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本公司的基本方针,安全是生产的保证,是效益的基础, 安全和生产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毫不动摇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抓好安全生产 工作的同时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是相对的,在安全时,仍要保持清洁的头脑, 充分认识不安全因素的客观存在,所以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为了保证生命、财产 的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措施。 一.要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凡新入公司的工人(包括实习、见习、代培人员等) 都要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在懂安全生产知识的技术人员 指导下,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二.凡特殊工种如电工、吊车工、电焊工、司机等,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 培训和学习,使他掌握技术,掌握了安全知识,并经过考试合格,领导研究同意 后方可独立操作。 三.要教育工人在生产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工人保持工作现场环境卫生 良好,教育工人自觉维护好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设施。 四.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 会,车间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前 负责人负责检查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后,方可开展工作。 五.本公司成立由厂务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安全由厂务经理全权负 责,本公司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情况。 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在危险工作岗位上要设立安全专职监督 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及严重威胁着工人安全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并及时向主管报告。 七.各主管要以身作则,组织好安全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 全制度,每个员工都要配合好安全工作,听从安全员的指挥。 八.安全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发现违章冒险作业或重大险情及直接威胁工人安全 时,有权停止生产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九.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要选派责任心强、敢抓敢管、能坚 持原则、具有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水平的人担任专职安全员。 十.严禁将未经批准的危险物品带入公司内,违者要追究其责任,要害设备包括关键 性的生产设备、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物品等,必须设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 进行检查和维护,凡对人体有害的物品,不准带入公司和住宿区、公共场所、如 有发现同类事情,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 十一. 操作工不得穿拖鞋、凉鞋进入生产车间,女工不得穿裙子进入生产车间。 十二. 上班工作其间不得饮酒、打闹、聊天。 十三. 要坚持安全检查活动,安全检查以三级(公司、课室、班组)为主、自检为辅, 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 患于未然。 十四. 公司领导每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内容: 1. 检查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2. 检查员工安全意识情况; 3. 检查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4. 检查隐患整改措施; 5. 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五. 凡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报 告,24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并按有关 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生轻伤或一般事故,24 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 在 48 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十六. 十六.公司部根据事故性质、伤害轻重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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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文明生产秩序,确保人身、 设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内容: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务) 主 任:副总经理 副主任:行政总监 生产总监 顾 问: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经理和指派人员 3.2.安全生产职责 3.2.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3.2.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决策。 3.2.1.2.组织制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工作 计划,并监督落实; 3.2.1.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 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1.4.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每年开展安全考核评比,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3.2.1.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 验, 3.2.1.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依法保证所需资金的投 入。 3.2.1.7.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领导、工会、 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3.2.1.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管理 能力。 3.2.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3.2.2.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3.2.2.1.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 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积极完成公司及部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2.2.3.主持编制、修订本厂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并组织实施。 3.2.2.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 训,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给予批评和惩罚。 3.2.2.5.主持召开月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落实整改任务。 3.2.2.6.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指在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生产的时侯,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安全工作),组织指挥生产时,必须保证安全。如果 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必要 时通知事业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2.2.7.生产中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排 除。 3.2.2.8.生产调度时,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的状况,及时掌握在 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安全隐 患防范措施。 3.2.2.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 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3.2.2.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3.2.3.安全员职责 3.2.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 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加强对工厂安全管理 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3.2.3.2.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 查落实情况。 3.2.3.3.编制、审查安全隐患预防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开展、督促和检查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员工 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相关部门、车间做好必要的安 全技术教育。 3.2.3.4.每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 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 促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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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安全生产责任制...................................................................................................................................1 2. 班组长和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8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9 4. 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10 5.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14 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6 7. 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0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1 9. 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2 10. 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23 11.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27 12. 安全教育制度.....................................................................................................................................28 1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29 1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0 1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2 16. 设 备 管 理 制 度...........................................................................................................................33 17.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0 18. 消防安全制度.....................................................................................................................................41 19.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责任制.................................................................................................................42 20. 供应单位管理制度.............................................................................................................................43 2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5 22. 文明、卫生制度.................................................................................................................................46 23.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47 24.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9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 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 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 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 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 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 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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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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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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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 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全 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 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明 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除“定 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垫 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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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范围: XXXX 项目燃气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内所有的燃气内、外线、调压箱基础、调压箱、 及其附件等供货、安装、验收等完成图纸内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协调所有 部门的验收。燃气表仅负责安装及调试。 乙方有义务无偿自行完善及优化图纸设计,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协调各个 有关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按住宅居民生活用气形式)验收,由此产生的以 上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供设备:燃气计量表。 二、技术要求 (一)燃气工程技术标准 1、依据规范标准: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2《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DB11/T302-2014; 1.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5《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QB/3D 01-2014; 1.6《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定》CJJ95-2013; 1.7《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08; 1.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GB/T21447-2008; 1.9《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19285-2014; 1.10《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21246-2007。 注:以上标准规范若版本低于现行标准,均按现行标准执行。 2、燃气外线技术要求 2.1(管材及管件材料要求) 注:(燃气工程所需材料保证符合供气单位要求) 2.2 工程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堆放时,须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 施工验收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应特别注意管材须覆盖有遮蔽物,并放 置于平整场地上,管材两端必须进行封堵。 2.3 对城镇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要求,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 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主要用以下两 种:有符合 GB/T8163 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符合 GB15558.1 的埋地用聚乙烯 管材。 2.4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 考虑,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可以满足要求, PE 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05。 2.5 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 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2.6 管材、管件的验收标准 2.7 检查产品有无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2.8 对外观进行检查,检查管材内外表面是否清洁光滑,是否有沟槽、划伤、凹 陷、杂质和颜色不均等。 2.9 燃气用聚乙烯管应为黄色或黑色,当为黑色时管口必须有醒目的黄色色条, 同时管材上应有连续的、间距不超过 2m 的永久性标志,写明用途、原材料牌号、 标准尺寸比、规格尺寸、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生产厂名或商标、生产日期。 2.10 圆度检查:取三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管材的圆度规格, 其值大于 5%为不合格。 2.11 管材直径和壁厚的检查,管材直径的检查测其两端的直径,任意一处不合 格即为不合格。壁厚的检查用千分尺来进行,测圆周的上下左右四点,任意一点 不合格即为不合格。 2.12 管材、管件运输与保管 2.13 在聚乙烯产品的运输和保管中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2.14 应用非金属绳捆扎和吊装; 2.15 不得抛摔和受剧烈撞击,也不得拖拽; 2.16 不得曝晒、雨淋,也不得与油类、酸、碱、盐、活性剂等化学物质接触;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7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2.00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4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检查标准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安 全管 理 1、各级安全生产 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即:单位有安全生产 委员会,基层有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 2、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各单位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和“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要求,建立, 单位主要领导为第 一责任人,同级副职 为分管领域安全生 产负责人的责任体 系。 3、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配备专 (兼)职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1)从业 人员超过 300 人应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2) 从 业 人 员 未 达 到 300 人的,应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 托工程技术人员提 查 看 有 关文件、 资料,现 场检查。 《 安 全 生 法》,第一章 总则第 3、4、 5、6、7 条 第二章生产 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 障,第十八 条 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条。 《 安 全 生 法》其他条 款。 移交有关执 法监察部门, 按照《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 一条第九十 二条、第九十 三条、第九十 四条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 行本法规定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 的,处二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有前 款违法行为,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给予撤 职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依照 前款规定受刑事 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 行完毕或者受处 分之日起,五年 内不得担任任何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对 供安全管理服务。应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 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转职业或兼 职业的职业卫生专 业人员,负责本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单位主要负责 人,(1)建立健全本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2)组织指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4)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6)及时、如 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5、认真执行安全 生产“ 属地管理” “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当生产 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实行经济承包必须 把安全指标同时包 下去 。要在计划、 部署、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的同时,进 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未履行本 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由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依照下列规定 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 重大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 分之八十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4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1 适用范围 精馏工段提纯工序、罐区、三废、装车平台与渣场。 2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2.1 管理对象(工种):精馏提纯工序 任 务 设备运行、检修 管 理 部 门 本单位 监 管 人 员 班组长、技安员、单位领导 任 务 1 运 行 防 护 用 品 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棉布工作服、工作帽、劳保鞋、防护眼镜、橡胶 手套、防烫手套 工 具 防爆对讲机、活动扳手和 F 扳手、套筒、测温仪等 管理标准 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氯硅烷的特性,并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非氯硅烷提纯工序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 得进入)。 2 运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运行操作规程与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 规操作。 3 提纯塔停塔时应采用氮气保护措施,使整个提纯塔处于氮气保护中, 维持正压在 0.04-0.1MPa。 4 提纯区的屏蔽泵、计量泵的防爆等级为 EXDIICT4。 5 精馏提纯区现场均应装设“危险”、“勿靠近”、“严禁操作”、“防 烫伤”等字样的标示牌;管道按照安全标色进行标色。安全通道与消防 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占用。 6 精馏提纯区,严禁对管道及设备进行金属敲击;禁止明火和其他激发 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 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 7 精馏提纯区的空气中 HCL 报警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 安全联锁装置应齐全、可靠并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发现工艺参 数偏离设定值时,立刻作出判断和处理。 8 定期检查提纯区塔体、回流罐、泵类、管道有无泄露;泵出口管道晃 动是否剧烈;检查压力表、温度计、控制阀、流量计是否正常,发现后 立刻处理。 9 提纯区回流罐、塔体、屏蔽泵、计量泵、阀门、管道的接地装置和静 电跨接应完好无缺。 10 灭火器、泡沫消防、低压消防栓、高压消防栓、应急安全防护用品 位置摆放正确且全部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1 氯硅烷介质泄漏时值班人员应及时逐级汇报,进行事故处理的有关 人员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衣与 防护鞋)并有专人监护。 12 制定防止事故状态扩大的方案,保证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在事故中 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能力。 13 高处悬空或者地槽处阀门要有操作平台。 14 从事氯硅烷操作的人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管理措施 1 精馏提纯区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并且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 2 精馏提纯区操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和穿防静电鞋,禁止穿 化纤服装,提纯区内严禁明火、吸烟和穿带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 3 提纯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未经允许不得 擅自离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车间、级班组安全与技能教育,提高 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4 提纯区操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巡检,并作好提纯塔 运行参数、泵类运行、循环水 PH 值等巡视和监测记录;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做好记录。 5 车间实行自查、互查制度,并设立班组级安全员进行专项检查,并设 立奖惩机制。 6 提纯区操作人员要定期按照提纯区应急演练方案进行实战演练,提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简称LEC)。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 (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 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 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表 C.2-1 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分值 事故、事件或偏差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 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 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 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 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0.2 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 0.1 实际不可能 表 C.2-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定准则 分值 频繁程度 分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 C.2-3 发生事故事件偏差产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定准则 分值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 停工 公司形象 100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和标准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 以上重伤 1000 万以上 公司 停产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0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 准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 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 伤 500 万以上 装置 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15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 准 1 人死亡,或 3 人以下重 伤 100 万以上 部分装 置停工 地区影响 7 不符合上级或行业 的安全方针、制度、 规定等 丧失劳动力、截肢、骨折、 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万以上 部分设 备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3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 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5000 以上 1 套设 备停工 引人关注,不利于基 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5000 以下 没有 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表 C.2-4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D)及控制措施 风 险 值 风 险 等 级 应 采 取 的 行 动 /控 制 措 施 实 施 期 限 >320 A/1级 极其危险 在 采 取 措 施 降 低 危 害 前 ,不 能 继 续 作 业 , 对 改 进 措 施 进 行 评 估 立 刻 160~320 B/2级 高度危险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降 低 风 险 , 建 立 运 行 控 制 程 序 , 定 期 检 查 、 测 量 及 评 估 立 即 或 近 期 整 改 70~160 C/3级 显著危险 可 考 虑 建 立 目 标 、 建 立 操 作 规 程 , 加 强 培 训 及 沟 通 2 年 内 治 理 20~70 D/4级 轻度危险 可 考 虑 建 立 操 作 规 程 、 作 业 指 导 书 , 但 需 定 期 检 查 有 条 件 、有 经 费 时 治 理 <20 E/5级 稍有危险 无 需 采 用 控 制 措 施 , 但 需 保 存 记 录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7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作为双 方合同履约之安全补充,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权利如下: 1. 有权要求承包商配备HSE管理机构或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等。 2. 有权要求承包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3. 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维护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并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4. 有权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的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发生事故后,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6. 有权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业绩及资质检查。 7. 有权根据承包项目危险性的不同,要求承包商制定专门的HSE技术管理方案并对其 进行审查。 8. 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HSE资质业绩进行评价并提交报告,对分包商的选用 有否决权。 二、 甲方义务如下: 1. 向承包商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 2.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 应承包商要求,向承包商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权利如下: 1. 有权对业主的HSE工作提出建议,对业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2. 对属于业主的作业场所,有权按规定要求业主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和环 境。 3. 出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合理必要的避险措施。 4.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相关的HSE资料。 乙方义务如下: 5. 应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HSE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满足业主最低HSE管理要求。 6. 对重点施工或高风险作业项目制定HSE技术管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7. 组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业主。 8.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应安全意识和技能。从事特种作业 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9. 应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应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有确保其正确使用。 10. 不得使用不符合业主要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安全 检测仪器等物品。 11. 选用分包商,应事先对分包商的HSE业绩及资质进行评估,并报告业主批准。 12. 应在项目HSE管理计划中明确对业主利益的维护。 13. 应雇佣身心健康的人员执行承包服务合同。 14. 两个及以上在业主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时,应当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业 主备案。 15.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 业主负有对承包商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和减轻承包商应 负的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UL1026 标准 前言 A. 此标准包括目录范围内覆盖 UL 公司产品后续服务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是基于成熟的工程原理, 研究, 测试记录现场试验及生 产安装问题的认识, 从厂家, 用户, 检验机构其它专业经验咨询时 所获取的信息, 如有必要他们可以进一步实验调查后改正. B. 此标准的观察要求是持续保证生产厂家产品的条件之一. C. 按这些要求在检查或测试产品时, 只要产品符合此标准, 即使发 现预料的其它安全损害, 也可视为符合标准. D. 产品采用的材料或者其结构形式与此标准中的要求有些区别, 那 么可以按照设计要求测试, 如果大部份材料相同, 那么就可以按 照标准进行判断. E. UL 在按照目标进行功能演示时, 不能下放厂家或其它任何部门的 责任, 标准在制定时, UL 的意见和调查研究结果, 已经代表了专 业评判标准, UL 对任何使用或依赖下标准不负任何责任, UL 不会 发生任何责任义务损害, 包括由于使用, 解释或依赖此标准产生 的重大损坏. F. 按照 UL 要求进行测试时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损害, 因此在进行测 试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足够的防护工具是必要的. 1. 范围 1.1. 这些要求覆盖了在普通情况下使用的 250V 或以下的家用厨具电 器(除了 1.2 里有说明外),包括临时或永久地在户外使用的家用厨 具电器应符合国际电器条例规定. 1.2. 这些要求不包括家用电器系列, 电极型, 长柄锅及电炸锅, 奶酪 机锅, 面拖油炸机, 爆谷机, 咖啡壶, 电饭锅, 微波炉, 以及按个 人要求制作的电器不包括在此标准内. 1.3. 以下内容中, 确定是否符合此范围内的一种装置的要求(如多士 炉和类似的)应通过具体参考此型号要求, 在没有具体参考数据 时, 如果采用"符合"条款, 那么条款应为公认符合标准所有型号 的要求. 1.4. 产品包括外形特点, 零件, 系统更新及与此标准要求有区别的产 品, 而涉及到火险, 电击, 伤人应该使用适当的附加零件进行测 试, 其安全水平的最后结果应保留在标预期的范围内, 产品外型, 特性, 零件, 材料, 系统与具体要求相冲突, 不能视为符合此标 准, 如果考虑提出修改要求, 应采用一致的方法, 开发, 修正, 执行此标准. 2. 组合件. 2.1. 除 2.2 说明外, 此标准中产品组合件应符合组合件的要求, 如产 品一般使用标准组合件清单索引 A 所示. 2.2. 组合件不需要与具体相符是: a. 此标准包括的产品应用中不必涉及到外形或特性. b. 由此标准要求代替. 2.3. 组合件应在认可的设计环境下使用. 2.4. 结构中的些特殊组合件不全面或限制其性能发挥, 这些组合件 只能在限定环境下使用, 例如不超过一定限定温度下使用且只 有在认可的选定环境下限制使用. 3. 装置的测量: 3.1. 指数必须说明, 括号里的指数为解释或相近信息. 4. 参考材料 4.1. 此标准要求的条例或标准的任何要求更新应被解释为最新的条 例和标准. 结构 5. 总则. 5.1 如果电器在运行时会产生或在有气体或其它气体压力下运行, 考虑到爆炸事故的可能性, 因此电器不能算合格, 除非电器有足 够强度抵御爆炸危险. 6. 框架与外壳. 6.1. 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该足够的张度和钢度抗拒正常使用中可能 的滥用, 但不要因电器固有的抵抗强度而减少电器的空间, 产生 松动, 零件错位而导致部分或全部失效或者结构组合时而增加 火险, 电击或伤害的危险. 6.2. 电器外壳材料应该能够随特殊用途, 能够容纳所有电器零件, 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交底内容: 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安装与拆除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外板内模、外砖内模、全现浇剪力墙结构大模板 的安装与拆除。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配套大模板:平模、角模,包括地脚螺栓及垫板,穿墙螺栓及套管,护身栏,爬 梯及作业平台等。 2.1.2 隔离剂:甲基硅树脂、水性脱模剂。 2.1.3 一般应备有锤子、斧子、打眼电钻、活动板子、手锯、水平尺、线坠、撬棍、吊 装索具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按工程结构设计图进行模板设计,确保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 操作工艺 3.1 外板内模结构安装大模板 3.1.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 安正号模板 →安装外墙板→ 安反号模板→固定模板上口→ 预检 3.1.2 按照先横墙后纵墙的安装顺序,将一个流水段的正号模板用塔吊按顺序吊至安装 位置初步就位,用撬棍按墙位线调整模板位置,对称调整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或斜杆螺栓。 用托线板测垂直校正标高,使模板的垂直度、水平度、标高符合设计要求,立即拧紧螺栓。 3.1.3 安装外墙板,用花篮螺栓或卡具将上下端拉结固定。 3.1.4 合模前检查钢筋、水电预埋管件、门窗洞口模板、穿墙套管是否遗漏,位置是否 准确,安装是否牢固,是否削弱断面过多等,合反号模板前将墙内杂物清理干净。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3.1.5 安装反号模板,经校正垂直后,用穿墙螺栓将两块模板锁紧。 3.1.6 正反模板安装完后,检查角模与墙模,模板与楼板,楼梯间墙面间隙必须严密, 防止有漏浆、错台现象。检查每道墙上口是否平直,用扣件或螺栓将两块模板上口固定。办 完模板工程预检验收,方准浇筑混凝土。 3.2 外砖内模结构安装大模板: 3.2.1 工艺流程: 外墙砌砖→ 安装正、反号大模板→ 安装角模 →预检 3.2.2 外墙砌砖:先砌完外砖墙,在内外墙连接处留出组合柱槎及拉结筋。 3.2.3 安装正反号大模板,其方法与外板内模结构相同。 3.2.4 在混凝土内外墙交接处安装角模,为防止浇内墙混凝土时组合柱处外砖墙鼓胀, 应在砖墙外加竖向 5cm 厚木板及横向加固带,通过处内墙钢模拉结,增加砖墙刚度。 3.3 全现浇结构安装大模板: 3.3.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 挂外架子→ 安内横墙模板→ 安内纵墙模板→ 安堵头模板→ →安外墙内侧模板→ 合模前钢筋隐检→ 安外墙外侧模板→ 预检 3.3.2 在下层外墙混凝土强度不低于 7.5Mpa 时,利用下一层外墙螺栓孔挂金属三角平 台架。 3.3.3 安装内横墙、内纵墙模板(安装方法与外板内模结构的大模板安装相同)。 3.3.4 在内墙模板的外端头安装活动堵头模板,它可以用木板或用铁板根据墙厚制作, 模板要严密,防止浇筑内墙混凝土时,混凝土从外端头部位流出。 3.3.5 先安装外墙内侧模板,按楼板上的位置线将大模板就位找正,然后安装门窗洞口 模板。 3.3.6 合模板前将钢筋、水电等预埋管件进行隐检。 3.3.7 安装外墙外侧模板,模板放在金属三角平台架,将模板就位,穿螺栓紧固校正, 注意施工缝模板的连接处必须严密、牢固可靠,防止出现错台和漏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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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 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 一般应满足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 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 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 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 B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 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 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 2.5kN/立方米(250kgf/平方米)的静载荷。 1.4.3 有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露天工作的起重 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 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m。 1.4.6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 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信道、走台等距离超过 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1.4.7 除流动式起重机和司机底部都无碰人危险的起动机外,与起重机一起移动的司机室, 其底面距下方地面、信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m。 1.4.8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4.9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4.10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4.11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 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如冶金用的起重机司机室 应设降温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 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1.4.12 在高温环境直接受热辐射的司机室,应设有效的隔热层。受热辐射的窗玻璃应采 用防红外线辐射的钢化玻璃。 1.4.13 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 通讯联系装置。 1.5 栏杆 高度应为 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 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70mm的 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 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 4.5k N(450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1.6 直立梯 梯级间距宜为 300mm,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踏杆距前方立面不应小于 150mm,梯宽不 应小于 300mm。 当高度大于 10m时,应每隔 6~8m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 5m时,应从 2m起装设直径为 650~800mm的安全圈,相邻两圈间距为 500mm。安全圈之间,应用 5 根均匀分布的纵向 连杆连接。 安全圈的任何位置都应能承受 1kN(100kgf)的力而不破断。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 1050mm, 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1.7 斜梯 应按表 1 的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斜梯高度大于 10m时,应在 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 6~10m设休息平台。 梯侧应设栏杆。 表 1 对斜梯的要求 ---------------------------------------------------------------------------------- 与水平面夹角(°)|20 |35 |40 |45 |50 |55 |60 |65 ------------------|------|------|------|------|------|------|------|------ 梯级间距(mm) |160|175|185|200|210|225|235|245 踏板宽度(mm) |310|280|249|226|208|180|160|145 ---------------------------------------------------------------------------------- 1.8 起重机上的走台 宽度(由栏杆到移动部分的最大界限之间的距离)对电动起重机不应小于 500mm,对人力 驱动的起重机不应小于 400mm。 上空有相对移动构件或物体的走台,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1800mm。 走台应能承受 3kN(300kgf)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1.9 防滑 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1.10.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1.10.2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 力的 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3 KB 时间:2026-03-05 价格:¥2.00
1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 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 全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2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 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 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 垫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3-06 价格:¥2.00
IE 部分 第 5 章 标准时间 - 60 - 第五章 标准时间 标准时间是指操作熟练程度和技能都达到平均水平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的作业条件和作业方法,用正常速度生产规 定质量的一个单位的产品时所需的时间。 标准时间是指在规定的作业条件下,按照适合此作业熟练程度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及设备,受到此作业培训 后体力也适应,能够完成此作业的状态下,用标准速度进行此项作业时,完成一个单位的作业量所需的时间。 完成一个单位的作业量所需的时间,为此一般在标准时间内以一个、一批、1 大批、一次等的单位为基本设定标 准速度,即不是以一天为单位发生的所有事项包含在标准时间,而是以一个单位为基础发生的所有需要项目为 标准时间的内容。 标准时间是以净作业时间和空闲时间来构成。 标准时间=净作业时间+空闲时间=净作业时间*(1+余率) 图 I5—1 标准时间 作业分析 准备作业时 间点分析 主作业时间 净作业时间 辅助作业时间 主要作业时间 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 净作业时间 1. 标准时间的概要 什么是标准时间? 标准时间的意义 标准速度 标准时间的构成 均衡的重要性 漫长的工作时间内也需要快乐 但首先工作与快乐之间要掌握好均衡,组织才能强大。 IE 部分 第 5 章 标准时间 - 61 - (1) 主作业时间:一批(LOT)的加工要素时间,分为净作业时间和空闲时间; (2) 准备作业时间:加工品准备、设备及工具准备、作业现场整理等,加工一批时每次发生的准备及整理时 间; (3) 净作业时间:用对象作业的基本内容,规则地、周期性地重复进行的作业部分的时间。 (4) 空闲时间:用对象作业所需的内容不规则地偶然发生,分别调查其发生率和平均时间后,加在净作业时间 上才能求得主作业时间的作业部分时间。 (5) 主作业时间:作业目的本身在进行中的主体作业时间。 (6) 辅助作业时间:发生在与主要作业时间节拍中的辅助时间。 准时间应在任何部门或工厂都是公平的; 标准时间是为达到基本作业目的,是针对理想的作业方法的时间;作业方法不能根据工厂或车间的情况而变化; 此项目是准确无误地运作标准时间时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 比如测试作业人员的作业时,用过去的实际时间或某种代表产品的生产台数来换算是不够充分的; 应保证适合评价目的或使用目的的准确性; 应以科学手法为基础,经营者及所有职工都能接受的,可信赖的标准时间;标准时间应对任何部门或工序都要是 公平的。 标准作业速度的决定是跟社会的一般水平无关或不能存在特殊的情况; 如果利用广泛使用的一般的方法设定的标准时间,那应该是跟公司内的各车间或各部门甚至是与其它公司的水平 都可以进行比较; 根据产品种类或购入新的机器设备,即使制造方法有变化也可以作为参考,还可以与几年前的水平作比较。 作为标准生产数量,标准吨(TON)数,代表产品的计算等的各种基本单位,指定着作业的标准; 比如机械工厂由于切削加工,它的重量越来越轻,但生产量却提高,有些部门用总重量来表达会觉得很好,可对 于别的工厂,它就不是适合的单位了。 标准时间的构成要素 标准时间的具备条件 公正性 适当性 普遍性 时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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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WT-ZG-001 制订部门 质量管理部 生效日期 分发号 拟制: 审核: 批准: 版本号:V1.0 Page 1 of 10 Go!go!go 1. 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 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 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 IT13 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 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 原材料检验标准 4.1 金属材料 4.1.1 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 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 塑粉 4.2.1 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 检验参数。 4.2.2 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 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 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3.2 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 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 冲裁检验标准 阳江 3721 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WT-ZG-001 版本号:V1.0 Page 2 of 10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R1.5。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 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 L≤5%t(t 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 变形尺寸(mm) 3 以下 ±0.2 以下 大于 3 小于 30 ±0.3 以下 大于 30 小于 315 ±0.5 以下 大于 315 小于 1000 ±1.0 以下 大于 1000 小于 2000 ±1.5 以下 大于 2000 小于 3150 ±2.0 以下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 L≤10%t(t 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 R1。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 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 以下 ±0.3 以下 大于 300 小于 600 ±0.6 以下 大于 600 小于 900 ±0.9 以下 大于 900 小于 1200 ±1.2 以下 大于 1200 小于 1500 ±1.5 以下 大于 1500 小于 1800 ±1.8 以下 大于 1800 小于 2100 ±2.1 以下 大于 2100 小于 2400 ±2.4 以下 大于 2400 小于 2700 ±2.7 以下 5.2.4 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一致。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5 KB 时间:2026-04-12 价格:¥2.00
1 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 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以及《重庆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安全费用管理的职 责权限。 第二条 凡在建工集团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子公司及其工程项目安全费 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置的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安全费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 费用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提取规定为: 1.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 取及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各工程项目收取的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作为现场安 全生产费用开支; 2.各工程项目不管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实行定额取费,提取工程直接 费的 1%作为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各工程项目提取的以上两部分安全专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 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建工集团及各子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基层安全教育培 训学习及安全奖励; 2 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建工集团各类安全罚款等;二是提取 专项费用,规定为: 提取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的万分之二点六作为建工集团安全专项基金,其中返 还总额的一半由各子公司掌握使用。 第六条 使用建工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基金,由建工集团安全生产部提出用 途,经建工集团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使用; 各子公司使用安全专项基金,由其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用途,经其分管安全领 导批准后使用。 第七条 项目安全专项费用是指按照渝建发〔2006〕177 号《重庆市建设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 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 号)中规定的, 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各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初期由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预决算部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 规定核定使用额度。 第九条 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初期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施工需 要的安全费用使用方案,项目经理签审后,报经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 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项目安全费用使用方案必须细化安全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 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第十条 在工程开工时,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 50 % 由项目申请,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向项目拨付;属于垫资工程的, 垫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
淄博 XX 建筑公司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标准 淄博 XX 建筑公司 1 地下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工艺标准 编 制:XXXXXXXX 批 准:XXXXXXXX 实施日期:XXXXXXXX 淄博 XX 建筑公司 淄博 XX 建筑公司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标准 淄博 XX 建筑公司 2 地下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质量管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高聚物改性沥青油毡地下防水层工程施工。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要求: 2.1.1 卷材:石油沥青油毡,一般有纸胎、玻璃丝布胎、麻布胎三种。 2.1.1.1 沥青防水卷材规格,应符合表 3-2 的要求。 沥青防水卷材规格 表 3-2 标号 宽度(mm) 每卷面积(m2) 卷重(kg) 915 粉毡 ≥28.5 350 号 1000 20±0.3 片毡 ≥31.5 粉毡 ≥39.5 500 号 915 1000 20±0.3 片毡 ≥42.5 2.1.1.2 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3-3 的要求。 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 表 3-3 性能要求 项目 350 号 500 号 纵向拉力(25℃±2℃时) ≥340N ≥440N 耐度度(85℃±2℃,2h) 不流淌,无集中性气泡 柔性(18℃±2℃) 绕φ20mm 圆棒无裂纹 绕φ25mm 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 保持时间 ≥0.10MPa ≥30min ≥0.15MPa ≥30min 2.1.1.3 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3-4 的要求。 淄博 XX 建筑公司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标准 淄博 XX 建筑公司 3 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要求 表 3-4 项目 外观质量要求 孔洞、硌伤 不允许 露胎、涂盖不匀 不允许 折纹、折皱 距卷芯 1000mm 以外,长度不应大于 100mm 裂纹 距卷芯 1000mm 以外,长度不应大于 10mm 裂口、缺边 边缘裂口小于 20mm,缺边长度小于 50mm,深度小于 20mm,每卷不应超过四处。 接头 每卷不应超过一处 2.1.2 胶结材料: 2.1.2.1 建筑石油沥青 10 号、30 号配制沥青玛帝脂使用。 2.1.2.2 道路石油沥青 60 号甲、60 号乙或其熔合物。 2.1.2.3 沥青玛帝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3-5 的要求。 沥青玛帝脂的质量要求 表 3-5 S-60 S-65 S-70 S-75 S-80 S-85 用 2mm 厚的沥表玛帝脂粘合两张沥青油毡,于不低于下列温度(℃)中, 在 1﹕1 坡度上停放 5h,沥青玛帝脂不应流淌,油毡不应滑动 耐热度(℃) 60 65 70 75 80 85 涂在沥青油毡上的 2mm 厚的沥青玛帝脂层,在 18±2℃时,围绕下列直 径(mm)的圆棒,用 2s 的时间以均衡速度弯成半周,沥青玛帝脂不应 有裂纹 柔韧性(mm) 10 15 15 20 25 30 粘结力 用手将两张粘贴在一起的油毡慢慢地一次撕开,从油毡和沥青玛帝脂的 粘贴面的任何一面的撕开部分,应不大于粘贴面积的 1/2 2.1.3 其他材料 2.1.3.1 配制玛帝脂的填充料:滑石粉、板岩粉、云母粉、石棉粉。 标 号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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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3 页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塔吊顶升 交底内容: 概况:本次为 #塔第 次顶升,本次预计加 节,加节前 m,加节后 m,与相邻 塔吊情况见申请表。 塔吊顶升作业危险源辨识: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的后果 预防/控制措施 1 塔 吊 顶 升 作 业 非专业队,无资质证书。队伍资 质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必须由有相对应的资质专业拆装 对作业 2 加节顶升作业前前未对塔机各 部件进行检查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对各部机械构件作全面检查,电 工对电路、操作、控制、制动系 统作全面检查,吊装指挥对已准 备好的机具、设备、绳索、卸扣 等作全面检查 3 加节作业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 经公司批准,不能指导作业,未 按方案作业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触电 针对塔机类型特点,说明书要求, 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 案,并经审核、审批,严格按照 方案执行 4 风速超过 6m/s(四级)时顶升, 或作业过程中突遇大风、雨、雪、 大雾等恶劣天气 设备倒塌、机械伤害、 高空坠落 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如突遇恶劣 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做好应急防 范措施 5 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 交底内容不全面、详细 违章作业 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 术交底 6 作业区和四周未布置警戒线、挂 醒目安全示警牌 物体打击 作业区域和四周布置两道警戒 线,安全防护左右 20 米,挂警示 牌,严禁任何人进入作业区内在 四周围观,现场安全员全权负责 安全区域的安全监护工作 7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 正确使用,未穿胶底防滑鞋和工 作服、未戴手套、酒后上班 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8 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 中,麻痹大意 设备倒塌、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触电 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9 工具随意乱放、任意抛掷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10 加节顶升未配平或不符合要求 设备倒塌 严格按要求和实际情况配平,保 证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梁 的位置上 #塔第 次顶升 编号: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危害因素 可能的后果 预防/控制措施 11 塔 吊 顶 升 作 业 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导 出)标准节方向不一致 设备倒塌 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 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12 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 的情况下回转吊臂、小车变幅、 吊装作业 设备倒塌 在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 的情况下严禁回转吊臂、小车变 幅、吊装作业 13 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设备倒塌 若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异 常,应立即停止顶升,收回油缸, 将上支座落在塔身顶部,并将下 支座与塔身连接固定后,再排除 液压系统故障 14 顶升超出独立自由高度 设备倒塌 在超出独立自由高度前附墙 15 顶升时踏步、横梁爬爪的外表的 焊缝联结处有脱焊、裂缝 设备倒塌 应立即停机整修后再顶升作业 个人防护 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 边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 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规范,严禁使用拖线板等。 作业准备 1、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人员不得有不适合作业的疾病并精神良好。 3、持证上岗,周围已经警戒,人员已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4、人员已经分工明确,专人指挥,专人监控。 顶升作业 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在塔升加节前,由电工和专人负 责操作液压系统,进行往复调试无误后方可进行顶升作业),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 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 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 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 1 人操作,严格 听从信号指挥。 3、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 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第 3 页 共 3 页 交底人 (技术人员) 签字 接收人签字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注:交底一式两份,交底人、接收人各一份 4、 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被处于平衡状态(塔机顶升之前必须做好前后臂的配 平工作,调整套架 8 个调节滑轮间隙,使顶升套架垂直于前后臂的平衡,保证顶升加节 质量和安全。),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 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 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 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 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 下一动作),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 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 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 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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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省文联车站 施工单位 中铁一局成都地铁 4 号线土建 6 标 交底部位 吊装钢筋笼 工种 吊车司机、配合人 员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各工序施工前应由主管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施 工过程中设专职安全人员,要切实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操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特种 作业人员应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书,工作期间全体工作人员要精神集中; 3、作业时认真执行国家及成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严禁酒后作业和在作业过程中嬉戏打闹; 5、禁止私自拆改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在指定位置设置消防用具,不得私自搬用或挪用; 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7、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大小便及乱扔垃圾。 针对性交底: 1.汽车式起重机需在公路上行驶时,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 驶和作业,视其土质的情况,起重机的作业位置应离沟渠,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 首先检查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是否正常, 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全部伸出支腿(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 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 不大于 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 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起重机行驶前必须按照规定收放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严禁在底盘走台上站 立,蹲坐人员和堆放散装物件。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行驶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 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 8.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 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 量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 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拴拉绳,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 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3.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14.作业完毕后收回支腿,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并降到 40-60 度之间,各部制动器都 应加保险固定,机棚和操作室都要关闭加锁; 15.起重机应停放在安全坚实的平地上; 16.汽车吊装作业,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种租赁资质和租赁合同等证件齐全有效。 17.施工现场散装材料(如砖、扣件、混凝土等)必须采用专用封闭料斗吊装,钢筋 机木方等材料吊装时,必须长短料分开,严禁混吊。 信号指挥: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 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 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 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 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 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 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 3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挂钩工: 1.挂钩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挂钩工不可代替信号工作业; 4.吊物时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 5.吊物前必须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起重吊钩; 6.吊运钢筋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使用卡环; 7.吊运小块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装,钢木材料和长短不一的材料不可混吊; 8.不得站在墙顶上或站立不稳的物体上行走; 9.卸料时要考虑周围环境,严禁随意乱卸、乱放; 10.吊物和大臂下严禁站人。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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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超重、吊装、拖运安全技术交底 一、垂直运输架、吊盘装置技术交底 垂直运输架担负着脚手架上施工人员、工具和材料的垂直运输任务。目前使用的有:井架、 龙门架、独杆提升架等。井架和龙门架的吊盘均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防止吊盘在运行中和 停车装、卸料时发生严重事故,吊盘安全装置有: 1、吊盘停车安全装置是防止吊盘在装、卸料时卷扬机制动失灵而产生跌落事故的一种装 置,有安全支杠和安全挂钩两种形式。目前普遍使用的是安全支杠装置,它由安全杠和安全 卡两部分组成。安全卡还具有使装料、卸料平稳、方便的作用。为确保安全生产,卷扬机的 制动器和吊盘停车安全支杠应联合使用,同时还应注意统一指挥升降。 2、吊盘钢丝绳的安全装置是由无缝钢管内装钢制的可伸缩“舌头”组成。它的作用是在 吊盘纲丝绳断后的瞬间将“舌头”弹出管内,搁在井架或龙门架的横杆上,以保证吊盘不致 往下跌落。 二、扬机安全技术交底 1、建筑施工中卷扬机的安装多为临时安装,利用机座上的预留孔或用钢丝绳盘绕机座固 定在地锚上。机座后部加放压铁,确保卷扬机在作业时不发生滑动、位移、倾覆现象。 2、钢丝绳出头应从下方引出,卷筒中心应与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中心线垂直,第一个 导向滑轮不准使用开口滑轮,滑轮应用地锚固定,不准绑在垂直运输架上。 3、滑轮距卷扬机至少保持 8~12 米,超过 3 吨的卷扬机应大于 15 米。钢丝绳绕到卷筒 两端,其倾角不准超过 1.5 度~2 度。 4、为确保安全,起吊重物处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不应从卷筒上全部放出,除压板固定 的圈数外,至少还应留有 3 圈安全圈。 5、安装卷扬机应选择地势稍高、视野良好、地基坚实的地方。室外安装的卷扬机,应有 防雨、防砸措施。一般是搭设简易工棚,工棚搭好后,应保证机手能看到被吊物件的起、落 情况和地点。 6、卷扬机的电气控制系统要设在司机身边。保证设置要可靠有效,以防触电。 7、卷扬机的司机应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机定人。操作前应进行试车,要检 查制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连接紧固件是否有松动,工作条件及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确 认无误后方准开车。 8、卷扬机严禁超载运行,运行时钢丝绳不准拖地。通过通道时,应加保护装置,不准人 踩、车压,严禁人员跨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 9、埋设地锚应注意事项: 10、埋设地锚应根据缆绳拉力进行必要的计算,并考虑相应的安全系数,使其具有足够 的锚固力。根据计算和埋设条件,选择地锚的规格和型式。 11、地锚只允许在规定和方向受力,生根钢丝绳的方向应尽量和地锚受力方向一致。 12、地锚要埋设在干燥的地方,防止雨水浸泡。 13、严禁使用虫蛀、腐朽、裂缝等木材做地锚。 14、严禁利用现场不稳固的物体、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及不明吨位的构筑 物代替地锚。 15、地锚在使用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尢其是雨后更要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16、各种桅杆安全技术交底 各种桅杆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般要求 18、各种桅杆应在设计核定的范围内使用。 19、各种桅杆组装后,必须经过静荷载和动荷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0、搬运桅杆料时,应缓起轻放,不扔不摔,合理搁置。两人以上搬运时,左右肩和步 调应一致,谨防夹手和砸脚。 21、组装桅杆时,应用芒刺对孔,严禁用手指或螺丝等代替。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尽 量用呆板手,并且用力要适当。 22、缆风跨越马路时,其架设高度应不小于 7 米。缆风与高压线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连接应用卸甲,与地锚连接应用轧头,缆风数量 按设计规定。 23、地锚应经计算。严禁利用树木和电杆。如确须利用柱子等时,应经验算并征得有关 部门同意,并应在雨后、化冻和试吊时派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桅杆行走道路必须坚坦坚实,地面无积水,地下无孔洞,并有足够的地耐力。在楼板上使用时, 楼板应经验算,必要时进行加固。 24、桅杆行走时,桅杆应稍向前倾,相邻缆风必须交错移位,180°范围内的缆风严禁同 时松开。桅杆在架空跳板上行走时,应将跳板可靠固定。 25、各种桅杆在使用前,必须把桅杆脚合理固定。 26、严禁操作人员在伸臂上汇缆风,起落能左右转向的伸臂滑轮组,其两端应采用双向 接头。 27、独脚桅杆 28、独脚桅杆的允许倾斜度,一般应不大于桅杆长度与水平投影比例的 5∶1。 29、定点使用的独脚桅杆,至少设六根缆风,移动使用的桅杆,缆风至少在八根以上。 30、悬臂式桅杆 31、悬臂式的桅杆,其主杆必须垂直。带有背弓的悬臂式桅杆,主杆背弓必须按要求拉设, 严禁在不拉背弓情况下使用。 32、桅杆转向时,应做到由慢到快,再由快到慢,缓起轻刹。 33、桅杆在接近满载时,一般应先转向,后降落悬臂,以免造成主杆扭曲。 34、人字桅杆 35、人字桅杆两杆应等长等强,两杆夹角应不大于 30°,跨档应相对固定。 36、缆风应前设两根,后设三根。须旁吊侧提时,必须相应增设旁缆风。 37、人字桅杆移动时,两腿速度应一致,谨防撕档或扭曲。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6-06-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