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简称LEC)。L(likelihood,事故
发生的
可能性)、E
(exposure,人员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
发生事故
可能造成的
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
分值,再以三个
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
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表 C.2-1 事故事件
发生的
可能性(L)判定准则
分值
事故、事件或偏差
发生的
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
可能;或危害的
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
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
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
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
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
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
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
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
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
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0.5
很不
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
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0.2
极不
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
操作规程
0.1
实际不
可能
表 C.2-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定准则
分值
频繁程度
分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
暴露
2
每月一次
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暴露
1
每年几次
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
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
暴露
表 C.2-3
发生事故事件偏差产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定准则
分值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
停工
公司形象
100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和标准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
以上重伤
1000 万以上
公司
停产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0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
准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
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
伤
500 万以上
装置
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15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
准
1 人死亡,或 3 人以下重
伤
100 万以上
部分装
置
停工
地区影响
7
不符合上级或行业
的安全方针、制度、
规定等
丧失劳动力、截肢、骨折、
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万以上
部分设
备
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3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
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5000 以上
1 套设
备
停工
引人关注,不利于基
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5000 以下
没有
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表 C.2-4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D)及控制措施
风 险 值
风 险 等 级
应 采 取 的 行 动 /控 制 措 施
实 施 期 限
>320
A/1级
极其危险
在 采 取 措 施 降 低 危 害 前 ,不 能 继 续 作 业 ,
对 改 进 措 施 进 行 评 估
立 刻
160~320
B/2级
高度危险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降 低 风 险 , 建 立 运 行 控 制
程 序 , 定 期 检 查 、 测 量 及 评 估
立 即 或 近 期
整 改
70~160
C/3级
显著危险
可 考 虑 建 立 目 标 、 建 立 操 作 规 程 , 加 强
培 训 及 沟 通
2 年 内 治 理
20~70
D/4级
轻度危险
可 考 虑 建 立 操 作 规 程 、 作 业 指 导 书 , 但
需 定 期 检 查
有 条 件 、有 经
费 时 治 理
<20
E/5级
稍有危险
无 需 采 用 控 制 措 施 , 但 需 保 存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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