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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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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 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 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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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3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培训教育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3 说 明 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 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教育档案。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 政府规定的学时。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企业 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 20 学时。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24 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 教育记录。 六、日常安全教育: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 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 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每月至少 1 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 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 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安监总局令第 20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 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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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0 煤矿机电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管理规范》 登记及检 验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设备要求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 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 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 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 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 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 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 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 全检验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 现场管理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通用要求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带式输送 机 带式输送 机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3、必须装设防滑、堆煤保护和防 跑偏装置;4、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倾斜井巷中运行必须装设防 逆转、制动装置;6、行人跨越时应设过桥;7、应加设软启动装置;8、钢丝绳牵引的 设备设施完好,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煤矿安全规程》 立井提升 立井提升 1、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2、罐笼(箕斗)应符合相关要求;3、严 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提升;4、单绳的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 器;5、罐笼提升的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提升信号、罐位联锁,有 摇台的应与罐位、阻车器和提升信号联锁;6、罐耳和罐道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其磨 损达到规定时必须更换;7、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 间隙必须符合规定;8、对设备设施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定期检查和处理;对提升装置的 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并记录;9、井底、井口车场必须有信号把钩工;10、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定,还 必须装设直通电话;11、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 撞梁不得兼作他用;12、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7 医药生产行业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 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 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 局令第41号)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 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管理法》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 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 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药品管理法》 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河南省医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安监局 资质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 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 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法》 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5 客运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类型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消防验收意 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 (车站)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 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 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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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建筑物 1.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2.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因需要而同层时, 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 3.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 分隔。 4.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 5.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 查看现 场 2 仓储设 施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 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2.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必须高于本区的基准面,并有 防潮防雨淋设施。 3.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水、防潮设施。 4.仓库安全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畅通。 5.仓库安全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上锁。 物品堆垛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堆放。需夜间作业的仓库每个门 口上方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6.库区内应有明显的交通行驶、安全警示等标志。 查看现 场 3 人员密 集场所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 绑扎牢固,消火栓内有水且压力正常。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封闭楼梯间应设常闭式防火门,且能自行关闭。 4.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 5.手动测试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 6.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或摁下手动报警按钮,控制设 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7.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 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电气设 备 1.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 2.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须安装漏电 保护器。 3.插座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3m,照明灯和吊扇距地面 高度不低于 2.5m,配电室内配电柜距墙壁间距不小于 0.8m。 4.高度在 20m 以上建筑物及油罐区、变配电站等场所应安 装避雷针(带、网)及防雷电波侵入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 10Ω,并定期检查。 查看现 场 5 特种设 备 1.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 2.锅炉三大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齐全有效, 定期检验。 3.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温 度计)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各种压力管道、阀门无泄漏、无腐蚀。 4.热水锅炉有防超压装置。 5.气瓶分类存放,存放间距、防倾倒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查看现 场 6 劳动防 护 1.工人在作业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 帽等)。 2.女工禁穿高跟鞋、裙子,过颈根头发应放入工作帽内。 3.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须穿绝缘鞋,高压作业须穿绝 缘靴。 4.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应戴防护眼镜。 5.操作旋转切削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6.进行焊接作业应戴专用防护手套、护目镜。 7.进行有毒作业应戴防护口罩。 8.凡在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挂安全带。 查看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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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 煤矿回采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全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和行人。 《煤矿安全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全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6 瓶装充气经营行业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工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 号) 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 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 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资质证照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 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 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 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瓶装充气经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环节和 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括:1.安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部门、岗位职责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2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河南省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河南省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 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 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工作总结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上级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 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 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把手担任 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 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二、 健全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召 开安全专题分析会。 查看报告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 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安全生产法》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责任状内容详实、明确符合实际。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1.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其它活动 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 和总结。 查看安全生产工作文 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 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录 等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全会制 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各种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查看现场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培训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国家有关规定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 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 当如实记录,并建档通报。 查看制度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及时排除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 查看整改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3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查看资料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4.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 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检查标准表

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检查标准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安 全管 理 1、各级安全生产 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即:单位有安全生产 委员会,基层有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 2、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各单位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和“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要求,建立, 单位主要领导为第 一责任人,同级副职 为分管领域安全生 产负责人的责任体 系。 3、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配备专 (兼)职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1)从业 人员超过 300 人应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2) 从 业 人 员 未 达 到 300 人的,应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 托工程技术人员提 查 看 有 关文件、 资料,现 场检查。 《 安 全 生 法》,第一章 总则第 3、4、 5、6、7 条 第二章生产 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 障,第十八 条 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条。 《 安 全 生 法》其他条 款。 移交有关执 法监察部门, 按照《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 一条第九十 二条、第九十 三条、第九十 四条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 行本法规定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 的,处二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有前 款违法行为,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给予撤 职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依照 前款规定受刑事 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 行完毕或者受处 分之日起,五年 内不得担任任何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对 供安全管理服务。应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 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转职业或兼 职业的职业卫生专 业人员,负责本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单位主要负责 人,(1)建立健全本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2)组织指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4)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6)及时、如 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5、认真执行安全 生产“ 属地管理” “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当生产 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实行经济承包必须 把安全指标同时包 下去 。要在计划、 部署、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的同时,进 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未履行本 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由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依照下列规定 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 重大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 分之八十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4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 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2.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四 条、第三十四条 2.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及人员;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 2.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3、《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四 十三条 3.定期组织本单 位开展交通安全 及职业技能教育; 查看 资料 1.《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 通安全条例》 3..《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4.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条 4.定期开展安全 例会; 查看 资料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一 、 安 全 责 任 制 建 立 及 实 施 情 况 5.开展交通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 管部门依法处理。 6.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七 十条 1.建立、健全车辆 维护制度; 查看 资料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 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投 保 机 动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强 制 保 险的,处依照 规 定 投 保 最 低 责 任 限 额 应 缴 纳 的 保 险 费 的 二 倍 罚款。 车辆未年检, 罚款 200 元, 扣 3 分。 报 废 车 辆 营 运,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 证。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 罚 款 200 元。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不整改,对上 路 行 驶 违 法 车辆,依法处 罚。 擅 自 改 变 机 动 车 外 形 和 已 登 记 的 有 关技术数据, 罚款 500 元。 2.建立、健全车 辆信息,事故、违 法记录、检验、报 废及保险档案; 查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 全法实施条例》第 十三条、十六条 3. 《机动车登记 规定》第二十七条 4.《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 5.《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6.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1.《 道 路 交 通 安全法》 第 九 十 条、第九 十五条、 第 九 十 六条、第 九 十 八 条、第一 百条 2.《 河 南 省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条 例》 3. 《 机 动 车 登 记规定》 第 五 十 六条、第 五 十 七 条 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健全、 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移送交通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依 法处理。 二 、 车 辆 管 理 3.车辆反光警示 牌、门标、车身反 查看 1. 《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八条 1. 《 道 路 交 通 安全法》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未 放 置 保 险 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8.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合规性评审表

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合规性评审表 评审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 序 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 简介和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 注 第 10 条第 1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 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建筑单位的 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未经 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 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符合 有消防图纸 并报消防机 关审批 第 10 条第 3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 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 用。 符合 经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了 消防验收 第 14 条第 1 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 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 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 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 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 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 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 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 符合 有消防安全 制度、操作 规程,实行 消防安全责 任制,有负 责人,有宣 传教育,定 期进行消防 检查,配置 消防器材、 设施和安全 标志,消防 通道畅通 1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 第 16 条第 2 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 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 建立巡查记录;(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符合 有防火档 案,有每日 巡查记录, 有消防培 训,制定预 案并演练 第 17 条第 3 款 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 符合 天燃气库房 严禁火种。 第 18 条第 1 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 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符合 进行动火作 业的有动火 许可证,确 保安全 第 18 条第 2 款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 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 第 19 条第 1 款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 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符合 有检测报 告,合格证 第 13 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 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 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 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 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 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 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 健康的其他要求。 符合 有检测、已 申报 第 14 条第 2 款 用人单位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 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报,接受监督。 符合 已申报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 法 第 19 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有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 建立制度和 档案等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0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6-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双氧水

1 双氧水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配制工序 带搅拌器配制釜,纯水计量槽,芳烃高位槽,芳烃冷凝器,缓冲罐,精芳 烃储槽,压料过滤器,压料泵,精芳烃泵,2 吨电动葫芦 1.1.2 氢化工序 氢化塔,氢化液气液分离器,氢化液过滤器,氢化白土床,氢化液储槽, 工作液预热器,氢化液冷却器,氢化放空冷凝器,氢化尾气冷却器,氢化放空 水封,氢化泄压水封,氢气缓冲罐,尾气凝液接受槽,再生蒸汽凝液计量槽, 再生蒸汽冷凝器,氢气过滤器,氮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氢化液泵,循环氢 化液泵,循环氮压机,5 吨电动葫芦 1.1.3 氧化工序 氧化塔,氧化液气液分离器,氧化液储槽,氧化泄压液封,芳烃中间受槽, 氧化尾气冷却器,氧化放空冷凝器,膨胀制冷机组,氧化尾气处理机组,磷酸 配制槽,磷酸高位槽,空气缓冲罐,空气过滤器,氧化液泵,磷酸计量泵 1.1.4 萃取工序及成品罐区 萃取塔 ,净化塔,稀品分离器,稀品计量槽,纯水高位计量槽,纯水配 制槽,纯水过滤器,萃余分离器,高位集料槽,双氧水成品储槽,稀品高位槽、 浓品高位槽,纯水高位槽,精芳烃过滤器,稀品计量泵,成品包装泵 1.1.5 后处理工序及中间罐区 干燥塔,工作液集料槽,碱沉降器,碱分离器,工作液热交换器,白土床, 循环工作液储槽,循环工作液过滤器,工作液分离器,碱蒸发器,蒸汽冷凝器, 2 真空保护管,地下槽,浓碱槽,稀碱槽,废芳烃储槽,碱液配制槽,浓碱高位 槽,粗芳烃储槽,工作液中间槽,工作液泵,废芳烃泵 ,稀碱泵,浓碱泵, 蒸碱真空泵,污水泵 1.1.6 电气 维护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6KV 油浸式变压器、6KV 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 压综保、高压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 励磁柜、接地极、变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 套、令克棒、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7 仪表 DCS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差压流量计、 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热电阻 温度变送器、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 心调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热导分析仪、氧分析仪、 极谱仪、PH 计、电导率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仪、包装机。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5 通用区域 特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9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防腐 检修类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5-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光气及光气化

1 光气及光气化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原料储存工序 MCB 罐、氯苯储罐、苯胺卸车缓冲罐、工艺水缓冲罐、液氯储罐、液氯 汽化器、液氯汽化器、氯气缓冲罐、次氯酸钠贮槽、次氯酸钠中和罐、 气液分离罐、烧碱罐、氯气空气冷凝器、空气压缩机、氯气尾气吸收塔、 氯气中和洗涤塔、真空系统、轴流风机、液氯风机、空气贮罐、次氯酸 钠泵、苯胺送料泵、盐酸泵、卸车真空泵、苯胺储罐、副产盐酸罐、MCB 输送泵、真空泵、消防栓、氯气捕消器、烟筒、正/负压防止罐、盐酸 洗涤塔、灭火器、防护器材。 1.1.2 造气(煤制一氧化碳)工序 高压煤浆泵、捞渣机、刮板输送机、渣池、渣斗、搅拌器、防爆悬挂起 重机、煤浆槽搅拌器、电梯、烧嘴、烧嘴冷却水泵、锁斗循环泵、渣池 泵、黑水循环泵、预热水泵、气化炉、气化炉短节、水洗塔、旋风分离 器、黑水过滤器、锁斗、混合器、高压氮气罐、中高压氮气储罐、水封 槽、烧嘴冷却水槽、烧嘴冷却水气体分离器、事故烧嘴冷却水槽、锁斗 冲洗水罐、煤浆槽、烧嘴冷却水换热器、锁斗冲洗水冷却器、氧气总管 消音器、氧气消音器、氧气消音器、开工抽引器、抽引器消音器、预热 烧嘴、冷排放槽、CO 过滤器、CO 过滤器、再生气体冷却器、防爆吊钩 桥式起重机、液氮储罐及气化系统、液氮泵、汽化器、冷箱、CO 压缩机 1.1.3 光气及光气化工序 2 光气合成塔、冷反应釜、热反应器、光气吸收塔、反应排气洗涤塔、反 应系光气吸收塔、吸收液光气除去塔、盐酸吸收塔、盐酸气提塔、反应 排气分解塔、紧急分解塔、反应液脱光气塔、氯化氢气提塔、氯苯除去塔、 CM 氮气气提塔、氯苯精制塔、气提排气光气吸收塔、氯苯除去塔、软管 站分解塔、排气集中洗涤塔、排气风机、集中排气风机、氯苯冷却器、 吸收氯苯深冷器、常压吸收塔排气过冷器、循环加热器、回流氯苯冷凝 器、反应系排气冷凝器、反应系氯苯冷却器、氯苯冷冻水冷器、反应系 吸收排气过冷器、光气吸收液预热器、光气除去塔塔底再沸器、光气除 去塔塔顶冷凝器、盐酸吸收塔塔顶冷凝器、盐酸吸收塔塔底冷却器、除 光气塔蒸发器、除光气塔蒸发器、塔顶排气风冷器、氯苯冷凝器、通气 塔冷凝器、循环氯苯换热器、回收塔再沸器、浓缩塔再沸器、浓缩塔 MCB 冷凝器、风冷器、回流氯苯冷凝器、氯苯循环泵、反应液输送泵、 回流氯苯泵、光气泵、副产盐酸泵、苛性纳泵、反应液移送泵、光气除 去塔塔底送液泵、粗氯苯送料泵、氯苯加料泵、高压氯苯输送泵、氯苯 泵、塔底循环泵、盐酸循环泵、水泵、光气捕消器 1.1.4 电气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 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压综保、高压异步 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接地极、变 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套、令克棒、 验电器、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5 仪表 DCS 系统、ESD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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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隐患整改台帐

隐 患 整 改 台 帐 序 号 隐患问题 原因分析 隐患危险 程度分类 隐患整改措施 计划完成 时间 整改责任人 验收人 整改完成时间及完 成情况 1 公司目前安全生产 标准化未达标,未提 供 2015 年度自评报 告 未创建实施安全 标准化,公司安全 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般 与安全咨询机构签订协 议,创建实施安全生产标 准化,计划 2016 年 12 月 份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 验收 2016.12.20 2 公司未配备注册安 全工程师 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 一般 按要求聘任注册安全工 程师 2016.6.15 3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 公司组织机构不一 致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符合公司实际 一般 按照公司实际组织机构 设置修订完善安全生产 责任制 2016.5.20 4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与省政 府 260 号令不一致 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职责不符合 山东省政府 260 令 要求 一般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260 号令要求修订完善主要 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6.5.20 5 公司未与生产车间 签订安全责任状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逐级落实 一般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 2016.5.20 6 未提供安全责任制 考核记录 未对安全责任制 落实情况进行定 期考核 一般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 核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安 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一 次考核 2016.6.15 7 未及时识别获取有 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和规范性文件 未及时识别获取 有关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规范性文 件 一般 及时获取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形成 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2016.6.15 8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未依据鲁安监 发【2015】53 号文进 行修订 动火作业管理制 度内容不规范,不 符 合 鲁 安 监 发 【2015】53 号文要 求 一般 依据鲁安监发【2015】53 号文要求修订完善安全 作业管理制度(含动火作 业管理要求) 2016.5.20 9 未提供组织学习规 章制度的记录 未对公司安全管 理制度内容进行 安全培训宣贯 一般 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操作规程的安 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2016.6.15 10 未提供新员工三级 安全培训教育的培 训记录 新员工未按要求 进行三级安全培 训教育 一般 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 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2016.6.15 11 安全操作规程未包 含化学品危害信息 的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 容不完善,缺少化 学品危害信息的 内容 一般 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补充化学品危害信息的 内容 2016.5.30 12 未提供工艺危害分 析的相关记录 未进行工艺安全 风险分析 一般 组织开展工艺安全风险 分析,并保留分析记录, 落实控制措施 2016.6.15 13 未提供 2015 年度操 作规程适应性和有 效性的确认记录 未及时对操作规 程进行评审修订 一般 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修 订完善(常规时间每三年 一次,工艺或设备等变化 时及时修订)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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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1 目 的 通过将“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以严格执行加油站制定的 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引导员工建立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保障员工人生安全。 2 范 围 加油站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 责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考核奖惩及业务相 关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执行监督考核;重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事项的考核报负责人审批。 4 个人考核办法 (1)奖励 ①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加油站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规定的 各项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 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给予奖励。 ②加油站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2)处罚 ①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 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 50~100 元处罚。 ②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 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50~200 处罚。 ③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1000 处罚,有直接责 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④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 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0~5000 处罚,有直接责任或 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⑤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 50~500 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 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 原则及时处理。 E.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培训不到位。 F.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制度条款。 ⑥生 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 50~500 元 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设备运行 记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 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劳保用品。 E.不认真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 程。 (4) 员工年底两个体系考核不合格,次年基本工资不得增长,并根据考核情况 最高可降低 5%。 5 记录表格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考核记录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制考核奖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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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轧钢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表(05)

冶金企业轧钢单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一、 原料 ............................................................................................................2 二、 加热(加热炉、退火炉、热处理)...................................................................................2 三、 轧制 ............................................................................................................4 (一) 热板(带)轧制 ...............................................................................................4 (二) 冷板带轧制 ...................................................................................................5 (三) 酸洗 .........................................................................................................7 (四) 酸再生 .......................................................................................................9 (五) 焙烧炉 ......................................................................................................10 四、 精整 ...........................................................................................................12 (一) 矫直 ........................................................................................................12 (二) 剪切 ........................................................................................................12 (三) 成品 ........................................................................................................13 (四) 重分平整 ....................................................................................................13 (五) 发货 ........................................................................................................15 五、 公辅设施 .......................................................................................................18 (一) 制氢站 ......................................................................................................18 (二) 化验室 ......................................................................................................20 (三) 废水处理 ....................................................................................................20 (四) 质检 ........................................................................................................20 (五) 轧辊装配 ....................................................................................................21 (六) 磨床 ........................................................................................................22 (七) 探伤 ........................................................................................................22 六、 公共部分 .......................................................................................................23 (一) 起重机械 ....................................................................................................23 (二) 油库液压站 ..................................................................................................25 (三) 检维修作业 ..................................................................................................25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辨识区域(部位、场所):轧钢单元 风险评价 序 号 辨识对象 危险源 事故类型 典型控制措施 M E S R 级别 一、 原料 1 作业人员 汽车运送钢坯时操作人员站位不当 车辆伤害 与司机沟通确认好,作业人员停留在安全位置 1 3 10 30 四 2 作业人员 使用夹具吊运钢坯,夹具位置偏 起重伤害 钢坯吊挂要牢固不歪斜 1 3 10 30 四 3 作业人员 夹具夹运钢坯过多,未夹紧钢坯 起重伤害 使用夹具时不允许超过其最大夹起块数,起吊前必须 确认好钢坯夹紧且牢固 1 3 10 30 四 4 安全管理 钢坯堆垛超高 物体打击 堆垛放高度不能超过 2.5 米 1 3 10 30 四 二、 加热(加热炉、退火炉、热处理) 5 作业人员 煤气设备吹扫置换未达到安全要 求。 火灾其他 爆炸中毒 和窒息 1.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使用蒸汽、氮 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准在煤气设施 上栓、拉电焊线。 2.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 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进行 确定。 1 6 8 48 三 6 作业人员 未定期检查确认烧嘴前的主煤气阀 门。 其他爆炸 烧嘴前的主煤气阀门必须定期检查确认。 1 6 10 60 三 7 作业人员 高压水除鳞时人员距离除鳞箱过近 其他伤害 经过除鳞箱附近时,远离除鳞箱,注意氧化铁皮飞出。 1 6 2 12 四 8 作业人员 靠近、清扫、修理设备旋转部位 机械伤害 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煤气 设备、压力容器等),不得靠近、清扫、修理。必要 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监护人。 1 6 2 12 四 9 加热炉 正常生产煤气压力低于 1600Pa,易 发生回火事故 爆炸、中 毒、火灾 1.当煤气压力低于 3500Pa 时(声光报警),联系升压。 2.当煤气压力降于 2500Pa 时,各段煤气切断阀自动切 断(同时自动开启各段氮气吹扫阀) 1 6 8 48 三 10 煤气、空气 管道 加热炉、罩式炉的煤气、空气管道 末端未设置防爆膜。 其他爆炸 加热炉、罩式炉煤气、空气管道端头必须设置防爆膜。 1 6 8 48 三 11 事故氮系 统 没有事故氮或事故氮系统失效。 其他爆炸 1.必须设置柴油机发电系统,并确保完好。 2.确保事故氮系统检查、维护、检修到位,随时可用。 3. 当出现紧急停电,炉内氢气无法排出时,立即向炉 内补充氮气。 1 6 8 48 三 12 煤气、空气 煤气、空气压力不稳,泄爆阀泄爆 中毒、窒 1.发现煤气、空气泄爆阀泄爆泄漏时,迅速组织人员 1 6 8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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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10-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氟化工

1 氟化工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AHF 生产装置 HF 成品槽、反应转炉、燃烧炉、硫酸、烟酸泵、残酸计量泵、精馏塔、脱气塔、洗 涤塔、硫酸、烟酸计量槽、硫酸、烟酸贮罐 1.1.2 R22 生产装置: 反应釜、反应回流塔、AHF、氯仿计量槽、AHF、氯仿计量泵、HCL 塔、HC1 塔再沸器、 氯仿预热器、触媒反应器、触媒计量槽 1.1.3 R32 生产装置: 反应釜、反应回流塔、AHF、二氯计量槽、AHF、二氯计量泵、HCL 塔、HC1 塔再沸器、 二氯预热器、AHF 预热器、触媒反应器、触媒计量槽、二氟甲烷储罐 1.1.4 R142b 生产装置: 氯气计量槽、R152 计量槽、R152 汽化器、液氯汽化器、光氯化塔、R152 预热器、 脱气塔、精馏塔、中间槽、成品槽 1.1.5 电气车间 继电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直流屏、UPS 不间断电源、电力电缆、6KV 油浸式变 压器、6KV 干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低压综保、高压 异步电动机、高压同步电动机、低压异步电动机、现场照明箱、励磁柜、接地极、 变频器、软启动、PLC 柜、安全帽、绝缘鞋(靴)、绝缘手套、令克棒、验电器、 接地线、直流高压发生器、三表检验仪。 1.1.6 仪表车间 DCS 系统、ESD 系统、PLC 系统、不间断电源、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 2 差压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转子流量计、涡街流量计、质量流量计、静压式液位计、 雷达液位计、核辐射液位计、热电阻温度变送器、热电偶温度变送器、单座调节阀、 双座调节阀、套筒调节阀、偏心调节阀、角型调节阀、球阀、蝶阀、红外分析仪、 热导分析仪、氧分析仪、气相色谱仪、PH 计、电导率仪、现场在线分析室、可燃或 有毒气体报警仪、皮带秤、汽车衡、轨道衡、包装机。 1.1.7 R134a 生产装置: 计量槽、计量泵、反应器、粗分塔、粗分再沸器、粗馏塔、粗馏再沸器、粗馏进料 预热器、物料电加热、粗馏循环泵、高温换热器、低温换热器、粗馏回流泵 1.1.8 R125 生产装置: 计量槽、计量泵、反应器、PCE 塔、PCE 再沸器、PCE 分离塔、PCE 分离再沸器、PCE 进料预热器、物料电加热、粗馏循环泵、高温换热器、低温换热器、粗馏回流泵、 一反蒸发器、一反蒸发罐、萃取塔、萃取循环泵 1.1.9 氢铵生产装置:石墨反应罐、液氨计量槽、氟化氢计量槽、结片机 1.2 作业活动清单 序 号 作业区域 作业活动 作业类别 1 通用区域 特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2 通用区域 一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3 通用区域 二级动火作业 检修类 4 通用区域 受限空间作业 检修类 5 通用区域 特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6 通用区域 一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7 通用区域 二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8 通用区域 三级高处作业 检修类 9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防腐 检修类 10 通用区域 设备管线外部保温 检修类 11 通用区域 拆装维修人孔作业 检修类 12 通用区域 拆装维修盲板作业 检修类 13 通用区域 拆装维修阀门作业 检修类 14 通用区域 拆装维修换热器作业 检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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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 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 管理制度 生效:2017 年 4 月 1 日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管理,预防 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业区和外协单位。 3、术语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 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 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 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 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 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 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 3.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 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 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分公司对事故隐患统一实行分级自主管理,分类归口负责,安全部门监督原则。 各单位都应对所负责区域从事管理项目以及操作岗位、周围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登记和自主处理。 4.1.2 维修型事故隐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修 随机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时记录在班组台帐及班组活动卡片上,反馈、上报作业区。 4.1.3 失修型事故隐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 修随机即可整改的事故隐患。一般由作业区组织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协助安 排整改。需分公司协助解决隐患时,所在作业区编写事故隐患报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 全管理科备案。 4.1.4 缺陷型事故隐患是指现有装备、设备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或规范,以 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一般由分公司组织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统计表中呈报公司归口处室和制造部。 4.1.5 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专家组评估,由股份公司组织协调安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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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附录F: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 1 - 附录五: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一、氧化铝行业 风险点 作业步骤 管控措施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 号 名称 危险源 或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风 险 分 级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工程技 术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公共部分 1 操作高 处阀门 人员滑 落 二 橙 高处坠落 加设制 作操作 平台 操作高处阀门时使用专用的操作平台,平台 支撑要保证平稳、牢固 分厂、车间、 班组 分解车间 厂长、车间主 任、班长   2 槽顶作 业不系 安全带 或倚靠 护栏 三 黄 高处坠落 槽顶加 装不低 于 1、2 米的护 栏,悬挂 警示牌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校验合格的安全带 车间、班组 分解车间 车间主任、班 长   3 登高作 业人员 抛掷工 器具或 工具、 材料坠 落 四 蓝 物体打击 高空作 业将工 器具放 入工具 袋内 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时,要限定警戒区,设 置围栏,并设专人看管 班组岗位 分解车间 班长   1 作业活 动 公共 部分 4 高空作业 脚手架 不按规 定搭设 或梯子 摆放不 稳 三 黄 高处坠落 1、脚手 架的搭 设要设 定剪刀 撑,每层 绑两道 护身栏, 一道挡 脚板,脚 手板要 铺严,结 构构造 必须牢 固、可靠; 2、梯子 增设防 滑装置。 1、脚手架使用前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 进行检查; 2、梯脚底部应牢固、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上部夹 角以 35°-45°为宜。 定期 组织 作业 人员 进行 安全 教育 及高 处作 业相 关知 识培 训 按要 求穿 好工 作 服, 袖口 纽扣 系 好。 安全 帽正 确佩 戴, 系好 安全 帽 带, 戴好 防护 手 套、 防护 眼镜 及耐 高温 面 罩, 高空 作业 时系 好安 全带 1、高空 作业安 全带要 检验合 格、高 挂低 用,系 到牢固 的构件 上; 2、根据 受伤人 员情况 对其进 行止血 包扎, 出现骨 折用夹 板固定 后及时 安排就 医。 车间、班组 分解车间 车间主任、班 长   - 2 - 风险点 作业步骤 管控措施 编 号 类型 名称 序 号 名称 危险源 或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风 险 分 级 可能发生的 事故类型及 后果 工程技 术 管理措施 培训 教育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管控层级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5 高处作 业下方 站位不 当或未 采取可 靠的隔 离措施 二 橙 高处坠落 加设隔 离板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 进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 直作业时,若必须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 隔离措施 分厂、车间、 班组 分解车间 厂长、车间主 任、班长   6 作业人 员患有 高血 压、心 脏病、 恐高症 等职业 禁忌症 或健康 状况不 良 三 黄 高处坠落 定期组 织人员 体检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酒后、及其 他健康状况不良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车间、班组 分解车间 车间主任、班 长   7 未派监 护人或 未履行 监护职 责 三 黄 高处坠落 高空作 业必须 专人监 护,不得 随意离 开工作 现场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 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 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 车间、班组 分解车间 车间主任、班 长   8 高处作 业未佩 戴安全 带 二 橙 高处坠落 高空作 业系好 安全带, 安全带 高挂低 用 超过 2 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摘挂 物件时必须站稳扶好;安全带必须悬挂在牢 固的构件上,卡箍要连接可靠 分厂、车间、 班组 分解车间 厂长、车间主 任、班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M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13工二坯染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名称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质量 合格的劳 保用品; 管理措施 班组、车 间两级加 强日常检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1、不穿 戴过度宽 松衣服;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专用 运输车辆 管理措施 加强日常 检查,杜 绝使用存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穿戴口罩 、水鞋等 劳保用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合格 机配件, 各安全防 管理措施 定期设备 月度检 修;加强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穿戴口罩 、水鞋等 劳保用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合格 机配件, 各安全防 管理措施 定期设备 月度检 修;加强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穿戴口罩 、水鞋等 劳保用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加装箱门连锁装置, 管理措施 严格落实 异常情况 处理必须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处置发生 的运行异 常 车台出问 题,不停 车处理 验布作业 使用车辆 损坏;拉 车不注意 行人 四级 4 刷毛作业 转动部位 防护不到 位;电器 按钮损 坏;机件 固定不 牢,蒸汽 管道漏 汽,设备 异常 开机前检 查转动部 位、料缸 、电器按 钮 转动部位 防护不到 位;电器 按钮损 坏;设备 异常 五级 2 准备待验 货物 使用车辆 损坏;拉 车不注意 行人 1 作业活动 拼货工序 四级 1 四级 3 四级 5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 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检查项 危险源或 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措施 风险点 排查内容或标准 个体防护 措施 穿戴口罩 、水鞋等 劳保用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专用 运输车辆 管理措施 加强日常 检查,杜 绝使用存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穿戴口罩 、水鞋等 劳保用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使用质量 合格的劳 保用品、 管理措施 班组、车 间两级加 强日常检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佩戴护目 镜、劳保 鞋、防护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各防护装 置齐全有 效;漏保 管理措施 定期设备 月度检 修;加强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佩戴护目 镜、劳保 鞋、防护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各防护装 置齐全有 效;漏保 管理措施 定期设备 月度检 修;加强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个体防护 措施 佩戴护目 镜、劳保 鞋、防护 应急处置 措施 机台异响 、异味等 异常情 工程技术 措施 各防护装 置齐全有 效;设置 管理措施 定期设备 月度检 修;加强 培训教育 措施 1、车间 每季度对 全员进行 穿戴好劳 保用品 劳保用品 不佩戴或 佩戴不规 范 三级 2 开机前准 备货源, 检查各管 件、防护 部位 转动部位 防护不到 位;电器 按钮损 坏;机件 固定不 牢,蒸汽 管道漏 汽,设备 异常 处置发生 的运行异 常 车台出问 题,不停 车处理 四级 6 运输作业 使用车辆 损坏;拉 车不注意 行人 2 作业活动 溢流工序 四级 1 四级 3 操作控制 电脑、运 行按钮 私自开 电箱门; 电器按钮 损坏; 四级 4 巡回观察 门、温度 表、压力 表、电机 、故障异 常 转动部位 防护不到 位;电器 按钮损 坏;机件 固定不 牢,蒸汽 管道漏 汽,设备 异常 四级 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003.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培训教育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3 说 明 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 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教育档案。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 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 政府规定的学时。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企业 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 20 学时。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 24 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 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 教育记录。 六、日常安全教育: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 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 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每月至少 1 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 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 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6-01-11 价格:¥2.00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 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 患和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 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 患和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6-03-1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