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 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的作业。 1、作业前 1. 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 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 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2. 确保有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 19.5%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气 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3. 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有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 4.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作业中 1.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 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2.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 全矿灯或 36 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 电保护器。 3. 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 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4. 检测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5. 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 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6. 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 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8.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0. 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 开作业现场。 11. 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 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13. 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 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异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4. 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 15.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 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16. 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 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 17. 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密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 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18. 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 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19. 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 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20. 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 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3、作业后 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不留隐患,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有 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并及时报告审批部门。 4、应急要求 1. 作业单位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 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2. 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 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有限空间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应 急救援措施,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 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如果无法确保救援人员安全或超出本单位救援能力,应当立即报 警,禁止盲目施救。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6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 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 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有毒作业条例》第17条第2 款、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 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二)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检查标准+A1:GA1:G59 四级目录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涵盖: 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 、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三)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11条《职 业病防治法》第25条、《监督 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 1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四级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三)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十二) 项。 《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第1 款、《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 第1款。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 括:(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 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 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 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 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 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 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 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 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四)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34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的,应当按照《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 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 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 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 申报办法》第2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13条。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申报办法》第8条(一)项 。 5.操作规程 1.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变更申报 6.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 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 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 示劳动者遵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8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作业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 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 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 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 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 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 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 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 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 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 安全员的书面次级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的出现。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 配备至少 1 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 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 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 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 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 设施、强行复工。 二、乙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4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1. 适用范围 原料与水分析岗位、气相色谱分析岗位、气质联用分析岗位、等离子发射光谱分析岗 位、ICP-MS、常规物理检测仪器、常温红外光谱、低温红外系统仪器、区熔、进厂原辅材料分析、 多晶硅产品、水质分析、击发药运输作业所涉及的人员、设备及作业环境。 1.1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1.1.1 管理对象(工种):原料与水分析岗 任 务 PHS-3C 酸度计的使用、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的使用、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ND-2106A 型数字式硅酸根分析仪的使用、DDS-11A 型数显电导仪的使用、便携式水分析仪的使用 管 理 部 门 本单位 监 管 人 员 班组长、技安员、单位领导 任 务 1 PHS-3C 酸度计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塑料杯、PHS-3C 酸度计 管 理 标 准 PHS-3C 酸度计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玻璃电极的球泡应避免与硬物接触、碰撞,造成玻璃电极的损坏和对人的伤 害(化学毒害); 玻璃电极使用前用试剂水洗净后再在 pH4 缓冲液中浸泡; 新玻璃电极或久置不用的玻璃电极,应预先置于 pH4 标准缓冲液中浸泡一昼夜; 使用中若发现玻璃电极有油渍污染,最好放在 0.1mol/L 盐酸,0.1mol/L 氢氧化钠, 0.1mol/L 盐酸循环浸泡 5min,再用试剂水洗净后,在 pH4 缓冲液中浸泡; 饱和氯化钾电极使用前最好浸泡在饱和氯化钾溶液稀释 10 倍的稀溶液中; 饱和氯化钾电极贮存时把上端的注入口塞紧,使用时再打开; 饱和氯化钾电极内液位较低时应从注入口注入氯化钾饱和溶液至一定液位; 使用仪器进行测量前必须进行标定; 测量挥发性或有毒物质时要将仪器放入通风橱内进行测量 测定时磁力搅拌器以适宜的速度搅拌,搅拌的速度不宜过快,否则易对玻璃 电极造成机械损伤,同时产生气泡附在电极上,造成读数不稳; 标定合格后将塑料杯及电极用试剂水洗净后,再用被测水样冲洗 2 次以上,然后浸 入电极并进行 pH 值测定,记下读数。 任 务 2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比色皿、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浊度标准板、玻璃杯、玻璃砂芯漏斗、慢速定量滤 纸、擦镜纸、超声清洗仪 管 理 标 准 1.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2.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3. 测量前打开电源开关并预热十分钟。 4. 取拿比色皿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造成比色皿的物理损坏和对人的伤害。 5. 测量时摇匀水样,等待气泡消失后方可进行测量。 6. 比色皿壁无污渍,无水雾,若有应该对比色皿进行清洗并擦拭干净,在使用中 不能用手拿比色皿的光面。 7. 若水样色度较大,将测定后的水样通过慢速定量滤纸或孔径为 2~5μm 的玻璃 砂芯漏斗过滤,再测定过滤后的水样,原水样测定值减去过滤后的水样测定值 即为被测水样的浊度。 8. 测量中“量程”选择键如需转换,除选用不同比色皿外,无浊度水调零步骤须 重复一次。 9. 在测量中比色皿两通光路必须无任何脏点,二侧面和底面无水渍。 10. 测量中如使用旧比色皿盛样品和入“0”水时,必须在样品测试前,同时盛入“0” 水测量二只试样杯的另位差(缸差),并在以后的样品浊度测定值中作相应的修 正。 11. 如测定样品少时,应尽可能校零和样品测定时使用同一比色皿,这样不会带进 缸差,有利于测试数据的可靠,避免不必要的操作误差。 任 务 3 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的使用 所 需 工 具 12. 比色皿、擦镜纸、玻璃杯、752 型紫外分光光度计、超声清洗仪 管 理 标 准 1. WGZ-11A 散射光浊度仪面板和线路上不能有水,以免漏电。 2. 严禁用湿手分、合仪器开关或连接设备至电源插座。 3. 打开电源根据实验要求选择可见光或是紫外光后预热 30 分钟。 4. 取拿比色皿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造成比色皿的物理损坏和对人的伤害。 5. 进行有毒物质试样分析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 在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测试时尽可能到通风橱内进行。 6. 比色皿壁无污渍,无水雾,若有应该对比色皿进行清洗并擦拭干净,在使用中 不能用手拿比色皿的光面。 7. 测量时摇匀水样,等待气泡消失后方可进行测量。 8. 实验完毕,切断电源,将比色皿取出洗净,并将比色皿座架用软纸擦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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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1 适用范围 制氢站、冷冻站、空分空压站、循环水站、净水站、锅炉房、液化天然气站、脱盐水站、 厂前区生活锅炉、厂前区空调运行、检修所涉及的人员、设备及作业环境。 1.1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1.1.1 管理对象(工种):制氢站 任 务 运行、检修 管 理 部 门 本单位 监 管 人 员 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员、工段长 任 务 1 运行 所 需 工 具 测温仪、氢气测报仪、万用表 管 理 标 准 1. 制取和使用氢气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压力容 器操作证、危险化学品操作证和公司上岗操作证才能上岗独立操作。 2. 在制取和使用氢气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氢气使用及氢气制取应符合 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 在有氢气的场所,禁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 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 4. 氢气室内的通风装置应经常开启,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 含量不超过 1%(体积比)。 5. 氢气室内设置的氢气检测报警仪应长期保持灵敏可靠,并要定期检定,在有 效期内使用。 6. 氢气室内电气设备、控制盘柜的选型、配线和接地、耐火防爆要求等应符合 有关规范的规定。 7. 不得将手机等带入制氢厂房,在制氢厂房应使用防爆型通讯工具。 8. 进入制氢厂房人员应触摸防爆人体静电释放器,以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9. 外来人员需进入制氢厂房,经工段允许后,应做好登记记录。 10. 随时应确保制氢门禁系统可靠,进出随手关好门。 11. 制氢系统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安全联锁装置应 齐全、可靠并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2. 未使用完的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应退回库房保管,不得存放在站上。 13. 氢气系统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各法兰、阀门防静电跨接线应齐全、完好。 管 理 措 施 1. 未经许可,非制氢站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制氢站站区内。 2. 保洁人员做卫生时应专人监护,严禁进入铜排区域。 3. 制氢站操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和穿防静电鞋,禁止穿化纤服装, 制氢站内严禁明火、吸烟和穿带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 4. 制氢站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擅自离岗,经常 开启屋顶通风装置,保证电解间良好通风。 5. 操作人员必须每 8 小时对制氢间和纯化间氢气浓度进行监测,并作好巡视和 监测记录。 6. 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对制氢框架冷却水 PH 值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 7. 操作人员必须每周对设备、管道和阀门、仪表等连接点进行检漏,并做好记录。 8. 当制氢框架制取的氢、氧纯度低于报警值时,经核对分析仪和调整运行工况 均不能消除时,应立即汇报大班长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并处理。 9. 操作人员每 2 小时对整流柜铜排温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温度达 100℃时 要立即汇报大班长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并处理。 10. 未运行电解制氢框架要与运行的可靠隔离,应关闭框架到氢气缓冲罐管手动 阀。 11. 向碱液加入五氧化二钒时,要戴耐酸碱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及口罩。 12. 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或停车,进行通风,不得进 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13. 在配制氢氧化钾电解液、给碱液系统排气、碱液取样、系统碱液泄漏处理操 作时,要戴上耐碱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如皮肤沾染碱液,对烧伤创面处立即用大 量清水冲洗,然后在伤处用 2%硼酸溶液冲洗,送医院救治;如眼睛沾染碱液,首 先要对眼部进行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然后再涂抗菌油膏。发现装置有漏气、漏 碱事故,不要盲目处理,先停车卸压,退碱后处理泄漏点。 14. 严格禁止将氢气、氧气由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吹扫置换,放空降压,应 通过自控系统放气,严禁在制氢间直接排放氢气。 15. 在电解槽运行过程中,不允许碱液掉在极板和拉紧螺栓之间及槽体表面,严 防任何金属异物掉在槽体上,应保持电解槽表面清洁。 16. 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应采用肥皂水或便携式可燃性气体防 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17.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 烘烤。 18. 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停车时,应追查停车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复 位启动。 19. 严禁私自修改系统控制参数,各参数应控制在作业指导书要求范围内。 20. 氢气着火时,首先应补充氮气,然后逐步关闭上游阀门减小氢气直到完全关 闭,无隔离阀门或隔离阀门关闭不严时应紧急停车,再进行冷却、隔离,防止火 灾扩大。保持氢气系统正压状态,以防回火,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 器等进行灭火。 21. 屏蔽泵严禁空载运行,TRG 表指针在红色区域严禁运转。 22. 制氢框架充罐或放空时,操作人员应到就地监护三通阀转动情况,如遇转动 卡涩,应立即用扳手手动将其扳到相应位置,并联系维修进行处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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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告知牌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安全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 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 等进行的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及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及厂 区管道廊上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 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 据起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注: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工作票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 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确 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焊接和 切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具灭火器,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 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 10 米的安全距离。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 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 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 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 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 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7、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 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 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 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 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 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员工进入 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d、自然通风不 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 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9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未注意观察场内人员情况。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操作 时注意观察场内人员情况。 叉车运行速度过快。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操作叉 车。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 规定配置。 工程 技术 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 规定配置。 安全 管理 加强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栓 、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消防栓、灭火器失效或未按 规定配置。 应急 处置 发现火灾第一时间进行报警, 采用就近灭火器进行扑救 违规使用明火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 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票 证未采取相关措施 安全 管理 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落实安 全措施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工程 技术 使用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 现场存在电气起火隐患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疏散通道不畅通 工程 技术 设置疏散路线图 疏散通道不畅通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工程 技术 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缺失或不正常使用 安全 管理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要求堆积废纸,严禁过 高堆放。 场内废纸堆积过高。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场内高处平台未按规定设置 防护栏。 工程 技术 高处平台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未按要求进行启动碎浆机前 的检查。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在启动设备前进 行相关检查。 未按要求进行启动碎浆机前 的检查。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 管理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执行作业审批。 安全 管理 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过程中未全程通风。 工程 技术 作业过程中要全程通风。 未彻底置换,或未进行气体 检测。 工程 技术 作业前进行气体置换和气体检 测。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 管理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作业时信号、步调不一致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 作业时信号、步调不一致 个体 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作业时站在不牢固处。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无证人员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禁无证人员进行作业。 无证人员进行作业。 个体 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 吊装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吊装过程中有人在吊装物下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未及时发现烘缸异常或发现 后未能及时处理。 安全 管理 加强巡检。 排查项目 根据工艺要求及现 场原料数量,按要 求叉纸配料。 每班不间断无死角 巡查车间废纸场的 安全情况并做好巡 查记录。 开停碎浆机。 用清水对浆池进行 清洗冲刷,保持生 产过程的清洁度, 防止生产过程中产 生腐浆、浮浆,造 成成纸产生浆块、 纸洞。严格进行清 洗以达到所需要求 网子使用达到一定 寿命或非正常损坏 时不能正常使用达 不到抄造纸要求, 需要更换。 对压力筛内部的杂 物进行疏通清理, 以致达到所需的使 用要求。 使所需吊装的物品 吊装至所需的位置 及所装的设备上。 巡查烘缸调偏报警 系统是否使用正 常,刮刀的清理达 到要求。 名称 叉车作 业 防火巡 查作业 碎浆作 业 冲洗浆 池作业 更换网 子作业 清压力 筛作业 行车吊 装作业 烘缸巡 查作业 类型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104 105 106 107 108 现场管理类综合隐患排查表(公司级) 排查人员: 排查时间:2019.5.13 风险点 排查内容 编 号 101 102 103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排查情 况(是 否符 合) 存在问题 管控措施 未及时发现烘缸异常或发现 后未能及时处理。 个体 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 巡查时所经过装置平台护栏 损坏或未按规定设置。 工程 技术 装置平台按规定设置护栏。 巡查时所经过装置平台护栏 损坏或未按规定设置。 安全 管理 装置平台护栏损坏应及时修复 。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引纸绳未及时更换。 安全 管理 按规定及时更换引纸绳。 作业人员违章引纸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引纸作 业。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蒸汽调整压力过大。 安全 管理 按要求调整蒸汽压力。 未及时发现桥箱异常或发现 后未能及时处理。 安全 管理 加强巡检。 未及时发现桥箱异常或发现 后未能及时处理。 个体 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 巡查时所经过装置平台护栏 损坏或未按规定设置。 工程 技术 装置平台按规定设置护栏。 巡查时所经过装置平台护栏 损坏或未按规定设置。 安全 管理 装置平台护栏损坏应及时修复 。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换辊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无证人员操作行车。 安全 管理 严禁无证人员进行作业。 无证人员操作行车。 个体 防护 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操作行车。 安全 管理 严禁按照规定操作行车。 在吊件下穿行。 安全 管理 严禁人员在吊件下穿行。 纸卷放到电瓶车上未固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纸卷放置 后应及时固定。 电瓶车启动时未注意观察。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启动电瓶 车前应观察四周。 未按要求进行启动泵前的检 查。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在启动泵前进行 相关检查。 未按要求进行启动泵前的检 查。 个体 防护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 管理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安全 管理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作业时信号、步调不一致。 安全 管理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 作业时信号、步调不一致。 个体 防护 机械伤害、其他伤害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个体 防护 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未按规程进行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未按规程进行吊运作业。 安全 管理 严格按规程进行吊运作业。 巡查烘缸调偏报警 系统是否使用正 常,刮刀的清理达 到要求。 将纸头通过引纸绳 传带到下一岗位。 根据纸张水份工艺 调整蒸汽使用压力 。 检查各桥箱是否有 碎纸,蒸汽压力、 风力是否满足指标 要求。 纸卷卷到一定米数 时更换新辊以满足 生产需求。 纸卷由行车从卷纸 缸换卷后放到电瓶 车上输送到下一工 序。 把抄前浆池的浆由 冲浆泵输送至流浆 箱并均匀的布置到 成型网上脱水后, 底、芯、衬、面四 叠复合形成湿纸页 由网部的湿纸页进 入压榨区进行机械 真空脱水达到要求 水份。 将压榨的湿纸页进 入烘缸进行烘干, 达到工艺要求水份 。 由烘缸进入压光机 提高纸页的平滑度 、光泽度、紧度及 所需的工艺要求。 将纸幅卷成纸筒到 要求的米数或直径 以便于后工序的处 理。 接班后视纸机运行 情况进行拉料,进 行配置涂料。 开启相应阀门,将 配制好涂料筛入贮 料罐,过滤杂质。 把纸机生产的大卷 吊至复卷机接纸台 拉料作 业 跳筛操 作 吊卷作 业 烘缸巡 查作业 引纸作 业 蒸汽使 用作业 桥箱巡 查清洗 作业 换纸卷 作业 纸卷输 送作业 网部作 业 压榨作 业 烘缸作 业 压光机 作业 卷取作 业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作业 活动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08 109 110 111 1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0.5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巡查 序号 名称 每 天 / 穿 孔 班 每 天 / 爆 破 班 每 天 / 运 输 班 1.严禁酒后上岗。 √ 2.严禁疲劳上岗。 √ 1.组织召开班前安全会议。 2.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 个体防 护措施 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鞋、反光背心。 √ 应急处 置措施 发放应急处置卡,并随身携带。 未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 检查。 管理 措施 作业前应对钻机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 1.人工或用挖掘机清理。 2.配备通讯设备。 3.边坡边缘应设防护网。 1.穿孔作业前必须进行边坡安全检查,及时清 理险、浮石。 √ 2.作业区域内及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应无铲装 设备同时作业。 1.孔网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打残眼。 工程技 术措施 设置“非操作人员、严禁靠近”安全警示标志 。 1.钻机作业或起落钻架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 。 √ 2.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的 区域内滞留。 1.潜孔钻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 2.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 √ 1.在距操作面高度超过2m作业或在坡面角大于 30°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 全带。 2.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 用一条安全绳。 1.钻机稳车时:钻机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顶线 的最小距离:台车为lm,牙轮钻、潜孔钻、钢 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千斤 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坡面的稳定。 √ 2.钻机行走时: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 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m,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 冲击式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 距离为3m。 √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日常检 风险点 管控措施 编 号 作业步骤 (检查项 目) 责 任 单 位 类 型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 准) 2 名 称 风 险 点 等 级 管理 措施 孔网布置不符合要求。 管理 措施 管理 措施 1 作 业 活 动 穿 孔 作 业 生 产 科 黄 穿孔 3 1 作业 前准 备 行走 钻机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停 机维。 人员在距操作面高度超过 2m作业或在坡面角大于30 °的坡面上作业时,未采 取安全措施。 钻机作业时非操作人员在 附近停留。 工程技 术措施 钻机稳车、行走时,不符 合规定。 管理 措施 管理 措施 培训教 育措施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 措施 作业环境不良。 钻工不具备上岗条件。 1.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应对行走路线进行 安全检查。 √ 2.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3.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 。 √ 4.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 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5.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 1.矿山入口处设置爆破告知牌。 2.爆破警戒处设置“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志 。 1.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 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 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 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并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时禁止抽烟。 2.严禁穿化纤衣物。 3.严禁携带点火物品、手机。 1.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组织召开班前安全会议。 个体防 护措施 安全帽、防护鞋。 √ 应急处 置措施 发放应急处置卡,并随身携带。 1.掩体结构应坚固紧密。 2.避炮棚采用移动式,尺寸为2m×2m× 1.8m,材料选用12mm厚度钢板。 3.避炮掩体上方加防冲击设施(如破旧轮胎 等)。 1.露天爆破作业时,应建立避炮掩体,避炮掩 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 2.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有害气体的危害 。 3.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 1.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的碎石、 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 。 √ 2.深孔验收标准:孔深允许误差±0.2m,间排 距允许误差±0.2m,偏斜度允许误差 2%;发 现不合格 钻孔应及时处理,未达验收标准不 得装药。 工程技 术措施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1.炮孔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2.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 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 √ 3.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 后,不得用任何工具 冲击、挤压。 √ 4.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 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引出线。 √ 5.装药过程中发现炮孔可容纳药量与设计装药 量不符时,应及时报告。 √ 6.爆破员不得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填塞长度。 1.装药后都应进行填塞,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 炮孔 填塞 3 爆破 准备 1 3 2 4 滕 州 中 联 红 爆 破 作 业 作 业 活 动 2 装药 管理 措施 装药过程不符合规程规定 。 管理 措施 炮孔不符合验收标准。 验孔 培训教 育措施 爆破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 措施 爆破作业环境不良。 管理 措施 管理 措施 工程技 术措施 未建立避炮掩体或避炮掩 体的位置不正确。 行走 钻机稳车、行走时,不符 合规定。 管理 措施 未按照要求进行炮孔填塞 。 管理 措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9.2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岗 位 班 组 车 间 安 全 处 室 特 种 设 备 电 气 消 防 每 班3 次 每 班1 次 每 天1 次 每 天1 次 每 月1 次 每 月1 次 每 月1 次 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2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3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 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5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 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6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 以保存。 7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8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9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 存。 10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2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3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 用使用台账。 15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6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17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18 3.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 患排查和治理。 19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 体检。 20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21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22 7.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3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安全生产目标 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全投入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隐患排查类型 日常性排查 专业性排查 24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25 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6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27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 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28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 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29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30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 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 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 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 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 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31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 相关内容。 32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 33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34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5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6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 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37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形式、 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事项。 38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 的效力。 39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 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 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 关方信息、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 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40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41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 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42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 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4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44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 理制度 教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4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附录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1、公司应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1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2、公司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每年 公司 1、公司、分厂、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2 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要有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到表并做好存档。 每月 分厂 每月 公司 1、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每年 公司 2、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台账; 3、建立消防系统图; 4、重要防火部位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并存档。 季度 分厂 半年 公司 1、对于因季节性所引发的安全隐患,应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于检查的隐患以书面形式下发各责任单位; 4 安全检查制度与隐患排查制度 2、检查的隐患应形成闭环,并做好存档。 每月 分厂 每月 公司 1、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管理台账; 2、应定期发放防止职业病危害的劳保用品,并做好记录; 5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3、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发生事故后,应严格按照汇报程序进行汇报,不得出现迟报、瞒报的情况; 6 事故管理制度 2、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建立健全重要危险源领导小组; 2、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重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重要危险源登记表,并存档,定期更新; 3、建立重要危险源分布图,并执行上墙管理; 4、定期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事故演练,并存档;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7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5、定期对重要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并存档。 季度 分厂 半年 公司 1、危险品储存是否满足双锁管理要求; 2、危险品使用是否严格按照领用要求执行; 8 危险品管理制度 3、危险品处理是否严格执行资质审核制度。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重要作业制定作业计划书,执行逐级审批程序; 9 许可作业审批制度 2、重要操作执行逐项确认程序。 季度 分厂 季度 公司 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管理台账; 10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制订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2、制订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标准;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3、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检查确认程序; 1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4、定期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并存档。 季度 分厂 季度 公司 1、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 12 规程 2、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更新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每年 公司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13 安全生产记录文件 公司应保存完整以下安全生产记录文件: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装置校验记录、 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档案、交接班记录。 每月 分厂 每月 公司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2、公司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新进公司的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每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 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 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14 安全教育培训 7、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每年 公司 1、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 2、各级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变更的及时更新; 15 应急救援 3、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月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记录存档。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建立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使用明细,每月汇总; 2、建立安全活动费用使用明细,每月汇总; 16 安全投入 3、应有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使用记录,并存档。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的承包资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完善的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每年 公司 2、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7 外包单位 3、发包单位与外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每月 分厂 季度 公司 1、公司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每年 公司 2、按照劳保配备标准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每月 分厂 18 劳动防护用品 3、应有劳保用品发放清单,并存档。 每年 分厂 每年 公司 1、公司应保存完整以下图纸:各工艺车间工艺流程图纸、防排水系统图。 19 综合技术资料 2、特种设备、设施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在检测检验有效期内,超过检验检测 有效期应重新检测检验。 每年 公司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5 K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每半年一次/公司级 每季度/部 门 每季度一次 /分厂级 1 资质证照 安全部、保卫部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 √ 2 人力资源部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 √ √ 3 人力资源部、各单位 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 √ √ 4 安全部、各单位 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及 时更新,安委会应制定和执行工作制度和例 会制度等。 √ √ 5 安全部、各单位 建立健全涵盖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 √ 6 各单位 建立各级领导的安全履职记录,定期对各级 领导的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7 安全部、各单位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更新、修订和不断完 善;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培训。 √ √ 8 安全部、各单位 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 职业病防治管理、危险作业管理、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9 安全部、各单位 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进行评 审,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有效和适用。 √ √ 10 安全部、各单位 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制 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规范,制度(文 件)试行、现行有效,制度(文件)发布后 宣贯、执行、检查到位;记录(台账、档 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 √ √ 11 各单位 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 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全岗位的安 全操作规程。 √ √ 12 安全部、各单位 应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及 时更新和完善,确保有效和适用。 √ √ 13 各单位 安全操作规程应人手一册,并组织进行培 训,确保各岗位职工熟练掌握其内容。 √ √ 14 人力资源部、安全 部、各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应按规定进行取证、复审,取证后按年度进 行培训教育,培训资料齐全。 √ √ 15 人力资源部、安全 部、各单位 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按计划完成各类安 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齐全。 √ √ 16 人力资源部、安全 部、各单位 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 转岗、重新上岗、新入厂等安全培训教育, 培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培训内容符合要 求,培训资料齐全。 √ √ 17 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部、各单位 公司及各单位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 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委会会议应 有签字、书面记录等。 √ √ 18 财务部 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保证必 要的安全投入等。 √ 19 安全部、财务部 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符合要求等。 √ 20 人力资源部 按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等。 √ 安全培训教育 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或在劳动、租赁合同 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 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进行审查,确 认相关方具备合格资质。 √ 安全投入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基础管理项目 责任单位 排查内容或标准 21 相关方管理 22 综合检查 装备部、安全部、 各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 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 装备部、安全部、 各单位 √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各单位 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 理等。 √ √ 24 安全部、各单位 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档案,档案内 容应包括安全机构、安全人员、安全规章制 度、安全检查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 全教育培训、安全经费使用、特种设备、安 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隐患排查治理、事 故调查处理等内容。 √ √ 25 安全部、各单位 安全生产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收集 、整理、分类和归档。归档资料应规范、完 整、系统,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 √ 26 安全部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辨识评估准确。 √ √ 27 安全部 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建档、备案等。 √ √ 28 安全部 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监控预警系 统工作正常。 √ √ 29 安全部、各单位 按规定招标采购、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 体防护装备。 √ √ 30 各单位 按规定对个体防护用品和装备实施登记建账 、周期检定等有效管理。 √ √ 31 办公室、安全部 按规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 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 √ √ 32 安全部 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有效 管理(论证、评审、修订、备案和持续改进 等) √ √ 33 安全部、 生产 部、 各单位 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进行评 估和总结、对预案进行评审等。 √ √ 34 各单位 按规定配备应急装备、物资,建立应急物资 、设施台账,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 护、保养和管理等。 √ √ 35 各单位 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类事故,并保护事故现场 及有关证据等。 √ √ 36 安全部、各单位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 √ 相关方管理 档案管理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 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 个体防护装备 应急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6.1 KB 时间:2025-12-27 价格:¥2.00
现场施工特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协议书 ( 以下称为甲方 ): ( 以下称为乙方 ): 本协议为规范特种、特殊、危险作业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 务,目的为了避免出现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本协议规定范围为: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动电作业、密闭空间作业。规定如下: 1 、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已明确和认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 款,协议签署当日生效; 2 、 本协议有效时限为一次,只针对乙方首次作业申请人、操作人及 作业时间和内容,不作为永久协议书使用,一次作业结束即此协议作 废,再实施再签; 3 、 乙方动火操作人(电气焊、喷灯、高温电器等)须持证到物业部 开据《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办并自行配备灭火器、沙筒、水筒等 灭火器材;施工现场乙方自定防火责任人,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 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和规范作业,如因上述工 作未落实或组织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 甲方负责动火区域现场管理,对动火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监 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指出和纠正,如 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5 、 乙方如需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 乙炔瓶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主管部门申请,得 到甲方允许方可进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携带危险品的安全系数,对 过期、腐蚀、未经检测的易燃易爆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因乙方 使用易燃易爆品(如使用喷灯的煤气罐;使用气焊的氧气、乙炔瓶等 )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 、 乙方在高空动火作业时,应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台下方 10 ㎡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等(因作 业高度的增加,清理面积也随之扩大),乙方必须清理完毕且得到甲 方允许后方可施工;高空作业位置的调整,相应的作业台下方清理范 围也必须作调整; 7 、 乙方要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 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必须到甲方主管部门签 署本协议,并交纳作业保证金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 法》的相关规定; 8 、 攀登、悬空及搭建高空安全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持证上岗;乙方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 9 、 悬空作业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器材是否完好,安 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绳索、安全带、横板、操作台、支架等;如因 保护措施不当或作业器材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 责; 10 、高处作业物料不得随意堆放,不得大于操作台的重量荷载;悬空 作业物料及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绳索、支架及固定件的荷载;以免造 成安全事故 11 、因乙方作业人员悬空抛掷、向下丢弃物品或施工造成附着件坠落 等,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 失; 12 、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雷雨天、雾天、大风天、雪天等情 况下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 人应马上停止相关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3 、 高处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及附属件,乙方必须在 施工前全部拆除,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上述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均 由乙方负责; 14 、 乙方在进行棚上作业(高度在 2-5m 时的作业)时,应在作业 区域棚上的主龙骨上铺设搪板,相对应的下方做 T 字型支撑,如因作 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作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 乙方对电梯基坑和井道施工时,必须搭建脚手架和设置防护网 ,防护网应在安全层正负 3.2m 处设置;地面通道上部应搭建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后再行施工; 16 、 乙方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且作业高度已达到高处作业标准 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保护工具;操作人员必须遵 守本协议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之规定,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 担; 17 、 高空防护网、支架、脚手架等设施的拆除,乙方须在作业面下 方围挡危险区域,并悬挂警示标识,并有专人监管,以防坠物伤人; 18 、 乙方进行电路安装及改造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电路审 核意见施工;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操作证原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应急 处置 措施 可 能 性 严重 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 级别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 措施 1 作业前准备 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 中毒、窒息 作业前必先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1 15 0.5 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2 作业前准备 未进行通风置换、未切断相关设备 电源 中毒、窒息 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置换,切断设备相关电源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0.5 15 0.5 3.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3 作业前准备 作业人员不符合要求 中毒、窒息 体质较弱的人员不宜进入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1 15 0.5 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4 作业前准备 作业人员不清楚现场危险 中毒、窒息 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1 15 3 45 4 蓝色 班组、岗位 5 作业前准备 热风炉炉膛内温度未降至安全温 度,进入炉膛易导致灼烫 灼烫 进入热风炉炉膛内作业,必须降温至安全温度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3 7 3 63 4 蓝色 班组、岗位 6 作业前准备 作业前劳动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 不规范 灼烫 作业前衣服穿厚点,领口、袖口、裤腿口要裹 紧,戴好安全帽、风镜、手套、防尘口罩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安全帽、风镜、手 套、防尘口罩 0.5 7 3 10.5 5 蓝色 班组、岗位 7 作业前准备 照明、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 触电 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 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 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 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0.5 15 3 22.5 4 蓝色 班组、岗位 8 作业前准备 未按要求设立监护人 中毒、窒息 、灼烫 设立作业监护人,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会 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在 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增设监护人员,并 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监护人 员不得脱离岗位,要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 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0.5 15 0.5 3.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9 作业前准备 作业前未仔细检查炉膛情况,炉膛 掉转或坍塌导致伤人 物体打击 进炉前必须上炉顶检查吊挂砖钢筋是否牢固、 破损、老化现象,砖体有无损坏、脱钩现象, 必须在炉门口对炉体内部进行细致观察,检查 炉墙挂焦情况,判断是否有坍塌现象,炉墙是 否有裂痕和突出现象,炉内通风良好,采取防 止掉砖(其他物体)措施,待确认无异常后方 可进入炉内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1 7 0.5 3.5 5 蓝色 班组、岗位 10 作业过程 未设立警示标志,出入口有障碍物 中毒、窒息 、灼烫 热风炉炉膛入口处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 口应保持畅通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0.5 15 0.5 3.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11 作业过程 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其他伤害 采取轮换作业,根据情况或15分钟轮换一次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0.5 7 0.5 1.75 5 蓝色 班组、岗位 12 作业过程 清焦作业措施落实不当易导致灼烫 灼烫 清焦时,要远距离(至少1.5米)用工具操作 。禁止倚靠炉墙。清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应 停止操作,观察情况。若发生异常立即撤出炉 膛,采取炉外清理等措施,待危险情况解除 后,方可进炉工作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3 15 3 135 3 黄色 车间 13 作业完成 作业后炉膛或现场有杂物未清理 其他伤害 作业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应将作 业工器具带出。作业结束后,确认无问题后方 可封闭受限空间。 作业前进行培训教 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3 7 0.5 10.5 5 蓝色 班组、岗位 危险源或潜在的事件(人、物、作业环 境、管理) 可能发生的事 故类型及后果 风险 分级 管控层级 备注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热风炉清炉作业 岗位:热风炉岗位工 作业活动:热风炉清炉作业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LEC)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序 号 作业步骤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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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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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管理处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 整和完善。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 职责 1、 机电维修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 程序要点 1、 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 机电维修部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办公室存档。 (2) 机电维修应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c、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该类测试设备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整数 移动使用测量设备(装置符号) 测量尺寸用(类型符号)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d、 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宽*厚为 70MM*20MM*1MM。 (3) 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 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 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 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 《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和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 办公室保存。 2、 设备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机电维修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 设备的购置管理 (1) 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购置。 (2) 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 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 新添设备由机电维修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 求。 (6) 采购设备应遵循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 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机电维修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 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 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 日常管理。 4、 设备状态标识 (1) 机电维修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 设备损坏。 (2) 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 正常运行中的设备不予标识。 (4) 标识的方式方法: a、 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 300mm*150mm*3mm(长*宽*厚) 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 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 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 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 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 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 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 损坏。 (3) 机电维修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 其适用性。 (4)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实施。 6、 设备的报废 (1) 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 报废设备应由机电维修部组级别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 人员、运行人员、品质部代表、管理处经理等。 (3) 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物业经理助理审核,经理审批 后实施。 (4) 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 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 机电维修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 红旗机房评比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 比。 (2) 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状况、管道洁净完好 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 备状况、总体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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