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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问题差距整 改要求)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自评结果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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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模板】

本版生效日期: 201X 年 08 月 30 日 ××××××公司 编制部门: 安全环保部 文件编号: TG-AQ-C-003 公司标记 管理文件 版本号/修改状态:B/0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 编 制:__×××_ 日 期:__201X-8-25__ 校  核:__×××__ 日 期:__201X-8-25__ 审 核:_×××___ 日 期:__201X-8-25__ 批 准:_×××_ _ 日 期:__201X-8-29__ 受控状态:__________ 分发号:___________ 文件编号:TG-AQ-C-003 ××××××公司 管理文件 版本号/修改状态:B/0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 第 1 页 ,共 21 页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 1 目 为了规范公司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职责,落实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 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执行精神;同时为了每个员工自己良好职业健康、 优美生存环境安全经济发展,更加模范地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延伸演绎 各级、各类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员工一定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违章即违法” 认真负责地安 全文明生产理念,结合公司部门设置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司各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是公司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全面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环保、职 业健康责任制。 3.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工作岗位上,贯彻公司“遵纪守法,全 员参,预防为主,提升安全环境意识;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降低安全环境风险。”职 业安全健康环境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 受公司安全环保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监督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 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 负责各个分管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第一领导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工段长)是 本部门、工段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工段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事务直接责任人;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安全、环保、职业健 康工作直接责任人。 4 各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职责 4.1.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本公司安全、环保、 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4.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工 作,不断改善作业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组织制定、修订公司本质安全方针目标,批准、发布公 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4.1.3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作为业绩考核重要内 容,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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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职责

二、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 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职工安全 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进行贯彻执行。批准重大安全技术 措施。   5、深入车间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 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6、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 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 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8、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 期进行演练。 9、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 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报 告、备案,并严加监控。 10、积极做好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1、将安全投入纳入预算管理,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投入,严格 安全措施经费提取,落实措施经费使用,确保安全设施完好,不断 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工 作。 12、经常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13、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各项安全 生产任务。 14、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应每年对全厂员工进行一 次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落实责任,并进行考试。对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按时参加上级有关 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车间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并 进行考核。 15、负责组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企业最少进行一次安 全大检查,对查出隐患要认真分析,制定治理措施并每季度向上级安 监部门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报告。 16、企业发生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事故,并积极配 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7、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组织企业对作业环境进 行改善、治理,加强对接触尘毒作业人员劳动防护品配发工作,并 按规定对接触尘毒及其他有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确 保员工身体健康。 (二)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 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协助总经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协助总经理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中渎职违章行 为。 6、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 措施,责任到人。 7、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 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8、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 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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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监护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监护无关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电度表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原有 接线 方式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地 面之 间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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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乙炔 气瓶之间 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明火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电焊用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氧气几乙炔气瓶中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氧气瓶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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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 作棚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地面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 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 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 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操纵开关上指示 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 筒宽度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 间位置时,滑轮位置应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6°。 (6)钢丝绳应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机架或地面摩擦, 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 象。 (8)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 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 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 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安装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障碍物,在专 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 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 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偏斜。 4.缆风绳规格、数量及地锚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 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地面夹角关系到起重机 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 绳长度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地面夹角应在 30°〜45°之间, 缆绳桅杆地锚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有绝 缘材料制作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 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 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 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 各地锚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 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方法使主 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 枕木排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前方。移动时,主杆 不得倾斜,缆风绳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 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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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停气部门有关管端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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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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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存放时间、地点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成品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毒害程度,采取必要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解毒打捞流失危险物品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管道,必须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托运单上所列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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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XX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 生产有关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质财产损失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物 质财产损失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 表工具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交通事故。凡是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一定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人身 伤亡(包括非职工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6、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 理上报)。 7、其它事故。 二、事故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上报事故、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1000 元以上者(包括 1000 元);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工,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电气 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 100 元至 1000 元者(包括 1000 元在内)。 (3)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 1、2 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造成降 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 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作业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 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管理 1、事故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全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停产事故),压力容器 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作业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停产事故由生产科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生活区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负责人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 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 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 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由公司负责管理。轻微事 故由分公司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有关部门 以及公司领导,及时抢救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负责人将事故及 原因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 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科,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 报送公司。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当班班长应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各分公司安全部门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 27 日前汇总报安全科。由主管负责 人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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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其他人员。 3 术语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 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有:防护眼镜、 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 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保管、使用维护,需 要检验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日常检查、保存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 准各部门情况编制总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 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 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一般劳动防护 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质量,更不可硬 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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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本公司基本方针安全是生产保证,是效益基础, 安全生产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毫不动摇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抓好安全生产 工作同时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是相对,在安全时,仍要保持清洁头脑, 充分认识不安全因素客观存在,所以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为了保证生命、财产 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措施。 一.要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实习、见习、代培人员等) 都要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在懂安全生产知识技术人员 指导下,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二.凡特殊工种如电工、吊车工、电焊工、司机等,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专业技术 培训学习,使他掌握技术,掌握了安全知识,并经过考试合格,领导研究同意 后方可独立操作。 三.要教育工人在生产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工人保持工作现场环境卫生 良好,教育工人自觉维护好公司内一切安全设施。 四.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 会,车间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前 负责人负责检查安全工作,检查并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后,方可开展工作。 五.本公司成立由厂务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安全由厂务经理全权负 责,本公司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 行情况。 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在危险工作岗位上要设立安全专职监督 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及严重威胁着工人安全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并及时向主管报告。 七.各主管要以身作则,组织好安全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 全制度,每个员工都要配合好安全工作,听从安全指挥。 八.安全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发现违章冒险作业或重大险情及直接威胁工人安全 时,有权停止生产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九.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实行专管群管相结合,要选派责任心强、敢抓敢管、能坚 持原则、具有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水平人担任专职安全员。 十.严禁将未经批准危险物品带入公司内,违者要追究其责任,要害设备包括关键 性生产设备、易燃、易爆其他危险物品等,必须设专人保养管理,并经常 进行检查维护,凡对人体有害物品,不准带入公司住宿区、公共场所、如 有发现同类事情,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 十一. 操作工不得穿拖鞋、凉鞋进入生产车间,女工不得穿裙子进入生产车间。 十二. 上班工作其间不得饮酒、打闹、聊天。 十三. 要坚持安全检查活动,安全检查以三级(公司、课室、班组)为主、自检为辅, 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 患于未然。 十四. 公司领导每星期进行一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内容: 1. 检查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2. 检查员工安全意识情况; 3. 检查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4. 检查隐患整改措施; 5. 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 凡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车间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报 告,24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并按有关 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生轻伤或一般事故,24 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 在 48 小时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十六. 十六.公司部根据事故性质、伤害轻重对造成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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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检维修以及治安安全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教育、管理监督。 2.4 厂长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特点选择有意向承包商。 3.1.2 有意向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本公司签定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主要有: 本厂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后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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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善后处理及进一步调查创造必要条件,根据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生产安全直接相关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改变、人员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要求 4.1 安全事故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单台机械设 备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重大损坏、人员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多台设 备、设施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管理指挥,由在场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6.2 参事故应急 工作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应急不相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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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09-XX公司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一、目: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安全 二、范围: 各生产车间 三、责任者: 工程部、生产部、安全环保科 四、正文 1.检维修前安全检查措施 1.1 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2 编制检维修方案。 1.3 对储存、输送危险化学品(如苯、甲苯、二甲苯、双氧水、浓硫酸、盐酸、浓 碱等)设备或大型设备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1.4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 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具不得使用。 1.5 应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禁止启动”安全标志并加锁。 1.6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 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编 码 标 题 安全检修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1.7 对检维修用现场爬梯、栏杆、平台、梯子、盖板等进行检查并对检维修人员 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配备适当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可靠。 1.8 对检维修用盲板应逐个检查。 1.9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气工具器,应配备有漏电保护装置。 1.10 对有腐蚀性介质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11 对检维修现场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地面平齐盖板, 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2 将检维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 检维修安全杂物清理干净。 1.13 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4 需夜间检维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装置。 2.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项目任务要求,组织检维修安 装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为: 2.1 检维修作业前必须遵守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维修作业现场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用品正确佩戴使用。 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 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 业过程安全工作。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中安全。 4.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断路、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 架设。 5.设备清洗、置换,由工程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设备清洁、置换 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工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 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 6.检维修中安全注意事项 6.1 进入检维修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6.2 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做好上下层之间防护措施。 6.3 气焊所用乙炔瓶氧气瓶,应按照规定放置,在大修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 同一步之遥放置地点。高空焊接应防止火花飞溅在乙炔瓶其他可燃物上。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行业案例】-11-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程 一、目: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增强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 二、范围: 全厂工作人员 三、责任者: 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质量总监、生产部、工程部、物流控制部、质量保证部、 质量控制部、产品研发部、外贸部、内贸部、财务部、生产车间 四、正文 1.基本原则 1.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任副主任,生产部、生 产车间、质量保证部、物流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负责人任委员、每个班组均应设有 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1.2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部门领导负责制。 1.3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负责。 1.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做到“各 有职守,各负其责”。 编 码 标 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8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总经理、总工、工程部、生产部、物流控制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 制部、行政人事部、内贸部、外贸部、生产车间 2.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职责 2.1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2 研究讨论公司在安全生产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2.3 审议通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生产部安全职责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 经理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3.2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进公司职工进行公司级安 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防火安全 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提出劳动保护专项 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4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贯彻隐患整改制度。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隐患制 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5 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管 理制度。 3.6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 生产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7 监督检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管理, 督促落实火险隐患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通畅。根椐消防法律法规 规定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组织实战训练或演习,使公司义务 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随时检查义务消防队员对消防器材使用掌握实际情 况,提高战斗力。 3.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3.9 定期向安全生产责任人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断提高安全 管理水平及总结管理经验。参生产上重大事故技术分析鉴定会。 3.10 每周组织一次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生产设备、 安全、消防设施防护器材急救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11 加强无泄漏管理工作,深入现场进行设备管理、检查、考评,发现安全隐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0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 操作规程 2.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 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监护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性能, 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 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 用破损、失效 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 数相匹配用具。 2.4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 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 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 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 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措施。 2.6 各种电气接线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 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 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 12 伏。 2.8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 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 在可能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 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监护无关事 情。 2.10 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 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接零(地)部分。 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 相反。 2.11 在带电电度表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 器 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 电流互感器 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 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 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 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原有 接线 方式结构。 2.14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地 面之 间角度以 75 度为宜。没有搭勾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 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 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 临时装设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 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 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 交接班记录。 2.18 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气焊(割)工 1.1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 守“焊工 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屏、氧气 瓶及橡胶软管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 漏气现象,检查漏 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 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东西。 1.3 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 个/瓶)且氧气瓶乙炔 气瓶之间 距离应不小于 5 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 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明火距离应至少为 10 米,如条件限制, 则应不小于 5 米,并采取相 应隔离措施。 1.4 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 接。 1.5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 炬火焰 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 阀们,停止供气,严 禁将弯折软管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 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 气端一段胶管方法将火熄灭。 1.6 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物件压在 软管上, 不准将软管电焊用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 软管,在软管经过 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1.7 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 要面对减 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 产生火花工具去开 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1.8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或管道应 用 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射吸能力、各连接 处密封情况。 1.9 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 除胶管中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0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 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 以防喷射出熔 融铁水。 1.11 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 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2 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预热氧气阀门。 操作中如发 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预热氧, 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 续使用。 1.13 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 分离时伤害 眼睛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 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 防止烧伤。 1.14 氧气瓶中氧气几乙炔气瓶中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 瓶至少应留 有不小于 1MPa 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 于 0.1MPa,并挂上 “空瓶”标识。 1.15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氧气瓶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 减压阀必须 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 换。 1.16 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 关闭氧气、 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 并清扫工作现场。 2.混合气体保护焊工 2.1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 遵守“焊 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2 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避免火灾事故其它 事故 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2.定义 2.1 动火作业:指在厂(工作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 在易 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赤热表面 临时性作业。 2.2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 仓库、 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 化气瓶储存室、 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区域。 3.职责 3.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 部 门,如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 许可书》 办理,动火现场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 动火时,《安全 作业许可书》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3.2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 现场 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安全防范 及整改、预防 措施。 3.3 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动火作业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检查 动火作业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分类 4.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4.2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 本规 程第二款第 2 条规定区域。 4.3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 方进 行临时性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4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固定长期性动 火作业。 4.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 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人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5.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 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1.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 及其 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 何可燃品(化 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 保持整洁,无易燃可 燃品。 5.1.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 设 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 区域外部 区域、火种需保护设备有效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 器材水源,必要 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5.1.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 确周 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 引起火灾爆 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1.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 等化 学品及带压、高温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 不动火一 律不动,凡能拆下来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 况下必须动火时, 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 断、加装符合要求盲板 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生产系统物料 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 器、设备、管道中化学品性质及周围 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 等入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全面检查管道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全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全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停气部门有关管端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 为确保全体职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避免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根据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预案》。 一、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一) 因工(多人)或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二) 重大火灾事故: (三)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爆炸事故: (四) 台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 (五)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周围环境有重大影响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负责 原则。 (二)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担任,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 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主管生产安全部长、制造部(安技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 部(人保)、人事部(卫生所)、技术部、装备厂、责任部门安全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 单位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制造部,安委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部长兼任。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四个分部,由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长,公司办公 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物资保障、事故报告调查部; 指挥部办公室制造部(安技科)负责 2.警戒保卫指挥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部,由人事部(卫生所)负责。 4.善后处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工会、人事部负责。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报总指挥或上 级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内外部联络,保证抢救危重病人车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党委工作部(人武保卫):负责维护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消防及疏散等,并 参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4、人事部(卫生所):负责组织危重病人救治,在第一时间内护送危重病人去医院抢救。 5、责任部门:负责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组织自救以及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6、有关职能部门:参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各项求援工作。 四、重大安全灾害事故报告现场保护程序 1、 抢救伤员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视现场实际情况 分别报告 120、110、119 实施抢救,同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副总 指挥、总指挥实施救援。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信联络 人事部(卫 生 所)王志巨 88752507、(761)13805718100 公司办公室 潘建平 88172676、(211) 13805796949 制造部(安技科)何新 88751489、(503)13777820435 副总指挥 陈忠勇 总指挥 吴伟明 2、 事故现场保护: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 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事故有关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3、 事故报告内容:将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伤 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等以及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事故单位或部门应在四小时内将简要事故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 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责任,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5.00

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 为确保全体职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避免 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有序、有效地迅速救援,根据 《中华人民共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预案》。 一、本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一) 因工(多人)或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二) 重大火灾事故: (三) 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爆炸事故: (四) 台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 (五)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周围环境有重大影响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负责 原则。 (二)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担任,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 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主管生产安全部长、制造部(安技科)、公司办公室、党委工作 部(人保)、人事部(卫生所)、技术部、装备厂、责任部门安全负责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 单位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制造部,安委办公室主任由该部部长兼任。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四个分部,由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长,公司办公 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 1.物资保障、事故报告调查部; 指挥部办公室制造部(安技科)负责 2.警戒保卫指挥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部,由人事部(卫生所)负责。 4.善后处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工会、人事部负责。 三、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报总指挥或上 级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安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内外部联络,保证抢救危重病人车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党委工作部(人武保卫):负责维护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消防及疏散等,并 参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4、人事部(卫生所):负责组织危重病人救治,在第一时间内护送危重病人去医院抢救。 5、责任部门:负责现场保护,及时报告组织自救以及现场处置调查处理工作。 6、有关职能部门:参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各项求援工作。 四、重大安全灾害事故报告现场保护程序 1、 抢救伤员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视现场实际情况 分别报告 120、110、119 实施抢救,同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即制造部(安技科)副总 指挥、总指挥实施救援。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通信联络 人事部(卫 生 所)王志巨 88752507、(761)13805718100 公司办公室 潘建平 88172676、(211) 13805796949 制造部(安技科)何新 88751489、(503)13777820435 副总指挥 陈忠勇 总指挥 吴伟明 2、 事故现场保护: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 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事故有关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3、 事故报告内容:将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伤 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等以及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4、 发生事故单位或部门应在四小时内将简要事故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 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责任,必要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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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空压站安全检查表

空压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登记卡等技术资料 在规定检验周期内使用,无严重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 1/5 安装安全阀、压力表,铅封完好,灵敏可靠,每年检验一次,有检验证明 1 储气罐 支撑平稳,运行中无明显晃动。支撑架焊接处无裂纹定期清理积碳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齐全 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严禁有影响刚度缺陷,并无菱角、毛口, 所有紧固件及地脚螺母等必须拧紧,并有防松措施 空压机必须有字迹清晰铭牌安全、润滑、指示标志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2.5 级。液压表量程为额定工作压力 1.4~2 倍,气压 表为额定工作压力 1.5~3 倍,表盘直径不小于 100MM,卸压时指针应回 零位 压力表刻度盘应标明最高压力警界红线 温度计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安全阀启动时所能通过流量,必须大于空压机排气量,且启动阀灵敏 可靠,应垂直安装在容器本体或管道气相界面位置,且有铅封 空压机储气罐之间必须设有油水分离器,各压缩机不宜共用冷却器、油 水分离器储气罐 在储气罐进口处,必须设有止回阀截止阀 空压机储气罐之间不应装切断阀门,如装设时,压缩机切断阀门之间 必须装设安全阀 空压机吸气系统进气口,在室外应有防雨装置 根据空压站所在环境尘埃条件,空气压缩机吸气系统必须装过滤装置 有皮带轮防护罩,且牢固可靠,网孔小于 50MM*50MM。有防止皮带撕裂飞出 措施 2 空压机 声光报警系统完好、灵敏可靠,连锁保护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可靠,超压 回风灵敏可靠;定期清理积碳(含冷却器),有记录;保证冷却水水 压、水量 3 门窗 站内门窗向外开启 站内地沟应铺设盖板,高出地面 2m 以上固定操作平台、站外冷却水 池等均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0mm 且结构牢固防护栏杆,其下部有不小于 150mm 底护板 4 防护装置 使用高压供电同步电动机周围应有木质栏杆,高压开关柜操作处应备 橡皮绝缘垫,耐压橡皮手套及绝缘工具 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切断阀门直径大于 50mm 时,应采用闸阀 压缩机空气管道连接,除设备、阀门等处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应用 焊接 5 压缩空气 管道 厂(区)埋地、架空敷设压缩空气管道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路、 架空导线及其它架空埋地管线水平、交叉净距等,均应符合《压缩空 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规定 站内必须设置废油收集器以防环境污染 站内噪声不应超过 85dB(A),若超过时,可采取消声保护措施 站内照明度不低于 30lx 机器间空压机布置,其通道宽度应不小于有关规定 6 作业环境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品 一切防护装置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严禁超压 运转中有异声、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要立即停车修理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运行记录交接班制操作规程 选用润滑油,其闪点必须高出空压机排气温度 40℃以上 油水分离器及贮气柜油水必须及时清除 7 作业行为 检查 贮气罐及其空压机连接管内部油垢必须认真清洗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4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5.00

54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检查表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液化石油气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 有经营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或其他消防方面证件 1 证照情 况 有经营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租赁储存场所、设施委托出 租方进行管理,有出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应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 动火、检修、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等;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从业人员应经过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有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 理 有设计、施工、验收文件资料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应急救 援措施 预案编制符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 管危化字[2004]43 号)要求。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记录 加气站设置及等级划分符合 GB50156 表 3.0.4 规定 4 站址选 择 一级加气站不在城市建成区内 加气站围墙设置符合下列规定:加气站工艺设施站外建、构筑物之 间距离小于或等于 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 GB50156 表 4.0.5 4.0.6 中 防火距离 1.5 倍时,相邻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非燃烧实体围墙; 加气站工艺设施站外建、构筑物之间距离大于 GB50156 表 4.0.5 4.0.6 中防火距离 1.5 倍,且大于 25m 时,相邻一侧设置隔离墙;面 向进、出口道路一侧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车辆入口出口分开设置 站区内停车场道路符合下列规定:单车道宽度不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 不小于 6m;站内道路坡度不大于 6%;站内停车场道路路面不采用沥青 路面 加气岛及汽车加气场地设置罩棚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 于 4.5m 5 平面布 置 加气岛符合下列规定:加气岛高出停车场地坪 0.15~0.2m;加气岛宽 度不小于 1.2m;加气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小于 0.6m 液化石油气罐布置符合下列规定:地上罐集中单排布置,罐罐之间 净距不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地上罐四周设置高度为 1m 防火堤,防火 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小于 2m;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小于 2m,罐罐之间 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如需设罐池,其池内壁罐壁之间净距不小于 1m 加气站内设施之间防火距离,符合 GB50156 表 5.0.8 规定 设置在地面上压缩机,设置防晒罩棚或泵房(压缩机间) 储罐出液管设置在罐体底部时,充装泵管路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 泵进、出口安装长度不小于 0.3m 挠性管或采取其它防震措施;从储罐引 至泵进口液相管道,坡向泵进口,且没有窝存气体地方;在泵出 口管路上安装回流阀、止回阀压力表 储罐出液管设在罐体顶部时,抽吸泵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潜液泵管路系统设计符合规定 6 泵压 缩机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设置符合下列规定:进口管 道设过滤器;出口管道设止回阀安全阀;进口管道储罐气相之间设 旁通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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