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6.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6.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文本预览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
职业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生产目的
2.
生产职责
3. 一般规定
4.
职业病生产
1.
生产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所有
职业单位。
2.
生产职责
2.1 安全
职业办公室负责对
职业病管理进行
生产和员工体检工作。
2.2 安全
职业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
管理措施,开展
职业病防
治的教育,负责
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公司档案
生产工作。
2.3
生产部负责对
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
2.4 各单位
职业安全科负责
职业病管理措施的实施,对
职业病管理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
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
品、防暑降温药品等。
3. 一般规定
3.1
各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职业安全卫生和
职业病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3.2
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3
严格
生产有毒物品或其它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3.4
各单位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记录
检测结果。
3.5
各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
管理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
消除职业危害和
职业单位的
职业成本。
4.
职业病生产
4.1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
职业办公
室,由公司安全
职业办公室报告市
职业病管理所,由市
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4.2
当公司安全
职业办公室接到市
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
职业病后,填写
职业病登记
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职业病报告。
4.3
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
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
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
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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