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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问题差距整 改要求)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1.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安委办 〔2011〕4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 号)等有关要求精神,为推动引导公司全面开 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水平,现根据具体情况,特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持 久地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工艺 过程控制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 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与主要内容 1. 工作目标 本着“突出重点、分布推进”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于 202X 年 12 月底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2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一项长期、综合、基础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按照 PDCA 原则,不断实施、检查、总结与提高; (1) 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制定符合公司特点工作目标、措 施工作计划; (2) 分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一级抓 一级,切实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工段各个岗位; (3)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络。组织成立公司安全标准化领导机构,指定 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工段及班组都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形成完善组 织机构与工作网络体系; (4)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实施标准化工作 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监督控制状态; (5)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计划进度,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步骤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逐步推进与实施: 1、准备阶段(202X 年 1 月) 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组织成立公司安 全标准化领导小组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网络体系,完成达标创建初步准备工作。 2、宣传培训阶段(202X 年 2 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各部门、车间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 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意义作用。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邀请咨询公司老师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协调人员针 对本部门负责要素进行专业培训。 3、全面实施阶段(202X 年 3 月~6 月) 公司、各部门、工段与班组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评分细则》中要素规定具体内容逐步实施; 4、自评与评审阶段(202X 年 7 月~8 月) 于 202X 年 6 月底,基本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并于 7 月份开展自我评审工作,根据 评审情况,落实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最后申请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 四、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安全职责

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 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职工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进行贯彻执行。批准重大安全技术 措施。   5、深入车间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6、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 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 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8、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 期进行演练。 9、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 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报 告、备案,并严加监控。 10、积极做好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1、将安全投入纳入预算管理,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投入,严格 安全措施经费提取,落实措施经费使用,确保安全设施完好,不断 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工 作。 12、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13、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各项安全 生产任务。 14、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应每年对全厂员工进行一 次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落实责任,并进行考试。对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按时参加上级有关 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车间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并 进行考核。 15、负责组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企业最少进行一次安 全大检查,对查出隐患要认真分析,制定治理措施并每季度向上级安 监部门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 16、企业发生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事故,并积极配 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7、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组织企业对作业环境进 行改善、治理,加强对接触尘毒作业人员劳动防护品配发工作,并 按规定对接触尘毒及其他有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确 保员工身体健康。 (二)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 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渎职违章行 为。 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措施,责任到人。 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 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 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原料, 所有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全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全电压照明设备个体安全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防护栏杆、安全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5.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停气部门有关管端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检查试验 3.1 设备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闭锁装置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4.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存放时间、地点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成品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毒害程度,采取必要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解毒打捞流失危险物品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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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生产有关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质财产损失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 质财产损失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工具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一定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管理 1、事故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停产事故),压力容器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停产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生活区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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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其他人员。 3 术语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有:防护眼镜、 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 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保管、使用维护,需 要检验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 准各部门情况编制总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 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 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一般劳动防护 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质量,更不可硬 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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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0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相关区域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污 染物控制资源能源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控制资源能源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污染物主要能源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设置 环境保护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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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险状态、人安全行为管理上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安全状况、人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安全因素、设备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缺陷、其它原因造成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调整,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原因在未整改前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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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09-XX公司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一、目: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安全 二、范围: 各生产车间 三、责任者: 工程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 四、正文 1.检维修前安全检查措施 1.1 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2 编制检维修方案。 1.3 对储存、输送危险化学品(如苯、甲苯、二甲苯、双氧水、浓硫酸、盐酸、浓 碱等)设备或大型设备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4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 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具不得使用。 1.5 应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禁止启动”安全标志并加锁。 1.6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 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编 码 标 题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1.7 对检维修用现场爬梯、栏杆、平台、梯子、盖板等进行检查并对检维修人员 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配备适当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可靠。 1.8 对检维修用盲板应逐个检查。 1.9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气工具器,应配备有漏电保护装置。 1.10 对有腐蚀性介质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11 对检维修现场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盖板, 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2 将检维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 检维修安全杂物清理干净。 1.13 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4 需夜间检维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装置。 2.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项目任务要求,组织检维修安 装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为: 2.1 检维修作业前必须遵守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维修作业现场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用品正确佩戴使用。 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 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 业过程安全工作。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中安全。 4.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断路、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 架设。 5.设备清洗、置换,由工程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设备清洁、置换 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工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 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 6.检维修中安全注意事项 6.1 进入检维修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6.2 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做好上下层之间防护措施。 6.3 气焊所用乙炔瓶氧气瓶,应按照规定放置,在大修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 同一步之遥放置地点。高空焊接应防止火花飞溅在乙炔瓶其他可燃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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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XX公司员工安全培训管理规程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规程 一、目: 规范公司员工劳动安全行为,普及安全知识、了解国家企业安全法规,提高安 全素质,倡导安全文化,使不安全因素能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 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公司新员工、换岗员工及进入公司区域外来人员 三、责任者: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正文 1.公司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教 育法制教育,对新进员工及换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先进经验。 2.2 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情况。 2.3 检修前试车前必须有专门安全教育。 2.4 开展事故预测紧急处理演练、分析、讨论事故原因。 3.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部门或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将 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档案,并视情节由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复工。 编 码 标 题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物流控制部、内贸部、外贸部 4.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 安全教育对象要求 4.1.1 凡新进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实习人员等)上岗前都必 须接受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在熟悉,掌握三级培训内容后, 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4.1.2 公司内部门之间或部门内员工岗位调动变换工种、调岗以及管理人员参加 劳动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培训或针对性安全培训。长期病假或待岗后重新上岗都 必须进行换岗培训。 4.1.3 对于重点要害岗位,新上岗职工不得独立作业,须在指导下熟悉后再独立作 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1.4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由针对性 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4.1.5 本公司职工要根据本职工作范围需要,自觉学习有关产品安全操作规则 及有关岗位标准操作程序。 4.1.6 公司对员工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考试,考核成绩记录归档。 4.1.7 对来厂参观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一般性安全注 意事项培训。 4.1.8 三级安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全培训由生产部负责,部门 级由部门主管或安全员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 4.2 三级安全培训内容 4.2.1 一级(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本 企业劳动安全制度、状况及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典型事故安全要求; 本企业内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特殊区域急救常识等。 4.2.2 二级(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内容有本车间生产工作特点、车间各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车间以往事故经验教训;主要机械电气设备 危险部位预防事故措施;消防设施情况及使用场所以及处理应急事宜方法等。 4.2.3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班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操作、岗位 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措施安全装置;安全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消 防器材性能用途、正确使用方法处理应急事宜措施等。 4.3 特殊人员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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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一、目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减少事故,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机械设备定 期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措施。特制 订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三、设备定期检查内容实施 1、定期检查内容: ①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②检查管理机构操作人员配备情况; ③检查安全技术培训及操作人员素质情况; ④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⑤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⑤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经济效果比较。 2、定期检查组织实施: ①公司工程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组织有经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 员参加,明确检查重点部位、检查方式,科学地组织分工,做到各负其责。 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单形式通报该分公司或区域项目 (以下简称各单位),定人定责限期整改。 ③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上报安质部确认。 ④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检查,重点检查使用、保养、操作人员及安全装置情况, 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各单位负责人确认。 ⑤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或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使用现场, 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保养情况,并做好记录总结,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四、设备定期维修内容要求: ①设备修理应贯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机械 设备技术状况,避免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现象。 ②由设备物资部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时间设备动力性等要求,编制设备定期 维修计划,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公司设备物资部存档。 ③设备定期维修根据定期维修计划及生产情况分批进行。 ④在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保证设备维修后有稳定技 术性能状况,达到规定质量标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⑤修理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作业,严禁改动线路原设 计。 ⑥修理过程中控制好质量进度、质量成本关系,加强维修工艺管理,确 保维修质量。 ⑦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执行修理前、修理中、修理后“三检制度”,严把修理过程 控制关,质量不合格材料、配件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总成不得装配,修理不合 格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⑧各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彻底消除各种隐患问题。 ⑨设备物资部门对设备建立易损、易耗零件及易损、易耗零件清单,并对易损、 易耗零件建立安全库存。 五、设备定期保养内容要求: 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 日, 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 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 正确处理使用、保养修理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3、设备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十字” 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矩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 进行。 4、设备保养时须执行以下“八定”规定: ①定点:规定保养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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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避免火灾事故其它 事故 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赤热表面 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临时性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固定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与外部 区域、火种与需保护设备有效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原料, 所有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全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全电压照明设备个体安全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防护栏杆、安全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流延机生产作业指导书

流延生产作业指导书 1 目 指导流延机操作工规范操作。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流延生产过程。 3 定义 无 4 内容 4.1 加料操作 1)根据生产指令单将需领用原料运送至规定区域。 2)根据生产指令单工艺单安排加料工加料。 4.1.1 对交接停放区原料进行外袋清洁: 1)用半湿抹布擦洗外袋,保证外袋无灰尘; 2)原料进入加料间时通过压缩空气去除外袋表面灰尘; 3)用软刷或吸尘器除去外包装袋口线缝内灰尘、粉屑。 4.1.2 加料时必须注意袋内有无杂质、污物、纤维等异物,如发现应及时除去。仔细检查不锈钢料 斗是否干净、干燥,发现有异物水迹应及时用干燥抹布去除,同时用压缩空气将可能存在灰 尘及布屑去除,确保料斗干净干燥。 4.1.3 每袋原料最终剩余少量原料按同一牌号集中起来,再进行吸料或倒料。 4.1.4 应注意观察每袋原料牌号、批号,禁止混牌号或混批号加料; 4.1.5 两种以上原料混合必须均匀搅拌五分钟以上(使用人工搅拌机时)。 4.1.6 当班加入原料根据牌号、批号重量记录在《流延生产投料记录表》表上; 4.1.7 严格控制加料间通道,无关人员严禁出入,除与周转区连接通道外,其余门窗未经许可一 律不准打开; 4.2 流延机生产流程 挤出机 T 模 流延 收 卷 挤出机有无异声 粉碎机 有无异声 巡 检 电晕处理、收卷 边势观察 中控 厚度、其它 电 辊 巡检 4..2.1 根据生产指令单生产,严格按工艺单实施。 4.2.2 观察调整收卷压力。以工艺单规定收卷张力为准,可适度调节收卷压力,大卷膜切忌出 现中部有下垂、太松或翘边现象。 4.2.3 观察薄膜生产状态:薄膜有无不良现象,如晶点、黑点、僵块、破膜、划伤、油滴、折皱、 暴筋雨丝、反面电晕等; 4.2.4 每大卷膜换卷结束后当场抽取不少于 6 米样膜对照安装日光灯灯源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 题应及时调整排除。 4.2.5 根据工艺单规定厚度,观察薄膜厚度扫描图并及时调整。 4.2.6 根据流延线实际情况调整生产速度,达到工艺单规定平均厚度。 不同规格产品生产结束时应及时记录过滤器前后压力值,发现前后压力差大于 10MPa 应及时联 系设备部门更换过滤器。 4.2.7 每班做好相关生产记录。 4.3 安全事项 4.3.1 停机后,浮动辊、接近辊退到位后,设备操作、检查人员才能进去工作; 4.3.2 芯轴上收卷机时,一定要将内外都擦干净,特别是两端键槽部分; 4.3.3 操作人员开动机器或关机时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安全监护; 4.3.4 电晕处理测厚仪部位设备运转时不许靠近触摸;; 4.3.5 设备运转时,不许用布擦机器、辊筒等运转部分,人员不许钻入机器内; 4.3.8 废边回收喇叭口不要掉入异物,旁边电柜上不要放置调换下来刀片等,不许带手 套割废边; 4.3.9 流延操作工须着长袖工作服,以免烫伤,高温作业时需戴好手套,所有操作工上衣口袋不 准放东西,不能戴手表。 4.3.10 加料操作人员若带眼镜,须用一绳子扎住眼镜架; 4.3.11 不许用刀划辊筒上薄膜,以免损伤辊筒; 4.3.12 T 模口清扫需用铜片、洁净软布,不许用其它硬物,擦拭时不要从树脂挤出方向擦,而要越 过整个长度朝模宽方向均匀地擦模唇表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停气部门有关管端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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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化学物质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焊工考试合格证”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全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地方,需在潮湿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安全。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工件上。电焊线不准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安全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清理后,确认安全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 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 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 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 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 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 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行车,不工作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 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一人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 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 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 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 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 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 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 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 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 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 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 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 开关、电铃出毛病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 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 能超过 100mm 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全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检查试验 3.1 设备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闭锁装置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全回路、接触电阻测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 为确保全体职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避免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根据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预案》。 一、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一) 因工(多人)或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二) 重大火灾事故: (三)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爆炸事故: (四) 台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 (五)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周围环境有重大影响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负责 原则。 (二)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担任,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 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主管生产安全部长、制造部(安技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 部(人保)、人事部(卫生所)、技术部、装备厂、责任部门安全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 单位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制造部,安委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部长兼任。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四个分部,由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长,公司办公 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物资保障、事故报告调查部; 指挥部办公室制造部(安技科)负责 2.警戒保卫指挥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部,由人事部(卫生所)负责。 4.善后处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工会、人事部负责。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报总指挥或上 级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内外部联络,保证抢救危重病人车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党委工作部(人武保卫):负责维护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消防及疏散等,并 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4、人事部(卫生所):负责组织危重病人救治,在第一时间内护送危重病人去医院抢救。 5、责任部门:负责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组织自救以及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6、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各项求援工作。 四、重大安全灾害事故报告现场保护程序 1、 抢救伤员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视现场实际情况 分别报告 120、110、119 实施抢救,同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副总 指挥、总指挥实施救援。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信联络 人事部(卫 生 所)王志巨 88752507、(761)13805718100 公司办公室 潘建平 88172676、(211) 13805796949 制造部(安技科)何新 88751489、(503)13777820435 副总指挥 陈忠勇 总指挥 吴伟明 2、 事故现场保护: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 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3、 事故报告内容:将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伤 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等以及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事故单位或部门应在四小时内将简要事故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 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责任,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5.00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 为确保全体职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避免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根据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预案》。 一、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一) 因工(多人)或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二) 重大火灾事故: (三)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爆炸事故: (四) 台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 (五)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周围环境有重大影响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负责 原则。 (二)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担任,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 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主管生产安全部长、制造部(安技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 部(人保)、人事部(卫生所)、技术部、装备厂、责任部门安全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 单位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制造部,安委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部长兼任。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四个分部,由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长,公司办公 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物资保障、事故报告调查部; 指挥部办公室制造部(安技科)负责 2.警戒保卫指挥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部,由人事部(卫生所)负责。 4.善后处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工会、人事部负责。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报总指挥或上 级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内外部联络,保证抢救危重病人车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党委工作部(人武保卫):负责维护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消防及疏散等,并 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4、人事部(卫生所):负责组织危重病人救治,在第一时间内护送危重病人去医院抢救。 5、责任部门:负责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组织自救以及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6、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各项求援工作。 四、重大安全灾害事故报告现场保护程序 1、 抢救伤员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视现场实际情况 分别报告 120、110、119 实施抢救,同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副总 指挥、总指挥实施救援。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信联络 人事部(卫 生 所)王志巨 88752507、(761)13805718100 公司办公室 潘建平 88172676、(211) 13805796949 制造部(安技科)何新 88751489、(503)13777820435 副总指挥 陈忠勇 总指挥 吴伟明 2、 事故现场保护: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 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3、 事故报告内容:将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伤 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等以及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事故单位或部门应在四小时内将简要事故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 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责任,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