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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医院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0XX〕6 号 关于下发《医院用水用电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水电管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实现开源 节流,确保医院用水用电安全,经讨论,医院已制定《**医院用 水用电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医院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0XX 年 7 月 8 日 附件: **医院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用水用电的管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实现开 源节流,确保医院用水用电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水电巡视。行政股应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 灯具、插头插座、开关、电器、用水设施等进行一次检查,每半 年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二、认真抓好科室日常水电使用管理。各科室(部门)应指 定专人不定期对室内用水用电设施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 良用水用电行为,发现水电设施故障及时上报行政股,行政股应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护。 三、加强办公室场所的用水用电管理。各科(股)下班前必 须确认办公场所照明灯、计算机等电器、水龙头已经关闭后方能 离开,切实做到人走灯灭,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 四、积极抓好办公场所空调管理。各科室(部门)应在夏天 室外温度大于 27℃、冬天室外温度低于 17℃方可开空调,温度 控制在 26℃(中央空调控制在 23-26℃)。空调开放应关好门窗, 下班或无人时及时关闭空调。 五、加强住院综合大楼空调及照明管理。相关科室应按以下 要求做好空调的管理:走廊上午 8:30 时开启,晚上 21:00 关 闭;病房每天上午 7:30 时开始关闭一小时,同时做好门窗通风, 开启空调后温度原则上控制在 23-26℃。会议室休会期间、病房 未安排患者入住时应及时关闭水电设施。住院部走廊白天上班期 间正常情况下及晚上 22:00 以后间隔打开部分照明,光线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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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 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 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 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 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 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 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 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 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 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 公尺,户外不得低 于 3.5 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 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 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 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 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 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3 米以外, 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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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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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

关于台州市 XX 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台州市 XX 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位于台州市 的 1#综合楼(钢筋混泥土结 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3 层,建筑高度 12.8m,建筑面 积 1440㎡);2#厂房(钢筋混泥土结构,丙类,二级耐火等 级,2 层,建筑高度 9.6m,建筑面积 1000㎡);3#厂房 (钢筋混泥土结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1 层,建筑高度 5.0m,建筑面积 180㎡);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 准,我大队派员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对该工程进行了消防 验收。经对资料的审查和现场验收,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 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 件,经综合评定,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应落实专人管理消防设施,定期进 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已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如 有改(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再次装修等,应重新申办 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二○XX 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单位:台州市 XX 公安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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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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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 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 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 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 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 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 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 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 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 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 公尺,户外不得低 于 3.5 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 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 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 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 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 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3 米以外, 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 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

关于台州市 XX 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台州市 XX 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位于台州市 的 1#综合楼(钢筋混泥土结 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3 层,建筑高度 12.8m,建筑面 积 1440㎡);2#厂房(钢筋混泥土结构,丙类,二级耐火等 级,2 层,建筑高度 9.6m,建筑面积 1000㎡);3#厂房 (钢筋混泥土结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1 层,建筑高度 5.0m,建筑面积 180㎡);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 准,我大队派员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对该工程进行了消防 验收。经对资料的审查和现场验收,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 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 件,经综合评定,本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应落实专人管理消防设施,定期进 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已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如 有改(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再次装修等,应重新申办 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二○XX 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单位:台州市 XX 公安局消防大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安全操作规程-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 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 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 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 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 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 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 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 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 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 公尺,户外不得低 于 3.5 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 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 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 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 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 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3 米以外, 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 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基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基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行业领域:1、基建煤矿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1 监测中心站 1.地面中心站必须 24 小时有人值班并填写运行日志, 打印安全监控日报,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审阅。 2.有人员定位系统(未安装的检查劳动组织和入井人员 登记)。 查看证件 查看运行日 志 查看现场施 工人员是否 超过 30 人 2 井口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 示。 查看现场公 示栏 3 主通风机房 1.安装有水柱计、电流、电压、轴承温度计等仪。 2.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有风机运行情况记录薄,并及时填写 查看现场 4 主提升绞车 房 1.主副井绞车房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2.绞车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3.司机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上岗。 4.绞车周围要设有防护栏。 查看现场 5 井下机电设 备硐室 1.变电硐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和栅栏门并上锁。 3.硐室必须配足不少于 0.2m³的沙子(沙箱)防火锹和 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至少四个)。 4.硐室内的电器设备摆放齐全,距硐室墙、电器设备之 间不小于 500mm,电缆吊挂整齐、不拖地。 5.硐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图,设备挂牌管理。 6.硐室内严禁闲人进入和人员停留(除正常检修)。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6 井下水泵房 1.主要泵房至少有 2 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 并应高出泵房 7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 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 门。 2.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 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3.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 常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查看现场 7 井下大巷 1.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 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2.井底车场及附近要有足够的照明。 查看现场 8 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 10m 内的 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2.架棚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3.锚杆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设顶板离层仪, 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4.各巷道所有电缆、水管、液管等吊挂整齐,避灾路线 指示牌、各种警示、指示牌板等字迹清楚,吊挂齐全。 5.掘进机司机、装岩机、耙岩机、钻车侧卸、水泵、空 压机、绞车等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工作面里外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符合要求。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9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 检查许可证 是否在有效 期内 抽查特种设备 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修理许可证, 查看许可证的有效 期限。 《特种设备安全 法》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 法》第七十四条、 第八十一条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 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 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 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 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 造、修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 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 证: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 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 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 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 许可证。 2 抽查特种设 备 管 理 人 员、检测人 员、专业技 术人员、作 业人员是否 具有相应资 质 抽查被检查单 位人员的持证上岗 情况。抽查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件,查看 其工作类别与证书 项目是否一致;查看 生产单位工资发放 证明和社保关系证 明,确定用工关系。 《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条、 第十八条 《机电类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 规则》附件 2 基 本条件 《机电类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规则》 附件 2 基本条件 《锅炉压力 容器制造许可条 件》第十九条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许可规 则》 《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 一条、第八十六 条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 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 证: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 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二)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 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交付 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 借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 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 许可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2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果 1 井口 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2.井口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 3.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 查看现场 2 地面通风机房 1.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轴承温度计等仪。 2.必须有直矿通调度室的电话。 3.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专职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 立即报告。 6.通风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查看现场 3 主提升绞车房 1.主副井绞车房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2.绞车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3.司机应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上岗。 4.绞车周围要设有防护栏。 查看现场 4 井下大巷 1.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 口的方向。 2.井底车场及附近要有足够的照明。 查看现场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果 5 井下机电设备 硐室 1.变电硐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将变电硐室布置在煤层 中,变电硐室,两帮插严背实,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和栅栏门并上锁。电缆进出墙 体应有穿墙套管保护。 3.硐室必须配足不少于 0.2m³的沙子(沙箱)防火锹和足够数量 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至少四个)。沙箱,灭火器材原则上放 置在进风侧。 4.硐室内的电器设备摆放齐全,距硐室墙、电器设备之间不小于 500mm,电缆吊挂整齐、不拖地。 5.硐室内悬挂供电系统图,设备挂牌管理。 6.硐室内严禁闲人进入和人员停留(除正常检修)。 查看现场 6 火药库 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爆炸材 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 不得小于 5m。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3.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 设备。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4.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等 制度必须上墙。 查看现场 7 井下水泵房 1.主要泵房至少有 2 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 出泵房 7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 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2.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 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3.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 维护,并做好记录。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机房消防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1 检查 结果 1 / 2 / 3 / 4 /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及功能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第17.2.9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 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检查 评定合格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 员: 主 控 项 目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 第3.5.1条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 系统安装及功能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规范规定 第17.2.9条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及功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第17.2.9条 施工依据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验收依据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606-2010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部位 机房消防系统 检验批质量验 收记录 浙江资料软件销 售:15824421188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智能建筑分部 -机房子分部 分项工程名称 消防系统分项 施工单位 全套800 项目负责人 软件免费升级 检验批容量 机房消防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8180701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1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原材料验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 风险点编号:YNZL-HYS-07 填报时间:2016 年 8 月 20 日 风险点名称 原材料验收 风险点 详细位置 原材料验收 诱发事故类型 车辆伤害 伤亡/财产 损失预测 轻伤 风险等级 四级 责任人 王福伟 风险管控 责任部门 生产品质部 手机号码 15589117883 采取管控 措施情况 1、增加当心车辆和注意行人告知牌,控制进入料场车辆数量,按规定卸货,车辆 减速慢行; 2、取样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鞋、防护手套、反光背心、防护眼镜,严禁穿短袖和短 裤衣服工作;取样前加强对取样人员的安全检查或监护; 3、取样人员与行走或静止的机动车保持 10 米以上的距离;取样要在铲车完成倒堆 工作并停止或离开后才能进行;在取石膏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取样前先将易滚落 的石膏块排除,不要靠近较高的煤堆或石膏堆,防止垮塌而被砸伤;取样人员要提 高注意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存在隐患情况 无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应急处置 主要措施 见《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属地监管政府 沂南县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经信局 专业监管部门 发改、国土、公安、质监、工商、安监、环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6 KB 时间:2025-12-3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 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 志。 3.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临边设置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 6.施工现场楼梯口和预留洞口防护符合要求。 7.临街和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 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8.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 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9.悬挑式物料钢平台在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 牌。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临时用 电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手 续。 2.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 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符合要求。 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箱体结 构、箱内电气设置、进出线路、分配电箱与开 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5.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要求。 6.外电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外电架空线路 正下方无施工、建造临时设施。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3 基坑工 程 1.基坑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2.基坑监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适当的排水措施。 5.基坑支护结构完整。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4 脚手架 1.架体基础符合要求。 2.扫地杆距离符合要求。 3.杆间间距、连接方式、斜支撑、剪刀撑设置 位置和角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连墙件设置符合要求。 5.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6.作业层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7.脚手板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吊篮 1.防坠安全锁标定符合要求。 2.上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3.安全绳安全带固定位置符合要求。 4.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5.防护顶板符合要求。 6.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塔式起 重机 1.载荷、行程、起升、回转、变幅等安全装置 齐全、灵敏有效。 2.塔式起重机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3.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 使用要求,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避雷接地装置牢固可靠,接地电阻等符合规 定。 5.吊钩、滑轮、卷筒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钢 丝绳防脱装置。 6.钢丝绳、吊索具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印章) 填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法定代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使用性质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文号 审核日期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人/主 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层 数 建筑面积(m2)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地上 地下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地上 地下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储 罐 储存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 场 储 量 储存物质名称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层数 □建筑保温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 (m2) 装修层数 □装修工程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 KB 时间:2026-01-02 价格:¥2.00

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6-01-1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7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验收标准 验收结果 1 三宝 安全帽 安全带 安全网 有合格证,按规定做试验。 有合格证,按规定做试验。 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门颁发的审核,规格材 质符合要求,按规定做试验。 2 楼梯口 防护栏杆 挡脚板 0.6m,1.2m 各设一道,不大于 10m。 18m 高,3cm 厚连续设置。 3 电梯井 口 井内防护 井口防护 平网防护,两层设一道,不大于 10m。 设钢制防护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严密。 4 预留洞口洞口防护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严密,定型化,工具化。 5 通道口 长度、宽度 防护棚 防护栏杆 防护网 长 5.0m,宽 1.5m 5cm 厚木板,2.5m 高,设双层 0.6m,1.2m 各设一道 外侧用 2000 目立网封闭。 6 各处临边 阳台 楼板 楼梯 基坑 层面 0.6m,1.2m 各设一道防护栏杆, 设置 18cm 高档脚挡,用安全立网封闭。 验收 签字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验 收 结 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接线安全操作规程 1、 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 伏以下者)均按本规定执行。 2、 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两部门批准后,方可由车间派电 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 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 负责。 5、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 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但最 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 生产安全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 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 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 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 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 公尺,户外不得低 于 3.5 公尺。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 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 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 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 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7)电气工作人员安装临时线前,须查验临时线装置申请单。否 则不予安装; (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 0.3 米以外, 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 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天燃气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某涂料公司生产现场员工绩效评估

HEMPEL 海虹老人牌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员工绩效评估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                 司龄:                 评估期限: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绩效评估分为自我评价和主管考核两个部分;包括工作业绩、 主要工作履行情况和员工综合素质等三个方面 绩效水平 不令人满意(U) 如果员工的绩效现 处在此阶段, 该员工 应该在上司的指导下 制定详细的绩效提高 方案 低于目标要求(2-4) 这可能是新员工或新 转岗的员工被允许的 低绩效水平,存在提 高的空间 符合目标要求(5-7) 一个合格的员工应该 清楚,要始终达到此 绩效水平, 并努力向 高水平迈进 高于目标要求(8-10) 处在此水平的员工, 绩效现是杰出的, 他的每个方面都是他 人学习的榜样。 附:绩效评分 工作业绩  绩效评估的目的是促进员工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 以适应公司 的战略发展目标。  评估的结果将广泛运用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  评估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 评价采取自评与直接上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结果需由人事 部门反馈给被评估人。 工作目标 实际结果 主要工作履行情况 (一)自我评价 低 目标 高 U 2 3 4 5 6 7 8 9 10 过去一年在公司的 现 不满意,没有取得 自己所期望的成绩 还可以,基本上达 到了自己设定的目 标和公司要求 满意,取得了自己 所期望的成绩,得 到同事门的认可 很满意,取得了显 著成果,超额完成 了预定目标 U 2 3 4 5 6 7 8 9 10 与同事及上司的关 系 不满意,与同事有 冲突,缺乏配合, 上司不支持工作 还可以,与同事间 没有明显的矛盾, 能得到上司的支持 满意,上司支持工 作,同事间有良好 的合作 很满意,得到上司 的大力支持和同事 间积极的配合 U 2 3 4 5 6 7 8 9 10 目前的工作 能力明显不足,觉 得无法应付 能力稍感不足,需 要他人的协助才能 完成工作 正适合本身能力, 一般情况可以独立 完成相关工作 能比较轻松的完成 工作,还能担当更 困难的工作 过去一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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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商业中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DOC5)

XXX 商业中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 总则 1.1 为了大力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的相关建筑法规、规范和条例,为有效地保 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预防安全事故,促进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序进行, 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施工环境,依据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总包单位、总包的自行专业分包单位以及业主指定分包单位; 1.3 总包单位对自行分包和指定分包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 1.4 本条例由业主、监理日常巡查检查监督时,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由监理会同业主 工程师进行处罚,处罚程序按本规定第九节相关条文执行。 二、技术文件类: 2.1、未经监理、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且每 项次罚款 10000 元; 2.2、工程开工前未能提交相关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和甲方审核通过的,每项次罚款 5000 元; 2.3、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且造成进度拖延、质量降低或 是安全隐患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 2.4、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 2.5、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的,每项次罚款 1000 元。 三、施工组织类: 3.1、分包工程未报监理、甲方审核或是审核未通过而擅自组织进场施工的,每次罚款 10000 元; 3.2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甲方许可而擅自掩盖或处理者,责令返工, 且每项次罚款 10000 元; 3.3、隐蔽工程未报监理、甲方验收或是验收未通过而擅自隐蔽的,责令重新返工并报 隐蔽验收,且每次罚款 5000 元; 3.4、工程报监理、甲方验收前未进行自检或是自检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次罚款 1000 元; 3.5、工程质量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从第三次开始,每验收一次罚款 2000 元,直至验 收合格为止; 3.6、对于工地例会或是专项会议纪要中安排的工作,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罚 款 1000 元; 3.7、对于甲方书面通知、监理通知单的工作内容、整改要求,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 而又未能提前取得监理、业主书面延期同意的,每项每次罚款 1000 元; 四、设备材料类: 4.1、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或是未通过申报而擅自进场的,责令退场,且 每批次罚款 5000 元; 4.2、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检验验收或是检验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 责令停止使用,且每批次罚款 5000~10000 元。 五、组织纪律类: 5.1、工程例会迟到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无故缺席者每人次罚款 500 元,确有困难无 法参加会议的,须提前 6 小时向总监请假,并安排专人代为参加(总包单位例会参加人 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安全员、质量员,分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和技术 负责人); 5.2、因工程需要,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或是半个 小时不到岗的,每人次罚款 500 元。 六、工程进度类 6.1 施工单位应按照经监理及业主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符合总进度计划的月进 度计划组织施工,每月由监理会同业主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按事先确定的工程 进度考核点进行考核,若实际施工进度滞后进度计划一天(非业主和不可抗力因素),则 对施工单位按 500 元/天进行处罚; 6.2 工程进度考核点的确定:施工单位报审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监理、业主审 核时,由监理会同业主共同确定方便考核的工程进度考核点,并在进度计划监理审批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6-03-21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施工升降机装拆安全协议

1 / 2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附着顶升安全协议 委托单位(甲方): 装拆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升降机安装、 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 方就该工程的起重机械 安装/加高/拆卸 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 应共同遵守。 一、起重机械名称:施工升降机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作内容:施工升降机安装、加高和拆卸 五、协议有效期限: 乙方进场作业起至上述工作内容完成止 六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安装或拆卸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具有特 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2、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 作,审核乙方编制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附着方案。 3、 负责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1)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4、 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拆卸场所及基础施工资料,确保起重机械的基础施工满 足设计要求,并告知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范围,满足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 件。施工中发生交叉作业情况时,现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协调处理。 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在安装、加高、拆卸过程中有违反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 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 2 / 2 七、乙方责任 1、 服从和落实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 法规、标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定装拆现场工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指挥、 协调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 乙方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拆卸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等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 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机械的定期 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等应完善。 5、 乙方在作业前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 术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对甲方制作的基础及提供的资料应进行验收,并对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的技术 状况、安全性能、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实施安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 进行了年检;乙方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 严禁无证上岗。对装拆作业区设警戒线、挂警示牌、派专人指挥和监视。 8、起重机械安装完毕,需按规定进行调试、检验,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9、由于装拆、附着加高作业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 故及交付使用后由于安装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3-24 价格:¥2.00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设备管理 移交日期: 接收日期 . 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 编 号 .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到厂日期 安装日期 开箱 前后 检查 文件 资料 清点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附 件 备 件 工 具 清 点 清点人 主管确认 试车签名/日期 主管确认/日期 检验 试车 记录 以下会签:本一式六份,以下部门各持一份。 安装部门 使用部门 资料部门 技术部门 财务部门 生产部门 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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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操作规程培训验收

设备操作规程培训验收单 培训日期: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使用部门 操作者 培 训 内 容 培训人 签字 操作者 签字 使用部门主管 签字 动力设备室主管 签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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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格-现场管理员关键业绩指标

部门 考核期 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考核人: 考核人: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直接领导 年度 现场管理员关键业绩指标(KPI) 被考核人 关 键 业 绩 指 标 KPI指标 考评标准说明 1、生产现场管理工 作规划计划 1、 根据中国兵器行业生产现场管理要求编制公司生产现场管理标准,拟定公 司生产现场管理三年规划和年度生产现场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2、 不合理扣30分、不及时扣30分、质量不高扣30分。实际得分:100-被扣掉的分 数总和 2、生产现场管理工 作的监督检查 1、 通过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及时 沟通、协调,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落实情况,信息收集、整理 、汇报,便于 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提高水平2、 检查不及时一次扣10分,检查质量低一次 扣10分。实际得分:100-被扣掉的分数总和 3、对分厂现场管理 工作指导,组织学 习培训 1、 和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必要时,与有关单位领导座谈,提出存在的问题及 改进的方向和方法,回答各生产单位和有关处室对生产现场管理方面的咨询, 提高现场管理的整体水平;进行现场管理培训2、 少一次扣30分,工作被动一 次扣10分,不认真一次扣10分。实际得分:100-被扣掉的分数总和 4、组织协调生产现 场管理各大项的检 查与考核 1、 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六大项(组织领导、现场工艺和质量管理、现场设备与 能源管理、现场定置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生产班组管理)的检查、考核2、 少一次扣30分,工作被动一次扣10分,不认真一次扣10分。实际得分:100-被 扣掉的分数总和 5、组织例会 1、 组织例会,通报各单位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安排下期工作,对现场管理会 议进行记录并保管,起草会议纪要,管理好现场管理的各种文件2、 少一次扣 30分,工作被动一次扣10分,不认真一次扣10分。实际得分:100-被扣掉的分 数总和 6、生产现场管理的 定置管理 1、 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生产现场管理所需各种牌匾、标 识的制作、使用、监督2、 不及时一次扣10分,工作被动一次扣10分,不认真 一次扣10分。实际得分:100-被扣掉的分数总和 评价结果:优秀A级( ) 良好B级( ) 一般C级( ) 需改进D级( ) 不合格E级( 重 要 记 录 期初备注:指标及其考核标准 期末说明 岗位 编号 考核人 评分 权重 得分 生产安全 部部长 20% 生产安全 部部长 20% 生产安全 部部长 15% 生产安全 部部长 15% 生产安全 部部长 15% 生产安全 部部长 15% 备注: 签名: 日期: KPI) 信息来源 月工作计划完 成情况 月工作计划完 成情况 月工作计划完 成情况 相关信息反馈 相关信息反馈 相关信息反馈 总得分 ) 不合格E级( ) 人力资源部审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6-04-1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