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单位: 编号:BZH5.4-09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文 化 程 度 入司时间 岗 位 工种 现所在单位、班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情 况 级 别 教育 时间 教育 地点 教 育 内 容 成绩 授课人 一 级 教 育 1.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 法规和标准。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 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 部位的介绍。 4.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 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二 级 教 育 1. 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厂(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 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机具、个人防护器材、急救器材、消防器 材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 要措施,主要化学危险品的危害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 级 教 育 1.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生产流程及工作 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的安全 卫生注意事项。 4.本岗位预防事故和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 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 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 受教育人签字 员工所在部门 负责人签字 安全部门签章 制表: 审核: 填表日期: 第 页 共 页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08-06 价格:¥2.00
1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21】13 号 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实际,组织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31 日 主题词:通知 安全 责任制 ×××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31 日 印发 2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4 第三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5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5 2.常务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6 3.营销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7 4.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7 5.技术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8 6.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8 第四章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职责.......................................................9 1.行政部安全职责.......................................................................9 2.生产部安全职责.....................................................................10 3.设备部安全职责.....................................................................11 4.物资部安全职责.....................................................................12 5.财务部安全职责.....................................................................12 6.技术质量部安全职责.............................................................13 7.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4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14 第五章 公司各类人员安全职责.....................................................14 1.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15 2.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15 3.设备部经理安全职责.............................................................16 4.物资部经理安全职责.............................................................17 5.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17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1 ****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施 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管理,认 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 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不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及评 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 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为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评审、验收结果 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 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 *********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江苏万美工贸有限公司 万总字【2014】第 4 号 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 为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向全体员工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在我公司内部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 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定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来持 续改进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确保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对环境的保护。 二、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我公司目标的实现。 三、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和企业的 规章制度。 四、在生产活动中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加强生 产技术及设备的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及伤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的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六、开展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价。 七、开展对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 八、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的管理,杜绝无资质作业的违章行为。 九、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十、定期公布安全生产工作业绩,通过公众的监督,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 得到持续改进,促使企业持续发展。 十一、总经理是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每位员工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理念是我公司聘用和奖励员工及承包商、 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总经理: 2014 年 1 月 8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三 级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台 帐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车间 考试成绩 职务 年龄 班组 入公司时间 公 司 级 教 育 日期 202 年 月 日 -- 202 年 月 日 (共计 8 学时) 内容 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教育者签字 车 间 级 教 育 日期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共计 8 学时) 内容 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教育者签字 班 组 级 教 育 日期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共计 8 学时) 内容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教育者签字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报告 编号:BZH9.2-05 危险货物 序 号 化学品名称 化学分子式 俗 名 分 类 危险性类别 包装形式 危规号 剧毒 化学品 监控 化学品 易制毒 化学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报告【样表】 编号: 危险货物 序 号 化学品名称 化学分子式 俗 名 分 类 危险性类别 包装形式 危规号 剧毒 化学品 监控 化学品 易制毒 化学品 1 粗 苯 C6H6 动力苯;混合苯 生产品 3.2( 易 燃 易 爆 易 中 毒) 罐装 32051 易中毒品 否 易中毒品 2 煤焦油 焦油 生产品 3.2( 中 闪 点 易 燃) 罐装 32192 否 否 否 3 硫 膏 S 单质硫 生产品 4.1 (易燃品) 袋装 (30kg) 41501 否 否 否 4 焦炉煤气 焦炉煤气 中间品 2.3( 易 燃 毒 性 气 体) 23030 5 氢氧化钠 NaOH 液碱 外购品 8.2( 碱 性 腐 蚀 品) 罐装 82001 否 否 否 6 洗油 洗涤油 吸苯油 外购品 3.2 ( 易 燃 中 闪 点) 罐装 32199 否 否 否 7 硫酸 H2SO4 硫酸 外购品 8.1 (酸性腐蚀) 罐装 81007 3类易制毒品 否 3类易制毒品 8 9 10 11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G312 线罗山县至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改 建工程 XYLX-1 标项目部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方 案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预计数量 G312线罗山县至信阳市区段我标段总长为7.9公里,全线有中桥1座,小桥3 座,板涵3个,圆涵13个,属于比较难施工路段,所以安全工作更加繁琐,也更 加考验我们,现将施工中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案和预计数量汇报如下。 我标段起始处各安装2米 X 4米温馨提示大牌,提醒过往的车辆前方施工,请 按施工提示行车,并在提示牌附近安装弹立柱。 全线两边加宽,开挖的施工区域每间隔10米安装一根弹立柱,两边共需要 弹立柱1600根。 中桥长40米,需安装护栏50米,把施工区域封闭,防止来回车辆路过轮胎 压飞的石子弹伤施工人员,护栏外部安装弹立柱,护栏前后设置缓冲带,放置2 米 X 4米桥梁施工提示大牌和40cm X 1米前方施工,车辆慢行长条牌,并安装弹立 柱,放置爆闪灯和水马。施工区域桥前后安装减速带,并设置减速带提示牌。共 需要护栏200米。其他小桥,板涵,圆涵全部按以上布置安全设施。 料场出入口需安装有车出入,减速慢行的提示牌,确保过往的车辆能及时 的减速,预防事故发生。 施工区域还需要路锥400个,水马200个,以及爆闪灯。用于零时施工作业 面的安全设施摆放,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上岗,需要反光背心80个。 2、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护 1.各种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齐全可靠的防护 装置(罩、网、套、盖、栏、门等)。 2.皮带机、链板运输机应设置紧急拉绳控制的紧急 停机开关,且开关灵敏可靠。 查看 现场 2 煤粉制备 系统煤磨 车间粉尘 防爆安全 措施 1.煤磨车间、煤均化库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志, 必须建立动火申请制度,并严格遵守,有相关申请、 批准记录。 照明灯具应满足防火要求。 2.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除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 器。 5.除尘器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除尘器进口必须设有快速切断阀或电动阀。 7.煤磨电除尘器入口处应设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8.电除尘器顶盖上应设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查看 现场 3 煤磨、煤粉 仓防火防 爆设施设 备 1.煤磨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2.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 3.靠近煤磨入口热风管道和煤磨出口风管上应装防 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 4.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 5.煤粉仓上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 置。 6.煤粉仓上应设置防爆阀(除燃用无烟煤外),且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不少于2个。 4 预热器废 气处理系 统一氧化 碳监控报 警装置 废气处理系统中,在电除尘器入口应设检测一氧化碳 的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达1.5%时,自动报警。一氧 化碳含量达2%时,自动切断高压电源。 查看 现场 5 预热器内 清堵作业 预热器内清堵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 作业方案。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 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6 回转窑传 动装置及 应急独立 动力源设 置 回转窑应设辅助传动装置,且需另设应急独立动力 源。 查看 现场 7 入窑作业 1.入窑作业要编制有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专项作业 方案。 2.应有事故应急预案,且应定期进行事故救援演练。 查看 相关 资料、 记录 8 警示标志 1. 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范, 查看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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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307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闹; 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操作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五、登高作业(2m 以上)必须穿防滑鞋,必须系合格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六、悬挑脚手架的外围要设置高 1.2m 的护身栏,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下口封死; 七、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100kg 并按方案要求进行卸荷; 八、悬挑脚手架纵向外围的大小面必须设八字撑或斜撑; 九、操作面下面 5m 左右必须搭设 3m 宽的水平安全网; 十、悬挑脚手架搭设和卸荷要求,尤其是特殊部位的悬挑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搭设方案; 十一、悬挑脚手架搭设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悬挑脚手架下方应设警戒区,禁止人员进入; 十三、悬挑脚手架每天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四、悬挑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杆、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再次进行技术交底; (四)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十五、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拆除顺序应逐层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二)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十六、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二)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装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 通风处,防止锈蚀; (三)拆除悬挑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七、拆除悬挑脚手架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十八、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十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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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总则 ....................................................................................................................................3 2、汽车维修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4 3、汽车主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4 4、发动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5 5、汽车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6、试车工安全操作规程........................................................................................................................6 7、冷作工一般安全规程........................................................................................................................6 8、錾切安全操作规程............................................................................................................................7 9、锉削安全操作规程............................................................................................................................7 10、划线安全操作规程 .........................................................................................................................7 11、锯割安全操作规程 .........................................................................................................................8 12、剪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8 13、喷砂清理工安全操作规程.............................................................................................................8 14、磁力探伤工安全操作规程.............................................................................................................9 15、无损(超声)探伤工安全操作规程..................................................................................................9 16、船舶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9 17、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10 18、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 19、洗料、拣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 20、破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1 21、球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1 22、混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2 23、压砖操作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 24、压砖加料工安全操作规程...........................................................................................................12 25、压砖捧砖工安全操作规程...........................................................................................................13 26、磨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3 27、修窑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3 28、滑板组装及滑板磨砖安全操作规程..........................................................................................13 29、浇注安全操作规程.......................................................................................................................14 30、浸盐、刮盐安全操作规程...........................................................................................................14 31、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4 32、树脂生产工安全操作规程...........................................................................................................15 33、质检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5 34、实验室(化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5 35、池窑烤窑安全操作规程...............................................................................................................16 36、池窑运行安全操作规程...............................................................................................................16 37、点火升温安全操作规程...............................................................................................................17 38、过大火安全操作规程...................................................................................................................18 39、放料停窑安全操作规程...............................................................................................................18 40、池窑热修安全操作规程...............................................................................................................18 41、坩埚窑安全操作规程...................................................................................................................19 42、全电熔和电辅助加热窑安全操作规程......................................................................................19 43、日用玻璃成形一般要求安全操作规程......................................................................................20 44、引上法成形安全操作规程...........................................................................................................21 45、玻璃退火安全操作规程...............................................................................................................21 46、玻璃检验安全操作规程...............................................................................................................22 47、玻璃制品包装安全操作规程 ......................................................................................................22 48、玻璃制品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23 49、玻璃制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3 50、压延工安全操作规程...................................................................................................................23 51、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 52、粉末喷涂安全操作规程...............................................................................................................25 53、容器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6 54、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27 55、电梯安全操作规程.......................................................................................................................28 56、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28 57、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29 58、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30 59、叉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31 60、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1 6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2 6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33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9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的 为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为董事长,执行主任为总经理,成员为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企业安全 生产决策和统筹机构,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安委会办公室 为办公室; (2)安委会应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企业安全重大事项,包 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事项。 3 各级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1 董事长 (1)监督总经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2)批准隐患排查治理预算或提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3)听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超出预算并投入较多的隐患 治理费用计划; (4)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 3.2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组员包括安全主管、各部门 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要隐 患治理方案。 3.3 总经理 (1)负责确定各级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 惩;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定期向董事长汇报隐 患排查治理的费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或投入较多的隐患治 理费用计划应报董事长批准; (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频次、组织或参 加部门、记录保存等工作。 (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 效果进行评估; (6)批准重要事故隐患方案,监督其实施情况; (7)重大事故隐患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参与并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方案的制定,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8)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意见,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4 总经理助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 关指示; (2)协助总经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安全工作; (3)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排查 治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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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01 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通 知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 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成 员: 职 责: (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及中长期安全生产规 划。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公司安全 生产形势,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安 全生产问题。 (3)组织协调有关专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组织对公司 的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监督、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对公司维护安全生产、预 防各种事故的措施进行鉴定评审,对重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原因分 析、预防措施、处理方法等进行评审。 (5)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比。 2.任命 xxxx 同志为公司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员。 职责:传达贯彻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实施意见和工作措 施,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组织制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职业卫生工 作,安全生产教育,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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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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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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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急救演练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对 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让生产人员在面对突发触电事件时,能明确各自的应急职责和响 应程序,以及具体救援措施。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组织触电应急演练。 演练实施细则:4 月 15 日上午 9 点,突发工人触电倒地事故,现场工人发现后,立 即切断电源,让触电人员脱离触电状态,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因触电事故必须立刻就 地开展救援工作,否则很可能导致触电人员在很短时间死亡。 急救人员立刻把触电工人移至平地,使其仰卧,并将上衣和裤带解开;首先观察病 人是否有呼吸,用手放到鼻孔处,呼吸时可感到气体流动,相反则呼吸停止;摸一摸颈 部的动脉,有没有脉动,在心前区可以听一听是否有心跳声,有则证明心跳,否则心跳 停止;看一看瞳孔是否扩大,若瞳孔扩大说明了大脑组织细胞严重缺氧,人体处于假死 状态;通过简单的检查我们即可判断病人是否处于假死状态,并根据情况进行有的放矢 的抢救。 如果病人神志清醒,但感乏力、头晕、心悸、出冷汗或呕吐感,可让病人就地休息, 减轻心肺负担,等待医生急救车到来。 如果病人呼吸心跳尚在,但神志昏迷,应让病人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严密观 察,做好随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的准备工作,等待医院救护车的到来; 如果病人处于假死状态,心跳停止的,则采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 呼吸停止的,则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呼吸、全部停止时,则同时进 行体外心脏挤压法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同时向医院告急求救。 演练结束:待整个事故现场处理完后,宣布演练结束,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要及 时总结经验,提高演练的效果。 经过急救人员的抢救,触电人员无生命危险,30 分钟后演练圆满结束。 通过这次演练,使我们公司广大员工深刻学习了关于触电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 安全生产意识,并掌握了在触电事故发生后如何就地开展抢救工作,挽救工人生命。 触电事故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 1、演练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预防触电事故的应变能力和水平,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开展救 援工作,检验公司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 损失。 2、时间: 3、演练地点: 4、演练内容:模拟触电救援演练 5、培训部门: 6、参加人员: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7、记录人: 8、过程: 4 月 15 日上午九点正,XXXXXX 部进行一次触电伤害救援演练,从演练过程来看, 此次演练准备有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做好此次演练,由 XXXXX 部经理 XXXXX 首 先召开专题讨论会议,按照演练方案,在正式演练前进行了预演。9 点随着 XXXXX 经理 XXXXX 宣布演练开始,公司全部参演人员根据演练方案,按照触电伤害应急救援步骤: 伤员触电→呼救→切断电源→报警及上报→现场警戒→急救救援的步骤有条不紊进行救 援工作,直至触电伤员恢复心跳并送往医院治疗。 此次演练顺利结束后,各参演人员就本次事故演练中学到的知识与经验进行了交 流,总结如果真的发生此类事故时该如何应对,以及需要改进和提高之处。 本次演练中,每位员工学到了触电救援处理的正确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断电并使其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抢救,同时打电话求助及报 告有关领导,保护事故现场;急救时胸外挤压法及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要正确有效。事故 发生后要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公司对安全生产所下的决心,安全生产关系到公 司的发展前景、生产成本、工作环境、员工的身心健康,安全生产不在是留在口头的要 求,或停留在书面上的教育,已落实到实际操作中;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每位员工都有 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同样,我们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和制度,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安全生产,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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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 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 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 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 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 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 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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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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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 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 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总理 温家宝 2011.3.2 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登记与事故应 急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 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 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 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2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 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 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 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 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 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 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 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 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 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工作指示, 提高电力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参建人员在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与健康和工程完工后能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发生,进行 环境保护。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 公司、XX 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 工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经双方友好协 商,形成安全生产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1.4 发包方: 1.5 承包方: 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目标 承包方在施工中,须实现以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目标: 2.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全口径统计): 2.1.1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1.2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2.1.3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2.1.4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2.1.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2.1.6 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1.7 不发生传染病事件; 2.1.8 一级动火作业区办票率、安全措施落实率 100%。 2.1.9 主要施工、生产区内的遮拦、护栏、栏杆、沟(洞)盖板符 合设计要求,齐全,可靠;安全警告牌、标示牌齐全、醒目。 2.2 文明施工目标: 2.2.1 严格按照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化配置手册》,XX 公司、XX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布置现场。 2.2.2 现场布局模块化;区域管理定置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施 工过程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 2.2.3 承包方的文明施工责任落实,监督到位,施工组织周密, 行业行为规范,杜绝违章指挥,严查违章作业。 2.2.4 保持施工场所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材料堆 放有序、标识清楚,保持施工道路畅通,保持排水设施完好。 2.2.5 场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醒 目、齐全。 2.2.6 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得当,搭设合理,责任区划内环境整洁、 道路平坦、排水畅通、无积油、无垃圾、办公区域窗明几净。 2.2.7 成品保护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具体、执行到位,杜绝二次 污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5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柳州木材防腐厂生产经营资料 一、主要产品(业务)及工艺(业务)流程 1、 1、 主要产品(业务)简介 产品(业务) 种类 主 要 用 途 实际产量 (或业务量)产能(业务能力) 防腐枕木 应用于铁道轨道铺设。 23595m3 72000m3 竹材 人造板板 广泛应用于商住楼、机 场、停车场、城市基础设施、 立交桥、高架桥、高速公路、 电站、水坝以及高级建筑工 程项目等浇砼工程施工中, 也适用于集装箱底板、车、 船等交通工具用板材。 18435m3 20000m3 物流、仓储 业务 家电仓储装卸业务、钢 材仓储装卸业务及仓库、场 地出租业务。 300 万元 300 万元 二、市场竞争分析 1、国内企业间的竞争 1)1) 主要竞争对手及估计其市场占有率、市场位置(区域)。 ① 防腐枕木 目前总公司所属六个防腐枕木生产工厂,相互既是兄弟厂家, 也是竞争对手。由于运距、销售成本等因素的限制,我厂的销售 区域主要在长江以南,在这片区域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武汉防 腐厂、鹰潭防腐厂、成都防腐厂以及德阳防腐厂。从目前各厂的 销售情况看,各厂的市场占有率相去不远,年销售量多在 2~3 万 m3 之间。 防腐枕木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表 序号 竞争对手 市场占有率 市场区域 1 武汉防腐厂 13% 以郑州局为主向周边地区辐射 2 鹰潭防腐厂 12% 以上海局为主向周边地区辐射 3 成都防腐厂 12% 以成都、昆明局为主向周边地区辐射 4 德阳防腐厂 13% 以成都局为主向全国各地区辐射 5 合计 50% ②竹材人造板 近年来,我国的竹材工业化利用取得了重大成就,全国先后 建成 100 多家竹胶板厂,年生产能力约合 35 万立方米。其中生 产竹胶合建筑模板的能力超过 2 万立方米的生产企业约两家。最 大一家为湖南省邵阳宝庆竹胶板厂,其生产能力为 10 万立方米, 市场占有率约为 30%,主要市场区域华北、东北、华东、华中。 ③物流、仓储业务 钢材仓储、装卸业务竞争对手:柳州生产资料重点批发大市 场(即红卫仓库)及柳铁材料总厂。上述两个竞争对手的市场占 有率近 60%,我公司的钢材存放量仅 10%,余下的有柳微、柳工 自用、直调业务及一些少量的零售商主要分布在柳北区地段。 家电仓储、装卸业务的竞争对手:是隶属柳州市五金交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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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游乐园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游乐园管理,保障游乐园安全运营,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游乐园包括: (一)在独立区域以游乐设施开展游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二)在公园内设有游乐设施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的游乐设施,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 乐的载体。广义上除可包括具有动力的游乐器械外,还包括为游乐而 设置的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装置以及无动力的游乐载体。 本规定所称的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 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 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 2m 的载人游乐设施。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 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的质量监 督和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六条 需要新建游乐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游乐设施、 管理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 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 新建游乐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构应当公示。 第八条 以室外游乐设施为主的游乐园,绿地(水面)面积应 当达到全园总面积的 60%以上。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国内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 林植物的维护。 第九条 在游乐园内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游乐园规划设计 方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游乐园内摆摊设点。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游乐园规划审批 时,应当将游乐园规划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的意见。 游乐园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构应当公示。 游乐园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改变游乐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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