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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学品安全周知卡(31种)

危险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有毒 易燃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码 甲醇 methyl alcohol methanol CAS No:67-56-1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 : -97.8℃ 相对密度( 水= 1) 0.79 沸点(℃) : 64.8℃ 饱和蒸气密度(空气=1): 1.11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 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 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 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接触后表现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 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射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 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 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 意识朦胧、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 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 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 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 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 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身体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 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 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浓度 MAC(mg/m3):50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危 危险 险化 化学 学品 品安 安全 全周 周知 知卡 卡 危险性提示词 易 燃! 有 毒! 刺 激!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CC 码及 CAS 号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H2S CAS:7783-06-4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恶臭的气体 熔点(℃):-85.5 沸点(℃):-60.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9 燃点(℃):260 爆炸极限:4-46%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 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接触后表现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 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 部灼热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 模糊等。部分患者可有心肌损害。重者可出现脑水 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 钟内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 度接触,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 乱。 现场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严重者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 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个体防护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 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 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最高允许浓度 MAC(mg/m3): 10 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消防中心:119 医院: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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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危险学品应急预案

危险学品应急预案(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发生危险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 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 案。   第二条危险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由于各种原因 造成或可能会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 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 组织的救援活动。化学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 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三条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担负化 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 援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危化办)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其主要职 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化学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 伍,组织化学事故重点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四)对群众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写出化学事故报 告。   第六条区域内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对危险学品事 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群众进行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在发生较大的危险学品事故时,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   第七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物品单位的化学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人负责。准备工作由生产、安全部门或指 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学品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单位的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 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确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安监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本 单位存贮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情况; 增加或转产主要的危险化学物品品种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职工进行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 部门对事故周围群众进行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五)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危险学品事故进行自救,参与联防救 援工作。   (六)事故发生时,协助做好事故区周围群众的防护和撤离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第八条危险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危害进 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第九条担负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 灾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队伍,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 险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测定危险化学 品对人员危害的程度,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护。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五)邮电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六)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 数。   (七)卫生、医药、物资等有关部门应按危险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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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危险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措施 处置要点:在所有可能产生液态污染物和洗消废水的应急 处置过程中,都必须修筑围堰、封闭雨水排口,收集污染物送 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大量生产和使用危险学品企业应该有应急池和应急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尽量将污 染范围控制在厂区内,减少影响。 (一)切断污染源 1、危险学品贮罐因泄漏引起燃烧的处置方法。积极冷 却,稳定燃烧,防止爆炸,组织足够的力量,将火势控制在一 定范围内,用射流水冷却着火及临近罐壁,并保护相邻建筑物 火势威胁,控制火势不再扩大蔓延。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 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紧急事故罐,减少火罐储 量。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 在切断物料且温度下降之后,向稳定燃烧的火焰喷干粉,覆盖 火焰,终止燃烧,达到灭火目的。 2、易燃易爆危险学品贮罐泄漏处置方法。立即在警戒区 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若各流程各 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某个空罐。 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器、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 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二)泄漏物处置。控制泄漏源后,及时对现场泄漏物进 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 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1、围堤堵截或挖掘沟槽收容泄漏物。如果学品为液体, 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筑堤 堵截或者挖掘沟槽引流、收容泄漏物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 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封闭雨水排口,防止物料沿雨水系统外 流。通常根据泄漏物流动情况修筑围堤拦或挖掘沟槽堵截、收 容泄漏物。常用的围堤有环形、直线型、V 形等。如果泄漏发 生在平地上,则在泄漏点的周围修筑环形堤。泄漏发生在斜坡 上,则在泄漏物流动的下方修筑 V 形堤。泄漏物沿一个方向流 动,则在其流动的下方挖掘沟槽。如果泄漏物是四散而流,则 在泄漏点周围挖掘环形沟槽。修筑围堤、挖掘沟槽的地点既要 离泄漏点足够远,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在泄漏物到达前修好围 堤、挖好沟槽,又要避免离泄漏点太远,使污染区域扩大。如 果泄漏物是易燃物,操作时应注意避免发生火灾。对于大型贮 罐液体泄漏,收容后可选择用防爆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 内或槽车内待进一步处置。如果泄漏物排入雨水、污水或清净 水排放系统,应及时采取封堵措施,导入应急池,防止泄漏物 排出厂外,对地表水造成污染。泄漏物经封堵导入应急池后应 做安全处置。 2、覆盖减少泄漏物蒸发。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 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 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 泄漏物的蒸发。 (1)泡沫覆盖。使用泡沫覆盖阻止泄漏物的挥发,降低泄 漏物对大气的危害和泄漏物的燃烧性。泡沫覆盖必须和其它的 收容措施如围堤、沟槽等配合使用。通常泡沫覆盖只适用于陆 地泄漏物。根据泄漏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泡沫。常用的普通泡 沫只适用于无极性和基本上呈中性的物质;对于低沸点、与水 发生反应、具有强腐蚀性、放射性或爆炸性的物质,只能使用 专用泡沫;对于极性物质,只能使用属于硅酸盐类的抗醇泡 沫;用纯柠檬果胶配制的果胶泡沫对许多有极性和无极性的化 合物均有效。 对于所有类型的泡沫,使用时建议每隔 30~60 分钟再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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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A-1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 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 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 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场所。 A-2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主标识要求同附件 A-1。 2、主标识背面以螺丝固定,以调整支杆高度,支杆 底部可以埋于地下,也可以独立摆放,标志牌下沿距地面 120cm。 3、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 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 其箱、柜上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 时; ⑸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B-1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40×40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 种类选择。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为房屋的;或建有围墙或防 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 B-2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要求同 附件 A-1。 2、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 B -1。 3、支杆距地面 120cm。 4、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 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 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其箱、柜上 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 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 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时。 B-3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三 (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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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 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 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 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 治 责 任 制 度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简 称 “ 《 固 废 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 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 明确、责任清晰,负责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关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 、 标 识 制 度 (《固废法》第 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附录 A 和《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 ( 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 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三、管理计划制 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度(《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齐全,危险废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危害特性、产生量、利 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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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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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0.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 危险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学品,在危险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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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 危险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学品,在危险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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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分析检验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手册(新)

1. 适用范围 原料与水分析岗位、气相色谱分析岗位、气质联用分析岗位、等离子发射光谱分析岗 位、ICP-MS、常规物理检测仪器、常温红外光谱、低温红外系统仪器、区熔、进厂原辅材料分析、 多晶硅产品、水质分析、击发药运输作业所涉及的人员、设备及作业环境。 1.1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1.1.1 管理对象(工种):原料与水分析岗 任 务 PHS-3C 酸度计的使用、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的使用、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ND-2106A 型数字式硅酸根分析仪的使用、DDS-11A 型数显电导仪的使用、便携式水分析仪的使用 管 理 部 门 本单位 监 管 人 员 班组长、技安员、单位领导 任 务 1 PHS-3C 酸度计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塑料杯、PHS-3C 酸度计 管 理 标 准 PHS-3C 酸度计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玻璃电极的球泡应避免与硬物接触、碰撞,造成玻璃电极的损坏和对人的伤 害(化学毒害); 玻璃电极使用前用试剂水洗净后再在 pH4 缓冲液中浸泡; 新玻璃电极或久置不用的玻璃电极,应预先置于 pH4 标准缓冲液中浸泡一昼夜; 使用中若发现玻璃电极有油渍污染,最好放在 0.1mol/L 盐酸,0.1mol/L 氢氧化钠, 0.1mol/L 盐酸循环浸泡 5min,再用试剂水洗净后,在 pH4 缓冲液中浸泡; 饱和氯化钾电极使用前最好浸泡在饱和氯化钾溶液稀释 10 倍的稀溶液中; 饱和氯化钾电极贮存时把上端的注入口塞紧,使用时再打开; 饱和氯化钾电极内液位较低时应从注入口注入氯化钾饱和溶液至一定液位; 使用仪器进行测量前必须进行标定; 测量挥发性或有毒物质时要将仪器放入通风橱内进行测量 测定时磁力搅拌器以适宜的速度搅拌,搅拌的速度不宜过快,否则易对玻璃 电极造成机械损伤,同时产生气泡附在电极上,造成读数不稳; 标定合格后将塑料杯及电极用试剂水洗净后,再用被测水样冲洗 2 次以上,然后浸 入电极并进行 pH 值测定,记下读数。 任 务 2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比色皿、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浊度标准板、玻璃杯、玻璃砂芯漏斗、慢速定量滤 纸、擦镜纸、超声清洗仪 管 理 标 准 1.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2.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3. 测量前打开电源开关并预热十分钟。 4. 取拿比色皿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造成比色皿的物理损坏和对人的伤害。 5. 测量时摇匀水样,等待气泡消失后方可进行测量。 6. 比色皿壁无污渍,无水雾,若有应该对比色皿进行清洗并擦拭干净,在使用中 不能用手拿比色皿的光面。 7. 若水样色度较大,将测定后的水样通过慢速定量滤纸或孔径为 2~5μm 的玻璃 砂芯漏斗过滤,再测定过滤后的水样,原水样测定值减去过滤后的水样测定值 即为被测水样的浊度。 8. 测量中“量程”选择键如需转换,除选用不同比色皿外,无浊度水调零步骤须 重复一次。 9. 在测量中比色皿两通光路必须无任何脏点,二侧面和底面无水渍。 10. 测量中如使用旧比色皿盛样品和入“0”水时,必须在样品测试前,同时盛入“0” 水测量二只试样杯的另位差(缸差),并在以后的样品浊度测定值中作相应的修 正。 11. 如测定样品少时,应尽可能校零和样品测定时使用同一比色皿,这样不会带进 缸差,有利于测试数据的可靠,避免不必要的操作误差。 任 务 3 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12. 比色皿、擦镜纸、玻璃杯、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超声清洗仪 管 理 标 准 1.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2.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3. 打开电源根据实验要求选择可见光或是紫外光后预热 30 分钟。 4. 取拿比色皿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造成比色皿的物理损坏和对人的伤害。 5. 进行有毒物质试样分析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 在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测试时尽可能到通风橱内进行。 6. 比色皿壁无污渍,无水雾,若有应该对比色皿进行清洗并擦拭干净,在使用中 不能用手拿比色皿的光面。 7. 测量时摇匀水样,等待气泡消失后方可进行测量。 8. 实验完毕,切断电源,将比色皿取出洗净,并将比色皿座架用软纸擦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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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手册(公用工段)

1 适用范围 制氢站、冷冻站、空分空压站、循环水站、净水站、锅炉房、液化天然气站、脱盐水站、 厂前区生活锅炉、厂前区空调运行、检修所涉及的人员、设备及作业环境。 1.1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1.1.1 管理对象(工种):制氢站 任 务 运行、检修 管 理 部 门 本单位 监 管 人 员 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员、工段长 任 务 1 运行 所 需 工 具 测温仪、氢气测报仪、万用表 管 理 标 准 1. 制取和使用氢气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压力容 器操作证、危险学品操作证和公司上岗操作证才能上岗独立操作。 2. 在制取和使用氢气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氢气使用及氢气制取应符合 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 在有氢气的场所,禁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 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 4. 氢气室内的通风装置应经常开启,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 含量不超过 1%(体积比)。 5. 氢气室内设置的氢气检测报警仪应长期保持灵敏可靠,并要定期检定,在有 效期内使用。 6. 氢气室内电气设备、控制盘柜的选型、配线和接地、耐火防爆要求等应符合 有关规范的规定。 7. 不得将手机等带入制氢厂房,在制氢厂房应使用防爆型通讯工具。 8. 进入制氢厂房人员应触摸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以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9. 外来人员需进入制氢厂房,经工段允许后,应做好登记记录。 10. 随时应确保制氢门禁系统可靠,进出随手关好门。 11. 制氢系统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安全联锁装置应 齐全、可靠并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2. 未使用完的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应退回库房保管,不得存放在站上。 13. 氢气系统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各法兰、阀门防静电跨接线应齐全、完好。 管 理 措 施 1. 未经许可,非制氢站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制氢站站区内。 2. 保洁人员做卫生时应专人监护,严禁进入铜排区域。 3. 制氢站操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和穿防静电鞋,禁止穿化纤服装, 制氢站内严禁明火、吸烟和穿带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 4. 制氢站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擅自离岗,经常 开启屋顶通风装置,保证电解间良好通风。 5. 操作人员必须每 8 小时对制氢间和纯化间氢气浓度进行监测,并作好巡视和 监测记录。 6. 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对制氢框架冷却水 PH 值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 7. 操作人员必须每周对设备、管道和阀门、仪表等连接点进行检漏,并做好记录。 8. 当制氢框架制取的氢、氧纯度低于报警值时,经核对分析仪和调整运行工况 均不能消除时,应立即汇报大班长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并处理。 9. 操作人员每 2 小时对整流柜铜排温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温度达 100℃时 要立即汇报大班长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并处理。 10. 未运行电解制氢框架要与运行的可靠隔离,应关闭框架到氢气缓冲罐管手动 阀。 11. 向碱液加入五氧化二钒时,要戴耐酸碱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及口罩。 12. 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或停车,进行通风,不得进 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13. 在配制氢氧化钾电解液、给碱液系统排气、碱液取样、系统碱液泄漏处理操 作时,要戴上耐碱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如皮肤沾染碱液,对烧伤创面处立即用大 量清水冲洗,然后在伤处用 2%硼酸溶液冲洗,送医院救治;如眼睛沾染碱液,首 先要对眼部进行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然后再涂抗菌油膏。发现装置有漏气、漏 碱事故,不要盲目处理,先停车卸压,退碱后处理泄漏点。 14. 严格禁止将氢气、氧气由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吹扫置换,放空降压,应 通过自控系统放气,严禁在制氢间直接排放氢气。 15. 在电解槽运行过程中,不允许碱液掉在极板和拉紧螺栓之间及槽体表面,严 防任何金属异物掉在槽体上,应保持电解槽表面清洁。 16. 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应采用肥皂水或便携式可燃性气体防 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17.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 烘烤。 18. 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停车时,应追查停车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复 位启动。 19. 严禁私自修改系统控制参数,各参数应控制在作业指导书要求范围内。 20. 氢气着火时,首先应补充氮气,然后逐步关闭上游阀门减小氢气直到完全关 闭,无隔离阀门或隔离阀门关闭不严时应紧急停车,再进行冷却、隔离,防止火 灾扩大。保持氢气系统正压状态,以防回火,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 器等进行灭火。 21. 屏蔽泵严禁空载运行,TRG 表指针在红色区域严禁运转。 22. 制氢框架充罐或放空时,操作人员应到就地监护三通阀转动情况,如遇转动 卡涩,应立即用扳手手动将其扳到相应位置,并联系维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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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危险告知书.doc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 电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电工 作业,存在着 触电、灼伤、电气火灾 等 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 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 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 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 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 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 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 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 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 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 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 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 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 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 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 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 科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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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与控制措施(LEC法)一览表

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与控制措施(LEC 法)一览表 1 单位: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填表日期: 20__.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LEC)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判别 依据 L E C D 风险 级别 控制措施 不可 容许 风险 1 作业车间 印刷时操作失误,防护不当 机械伤害 D 3 1 3 9 Ⅰ bce 0 晒版时紫外线辐射 接触有害物 D 0.5 10 3 15 Ⅰ bc 0 印版版边沿锋利 擦伤、划伤 D 1 10 1 10 Ⅰ c 0 换刀、归架操作失误 物体打击 D 1 6 1 6 Ⅰ bcd 0 裁切机防护缺陷 机械伤害 D 1 0.5 3 1.5 Ⅰ cde 0 裁切机运行时红外线对射装置失效 机械伤害 D 0.5 0.5 3 0.75 Ⅰ be 0 裁切机运行时安全装置故障 机械伤害 D 0.5 0.5 3 0.75 Ⅰ bce 0 刀具搬运、摆放操作失误 物体打击 D 1 6 1 6 Ⅰ bce 0 油墨搬运时墨盘、墨桶滑落 物体打击 D 3 6 1 18 Ⅰ cd 0 油墨摆放堆置物坠落 物体打击 D 3 6 1 18 Ⅰ bc 0 加油、取残纸、调试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 D 1 10 1 10 Ⅰ bc 0 笨重大型零部件零部件坠落 物体打击 D 0.5 0.5 15 3.75 Ⅰ bcd 0 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分级与控制措施(LEC 法)一览表 2 更换印版、橡皮布未停机、锁车 机械伤害 D 1 2 7 14 Ⅰ bce 0 清洗印版、零件,使用的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物 质 火灾 D 1 0.5 40 20 Ⅱ bc 0 刀模版搬运时刀刃锋利 划伤、割伤 D 3 10 1 30 Ⅱ cd 0 胶装放书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 D 10 10 1 100 Ⅲ bce 1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沾有油墨的废棉纱、废油墨 桶等 火灾 D 3 6 7 126 Ⅲ abcd 2 仪器设备的 使用 测耐破度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 D 6 1 7 42 Ⅱ bd 0 违规操作烘烤箱测水份 机械伤害 D 6 2 7 84 Ⅲ bcd 1 违规操作测纸箱抗压 机械伤害 D 1 1 1 1 Ⅰ bc 0 3 废纸打包 粉尘超标 尘肺 D 6 6 3 108 Ⅲ abc 1 操作不当 机械伤害 D 3 1 3 9 Ⅰ bc 0 4 设备运行 开动机器未给信号 机械伤害 D 10 10 3 300 Ⅳ cd 1 上岗戴手表、戒指、钥匙等硬物 机械伤害 设备损坏 D 1 6 1 6 Ⅰ bcd 0 设备踏板不平、有绊脚物中、登梯不稳 高处坠落 D 6 0.5 1 3 Ⅰ cd 0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6-01-3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 第 17 号 《危险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已经 2004 年 10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局长:王显政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学品目录》的危险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学品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学品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学品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学品、易制爆危险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0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 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 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 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 治 责 任 制 度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简 称 “ 《 固 废 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 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 明确、责任清晰,负责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关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 、 标 识 制 度 (《固废法》第 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附录 A 和《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 ( 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 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三、管理计划制 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度(《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齐全,危险废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危害特性、产生量、利 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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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2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2-A 1、目的:为了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选择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 评估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2)安全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组织。 (3)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相应的风险评估活动。 3、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1)常规活动: 仓库:包括物品搬运、物品储存、出入库等过程; 作业现场: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 2)非常规活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包括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6)检维修、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2)风险评估的方法及时机 本公司选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风险评估时机根据评价范围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 程度分析。 4、风险评估的程序 (1)确定参与人员 根据进行风险评估的对象选择需要参加的人员,确定风险评估组长及参与人 员。 本公司风险评估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按拟进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选择人员 (2)编制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识别作业活动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 制措施,形成《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3)确定评价准则 1)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 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 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 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 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 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 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 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 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判断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事件后果严重性 S 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 人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 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 套) 或设备停工 重 大 国 际 国 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 准 丧失劳动能 力 >25 2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 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 行业的安全方针、制 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 听力丧失、 慢性病 >10 1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 轻微受伤、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 公 司 及 周 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5.5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GDAQ20112

序号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施工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 工 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不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 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 设备的拆除工程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以上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 和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 的拆除工程 ×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施工总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其他危险性较大 的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年 月 日 注:含有的打“√”,没有的打“×”,由总包单位填写,监理单位确认。 1 2 3 4 5 6 项目负责人(签名): 深基坑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脚手架工程 起重吊装及安装 拆卸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 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学品或者危险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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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参考)

1 xxxxxx 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 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海南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 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上(含 24 小时)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22.5 个工作日以上 (含 22.5 个工作日)的; (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 2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 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24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上,22.5 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 (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下的; (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 8 小时以内的; (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 事故,如失火、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 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 障等。 第三章 事故报告规定 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 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 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发部门 负责人报告。对于持续性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部门负责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全套危废管理文件-004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文件编号 版 序 号 00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页 码 第 1 页 共 4 页 1 A-1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 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 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 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场所。 A-2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主标识要求同附件 A-1。 2、主标识背面以螺丝固定,以调整支杆高度,支杆 底部可以埋于地下,也可以独立摆放,标志牌下沿距地面 120cm。 3、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 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 其箱、柜上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 时; ⑸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文件编号 版 序 号 00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页 码 第 2 页 共 4 页 2 B-1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40×40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 种类选择。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为房屋的;或建有围墙或防 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 B-2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要求同 附件 A-1。 2、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 B -1。 3、支杆距地面 120cm。 4、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 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 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其箱、柜上 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 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 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MB 时间:2026-02-1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年)

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学品目录,设立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学品单位在办理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学品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全套危废管理文件-0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 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 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 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 治 责 任 制 度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简 称 “ 《 固 废 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 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 明确、责任清晰,负责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关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 、 标 识 制 度 (《固废法》第 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附录 A 和《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 ( 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 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三、管理计划制 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度(《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齐全,危险废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危害特性、产生量、利 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004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文件编号 版 序 号 00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页 码 第 1 页 共 4 页 1 A-1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 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檐 2.5cm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建有围墙 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部分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场所。 A-2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说  明 1、主标识要求同附件 A-1。 2、主标识背面以螺丝固定,以调整支杆高度,支杆 底部可以埋于地下,也可以独立摆放,标志牌下沿距地面 120cm。 3、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 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 其箱、柜上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 时; ⑸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 文件编号 版 序 号 00 危险废物标志牌、标签式样 页 码 第 2 页 共 4 页 2 B-1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 (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  寸:40×40cm 底  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  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 种类选择。 3、使用于: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为房屋的;或建有围墙或防 护栅栏,且高度高于 100CM 时。 B-2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 (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要求同 附件 A-1。 2、危险废物标签要求同附件 B -1。 3、支杆距地面 120cm。 4、使用于: 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 墙或防护栅栏的高度不足 100CM 时; 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它箱、 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其箱、柜上 不便于悬挂时; ⑶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 的,需独立摆放时; 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不 外排存放的,需独立摆放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7 M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学品目录》的危险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学品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学品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学品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学品、易制爆危险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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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最新版本设备Cmk值检测评定报告

单位: 测量数据记录: 时 分至 时 分 温度 湿度 噪音 √ (件) 序号 实测值 序号 实测值 序号 实测值 序号 实测值 序号 实测值 X 5.3208 S 0.028 1 5.3 11 5.3 21 5.3 31 5.3 41 5.3 2 5.34 12 5.34 22 5.3 32 5.3 42 5.3 分析评定: 3 5.3 13 5.32 23 5.3 33 5.34 43 5.35 4 5.32 14 5.3 24 5.33 34 5.3 44 5.3 5 5.33 15 5.3 25 5.32 35 5.3 45 5.34 6 5.3 16 5.34 26 5.3 36 5.34 46 5.3 7 5.3 17 5.34 27 5.3 37 5.4 47 5.3 8 5.33 18 5.33 28 5.3 38 5.38 48 5.38 需采取对策: 9 5.3 19 5.3 29 5.34 39 5.33 49 5.3 10 5.34 20 5.34 30 5.42 40 5.3 50 5.3 ①、工艺参数(切削用量) ②、工装夹具 零件号及名称 材料 检测理由 设备型号及名称 取样方式 连续取样 测量起止时间 环境条件波动范围 1.145 计算分析: 取样数量 50(件) 测量时间: 设备编号 ③、刀具特性、换刀间隔 上道工序(毛坯)尺寸 Tu -----上极限尺寸 TL -----下极限尺 S----- 样本的标准偏差 X-----平均值 0.15 Xi -----实测值 Cmk -----机械能力 双向公差时:Cmk=(T-2ε)/8S 设 备 C m k 值 检 测 评 定 报 告 Cmk T ④、零件尺寸(含公差) 间隔抽样 工序说明 硬度 单向公差时:Cmk=(Tu-X )/4S或Cmk=(X-TL)/4S 测量工具与办法:(量具名称、量具编号、量程、精度、测量方法) 5.3 ε----分布中心与 i n i X n X  = − − = 1 1  = − − − = n i i X X n 1 2) ( 1  5.28 5.3 5.32 5.34 5.36 5.38 5.4 5.42 5.44 5.46 0 5 10 15 20 25 机动部经理: 项目负责人: 操作者: 机械员: T-----公差范围 i i X n X  = = 1 1  = − − − = n i i X X n 1 2) ( 1  Tl Tu T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3.5 KB 时间:2026-03-23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原材料检验基准及原材料检验报告登记表

2005-1-2 新规作成 NO. 年月日 理由 批准 审核 编制 分发号: ×××有限公司 QI-006-00 原材料检验基准 该基准以规定原材料检验相关基本事项,进行合理检查为目的。 2.适用范围 页次: 1/2 原材料检验基准 文件名称 1.目的 编号:QI-006-00 版本: A 4.2必要时,可对供应商提供数据进行评价。 4.3必要时,还可使用由认可实验室进行的部品评价。 5.抽样水准 5.1取样长度为1m。 适用于公司购入原材料检查及供应商货源处验证。 4.检验方式 3.检验流程(见附页1) 4.1根据各种材质制定的检验基准书进行检验。 5.2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工单号分别取样。 5.3同一规格同一材质的原材料,包装为多个包装时只抽检一次。 6.检验实施 6.1.3检验员需是受过教育训练或具有同等能力者。 6.1.1检验前原材料应采购部放至[原材料待检区]。 6.1 6.1.2按检验基准进行检查。 b)不合格 检验判定不合格时,在入库传票上加盖NG印,传票交给采购部。原材料由采购部放置到 [不合格品区]。如需特采时,由质管部、采购部、生技部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6.1.4暂定追加检验项目,依质管部主管指定要求进行测定。 6.2尺寸、性能、外观、动作检验 6.2.1抽样:依据上述第5项“抽样水准实施”。 6.2.2检查环境条件:温度3℃-35℃。 不合格再检验品,在《原材料检验报告》中附记栏内主明处置结果,再《原材料检验报告》 中附记栏注“不合格品再检验”。 7.不合格发生情况通知: 不合格发生时,入库传票盖NG印,《原材检验报告》中记入不合内容,并且发行《不合通 知单》,分发给生技部、采购部、生产厂家。 6.2.3检验区分的处置 a)合格 检验判定合格时,在入库传票上加盖OK印,传票交给采购部。原材料由采购部放置到指 8.再检验(不合格经厂家处置后再次检查)的抽样: 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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