将帮助你克服支离破 碎的业务流程,并优化贯穿设计、销售、生产、分配成 本核算的工作流程。 图 3-1:R/3 的 MRPII 模型 二、该系统具备的主要功能:   * 制定销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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