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培训材料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工 业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规 范 化 管 理 指 标 及 抽 查 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 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 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 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 标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 治 责 任 制 度 (《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简 称 “ 《 固 废 法》”第三十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 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 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 明确、责任清晰,负责 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 关法规、制度、标准、 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 、 标 识 制 度 (《固废法》第 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附录 A 和《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 ( 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 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 三、管理计划制 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度(《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 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齐全,危险废 物的产生环节、种类、 危害特性、产生量、利 查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提供Word(.docx)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