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1、目的:识别供应商质量风险,并进行分级,然后根据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大小,管 理供应商,重点是强化对高风险度的供应商管理。 2、定义: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等。A-风险很小、B-风险小、C-风险中、D- 风险大 3、适用范围:适用于华为公司所有合格供应商。 4、操作方法: (1)每年评定1次,每年1月份,由TQC按此标准进行初步评定,然后分别与各个专家 团进行评审确定,评审后将结果(包括不能达成共识的名单)一并提交TQC-LEADER, (2)TQC-LEADER 组织各CEG-leader进行评审确定。 (3)评定后由TQC-LEADER提交策略中心LEADER审核发布,策略中心LEADER可以 根据采购策略和相关政策等综合因素给予适当调整,然后发布并上报采委会 (4)一旦发布生效,则执行本管理制度。 (5)风险等级一旦评定,当年不得升级,当违反“批次质量表现无条件高压线”的G1 款,则当年自动降为D级。 (6)每年风险等级评定时应考虑其上一年的评定结果,升级只能一年升一级,不得越 级提升,可越级降级。 (7)上一年的D类供应商转为“C”类必须按照新供应商认证的质量体系标准,由TQC 启动全面认证和评估,经过严格认证合格后才具备转级的必要条件。 5、评价标准 首先按“质量保证体系”和“年度质量表现”两个维度分别评价,然后根据这两个维 度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每个供应商风险等级A/B/C/D。上一年的D类供应商转为“C” 类必须按照新供应商认证的质量体系标准进行全面认证和评估,认证合格后方可转级。 非合格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自然为D 当年引入的新供应商的质量风险等级最高为C 5.1、质量保证体系评价标准 5.1.1 质量体系分项评价 序号 项目内容 A B C D 1.1 质量体系认证 通过ISO9000等认 证,流程文件执行 规范。多次稽查没 有发现明显缺陷。 通过ISO9000等认证, 大部分流程文件执 行规范。多次稽查没 有发现严重缺陷。 通过ISO9000等 认证,但大部分 流 程 文 件 执 行 随意,多次稽查 发 现 很 多 严 重 缺陷。 1、未通过任何类 似ISO9000认证。 2、 虽 然 通 过 ISO9000,但诚信 很差,时有伪造数 据和报告等行为。 1.2 企 业 总 体 管 理 水 平 与 质 量 组 织 1、企业管理层管 理水平高、质量意 识高、质量主管在 公司地位高(副总 级),企业骨干和 工程师适中,建立 了完善的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并 且 有 IT化 质 量 分 析工具和系统(如; QIS系统、6西格码 分析、SPC等)。 2、有专门支持华 为的质量团队,对 华为要求及问题 反馈很重视。 3、发现问题能及 时通知我司并主 动招回 (存在以上之三) 1、企业管理层管理 水平高、质量意识 高、质量主管在公司 地位高(副总级), 企业骨干和工程师 适中,建立了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并且 有IT化质量分析工 具和系统(如;QIS 系统、6西格码分析、 SPC等),并且例行 化分析和改进。 2、对华为要求及问 题反馈极较重视。 3、发现问题能及时 通知我司并给出解 决方案建议。 (存在以上之三) 1、企业管理层 管理水平较高、 质量意识较高、 质 量 主 管 在 公 司地位高(副总 级),企业骨干 和工程师适中, 建 立 了 质 量 保 证组织和队伍, 但 没 有 IT化 质 量 分 析 工 具 和 系统。(如;QIS 系统、6西格码 分析、SPC等) 2、对华为要求 及 问 题 反 馈 较 重视。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企业管理层管 理水平低、质量意 识淡薄、质量主管 在公司地位低(普 通经理),IT化程 度差、企业骨干和 工程师明显偏少, 没有建立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 2、质量主管在公 司地位高(副总 级),但企业质量 改进意识和文化 很差。 3、但虽然管理水 平高,对华为要求 及问题反馈多年 来极不不重视。 (存在以上之一) 1.3 生产设备、工艺 与 失 效 分 析 能 力 1、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处于业界 先进水平。 2、有很好的失效 分析设备、试验设 备和能力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生产设备、工艺 设备,处于业界较好 水平。 2、有一定的失效分 析设备、试验设备和 能力 (存在以上之二) 1、生产设备、 工艺设备,处于 业界一般水平, 并 且 有 改 进 计 划和愿望。 2、有一定的失 效分析设备、试 验设备和能力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差,处于业 界落后水平,没有 改进计划和愿望。 2、没有失效分析 设备和能力,指望 客户验证和分析。 (存在以上之一) 1.4 PCN控制流程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 更改有完整变更 控制流程,并且例 行化执行。 2、对重要更改能 及时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二)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更 改有完整变更控制 流程,但例行化执行 差。 2、对重要更改能及 时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二) 1、在设计、工 艺、设备、材料 等 方 面 更 改 有 部 分 变 更 控 制 流程,但例行化 执行差。 2、对重要更改 能 及 时 通 知 华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 更改没有变更控 制流程。 2、对重要更改从 不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一)
xx 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 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xx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 12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 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 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 3 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 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 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 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 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 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 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 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 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 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 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 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 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 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 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 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 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 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 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 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