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 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分公司、区域项目的各工种。 3、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 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 二、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⑴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工程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门负责采 购。 ⑵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 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②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有效的检测报告; ④产品出厂合格。 ⑶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 理规定的要求。 ⑷大宗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标,并经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 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⑸劳保用品采购到场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不符 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 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 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 LA 标志的, 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 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 守下列的规定,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1、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 符合使用规定。 2、搞好劳动用品的领发和盘点,面向生产、方便职工、保证供应、即时回收。 3、搞好库内的业务员工作,做到技术资料齐备、单据帐目正确、库容整齐、收发 即时、数量准确。 4、搞好各种机械和用品的技术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用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 失,质量完好无损。 5、加强团结,做好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工作, 确保仓库劳动用品的安全检查。 6、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仓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及时清 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7、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各类防护用品,不得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新购劳动防护用品须经仓库管理人员出具入库单,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在有存放条件的地 点进行统一保管,并定期进行清点核实。 2、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劳动者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 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劳动条件相同的发给相同护品。工种相同,劳动条件不同则 发给不同护品。 3、防护服:从事以下作业者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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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 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 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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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场内、外机动车辆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交通 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 调查与处理。 3.2 分公司安全部门是分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 3.3 各有车部门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贯彻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和要求,并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4 综合部负责机动车辆的采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质量验收,负责报废车辆的确 定、收交与处理。 3.5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 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负责组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 3.6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机动车驾 驶员岗位职责。 四、资源需求 4.1 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资质与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相适应的驾驶人员。 4.2 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车辆维护、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5.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安全质量部、总经办、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 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部门指定专人(兼) 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5.2 机动车驾驶员的配备与管理 5.2.1 各有车部门按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驾驶员,在录用外部驾驶员时,应 经安全部和分公司考核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2.2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 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车辆,执行《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5.3 机动车辆的管理 5.3.1 工程部在采购机动车辆时,应选择经国家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较好 的车辆,并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5.3.2 分公司负责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并填写机具检查情况记录 表,发现问题填写施工机械整改通知单,督促机管、机驾人员做好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 5.3.3 分公司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以及车辆的年检、季检维修,车辆维修标准按 公司要求执行。 5.3.4 各有车单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 检查。 5.3.5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保养的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 良好。 5.3.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 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5.3.7 小车使用统一由总经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签发出车任务单。车 辆管理部门未设调度人员的,应指定专人负责派车工作。 5.3.8 货车统一由分公司负责调度,用车部门应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根据情 况合理安排车辆。 5.3.9 认真检查车况及各类牌、证是否齐全,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5.3.10 各有车单位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外出停车应停在停车场或安全可 靠的场所。 5.3.11 库房禁止大型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 5.3.12 特种机动车辆应保证随车附属设施完好,并由专人负责驾驶与操作。 5.3.13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报废的车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报废车辆的收交,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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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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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 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 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 3.5 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 4、工作要求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 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 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须在 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 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 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3 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 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 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 织进出厂。 4.4 长时间(大于 3 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 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 用品,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 4.5 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及公司制度。 4.6 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 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 4.7 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部门,未 提前通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去厂区。 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 项按 4.3 条规定办理。 4.8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 3 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 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 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 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9 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 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4.10 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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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依据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工作。 3. 依据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公 司编制的《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AQBZH-WJ/13-1)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组织内部自评工作,并将《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记录》存档。 4.2 安全标准化自评课负责自评考核。 4.2.1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2.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4.2.3 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 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 工作程序 5.1 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组 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主任 成 员:各部门安全员。 5.2 安全标准化领导课依据国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工 作。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AQBZH-WJ/13-3 5.3 自评时间 5.3.1 初次自评。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初期,根据《评审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初步 评估自评打分。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开展标准化工作打下基础,为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 提供依据。 5.3.2 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5.3.3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课与安全标准化咨询 单位共同完成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会议记录》,自评会议结束后编制《安全生产标准 化自评报告》AQBZH-BG/13-1,并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5.4 根据编制的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实施;填写《安全标准化再完善计划和措施记录表》AQBZH-JL/13-1。 5.5 自评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5.6 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限期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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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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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申报目的 为认真履行公司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 申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3.2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有权对申报不实的现象进行提出和纠正。 4. 工作内容 4.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单位范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 4.2 申报主要包括: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 4.3 初次申报批准后如有以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办公室 再次申报。 4.3.1 采用的生产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 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 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3.5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的应在改变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4.3.6 其它原因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例如:各分厂停产),应当在变更 后 1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5. 记录 5.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纪录及保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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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 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 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 3、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 3.5 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 4、工作要求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 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 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须在 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 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 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3 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 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 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 织进出厂。 4.4 长时间(大于 3 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 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 用品,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 4.5 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及公司制度。 4.6 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 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 4.7 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部门,未 提前通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去厂区。 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 项按 4.3 条规定办理。 4.8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 3 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 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 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 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9 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 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4.10 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四川×××××××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总结 一、《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向各部门宣传职业病防 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 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极大地提高了工人职业病防治 知识及法律意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青羊区安监局关于开展 2016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 知》要求,我公司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布置展台 1 个, 悬挂宣传标语 2 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 4 幅,制作宣传展板 4 张,发放 宣传资料 3 种共 120 份,同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 人数 46 余人。 三、扎实开展岗前和岗中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 1、积极与安监局相关人员联系,获悉成都市培训中心关于对负责人和 管理人员培训的时间,并及时参加学习,工作中主动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同 实际工作联系起来,提高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2、严格落实对接害员工的上岗位前培训和岗中培训制,严格按照年初 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培训中注重实效,不走形式,确保了新进员 工未经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基本要求。 3、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在发挥好本单位“土老师”、“小教员”有利条 件的基础上,积极与安监部门协调,把专家请进企业,带到一线工人身边, 让职业病防治知识走进车间,进入每个员工心里,使每名职工在思想上实 现了“要我防治”到“我要防治”的根本转变。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 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在培训深度上下功夫,重点探索如何进一步提高职 工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突发事件能力的问题,力争使我公 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川×××××××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3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1 EHS 微社区矿山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 简称“两个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根据山东省下发《非煤矿山企 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细则》、《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 则》、《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标准和上级文件要 求,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进行安全管理,真正实现纵 深防御、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的效果,对公司矿山相关人 员进行两个体系培训。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让全员了解两个体系知识,学会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和分级,掌握各自岗位的风险点、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对应的 管控措施,并能熟练实施各自职责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达到提 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知识,增加全员安全主动性,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和 职业病的发生几率,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培训对象 公司矿山全体人员:矿山管理人员和矿山现场人员。 三、培训内容和依据 内容: 风险分级管控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隐患排查治理 2 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安全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 风险管控措施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和计划。 依据: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972-2017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 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 3013-2017 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细则 四、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有迟到、早退、旷课等情 况的按旷工处理。 2、所有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培训档案, 并纳入工资考核。 附:矿山两个体系培训计划表 编制: 批准: EHS 微社区矿山 2017-9-7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各市地县驾管办及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会议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 等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贯彻落 实省交通运 输厅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 作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落实“党政同责”的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对 本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企业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五 落实五到位规 定》 3 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二、健全企 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 4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第一 项、第十九条 三、安全生 产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四、基础管 理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文件资料 2 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 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 记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 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 项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五、教育培 训 2、培训机构应当对专职安全员及初学驾驶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安全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 查看制度、现场 检查 六、隐患排 查治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七、安全生 产标准化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 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1、训练场地、教学楼、教室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八、现场管 理 2、训练场地设置安全灭火沙箱装置。 查看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依据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工作。 3. 依据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公 司编制的《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AQBZH-WJ/13-1)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组织内部自评工作,并将《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记录》存档。 4.2 安全标准化自评课负责自评考核。 4.2.1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2.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4.2.3 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 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 工作程序 5.1 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组 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主任 成 员:各部门安全员。 5.2 安全标准化领导课依据国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工 作。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AQBZH-WJ/13-3 5.3 自评时间 5.3.1 初次自评。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初期,根据《评审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初步 评估自评打分。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开展标准化工作打下基础,为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 提供依据。 5.3.2 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5.3.3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课与安全标准化咨询 单位共同完成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会议记录》,自评会议结束后编制《安全生产标准 化自评报告》AQBZH-BG/13-1,并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5.4 根据编制的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实施;填写《安全标准化再完善计划和措施记录表》AQBZH-JL/13-1。 5.5 自评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5.6 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限期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1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化工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16〕36 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 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 要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4.职责 4.1 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建立健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 办公室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 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 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 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 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 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 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 各专业检查表见附件)。 5.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 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5.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5.4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 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7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备、设 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 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3.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 3.1 设备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 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 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装置中的设备和 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办理相关手续,行政部负责进行跟踪检查。 3.2 设备、设施拆除施工单位的职责: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 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 手续,实施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 生产部职责: 3.3.1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 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 3.3.2 审查需拆除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报出的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 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 要报废的设备及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3.3.3 安排吊装配合拆除装置(设备),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账。保证进出拆 除装置(设备)准确无误,保管好拆除装置(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3.4 行政部职责: 3.4.1 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 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情况。 3.5 财务部职责: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经 批准注销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4 拆除和报废程序 4.1 在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化工装置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 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 方案。 4.2 拆除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总经理批准。 4.3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 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4 在拆除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 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5 公司拆除负责人应及时查看并汇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并与生产部 沟通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 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4.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公司各部门/车间申请设施、设备的报废。 4.6.1 经过技术论证评定,大修后设备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确保产品质量的。 4.6.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和经济效益差的。 4.6.3 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效益的。 4.6.4 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它灾害造成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6.5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改造后又不经济的。 4.6.6 属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陈旧设备,设备效能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 4.6.7 国家明文规定的。 4.7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由使用单位的部门/车间提出报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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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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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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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常识考试题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60 分) 1、在工作环境中见到以下标志,表示( ) A.注意安全 B.当心触电 C.当心感染 2、国际规定,电压( ) 伏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危险。 A.36 伏 B.65 伏 C.25 伏 3、三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 )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4、停电检修时,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的操作把手上, 应悬挂如下哪种标示牌?( ) A."在此工作” B.“止步,高压危险” C.“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5、触电事故中,绝大部分是( )导致人身伤亡的。 A.人体接受电流遭到电击 B.烧伤 C.电休克 6、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竭力施行( )和胸外 心脏挤压。 A.按摩 B.点穴 C,人工呼吸 7、电器着火时下列不能用的灭火方法是哪种? ( ) A.用四氯化碳或 1211 灭火器进行灭火 B.用沙土灭火 C.用水灭火 8、静电电压最高可达 ( ) ,可现场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A.50 伏 B.数万伏 C 220 伏 9、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是防止 ( ) 。 A.触电事故 B.电压波动 C.电荷超负荷 10、长期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操作者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 A.吸困难 B.神经失常 C.疲劳无力 11、下列哪种灭火器适于扑灭电气火灾?( ) A.二氧化碳灭火器 B.干粉灭火器 C.泡沫灭火器 12、金属梯子不适于以下什么工作场所?( ) A.有触电机会的工作场所 B.坑穴或密闭场所 C.高空作业 13、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米内,禁止人员 ( ) A.10 B.20 C.30 1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下列注意事项哪个正确?( ) A.使用万能插座 B.使用漏电保护器 C.身体或衣服潮湿 15、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电压一般是从 ( ) 伏开始。 A.24 B.26 C.65 16、使用电气设备时,由于维护不及时,当 ( )进入时,可导致短路事故。 A.导电粉尘或纤维 B.强光辐射 C.热气 17、工厂内各固定电线插座损坏时,将会引起 ( ) 。 A.引起工作不方便 B.不美观 C.触电伤害 18、民用照明电路电压是以下哪种?( ) A.直流电压 220 伏 B.交流电压 280 伏 C.交流电压 220 伏 l9、检修高压电动机时。下列哪种行为错误? ( ) A.先实施停电安全措施,再在高压电动机 及其附属装置的回路上进行检 修工作。 B.检修工作终结,需通电实验高压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时,先让全部工 作人员撤离现场,再送电试运转。 C.在运行的高压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20、下列有关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说法,哪种正 确?( ) A.漏电保护器既可用来保护人身安全,还 可用来对低压系统或设备的对 地绝缘状 况起到监督作用。 B.漏电保护器安装点以后的线路不可对地 绝缘。 C.漏电保护器在日常使用中不可在通电状 态下按动实验按钮来检验其是 否灵敏可靠。 21、装用漏电保护器,是属于哪种安全技术措 施?( ) A.基本保安措施 B.辅助保安措施 C.绝对保安措施 22、人体在电磁场作用下,由于 将使人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 A.电流 B.电压 C.电磁波辐射 23、如果工作场所潮湿,为避免触电,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应 ( ) 。 A.站在铁板上操作 B.站在绝缘胶板上操作 C.穿防静电鞋操作 24、雷电放电具有( ) 的特点。 A.电流大,电压高 B.电流小,电压高 C.电流大,电压低 25、车间内的明、暗插座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 )多少米? A.0.3 米 B.0.2 米 C.0.1 米 26、扑救电气设备火灾时,不能用什么灭火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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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美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自评报告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港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 号,关于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达标的要求,我公司安排专人多次参加港 闸区安监局及幸福街道举办的安全生产及标准化创建工作等会议。每次 会后公司总经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发布了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实施工作》的通知,修改并完善了公司安 全生产体系方面的文件和资料,确定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我公司对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11 个大项 51 个子项的考评内容要求,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逐项对照逐项 整改,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目前已基本达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各项要素要求,具体自评结果如下: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方面: 根据公司自身安全生产实际要求,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 机构;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制订了年度安全生 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各部门在 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订了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规定。 二、安全生产投入方面: 坚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加大、完善、改进 了安全生产条件的力度,制订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安 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2 获取了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公司的 规章制度并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新修订和充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 项,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补充编制 了 2 个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共计 22 项并张帖到相关岗位;对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并进行修订完善,保证 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的版本。 四、教育培训方面: 已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中有明确的内容,坚持 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三岗人员上岗的培训工作,并能做好纪 录及时归档。 五、生产设备设施方面: 对照本条 14 款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做到生产实施定置管理;生产场 所与仓库、消防设施布局合理;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区域划分科学,流 水线衔接合理。不足之处就是对移动工作的气瓶动态管理和吊具使用的 动态管理上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使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作业安全方面: 对照本条 11 款内容,生产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及作业行为管理基本 符合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作业地面平整,劳护用品及时发放并能 正确穿戴。与承租公司内厂房的承租方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七、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 隐患排查范围与方法基本符合要求。修订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 患整改制度,按照制度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列出不合格项和整改部门, 并督促整改部门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如期进行再次复查并备案,形成 闭环,把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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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 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 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 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 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 库),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和竣工验 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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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技术管理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工作,负责 各技术科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2.筹备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有关技术工作会议,整理下发会议决议,督促贯彻执行。 并经常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全厂技术工作情况,掌握生产技术薄弱环节与质量动态,向总工 程师汇报,提出建议。 3.组织编制工厂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技术工作计划,组织技术管理的改革 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关键的攻关安全。 4.编制科研、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下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实施, 做好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投产的要求。 5.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工作。 6.负责技术革新的立项和组织鉴定工作。 7.负责制订工厂技术引进、智力引进和探索涉外合作项目的计划,组织技术引进项目的 调研、立项考察、谈判、签约及引进设备与设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技术工作,及时组织对 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综合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口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的制订和修 订工作,做到制度、标准、程序齐全,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并进行督促和考核。 9.负责对外技术的归口管理,审查各技术业务科(室)对外的技术公文、要件。特别重大 事项的提请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10.负责科研新品的管理,组织科研新产品的立项、调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方案 论证书,组织鉴定和新产品证书报批、请奖等工作。 11.根据总工程师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室和技术口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 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有权检查、督促、考核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技术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并索取有关资 料。 2.有权协调处理技术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受厂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委托,有权召开技术口的工作会议,直接处理或 布置、检查有关事宜。 4.有权参加研究技术工作和技术人员的晋升、调资、奖惩与聘任等有关会议。 5.有权参加各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工作会议。 □ 职责 1.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履行总师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 2.对年度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改及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未组织落实完 成负责。 3.对引进技术不能及时组织投产和消化吸收负责。 4.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报表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所签署的各种技术协议未经充分论证造成损失负责。 6.对管辖内技术文件、资料立卷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和泄漏工厂技术机密负责。 7.对本室年度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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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经理)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领导编制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工厂的奋斗目 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3.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 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领导全厂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新品开发,不断提高企业的 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5.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满足用户需求,不断争创名牌,积极扩大产品出口。 6.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7.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工厂人才素质。 8.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 9.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及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10.负责搞好与厂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副厂长、“三总师”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积极 作用。 11.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12.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开好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使生产行政各项 重大问题得以及时研究处理。 13.保证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14.坚持“一支笔”批钱的原则,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审批工厂费用开支。 □ 职权 1.对工厂整个生产经营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 2.有对厂级副职人选的提名报审和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权。 3.按国家和企业规定,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 4.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企业人、财、物的不合理摊派。 5.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使用企业的各种资金、人员和物资。 6.有权签发厂内有关行政文件和工作报告,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 7.根据上级和职代会有关精神,有权修订工厂规章制度,调整行政组织,制订具体政策。 8.有权合理使用按规定提取的厂长基金。 □ 职责 1.对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职代会决议负责。 2.对由于决策失误,领导不力,造成完不成生产和技改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负责。 3.对未能达到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负责。 4.对发生厂内重大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坏工厂信誉负责。 5.对工厂发生重大的设备、人身、火灾、交通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及重大失、泄密事件 负责。 6.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正派,造成工厂纪律松弛,管理混乱,厂风 不正负责。 7.对事前未作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而草率签署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给工厂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负责。 8.对职工收入水平下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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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 培训教材 第一章:“5S”管理----------------------------------------------------------------------------- 第一节:整理整顿的重要性--------------------------------------------------------------------- 第二节:“5S”运动的兴起----------------------------------------------------------------------- 第三节:“5S”运动的实施---------------------------------------------------------------------- 第四节:如何推行“5S”----------------------------------------------------------------------- 第五节:“5S”实施的技巧--------------------------------------------------------------------- 第六节:实施事例与成果----------------------------------------------------------------------- 第七节:“5S“活动案例--------------------------------------------------------------------------- 第一章:“ 5S” 管理 第一节 整理整顿的重要性 到过日本的人,第一个感觉就是工作步调紧凑,工作态度相当的严谨。 参观过日本工厂,印象又 是特别强烈。厂外的环境如花草、通道,包括汽车的排放,可说是整 整齐齐、井井有条。进入厂内又 是一种诧异,不论办公场所、工作车间、储物仓库,从地板、墙板、 地上物到天花板,所看到的均是 亮亮丽丽整洁无比。人们井然有序地在工作,物品也井然有序地在流 动。也许你会问,难道这就是日 本这样一个自身自然资源缺乏的国家,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挤身世 界经济强国的道理吗? 在日本的企业里,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始终认为,整齐清洁的工作人 员及工作环境,是减低浪费、 提高生产及降低产品不良最重要的基础工程。 著者在国内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多年,因工作的关系,看过相当多的工 厂,经常的现象是工厂门 的马路有好多坑洞,厂区内虽然不少的工厂重视绿化,但是总是横七 竖八地缺乏规划性地摆放许多东 西,许多的办公场所灯光显复昏暗,办公家具缺乏统一,办公桌上的 文件或文具随意放置。如此的办 公场所,[效率]岂会自天而降。再看厂内车间,机器设备定位缺乏流 畅,且满布灰尘,保养缺乏,原料、 半成品、成品、待修品、报废品存放位置未予合理规划,物品运送通 道拐弯抹角,工具随意放置,行 政办公区随遇而安。电线、管线随意地加接,工作人员服装仪容不整, 经常不必要地走动……..等等不 好的现象,追根究底都是不重视整理整顿或是实施整理不彻底所致。 我们从几个不良现象加以剖析: 1.仪容不整或穿着不整的工作人员 .. 有碍观瞻,影响工作场所气氛; .. 缺乏一致性,不易塑造团队精神; .. 看起来懒散,影响工作士气; .. 易生危险; .. 不易识别,防碍沟通协调。 2.机器设备摆放不当 .. 作业流程不充畅; .. 增加搬运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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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 2009 年 9 月 8 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 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 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 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 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七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 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 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 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 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 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病 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 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 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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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版新安法培训考试卷(一) (共 100 题,共 100 分,附答案) 一、填空题(20 题,每题 1 分) 1)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 分标准由(******)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2)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 面的义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3)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 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4) 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 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5)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6) 第一百零四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 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 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8)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劳动合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9) 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0) 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11)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 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 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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