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 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 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 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设施。 六、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 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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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9-A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 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见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2 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5 程序内容 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 5.2 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 5.3 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 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 ②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 ③紧固部件是否松动。 ④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⑤控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 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 5.4 二级保养:由生产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 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 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 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 ①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②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 ③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 2 ④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 5.5 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 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维修部申请维修,维修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 5.6 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并上锁。 5.7《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机械设 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机器设备外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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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5-A 1 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作业现场的各 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 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 2.2 各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 3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3.1 安全办公室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3.2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 人员易于看到。 3.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3.4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维护,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3.5 要经常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 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 安全警示标志分类 4.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5 安全标志的使用 5.1 在进入作业现场的大门入口,悬挂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 品等的标志牌。 5.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严禁带火种等标志牌。 5.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 止合闸等标志牌。 5.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 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9 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5.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 志牌。 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5.12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 道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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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 1、本制度对企业外包工程的承包方和临时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提出明确规定,按照本企业的相关制度实施控制。 2、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价 2.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 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 2.2 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 查同意。 2.3 由需外包工程的部门提出,待信息反馈后,组织基建、设备、 技术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评价,必要时应对承包方进行工作考 察。 2.4 根据考察和评价结果,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方,并按评价结 果顺序填写《合格承包方名录》存档; 3、对承包商的监控: 3.1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 免造成意外伤害。 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制订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 考核,并将相关制度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应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 演练,应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5、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企业的统一指挥。 二、供应商管理 1.目的:为规范对供应商的开发、 调查、评鉴、管理,提高采 购透明度,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本公可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供应商、 拟开发的供 应商、复评的供应商。 3. 供应商管理: 3.1 供应商开发:采购部应积极进行市场信息搜集、分析、整理, 不断开发优质价廉的新品种和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建立供应商 信息平台。 3.2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3.2.1 寻找相关供应商。 3.2.2 搜集供应商基本资料或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表)。 3.2.3 对供应商资料进行辩别、选取,与供应商接洽、洽谈(电 话、电传、面谈等形式)。 3.2.4 必要时提供样品试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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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根本上铲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 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预防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或降低对人 员的伤害。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 定义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 5.1.1 各级职业健康安全部门要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季节和形 势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和培训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教育和 培训。 5.1.2 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 全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常识学 习和考核。 5.1.3 对新调入、调换岗位、停工复工的职工(含民工、临时工), 上岗前须按规定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5.1.4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含: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企业 规章、从事岗位的工作环境及性质,岗位作业的危险程度,必须遵守 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情况及典型事故案例。 5.2 劳保用品管理 5.2.1 公司为生产操作人员配置适宜的劳保用品,以避免或减少 生产作业带来的职业伤害。 5.2.2 公司员工应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5.3 安全生产 5.3.1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 产和文明生产。 5.3.2 生产班长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安检员坚持每日巡检,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3.3 安全管理细则主要包括: a) 在生产过程中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b) 如实上报工伤事故; c) 严禁酒后作业,并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 d) 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机动车辆,严禁带病运行和违 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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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1-A 1 目的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 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 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2 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 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 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 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2.4 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 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2.5 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 工作程序 3.1 职业病的概况 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危险品以及在工 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3.1.3 常见职业病: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 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 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 99 种国家法定职业 病。 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3.2.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3.2.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 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 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2.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 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 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3.3.1 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 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3.2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 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 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3.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4 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3.3.5 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 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申 报、接受其监督。 3.3.6 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 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3.7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 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3.3.8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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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 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 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 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 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 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 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 局,定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 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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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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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意见 (送审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 县水利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建成了西汉水、平洛河、 阳坝河、铜钱河、燕子河提防工程,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 程项目和农村安全人饮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及渠、闸 (坝)、水窖等民生工程,年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之势,水 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 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此,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 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亟待解决和认真探索的问 题。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和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建后 管理意见: 一、移交固定资产 明确管护主体 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记, 及时移交项目区乡镇,项目乡镇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 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 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村主要领导负 责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 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使所辖区水利工程设施完好无损, 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二、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护标准 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要按照各自不同的管护标准,做到 定期检查,确保水利设施完好无损,有塌陷、破损及时修补。 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损毁,及时报告,及时抢修修复,保 证正常运行。 三、合理筹集,严格管理管护经费 经费是管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各乡村根据“谁 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合理筹集资金, 制定管护费用的筹集和使用办法。有些工程如:饮水安全工 程。在尊重村民意愿、提倡节约用水的前提下,“以水养水”。 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下,制定村民愿意接受的收费标 准,合理收取费用,用于取水坝、蓄水池、主管网等管护。 对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设施制定不同的筹集费用标准,使工 程设施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条件之下,取得较大的工程效益。 水利工程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偿服务,核算成本,降低 费用,促使工程良性运行。 管护经费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支付管护人员的报 酬,严禁挪用和浪费。 经费筹集方式部分采用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和移交项目村自行管理模式,分类别确定各自的管理制度。 大型水利工程和受自然灾害损毁严重的,采用申请上级部门 下达资金进行养护维修。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规定内容 5. 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 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规定内容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 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本厂油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4.3.1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3.2 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改等。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4.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生产 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知识。 4.6 安全生产办公室收集、整理出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 据库。 4.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 函的形式发送。 5.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 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5.2 《文件发放登记表》 5.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型评审记录》 5.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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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 考核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生产安全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 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 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a)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b)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c)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d) 其他要求。 4.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 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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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 考核 1. 目的 1.1 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 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2 生产安全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3 安委会是劳动合同的监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负责监督合同的有效执 行。 4.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4.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各 持一份。 4.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a) 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b)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c) 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d) 其他要求。 4.3 行政部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4.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安委会等单位审核、确认。 4.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 劳动合同期满。 5.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 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 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 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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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4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规定内容 5. 记录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 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审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3.3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3.4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和制定实施。 4. 规定内容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 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本厂油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4.3.1 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4.3.2 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3.3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整改等。 4.4 安全生产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4.5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生产 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培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知识。 4.6 安全生产办公室收集、整理出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 据库。 4.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 函的形式发送。 5. 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 记录 5.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5.2 《文件发放登记表》 5.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型评审记录》 5.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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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 3.2.1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 法。 3.2.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 相关职能部门 3.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 况制定。 4.1.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 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 3 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 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 安全生产办公室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 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 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 各部门部门长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 4.3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 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 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 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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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 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 GB18218-—2009《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40 号 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 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 的单元。 第四条 各厂、矿、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 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 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 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公司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 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 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报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 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 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 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 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气体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非剧毒毒性气体储存装置和其他液态、固态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每三年评估一次。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 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 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 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 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公司-化工产 厂-车间”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 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 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 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 补充。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 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 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 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管理职责 3. 一般规定 4. 职业病管理 1. 管理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所有生产单位。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职业病防治进行管理和员工体检工作。 2.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 治的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2.3 管理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 2.4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 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 品、防暑降温药品等。 3. 一般规定 3.1 各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2 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3 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它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3.4 各单位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记录 检测结果。 3.5 各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 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4. 职业病管理 4.1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4.2 当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 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4.3 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 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3.2 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3 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4. 内容及程序 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的内容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的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认可。 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 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4.8 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4.9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 4.10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3.2 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3 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4. 内容及程序 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的内容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的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认可。 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 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4.8 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4.9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 4.10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职工参与制度 为增进职工的安全意识、发挥职工的潜能,提高我矿的安全管理 水平,顺利实现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矿山实行职工参与管理制 度。 职工参与管理范围包括我矿关于安全、健康等各项安全管理事 务。 1、职工参与管理可采用参加职代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 有权利以各种方式参与管理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2、安全科负责收集并反馈职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处理相 应安全问题时应成立问题解决小组,小组成员由安全管理人员或涉及 职工代表及相关方构成。 3、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进行综合测 评,并对表现优异者给予奖励和表扬,从而激励全体职工更加努力参 与,共同为我矿的安全发展献计献策。 4、职工参与管理提出有创意的意见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安全科 应对其实施适当奖励,奖励依据参照《安全奖惩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1-10 价格:¥5.00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CDI-1、2、3 主要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 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 四、重大危险源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五、重大危险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六、重大危险源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 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备 案) 八、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定期演练) 九、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补充和完善。(是) 十、重大危险源与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344 号令第十条)。(符合) 十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 十二、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是) 十三、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安装了监控设施) 十四、单位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已办理) 评估结论:安全状态良好,能够满足安全需要。 年 月 日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氯硅烷贮罐区 1、2 主要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 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 四、重大危险源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五、重大危险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六、重大危险源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 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备 案) 八、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定期演练) 九、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补充和完善。(是) 十、重大危险源与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344 号令第十条)。(符合) 十一、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 十二、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是) 十三、采取了什么防护措施。(安装了监控设施、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十四、单位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已办理) 评估结论:安全状态良好,能够满足安全贮存充装的需要。 年 月 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