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0 煤矿机电》是关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采矿冶金行业相关企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管理规范》 登记及检 验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设备要求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 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 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 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 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 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 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 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 全检验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 现场管理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通用要求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带式输送 机 带式输送 机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3、必须装设防滑、堆煤保护和防 跑偏装置;4、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倾斜井巷中运行必须装设防 逆转、制动装置;6、行人跨越时应设过桥;7、应加设软启动装置;8、钢丝绳牵引的 设备设施完好,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煤矿安全规程》 立井提升 立井提升 1、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2、罐笼(箕斗)应符合相关要求;3、严 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提升;4、单绳的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 器;5、罐笼提升的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提升信号、罐位联锁,有 摇台的应与罐位、阻车器和提升信号联锁;6、罐耳和罐道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其磨 损达到规定时必须更换;7、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 间隙必须符合规定;8、对设备设施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定期检查和处理;对提升装置的 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并记录;9、井底、井口车场必须有信号把钩工;10、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定,还 必须装设直通电话;11、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 撞梁不得兼作他用;12、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础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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