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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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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一、目的 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 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 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 援和处置行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 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司应急委),公司董事长任委员会主任, 公司党委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总经理、工会主席、 化工营运部、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生产项目部、安环部、采购部、润滑油事业部、等部门 第一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应急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5.通报或发布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6.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7.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 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挂靠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1.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公司应急管理体系、机制; 3.组织制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及主要的专项预案; 4.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5.组织开展危险源排查、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 (四)办公室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负责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 组织制订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及应急预案实施。 (五)计划发展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重大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协调。 (六)安环部、生产部应急职责 1.负责公司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指导各单位事故应急预 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电力生产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调度;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事后组织或参与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5.应急状态下特殊应急设备和其他物资的采购审批; 6.监督基层单位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七)车间电工人员应急职责 1. 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 2. 负责水电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和调查; 3.负责紧急情况下水电厂应急抢险调度。 (把)基建部应急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时,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3.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 (九)财务股部门应急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状态下保证应急资金的正常使用。 (十)法务部应急职责 1.负责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在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 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发事件应急中通信的畅通。 (十一)人力行政部应急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或应急抢险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以及过失人员的处罚; 3.负责伤亡员工的工伤鉴定、理赔,抚恤金落实。 (十二)监察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三)政治工作部门的应急职责 1.参与公司系统的人身事故调查; 2.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协调; 3.会同公司以及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对伤亡员工家属进行安抚、救助。 (十四)施工队应急职责 1 负责所管辖的抢险队组建与一般险情抢险调度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并指导所属抢险队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十五)小车班应急职责 1.负责应急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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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 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 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 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 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 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 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 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 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 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 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 产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 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 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 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 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 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 件分为四大类 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 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 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四)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四条 为应对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公司至少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施工机械 损坏事故应急预案,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办公场 所火灾应急预案,电网分列孤岛运行应急预案,应对电网稳定破坏应急预案,全厂停电、失 电应急预案,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 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 案及公司本部地震应急预案,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 中毒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煤炭紧缺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电厂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设备、设施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电气设备污闪事故应急预案,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性急性中毒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 预案,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人身伤亡 事故应急预案,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应 急预案,控制室火灾应急预案,电子设备间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档案室火灾 应急预案,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3.气象灾害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风灾天气应急预案,异常高温天气应急预 案,局部暴雨应急预案,异常低温天气应急预案,异常大雪应急预案。 (三)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 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预案”包括:????????? 第七条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 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司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结合业务范围为 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基层企业应急预案,是基层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本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本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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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关于安全管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11篇

关于安全管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11 篇 关于安全管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1)   20X 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分公司全体员工团结拼搏,在取得生产经营 发展成绩的同时,分公司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 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 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分公司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 化图集》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宣传标准》以及公司《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规范 化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结合分公司脱销项目高空作业多的特点,大力推进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 基本制度建立和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到位使用,强化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 识,采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法,稳步推进工 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加大投入,强化了职工的安全意 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安全 专项管理。分公司实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年负伤频率控制在 ≤1‰以内、安全投入达到产值的 1、5%、杜绝了死亡事故的安全目标,为公司 生产经营的稳和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现将我分公司 20X 年安全工作情 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年所做的主要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公司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由分公司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分公司工程科、办公室、经营科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除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外,全面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安全工作, 从分公司各部门领导到各部门管理人员,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班组 操作人员,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内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负 责,层层落实。重点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 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本,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本年度分别对新开工大唐潮州脱硝项目,古交兴能脱硝项目,大坝脱硫 项目,包钢脱硫项目、发耳脱硝项目、卓资脱硫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管理人员 培训交底,参加培训人数达到 60 多人,同时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项目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书》,按分公司《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每个项目进行考 核。   2、项目开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分公司着重检查并督导各项目及时对每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 大对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检查和专业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检查各项目落实安 全技术交底情况。   3、积极组织响应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 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司 20X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时期,分 公司召集各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施工现场醒 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教育。通过这些组 织教育工作,极大的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议 3 次,并组织项目实施落实。   5、今年共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文件 9 份,分公司在接收到这些文 件的时候,都在第一时间报送给分公司领导批示,并按分公司领导批示的内容 及时传递到各主管领导或各部门和项目部。   6、分公司下发安全管理文件 6 份,分公司根据公司文件精神下下发了办字 7 号《开展分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办字 12 号《华北分公司 20X 年安 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成立了活动小组,下发了办字 11 号《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字 27 号《关于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冬季施工 期间的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办字 29 号《关于下发分公司 20X 年末质量安全 生产大检查报告的通知》,修改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目标考核》办法,等 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管理员组织学习,并形成学习记录,同时要求各项目根据 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实施。   (三)加大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分公司要求各项目每月必须按《JGJ59-20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 本项目及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检查情况表格每月 25 日前上 报分公司工程科。   2、要求各项目安全员每周上报安全周报,内容包括生产进度,质量、安全 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等情况。   3、本年度分公司新开工 5 项目,包括上年度跨年 6 个项目共计 11 个项目 在建,截至目前对项目开展定期检查 18 次,不定期检查 12 次,下发整改通知 4 份,先后督促各项目部排查隐患累计 80 余项,检查覆盖面包括分公司所有在 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及安全资料的管 理。   4、通过定期检查和针对性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 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要求各项目对下属施工班组严格 要求,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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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安全管理年终总结(精选6篇)

安全管理年终总结 安全管理年终总结(精选 6 篇) 安全管理年终总结 1 21 年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四局和五公司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 下,认真贯彻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并 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项目,同时健全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1 年度分公司 的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的发展,现就 21 年安全管理部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对项目安全监管方面 截止 11 月 26 日安全管理部共组织对在建项目月度检查及大型设备、宿舍消防 等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共 47 次,下发项目隐患整改单 47 份,共发现隐患 896 条。五公司安全部 1―3 季度对分公司在建项目检查了三次,下发隐患整改单 18 份,发现隐患 380 条。通过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项目整改的情况反映,目前分 公司的安全管理基本在可控的状态;通过每月的检查,各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都 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消除。 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为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安全管理部在 6 月 26 日对所有项目部的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土建、机电方面专业知识及最新规范、标准的培训工 作。在“三类人员”培训、取证方面,分公司分别报送了两批人员参加“三类 人员”新取证 16 人。在建筑电工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方面,分公司分别组织了 两批人员参加云南省建设厅建筑电工培训新取证 17 人。同时,分公司还接受五 公司 11 月份在 云南片区举行的三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在安全队伍的配备方面,今年新 分配的大学生中吸收了 9 名学生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安全部增加了 1 名学 生,项目部 8 名学生。 三、创优工作方面 在安全创优工作上,玉溪市玉水金岸 B 区已于 21 年 4 月 5 日获得云南省 2021 年度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已于 11 月份通过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验收。南亚之门项目于 11 月通过昆 明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验收。金色领域小区项目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较为 突出,被云南日报 11 月 12 日第 10 版整篇幅刊登:《强力推行建筑工地标准化 管理――五华区为美丽春城建设加力》。 四、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 1、随着分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加 大,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按照专业进行配置。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与规定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有待提高。 3、对安全标准化推行方面:目前分公司在楼层临边、洞口、通道口、防护棚搭 设等方面没有实行统一的标准,各个项目部的做法五花八门与标化工地的要求 有一定的差距。 4、项目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还有待提高,通过每月分公司安全隐患的统计分 析,其中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三宝四口的临边防护的隐患所占的比例还是比 较大,对大型设备的监管、检查方面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21 年安全工作计划 1、继续进一步完善安全部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台 帐。将分公司安全部人员按专业配备,实现机电与土建安全管理分管制。 2、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及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严把安全关、及时消除项目各种 安全隐患,做到每项重大危险源从开始到结束都处在受控状态,分公司会根据 不同阶段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项目危险性较大项目进行监控。通过全过程的监 管,使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 3、21 年在安全标准化推行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和提高,争取在楼层临边、洞 口、电梯口、加工场防护棚的搭设、安全通道口等方面形成分公司的统一标 准。 4、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机电方面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还有待充实,明年加大机 电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数量。同时,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以 及充实安全管理人员的发展平台,通过待遇的不断提高,和让员工认识到安全 管理的发展空间,才能鼓励员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争取更多的人员充实到安 全管理的第一线去。 5、继续报送“三类人员”培训取证,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 100%。并 做好项目安全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在项目的工作都能发现问题,解 决问题,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虽然今年以来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我们 应不断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 要求抓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 21 年里为实现公司高速、持续、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提供安全保障,为分公 司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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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Print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0xx 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切 实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应 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 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 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 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 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 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 》、《企业安 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 规定 》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 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 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 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 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 、“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 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 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 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 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 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GB/T29639—201X)》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 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 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 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 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 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 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 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 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 演练,及时 总结 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 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 。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 月份的第三周, 即 6 月 15 日-21 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 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 7 月 5 日前将“应急预案 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 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 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 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制度 ,推动各 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 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 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 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 规章制度 建立 、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 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 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 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5.00

03-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况,充分发挥设备 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 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 验收、安装调试和 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 及检修规程,报有 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 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 检修要有记录,包 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 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 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 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 保养知识,以“三 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 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 不漏气;按量加 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 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 备清洁,按规定加 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 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 责任心对待自己的 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 可后,方可在要害 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 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况,提高运行 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 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 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 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 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 选型定货、验收、 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 组织编制设备的安 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 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 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第七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 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 每年度计划在上年 10 月 31 日编制完 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 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 管理实施,项目完 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九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 用情况制定计划落 实。大、中、小修项目(250 小时、500 小时、1200 小时、 2000 小时、4000 小时、8000 小时、16000 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 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 和落实情况不定 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 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一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 行安排;专业技术知 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 作用。    第十二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 长对设备运行的各 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 备的检修要有记 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 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 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 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四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 结构、性能、技术 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 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 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 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 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 灰尘、不漏 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 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 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 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 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 和交接班记录,要 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1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10-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试题及答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考试卷 共 88 题共 100 分 一、判断题 (共 14 题,共 14 分) 基础知识 1. 一般对低压设备和线路。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0.5MΩ。 ( ) 2. 压力调节回路主要由溢流阀等组成的。 ( ) 3. 登高人员穿着要求:衣着要灵便、穿防滑鞋、系安全带。 ( ) 4. 保险装置不是安全装置,两者有本质区别。 ( ) 5. 限位开关是不可缺少的控制电器,其功能是连接电源,启动电机运行。 ( ) 6. 只要是使用安全电压,就可保证用电安全。 ( ) 7. 游乐设施应设必要的音响等信号装置。 ( ) 8. 安全带必须有足够的破断强度,它与乘载体的固定必须可靠,开启扣必须有效可靠。 ( ) 9. 渗透检测的基本步骤分为预清洗、渗透、清洗、显像、观察和后清洗。 ( ) 10. 游乐设施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保护操作人员的用具。 ( ) 11. 电动机铭牌上标注的额定功率是指电动机输出的机械功率。 ( ) 12. 人体只要不接触带电体就不会触电。 ( ) 13. 变频调速一般采用交—直—交或者交—交变频电源。 ( ) 14. 压力调节回路主要由溢流阀等组成。 ( ) 二、判断题 (共 14 题,共 14 分) 安全知识 1. 大型游乐设施技术档案不包括“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 ) 2. 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的游乐设施,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 ) 3. 大型游乐设施的重大维修、改造业务可以包给任何修理、改造单位。 ( ) 4. 有多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的业主,可以只取一个操作证,即可操作所有设备。 ( ) 5. 安全检查制度应规定对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措施并及时整改。 ( ) 6.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游乐 设施不得使用。 ( ) 7. 游乐设施改造是指改变原游乐设施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游 乐设施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 ) 8. 大型游乐设施重大维修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 务,但大修后游乐设施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 ) 9. 大型游乐设施技术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 ) 10.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时,应当履行以下手续:、原产权单位应当持拟转让设备的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有关牌照和证书,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 ) 11. 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 1 年时,应当报该设 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续。 ( ) 12. 发现大型游乐设施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有故障时可在监护下运行。( ) 13. 安装(包括移地重新安装)、改造游乐设施施工前,使用单位不需要到使用所在地区 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告知备案。 ( ) 14. 改造大型游乐设施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机构备案。 ( ) 三、判断题 (共 10 题,共 10 分) 法规知识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应当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 )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 ) 3.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 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查的,要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 ) 4.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是报告事故的内容之一( ) 5. 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 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 )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 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安装、维修及改造特种设备的人员,不包括特种设备管 理人员。 ( ) 8.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不能在没有根据的情况 下随意地查封或责令停产停业。 ( )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 核、发证。 ( ) 10.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 ) 四、单选题 (共 14 题,共 14 分) 基础知识 1. 磁体中磁性最强的两端称为( )。 A.磁场; B.磁力线; C.磁极; D.磁效应 2. 重要的连接件,一定要采取防松措施。下列( )项不是常用的防松方法。 A.焊接; B.弹簧垫圈; C.双螺母; D.轴端挡板固定销轴 3. 主要润滑点:主轴、传动轴、车轮轴、吊挂轴等处轴承的润滑周期为( ) A.每周; B.10 天; C.3 天; D.6 个月 4. 焊缝受扭转时,应采用图( )型焊接。 A. ;B. 5. 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和绝对安全电压分别为( )。 A.220V 、42V; B.36V、 12V ;C.380V 、36V; D.220V 、36V 6. 如图所示,是焊接的箱形截面的几种方法,如图 A,4 块钢板焊成的箱形截面;图 C 用两块弯成槽形的钢板焊接,图 B 两个槽钢对焊而成,如果是变截面梁来说就不能采用 图( )的焊接形式。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8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9 烟花爆竹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1 煤矿井下运输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 进行定期检验,不出现失爆和明令淘汰设备。 《煤矿重大 生产隐患认 定办法》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电机车、矿车、人车、猴车、绞车必须达到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 规程》 轨道 轨道 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的钢轨。2、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 于2mm。 (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 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 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煤矿安全 规程》 回流线、轨 道绝缘 回流线、轨 道绝缘  1、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 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 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 可靠绝缘。 2、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架空线 架空线  1、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 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2、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 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 超过规程规定值。 《煤矿安全 规程》 斜巷人车 斜巷人车 1、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 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 用,也能人工操纵。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5、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 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煤矿安全 规程》 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 1、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 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 加装保险绳。 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4、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 尾矿库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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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1 烟草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 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 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 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 得生产、销售。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 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 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 产企业许可 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 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 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 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 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 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 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 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 、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 员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7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3 加油站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 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化品经营 许可证 危化品经 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验收报告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 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 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 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 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 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23)检维修管理;24)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 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 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 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上岗职工 培训 新上岗职 工培训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 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8 商业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公司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 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 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 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 、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 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 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 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 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 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 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8 农药生产行业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二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 7、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无安全合同和无安全 承诺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 十八、十九 条;《建设 工程安全生 产 管 理 条 例》第四、 二十一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8、未开展日常检查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 三、五十九、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一百零 一条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检查 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2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0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xx年,XX县安监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夯实 安全生产基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1至9月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 6起、死亡6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安监队伍建设,3个安监片区执法中队,多扶执 法中队已建成并全面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实行监管股室负责人兼任执法大队长 模式,进一步强化安监执法工作。强化对乡镇、部门安办的业务培训指导,努力提 升安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乡镇安办主任、安全生产“十条线”监管部门安办主 任进行了为期1天的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2次 ,“十条线”会议3次,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专题宣贯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 》;印发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消防 安全工作会。县安委会组织3个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县44个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督导督查,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11个乡镇进行了 通报 ,并扣减20xx年度相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值。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 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知 》,至年底,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九 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 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安全检 查组246个,暗访暗查组6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865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631起, 整治违规违章行为538起,排查一般隐患1159处,已整改1070处,投入隐患整改资 金152.29万元。    四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1179条,排查上报隐患15 55条,已整改1541条,一般隐患整改率为 99.1%。县安委会发出隐患整改指令3份,安监局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7份。安监局对 全县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14处,责令现场整改。县安委会 对10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对市挂牌的刀尖河1艘临时性拉拉渡水上运输安全 隐患、XX县常林乡西射路道路安全隐患2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 整改责任,一月一通报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    五是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专题召开了20xx年度汛期安全工作会议,印 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5月22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坚决 确保汛期安全稳定。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和危化品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等重点行业检查方案,对烟 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站汛期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全部拉网检查一次。汛期 安监局会同交运局、海事处对金源乡和鸣龙镇渡船汛期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由于 鸣龙镇渡改桥不符合实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流转群众不在渡河耕种解决方 案,并就汛期渡船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六是深入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李桥乡麒麟鞭炮厂机械装混药工 房发生燃爆事故,县安监局立即聘请2位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对12家烟花爆竹生 产企业的15条生产线、15台装混药机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7条,现场下达 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对问题较为严重的麒麟厂、环宇厂立即责令停产整改。5月2 5日,巴中、南充两地公安、安监、市监部门联合执法,在XX县红旗烟花爆竹有限 公司查获大量假冒其他厂家品牌的鞭炮商标、包装及已装箱成品。此案发生后,市 安监局高度重视,XX县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整改整治措施,从重从快 依法处理,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了8人,共打掉了非法生产印制窝点2个,通过对 红旗厂假冒伪劣商标案的处理,XX县严厉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生产者、联络者、非 法印刷纸箱者、非法印刷商标者、商标模型提供者。5月25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 ,市、县安监局验收同意后才能复产;5月30日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警示会, 以案说法,以红旗厂假冒商标案为案例教育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 法生产、依法经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防假冒、防伪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七是广泛宣教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讲话 、播出警示片、安全短信提示、宣传车流动宣传、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 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 咨询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安全知识手册》30000册,涵盖 交通、居家、消防、水电气使用等,向乡镇、企业发放。组织对烟花爆竹、非煤矿 山、危化品、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三主一员”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300余人次,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文化、安全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二、 工作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2 烟草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三级”安全教 育 “三级”安全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79 职业卫生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 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 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有毒作业条例》第17条第2 款、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 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二)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检查标准+A1:GA1:G59 四级目录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涵盖: 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 、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三)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11条《职 业病防治法》第25条、《监督 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 1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四级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三)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十二) 项。 《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第1 款、《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 第1款。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 括:(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 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 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 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 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 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 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 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 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四)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34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的,应当按照《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 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 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 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 申报办法》第2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13条。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申报办法》第8条(一)项 。 5.操作规程 1.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变更申报 6.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 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 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 示劳动者遵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2饮料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监局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 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质监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的生产作 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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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叉车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叉车操作人员驾驶叉车作业安全性。 2、适用范围 储运部各型号叉车。 3、职责 3.1 储运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管理、日常维护及清洁保养。 4、工作程序 4.1 叉车安全作业规程 4.1.1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监察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 备操作证(厂内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驾驶叉车,禁止无证驾 驶和未经同意驾驶叉车。 4.1.2 驾驶叉车时,操作人员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闲谈、嘻戏打闹等。 4.1.3 严禁叉车操作人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4.1.4 新入职的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内部的相关培训,对公司所属品牌的叉车性能进 行了解,掌握使用 方法,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1.5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穿戴好反光背心和安全帽,不得 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穿拖鞋操作车辆。 4.1.6 叉车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许将叉车开到厂区以外的道路上作业。 4.1.7 未经生产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将叉车借给无关人员操作。 4.1.8 严禁带人行驶,不准在货叉上载人,运行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行为。 4.2 叉车启动 4.2.1 启动叉车前,先检查车辆的外观、电瓶的电源指示灯及内燃车的油箱以及机油标尺, 同时检查启动、运转和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等。 4.2.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以及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2.3 在低温季节时(气温 0 度以下),内燃叉车必须启动后怠速 10 分钟才能装卸作业。 4.2.2 当启动有问题时,应停止作业,并通知设备部机修人员进行检查判断,严禁叉车带病 上岗作业。 4.2.3 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应先鸣笛后起步,以示注意,确保安全。 4.2.4 起步时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然启动而加速。 4. 2. 5 叉车上载有货物起步时,叉车操作人员应先确认所载的货物是否平稳可靠,确认稳妥 后,方可起步。 4.3 叉车行驶 4.3.1 叉车操作人员在驾驶时,应选择宽敞、平坦的道路行驶。在狭窄路面或路况不好的道 路上行驶时,应特别注意,小心慢行。 4.3.2 在厂区主要干道行驶时,叉车时速不可超过 5 公里/小时;出入车间通道或库房、时速 不可超过 3 公里/小时;在仓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 3 公里/小时。 4.3.3 叉车在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 5-15 厘米,载货行驶时货物离地面应保持 15 厘米左右, 但不得高于 50 厘米,门架向后稍倾。 4.3.4 叉车在行驶时,禁止升降货叉。 4.3.5 叉车在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并提前按喇叭与打转向灯,注意后轮摆幅,防止伤人撞物。 4.3.6 进出工作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急转弯和急刹 车。 4.3.7 如遇前方有人时,应当主动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严禁与人抢道行驶,应先让人 先行。 4.3.8 叉车在上坡时,货叉应向前行驶,下坡时,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 上掉头;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3.9 叉车所载的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行驶(除上坡外)。 4.3.10 叉车在行驶到升降门时应减速停车,并鸣笛示警,在通过升降门时要先看后慢再通 过,不得与行人抢道。 4.3.11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必须先查明周围情况,先鸣笛示警,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4.4 装卸作业 4.4.1 叉车操作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必须明确货物的性质、重量、事故危险性,必要时应采 取针对性措施(如 加固、捆扎、减重等),如不能充分保证安全的,不许装卸和叉运。 4.4.2 操作时需依车辆规定的重量承载上限(小于或等于),不可超载。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 荷中心曲 线标志牌的规定。 4.4.3 根据货物的大小调整货叉间距,起升货物前确保货物居中,重量均匀的分配在货叉上, 货物不得偏斜。 4.4.4 装载时,应小心并尽可能准确地接近起升的货物,置门架于垂直,提升或降低货叉至 适合高度,小心驾驶叉车向前,使货叉从货物中间位置插入,并尽可能的使货物靠到门架。 起升货叉,直至货叉托稳货物。叉车后退直到货物从货堆分离,向后倾斜门架,货叉放置于 行驶位置。 4.4.5 卸载时,小心接近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起升货叉至适当的位置,置门架于垂直,小 心驾驶叉车进入货架或货物需放置处,慢慢降低货物,直至货叉脱离货物,叉车后退。 4.4.6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和货叉不要刮碰 扶持人员。 4.4.7 叉车装卸时,操作必须平稳缓慢,禁止突起突落,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8 当货叉叉入货物托盘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货物托盘,但也要注意货叉的长度, 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和物件。 4.4.9 叉车在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特别是升起的货叉下面,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叉车与人员的安全距离最低不能低于 50 厘米。 4.4.10 在叉运比较复杂或者危险性比较大的货物时,特别是安装设备时应设专人指挥。 4.4.11 叉车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的行驶(升高 50 厘米或以上)。 (2)不准用挑翻托盘的方法取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危险性货物。 (4)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 (7)不准用货叉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6 汽车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 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 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 (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 级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 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 (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 (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 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 上级进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 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 核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 明确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 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 (七)明确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 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主任(分厂 厂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0.5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5.00

安全管理资料-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4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4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案和应做 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 急躁冒进,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三、测量定位和场地平整:架桥机一般在桥头路基上拼装。拼装场地要有一定的工作面,地基有足够 承载力,满足架桥机安装及试运荷载的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场地可设纵坡,但要求平顺,纵坡不能超过 3%;测定运梁平车纵向运行轨道中心线及前、中及顶高支腿位置。 四、架桥机的组装: (一)组装对线路的要求 1.组装架桥机原则上应在直线上进行,直线的有效长度一般应长于架桥机全长,在困难条件下可在 半径大于 600m 的曲线上进行,但曲线不应有超高。 2.组装地段的线路应经过整修并在维修组所在位置进行适当加固,使其路面的承载能力和线路质量 满足架桥机的需要。 (二)组装注意事项 1.单向架桥机组装前要确认架桥机的方向是否架桥方向符合,如果不符,则要调换方向才能组装。 2.组装前应严格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损伤、变形情况,各连接部件有无脱落、丢失、损坏等情况,然 后按说明书规定的顺序组装。 (三)组装时要认真、细致、防止操作零、部件,组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其内容如 下: 1.机电设备运转; 2.机臂升降、伸缩及摆头; 3.起重小车的起吊、行走、横移及制动; 4.主机的走行及制动; 5.前支柱(零号柱)的起落; 6.拖拉机构运转。 五、架桥机对桥头线路的要求: (一)架桥机大轴重作用路基地段,线路必须加固压道,其加固和压道的要求按《铁路架桥机架梁 规程》TB 10213—99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架桥机行走地段的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不得有死弯、反超高、三角坑等病 害。 (三)曲线架梁线路不应设置超高。 (四)每架完一孔梁,梁上轨距、轨道平面、线路方向和轨道结构强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架桥作业要 求,并经架桥机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同意架桥上前对位。 (五)每架完一孔梁,梁上应铺设足够厚度的道碴,且两片梁之间焊好适量的连接板后,架桥机才 能上前对位。 (六)桥头线路中心线应与桥墩台中心线相一致,偏差值应在设计范围内(拨道架梁除外)。 六、架桥机运行。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 程》TB 10213—99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 位置予以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 制动,一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调整机臂的角度时,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 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架桥机对位。 (一)架桥机对位、停车位置力求准确,一般可算出停车位置并在轨面上画出停车位置标记以便掌 握,对位时须安排专人安放止轮器,必要时还可放风制动,以确保架桥机的安全。 (二)架桥机停妥后,除制动风压应随时保持在规定值外,尚须采用铁楔或木楔楔在车轮下或拧紧 手制动。 (三)单梁式架桥机伸机臂前要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并固定。 (四)单梁式架桥机机臂伸缩时,二号柱插销必须全部插好。伸缩机臂时,机臂与机身应成一条直 线。 (五)检查前支柱(零号柱)与支承面的墩帽是否符合架桥机作业要求,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施,支承面上用硬质木板和木楔填平、垫实,不能用零碎木板或软木料支垫,支垫的长度和宽度应大于 柱底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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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