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的问题和差距的整 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 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2021 年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2021-11-31 ×××有限责任公司 一、检查和评估目的 为了解公司 2021 年元月份以来,近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性,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持续改进,实现源 头防范的目的。 二、检查评估依据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和其他要求、安全管理情况、 监视与测量记录等。 三、评价范围 1、报告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报告涉及公司所列的危险危害因素。 3、报告涉及的场所:体系内各单位产生设施、设备。 4、报告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5、公司安全法律制度执行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及适用情况调查 (1)获取情况 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网络、书店等获取收集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识别出公司适 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出国家法律 15 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66 部,地 方法规 8 部,标准规范 48 部。 公司目前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有 41 项,安全操作规程 18 项 (2)执行情况调查 通过查阅各种资料、记录和现场查看,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规程的执行 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等,建立了厂安全、环保、消防、员工职业健康等 13 类档案资料,完善、规范基础 管理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 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的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5-A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 2.2 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 2.3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支出及管理。 2.3 安环室负责安全生产费用定期审核和使用情况检查。 3 规定内容 3.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设立 3.1.1 每年的一月,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与财务部共同确定本年度的安 全生产投入资金,制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3.1.2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提取比例。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参照制造企业 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 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3.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3.2.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 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3.2.2 财务部按“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及提取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 字批准。 3.2.3 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科目,使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3.3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使用范围 3.3.1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审、经常性教 育培训等费用,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3.3.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费用 3.3.3 安全设施,如报警、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 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3.3.4 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3.3.5 安全风险抵押金 3.3.6 安全科研费用 3.3.7 安全检查所需费用 3.3.8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3.3.9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3.4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管理及检查 3.4.1 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 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4.2 由财务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发生的费用及时入帐。 3.4.3 安环室每季度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发现有挪用的现象应及 时纠正。 3.4.4 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不计入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3.4.5 财务部发现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足时,应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主要负责人追加投 入资金额。 3.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流程 3.5.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3.5.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 部门存档。 3.5.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收据(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 并存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 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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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和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的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的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的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的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的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收尘器和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的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的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和设施的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的声源和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情报和耳目,也是环保质量的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的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和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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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的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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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 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 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甲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贯彻 实施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 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分公司 经理或区域项目部经理或主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 见和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 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 特殊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 行补充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 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应当包括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 ③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④有关事故案例; 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操作人员定期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④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⑤事故案例分析; ⑥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⑦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⑧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⑨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0)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1)职业病防治; 12)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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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 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事故的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 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 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6.2 参与事故应急 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的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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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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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1-A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厂内机动车等特 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 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 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 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 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 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 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 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 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 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 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 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 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XX 建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 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 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 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 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 、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 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督促所属分公司、区域项目做 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 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 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 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 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 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 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 及时上报公司。 5、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 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 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 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1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安字[2016]09 号 关于发布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部门: 为了使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使“要我安全”观念提升到“我要 安全”观念,逐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逐渐提升公司的安全氛围。依据公司安全文化 的宗旨和精神,特制定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深圳市 XXXXXXXX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 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结合总公司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为推动我司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文化的细微渗透功能,使全体员工形成安全价值的共识和安全目标 的认同,并实现自我行为的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安全修养,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 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根据安全要求采取行为,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1.安全文化的含义:它是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 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科学、合理地影响和激励员工每时每刻的思维和行为。体现在积极维护国家 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追求自我保护和健康,抵御灾害,保护企业财产及员工安全和健康。 2.安全文化的构成: 观念层面: a: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意识; b:科学的态度、理念和认识; c:高尚的品德、爱心和情感。 管理层面: a:安全系统工程; b:风险评估技术; c:安全目标管理; d:人员/岗位/制度定置管理。 行为层面: a:遵章守纪,规范生产与生活行为; b:开展文明活动,保持身心健康;c:维护安全,抵制违章与冒险。 物态层面: a:人、机、环境设计合理与匹配; b:可靠性与本质安全化;c:环境与气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电 气 安 全 常 识 电气安全常识培训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的劳动环 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内容包括采取各种安全技术和技术措 施,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等。 电气安全常识 电气安 全: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以及在预期的非正常状态下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和周围 设备,当电气设备发生非预期的故障时,应能切断电源,将事故限制在允许的范 围内。如果电气设备安装不恰当,使用不合理,维修不及时,尤其是电气工作人 员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不仅会造成电能浪费,而且会发生电气事故,危及 人身安全,给公司和职工带来重大损失。 1、车间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车间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 求:(1)设备的结构形式应与场所环境相适应;(2)设备上的裸露带电体要有 保护;(3)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备、保护装置、控制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 完好;(4)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对地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5)所有不带 电的金属外壳都应根据其供电系统的特点进行接地或接零;(6)定期进行检修 和安全检查。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经医生鉴定无无妨碍工作疾病;(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 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学会紧 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电气作业应使用的安全用具有哪些? 电气作业使用的安全用具一般包 括:(1)绝缘安全用具;(2)登高作业安全用具;(3)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 示器;(4)临时接地线等。电工安全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9-0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1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与分工 4. 工作程序 5. 作业管理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 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总务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 3.3 总务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3.4 总务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3.5 总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 工作程序 4.1 职业病的概况 4.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 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酒精、清洗剂等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4.2 职业病分类 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 类 132 种。 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有关建设和设施,总务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 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 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 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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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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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评价组织 6. 评价目的 7. 评价程序 8. 风险评价指南 9. 工作程序 10. 记录 1. 目的 为了分析、预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选择、制定合理可靠的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特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管理等内容。本制 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亦即,存在能量、有害物质 和能量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方面的危害因素;前者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后者称 为第二类危险源。 同义语:危险有害因素,危害因素。 3.2 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性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导致伤亡、中毒、设备或财 产等损害。 3.4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价既包括风险分析,也包括危害辨识和控制措 施的制定。风险评价又称安全评价。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 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明确风险等级。 4.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参与生产、储存性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 4.3 公司风险评价课负责本公司各装置、生产场所、工作的评价任务,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为公司服务。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风险评价工作。 4.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归口行政部门,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及消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 5. 评价组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守法依规、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方针,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等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一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我公司特成立了风险评价课。 6. 评价目的 风险评价是对一特定时期内安全、健康、生态、经济等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做出评估的系统过程。它 在分析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基础上,评价风险程度的大小,确定危险源以及系统的危险等级。其目的是在 风险排序的基础上,对控制风险的技术措施进行损-益分析,进而对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决策,并对其控制 效果进行评价做出相应调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和经济损失。 7. 评价程序 为规范风险评价活动,加快风险评价进度,我公司制定以下风险评价程序见图 7。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组成评价小组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危害辨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监 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