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 符合项 说明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企业 资质 变化 情况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 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 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 项说明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 用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 标志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9 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主要营 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 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 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2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8 地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标准 执行 情况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1 相关证照 工商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采矿许可证的许可年限、范围以及开采储量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2 管理机构及 人员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发布 3 管理制度及 操作规程的 制订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设计的有关资料、图纸,以及“三同时”验收资 料;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的更新情况 5 教育培训 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完成情况,新上岗工人安全教育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 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情况 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制定,以及对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的定期检测情 况 7 职业危害管 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 8 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整 改 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监控措施的制订、落实情况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的情况,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 协议的情况。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 应急救援和 事故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处理以及档案建立情况 1 0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开采原则,以及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式)开采方 式的实际执行情况 开采工作面的台阶高度、坡面角、平台宽度、最终边坡角等采场要素与《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相符合 矿山对边坡进行定期观测和检查情况。是否存在超挖坡底的现象。有潜在滑坡危 险的地段是否采取了治理措施 矿区边界及废弃巷道、陷坑、水仓等地段设置围栏或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周围 有无相邻露天矿山 采场人行通道的安全标志和照明 采场边帮是否存在浮石,采剥工作面是否形成伞檐、空洞 采场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采掘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齐全完好情况 1 1 采场基本状 况 爆破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委托专业爆破队伍进行爆破的,应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 议 运输道路的技术参数应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相符;运 输道路上护栏、挡车墙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 1 2 运输安全 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 矿山电气设备、线路的避雷、接地装置,以及保护罩、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避 雷、接地装置的定期检测、维护情况 变电所的避雷系统独立设置,有防火、防潮和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过流和欠压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矿用设备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 求,绝缘良好 1 3 供配电安全 停、送电作业的工作票制度执行情况,停电作业时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 示牌的工作程序应符合要求 采场、工业场地、排土场等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排水措施,排水设施、设备的工 作状态正常 1 4 防排水 汛期前应有防洪措施,防汛物资准备充足 1 5 排土场 排土作业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工艺参数进行,对排土场进行定期检查 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需要停产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复工前需进行 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高温、雨季等特殊时段企业应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1 6 其他检查内 容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 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 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 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3. 为维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4. 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 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 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 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八、现 场管理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禹城亿和化工有限公司 重大隐患排查表 序 号 重大隐患认定标准 公司实际情况 认 定 结果 整改措施 备 注 1 公司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 毒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与 储存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人员密集 场所、厂外道路、相邻企业生产设 施安全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间距符合要求 符合 2 公司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 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 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安全 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间距符合要求 符合 3 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 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 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 标准、规定要求的。 员工宿舍与生产储 存区分别设置,且 安全距离符合安全 要求。 符合 4 在有火灾爆炸的甲乙类厂房和有 毒有害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 产需要的办公室的。 生产装置区未设置 休息室和办公室 符合 5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 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未使用 符合 6 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类液 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 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 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 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 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 置的。 公司已在生产车间 和糠醛储罐区设置 了可燃气体泄漏检 测报警仪。 符合 7 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 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 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 和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已在生产车间和储 存场所设置了通风 设施。 符合 8 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 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 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 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 求的。 符合防火要求 符合 9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危 险化学品贮存通则》等规定的 公司危险化学品储 存在专用储罐内, 储存方式符合安全 要求。 符合 10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要求 已在糠醛储罐区设 符合 设置防火堤,或防火堤容量、高度、 强度以及与储罐间的安全距离不 符合有关规定、标准要求的;罐区 布置不符合要求的,罐区的专用泵 布置在防火堤内,或专用泵和装卸 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 关标准、要求的。 置了符合要求的防 火堤,且专用泵布 置在防火堤外,专 用泵和装卸设施与 罐区的安全间距不 符合有关标准、要 求的。 11 甲、乙类液体固定储罐未按要求设 置呼吸阀或阻火器的,甲、乙类液 体为喷溅式卸车方式或进液管伸 至罐底的距离不够的。 已在糠醛罐区上设 置了阻火器,卸料 方式符合要求。 符合 12 甲醛储存和装卸区无泄漏后的吸 收、破坏措施的,甲醛储罐未设置 防护堤的。 公司糠醛储存符合 安全要求。 符合 13 压力容器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 的。 已办理登记证,并 进行了检验。 符合 14 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 未检、防爆膜为定期更换的。 公司对压力表、安 全阀等安全附件定 期进行了检验。 符合 15 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等特种 设备的。 未涉及 符合 16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力装 置不防爆或防爆等级及线路敷设 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 符合要求 符合 17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生产装置 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 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车间 的电器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电气设置符合防爆 要求 符合 18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库装卸区 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 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 检测并合格的。 公司已在相应区域 设置了防雷设施, 并每年进行检验, 并保证合格。 符合 19 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等设施 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或未 定期检测的。 公司已设置了静电 接地设施,每年进 行检测。 符合 20 未按规定设置灭火系统的。 公司消防设施、灭 火系统设置符合防 火要求,已通过消 防验收。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8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9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法规类 别 法规名称 生效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条款 环境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 1998 年 发 布) 1998-11-29 全国 第 9 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 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 12 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 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备注 (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建设项目是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 (2) 2002 年之前的建设项目没有环评,只有准建证;2002 年之后的建设项目都要有环评及环评批复 环评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1 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备注 三同时 企业现状 试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2002-02-01 全国 第 8 条: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 10 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 3 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向有审 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 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 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备注 是否要进行试生产,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有关,是为了校验真正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如果遇到了就解决,这个 企业自主决定。只是决定了要进行试生产,就需要向环保局提出申请 企业现状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2002-02-01 全国 第 9 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第 17 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 18 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 备注 环保验 收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5 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 污 许 可 《城镇排水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2013 年 发布) 2014-01-01 全国 第 21 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 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3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5-12-30 价格:¥2.00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6 KB 时间:2026-01-01 价格:¥2.00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四、基 础管理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5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不符 合 ***转 动 机 械 联 轴 器缺乏防护罩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生产作业现 场不整洁,接害岗 位及作业点未设置 职业危害告知牌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符合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2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职责 检查本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责 任制检查。 符合 2 设备 检查运转设备运用情况,各运转部件是否有异常响声,裸漏的运转部件防护罩是否齐全可 靠;检查设备的运转状态是否正常。 依据有关要求及 安全操作规程检 查现场 符合 3 电气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电机声音是否增大、振动是否增强,保护接地是否牢靠,电机及电 器元件是否有异常声音、气味,电流、电压等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检查本车间范围内的变、 配电室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检查现场 符合 4 生产现场 检查工作现场是否清洁、有序,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通道是否畅通 无阻,应急灯具是否齐全可靠,防护用具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用状态等,查各 种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 志、报警设施、防护急救器具设施齐全。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泄险区情况。 查现场查记录 不符 合 车间个别员工未正 确穿戴劳动防护用 品 5 作业管理 检查本车间员工在进行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 作业证的申办工作。岗位操作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工艺记录是否及时、规范;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有没有迟到、早退、酒后上岗、 脱岗、睡岗等现象;工作时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查作业许可证 符合 6 警示标志 检查车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的完好情况;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情 况检查。 检查现场 不符 合 生产车间安全标志 不完善 7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是否合理、通畅;消防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 有效。 检查现场 符合 8 其他 注:每月检查一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0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现场未定期清扫,环境 卫生较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行车启动前未鸣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4 月 20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现场未定期清扫,机械 设备及作业环境不整洁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 合 吊索随意丢在现场,未进行定置 摆放,显得很凌乱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6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 月 26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检验合格标志未固定在醒目位 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不符 合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 合 行车无终端缓冲器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行车安全技术档案不规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9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2 月 21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合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未定期清扫,机容机貌较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不符合 上升限位器失灵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0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3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行车岗位操作未固定在醒目位 置。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不符 合 维护保养不及时,钢丝绳未及时 进行润滑保养。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6 月 22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 合 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 未及时进行润滑保养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符合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符合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 启动前必须了望、鸣号。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查看记录 不符 合 班组未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7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X 年 11 月 23 日 检查评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标 准 检查方法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技术文件和外 观检查 1) 是否有额定起重量标志和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并固定在醒目位置。 2) 是否有特种设备岗位操作、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固定在醒目位 置。 3)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可靠。 4) 是否有自查和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数量。 6) 安全距离和警示标志。 7) 起重机械现场不得有任何杂物 8) 起重机械现场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9) 停止作业时是否按规定停放 10) 各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润滑 检查档案、记 录及现场 现场直观检查 不符合 起重机械各转动部位未定期进 行润滑 2 钢丝绳 1) 钢丝绳每月必须进行二次及以上的润滑。 2)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丝 10%必须报废或更换。 3) 吊运熔化或灼热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及其生产 许可证。 4) 钢丝绳应相匹配、楔快、绳卡固定应正确可靠。 5) 钢丝绳磨损使其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 7%及以上时,即使未断丝 也必须报废或更换。 现场检查及档 案检查 符合 3 卷筒 1) 卷筒上钢丝绳的尾端的固定装置压板数和应有放松或自紧的性能, 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时应报废。 3) 吊钩处于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符合 4 滑轮 1) 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2)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现场检查 符合 5 吊钩 1) 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磨损和变形、防脱钩装置。 2) 吊钩不许有裂纹,不许补焊。 用 10 倍放大镜 检查 不符合 吊钩无防脱钩装置 6 制动器 1)制动器必须灵敏可靠。 2)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3)制动器对摩擦垫片应有补偿能力。 现场检查 现场测试 符合 4)摩擦片磨损超过原厚度的 50%,弹簧出现塑性变形,有裂纹等情况 时必须报废。 5)通道口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6)制动器制动轮摩擦面应接触均匀,不得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 污 7 安全防护系统 1) 上升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2) 行程限位器应完好可靠。 3) 起重量限制器完好可靠。 4) 力矩限制器必须完好可靠。 5) 露天行车夹轨钳完好可靠。 6) 终端缓冲器应完好可靠。 7) 扫轨板应完好可靠并有安全色。 8) 轨道端部阻挡器完好可靠。 9) 轨道接地完好可靠。 10) 转动部位保护罩完好可靠。 11) 护栏完好可靠。 12) 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13) 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14) 紧急停止开关应完好可靠。 15) 起重机械零位保护应完好可靠。 16) 滑线保护挡板等完好可靠。 17) 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回转锁定装置必须完好。 18) 防护罩是否可靠有效。 现场测试 现场检查 符合 8 吊索具 吊索具应上架定点摆放,标明额定承载量,齐全完好 直观检查 不符合 吊具随意堆放,未标明额定承 载量 9 电气安全 1) 电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必须良好。 3) 拖挂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4) 电气设备和装置和金属外壳及有金属外壳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性 接地和接零。 5) 电气设备及元件必须完好,固定必须牢固。 6) 电气设备布线必须合理。 7) 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直观检查 根据规定检查 符合 10 制度执行 1) 应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检查设备档案 现场直观检查 符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9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3-15 价格:¥2.00
《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设施设备评定标准及计分表 评分说明 一、本计分表满分为 630 分(由于存在加分和系数因素,所有项目全部得分后可能会 高于满分数) 二、各星级应得的最低分数 一星级:80 分 二星级:140 分 三星级:260 分 四星级:370 分 五星级:440 分 三、凡公共设施不在饭店主体建筑内且没有封闭通道连接,评分时按设施设备的质量下 降一个档次给分。如该项只有一档分数,则减半给分。如该项只有 1 分,则不给分。 各 大 项 总 分 各 分 项 总 分 各 次 分 项 总 分 各 小 项 总 分 计 分 地、 市、 州 旅 游 局 计 分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旅 游 局 计 分 国 家 旅 游 局 计 分 修 订 情 况 及 说 明 1 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建筑结构及功能布局 74 该部分结构进行了较大的 调整,合并较多 1.1 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 11 1.1.1 地理位置 6 轻微变动 位于交通便利地带(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适于观光型饭店或会议 型饭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务区(适于商务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旅游景区或 度假区(适于度假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其位置与饭店功能紧密匹配 6 紧靠交通便利地带(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适于观光型饭店或会议 型饭店)、市中心或中心商务区(适于商务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旅游景区或 度假区(适于度假型饭店或会议型饭店),其位置与饭店功能比较匹配 3 1.1.2 周围环境 5 增加一项打分项 1.1.2.1 有花园(独立的或与庭院相连接的绿化场地,有观赏景物或建筑小品) 3 3 1.1.2.2 有庭院(饭店建筑物外供客人散步、休闲、有观赏景物的场地) 2 2 1. 2 停车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停车楼) 8 自备停车场,车位不少于 40%客房数 8 自备停车场,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6 在饭店周围 100 米内可以停放汽车,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3 在饭店周围 200 米内可以停放汽车,车位不少于 15%客房数 2 有回车线 1 1.3 建筑结构及功能布局 15 数值变动 1.3.1 平均每间客房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客房总数。总建筑面积包括饭店的建筑 主体及与饭店经营密切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部分,不包括如员工公寓或福利住 房等与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建筑部分。) 5 对非核心产品部分的要求 有所降低,平均每间客房的 建筑面积就会有所下降。 不小于 150 平方米 5 数值降低 不小于 120 平方米 4 数值降低 不小于 100 平方米 2 数值降低 不小于 80 平方米 1 数值降低 1.3.2 采用内天井结构 2 无变动 共享空间层不少于总层数的 70% 2 共享空间层不少于总层数的 40% 1 1.3.3 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2 从共用系统项中调整至此 饭店设计中考虑到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具有先进性、可扩充性和灵活性 2 有结构性综合布线系统 1 1.3.4 各类功能设施位置合理、分隔合理,方便客人使用 2 2 无变动 1.3.5 员工进出饭店的通道与员工通道分开 1 1 无变动 1.3.6 服务通道与客人通道分开 2 3 无变动 1.3.7 有团队专用通道和行李通道 1 1 无变动 1.4 公共设施、服务及共用系统 25 有较大的调整 1.4.1 电梯 7 从原来的 8.2 调整至此 1.4.1.1 配备情况 2 3 层以上客房区域,客梯与员工梯分开(有工作电梯),且性能优良,运行平稳 2 4 层以上客房区域配备,客梯与员工梯分开(有工作电梯),且性能优良,运行 平稳 1 新增计分项,对不同星级饭 店的客用电梯的配备要求 进行规定。 1.4.1.2 数量、规格 2 划分为两个档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84 KB 时间:2026-04-16 价格:¥2.00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4-20 价格:¥2.00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本题共计 55 分,每空1分)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 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 火焰 )、( 火花 )和( 炽热 表面 )的非常规作业。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 易燃易爆 )生产装置、( 输送管 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 )动 火作业按( 特殊动火 )作业管理。 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 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监 火人 )确认( 无残留火种 )后方可离开。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 过( 30 )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 动火人 )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 8、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 安全防火 )部门审批。 9、《动火作业证》实行( 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 )的动火作业管理。 10、进行动火作业时,( 监火人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 做其它工作。 1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称为高处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10m 的高度,其防坠落半径为( 4 )米。 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 以检查,确认其( 完好 )后投入使用。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 防滑 )、防寒 和( 防冻 ) 措施。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 休息 )。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安全带不得( 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6、对患有( 职业禁忌证 ):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 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17、设备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 18、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 警示红灯 )。 1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 处设置安全( 警示 )标牌或( 加锁 )。 2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 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 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 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管理部 门应该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22、检修项目( 负责人 )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 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3、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 业时,须按相关作业( 安全规范 )的规定执行。 24、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 安全设 施 )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5、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 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 )、(半封闭 )场所。 26、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 离 )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 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7、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 示牌 )。 28、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 )或富氧空气。 29、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 应拴带(救生绳 )。 3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 于等于(12 ) V。 31、在受限空间内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 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 )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 接地可靠。 32、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 )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 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33、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不得堵塞出入口。 34、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 3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 )作业。 36、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 )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 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37、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防护设施及用品,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 况达到安全要求,并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 )方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 38、监护人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 限空间(逃生 ),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9、(作业人员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 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0、《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 )审批。 4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 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 ),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 注意事项。 42、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 )敲打管线、 法兰等。 43、作业完成后,(作业人 )应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 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4、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 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并加以固定, 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4 KB 时间:2026-05-0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