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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 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 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 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 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 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 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 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 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 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 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 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 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 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 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 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 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 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 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 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 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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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 2、施工组织设计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八条 3、安全技术交底 查看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二十七条 4、安全检查 查看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 5、安全教育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 6、安全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 一、 安全 管理 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查看上岗 证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1、现场围挡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封闭管理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3、施工现场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4、材料堆放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现场防火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6、生活设施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7、环境保护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二、 文明 施工 8、保健急救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1、坑壁、边坡支护 现场检查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二条 2、深基坑施工方案 查看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坑边荷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五条 4、施工降水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排水设施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3 第三条 6、基坑支护监测 查看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1.4 第一条 三、 基坑 支护 7、上下通道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六条 1、暗挖土方施工方案 查看资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 土方 2、土方开挖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3、出土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五条 4、管线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开挖 5、交底与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1、支撑系统 查看现场 及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2、立柱稳定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四条 3、施工荷载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2.3 第五条 4、支拆模板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5、模板材料 现场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6、混凝土强度 查看报告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五、 模板 工程 7、模板验收 查看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 七条 1、安全帽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2、安全带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3、安全网 现场抽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4、楼梯口、通道口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预留洞口、通风井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基坑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六、 “三 宝” “四 口” 防 护 7、楼板、顶板等临边支护 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外电防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一条 2、接地与接零保护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二条 3、配电箱开关箱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3 第三条、 第四条 4、现场照明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二条 5、电器装置 现场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一条 七、 施工 用电 6、用电档案 查看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4.4 第三条 全省单建式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在建人防 工程 安全监督 现场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 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 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 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 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 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 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第十 六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四条第一项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 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 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和管 理人 员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 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1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4 宾馆酒店等住宿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 容。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 测记录资料。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 与安全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氧煤喷吹 高炉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2 渣铁处理 在铁口和渣口前作业时,是否点燃煤气,防止中毒。(查记录) 查看现 场 3 转炉 电炉 精炼炉 1.转炉、电炉、精炼炉下漏钢坑、热泼渣区,钢水罐车、渣 罐车运行区域,保持干燥。设置防潮、防水措施。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 CaC2 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 铁(DRI)的物料,贮存于密闭贮仓内。 查看现 场 4 钢锭(坯) 处理 1.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是否不小于 1m。 2.锭(坯)垛间距是否不小于 0.6m。 查看现 场 5 铁水罐 钢水罐 中间罐 渣罐 1.铁罐耳轴磨损超过 10%即报废。每年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 伤检查。 2.铁水、钢水、液渣罐,与邻近设备、建筑物保持大于 1.5m 距离。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6 起重设备 1.吊运铁水、钢水、液渣采用双制动和双限位控制系统。 2.起重机械标明起重吨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 3.起重机运行时,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警示信号。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7 煤气管理 1.煤气放散管上部设自动点火装置。 2.煤气生产及回收系统,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一氧化碳检测装 置。 3.煤气风机房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备消防设备。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8 供电安全 铁厂、炼钢厂供电是否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 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 负荷。 查看现 场 9 供水安全 高炉,转炉,加热设备配置事故高位水源或备用供水电源。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10 设备管理 1.电磁盘吊有防止断电的安全措施。 2.轧制生产过程中使用燃气、氧气燃烧装置是否设有火灾报警 器、可燃气体报警器。 3.轧制型钢、线材、板、带、钢管和钢丝等生产时,各安 全联锁装置和防护设施齐全可靠。 查检测 报告 查看记 录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1 压力容器 1.各种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喷煤系统喷吹罐、汽 化冷却汽包、罐等各种压力容器和氧气瓶,氮气瓶等工业气 瓶定期进行检测。 2.各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检测。 查检测 报告 12 动力管线 1.各燃气管线,架空敷设,在车间入口设切断阀。 2.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不许与动力电缆安装在同一 支架上。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3 电气设备 1.电气室、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电缆夹层设有火灾自动 报警器和灭火设施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3.安装避雷设施。 查记录 查看现 场 14 其他管理 1.氢气、氮气炉、储气柜、球罐等危险性部位进行检修时, 采取置换清洗措施。 2.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 3.设备裸露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挡板。 4.坑、沟、池、井、陡坡等部位是否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并定期进行检查。 6.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是否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 用许可证。 15 危险化学 品库 1.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分、分区、分库储存。 2.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 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4.库内是否有应急预案。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6 锅炉 1.锅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使用报告是否齐全。 2.压力表表面及表盘刻度是否清晰。 3.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水位表外表是否清洁、明亮或漏气、漏水。 5.水位表最高、最低刻度是否有明显标志。 6.安全阀是否齐全、完整。 7.安全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8.排污阀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 查看资 料 查看现 场 17 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处是否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 PE 接线是否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是否超过 3m。 4.焊机使用场所是否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查检测 报告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3. 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 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公交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 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 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 公交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 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1. 公交客运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五、教 育培训 2. 公交客运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1. 公交客运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 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治理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危及 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 止事故发生。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产 标准化 公交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 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条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告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三条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五条 5.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 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持安全距离。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八、现 场管理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 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7.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 织生产。 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8.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九、应 急管理 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 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 和指挥权。 查看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 十、行 业管理 部门认 1.车辆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地方 规定的公交车辆技术条件。建立车辆技术管理 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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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 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 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 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 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企业 资质 管理 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 在有效期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六条、 第十一条 1.《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1.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 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 人员符合规定数量。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第七条、第 二十二条 1. 《施放气球管 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 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 查看资料 1.《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6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村庄、居民楼、宿舍、学校等各人员密集场所的 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1 外部距 离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邻近公路、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防护距离是否相 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特别是与办公楼、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 食堂等有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 不同方位。 查看现场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房间的 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等于 100㎡的房间 可只设 1 个。 查看现场工艺装置(单元)距离中央控制室应大于等于 40m。 查看现场 2 平面布 置 甲工艺装置(单元)距离明火地点应大于等于 30m。 查看现场 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 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查看现场 可能突然大量放散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房 间应设计事故通风系统。 查看现场 事故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 动开关。 查看现场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 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 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看现场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 标志。 查看现场 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 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 围栏和警示灯。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烟火”、“禁 止吸烟”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现场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 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查看现场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 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 查看现场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 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 应加铅封。 查看现场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区除应设置固定式、半 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查看现场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查看现场 液氨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 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查看现场 4 储运设 施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 锁切断装置。 查看现场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 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 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 要求。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罐)供给时,工厂给水管 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罐)的补充水和100% 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查看现场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照明可采用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查看现场 5 消防设 施 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 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查看现场 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 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 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查看现场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 道,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查看现场 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 护用品。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 导除静电装置。 查看现场 6 防 静 电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4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表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监 管 执 法 检 查 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标识制度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 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二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一项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 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 物的种、产生量、流向、 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 提供已经申报登记 的证明材料和相应 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报登记制度 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资料检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二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 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三、源头分制度 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 进行收集。 现场核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八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八项 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 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资料检查(查看批 准的转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 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 目,并加盖公章。 资料检查(现场查 看转移联单,并结 合环评文件、台帐 记录等材料进行核 对)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六项 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 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 簿同期保存。 资料检查、现场核 查(现场查看联单, 并与经营情况记录 等进行核对)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第十条 1.《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第二十六条 2.《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 3.《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四项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 2. 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报送联单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由省辖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转移联单制度 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 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 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活动。 现场核查(根据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录簿逐一核对,如 核查焚烧飞灰的去 向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第七 十五条第五项、第 七十六条 1.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 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用电安全 1.配电室应有通风、防潮、防火、防尘、防触电、防小 动物设施,并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2.用电设备一般应采用一机一开关,一漏电保护器,过 流保护器,一电控箱。 3.使用电气设备为防止人体触电必须正确使用绝缘、屏 护、间距措施。 4.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5.电源开关安装高度距离地面 1.3-1.5m。明装插头一般 在 1.3-1.5m。暗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取 0.2-0.3m。灯具安装 高度,室内一般为 2.2-3m。室外 3m。墙上灯具安装高度 为 2.5m。不足的要加防护。露天灯具开关采用防雨式, 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6.仓库不准使用带起辉器的光管,不准灯具加设在货物 上空,照明灯泡应小于 40 瓦。危险品仓库只许装防爆电 器,严禁使用普通电器,雷管、药库严禁加设电器设施。 7.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标准的扁三脚插头,不准用 导线直接插入或挂接电源插座或开关。 8.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气绝缘和机械必须绝缘良好,完整 无破损。 9.临时低压配电线路: (1)安装临时低压配电线路必须经单位的动力、安技部 门批准,临时线使用期为 7 天,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 (2)装设临时配电线路必须用良好的绝缘导线,架设时 户内不得低于 2.5m,户外不得低于 3.5m,与设备水管、 门窗等的距离在 0.3m 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 6m。 (3)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装分 开关和熔断器。 (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 T 字接法并用绝缘 包布包好。 (5)所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 保护。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2 特种设备 安全 1.新装、易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须按 规定向政府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施工。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安装后经地市有关特 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准使用。 3.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须有 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4.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 部分必须有完好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装置,防护 隔栏)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制式保护 装置或其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没有以上装置的不应 使用。 5.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在有效期内 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6.第一、第二、三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装防雷 装置,防雷装置须经气象部门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查看 现场 3 机械安全 1.在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 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 伸入等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 GB12265-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的要求。 2.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防护装置: (1)在地面或工作平台以下的坑内的机械运动件须用一 盖板将其盖住,且盖板定位可靠,不产生位移,也可在地 坑四周用护栏围住。 (2)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300mm 以下的传动装置 可用“Π”形罩将其罩住或采用封闭式防护罩或在四周设置 护栏。 (3)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在 1m 以下的水平布置的传动 装置必须沿全长作全封闭式防护。 (4)倾斜布置或垂直布置的传动装置离地面(或工作台 面)高度在 2m(含 2m)以下的部分必须用防护罩封闭起 来。 (5)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1m 或等于或小于 2m 的水平架空传动装置应沿其全长设防护装置,可以是全封 闭或防护罩,也可以用“Π”形防护罩对其侧面和底面进行 防护。 (6)离地面(或工作台)高度大于 2m 的架空传动装置 如果跨越行人道或工作区域则应设置底部防护板。 (7)上、下运行系统之间的过道,应用防护栏隔离。 (8)跨过裸露的传动装置的人行道必须搭设专门的跨越 平台,平台的两侧应用金属板或网全部防护。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许可管理 应按生产许可和安 全许可的范围、品种和有效期进 行生产和经营,且证照一致。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 全管理条例》 第 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 品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 产、销售活动,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 要 负 责 人 履 职 情 况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 建 设 项目 1.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 2.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报 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二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二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二项 1.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5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2.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 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 6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罚款; 3.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8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8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项目法人成立由 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 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管理单位设立包括主要负责 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2.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按要求 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规定》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 3.《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4.《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5.《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二、 组织 机构 和职 责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查看文件 资料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相关专 项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 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第一项、第十 九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 4.《河南省水库安全 管理若干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2.明确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的意见>进一 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施意见》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 制暴、放射性)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 度,安全奖惩制度,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 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工程 巡查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 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要以正式文件发布。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2.《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3.《农村水电站技术 管 理 规 程 》 sl529- 2011 运行管理部分 4. 《水库大坝安全 管理条例》 5. 《河南省水库安 全管理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 7.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 4.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明确 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 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项目法人不得调 减或挪用招投标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 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并监督检查 各参建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查看文件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第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落实满足实际 查看文件 1.《企业安全生产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5.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13 号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 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 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 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 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 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 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 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 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 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3) 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 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 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消防 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现场是否落实, 是否存在隐患;(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 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 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2、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各有 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 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3、日常检查:生产岗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 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专业人员要在各 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专业检查: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电气设施、专业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储存仓库日常巡检主要风险点

***烟 花 爆 竹 日 常 巡 检 主 要 风 险 点 告 知 牌 1-1 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编号:RXYH-001 责任人:*** 检查人:** 祸在一时 防在平日 加强巡检 每日一次 风险点名称 风险等级 可造成的危害 管控措施 应急措施 (照片) 板车、小推车 Ⅳ级 火灾 爆炸 1.库区内搬运应使用专用板车、手推车支架和轮盘 必须是橡胶制品,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2.板车、手推车搬运时避免发生碰撞或倾斜。 3.板车、手推车搬运时避免超载运送。 4.不定期检查平板车、手推车的橡胶胶垫,确保其 能安全使用。 1.如发生安全事故,如事故初期可控,在场工作人员应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如局面不可 控,应及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2.立即向公司汇报事故 情况并拨打救援电话。3.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避 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4.对受伤人的现 场处置,对外伤要及时做好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并 拨打 120 急救电话或紧急送医治疗。5.对危重烧伤人员 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照片) 通风、防潮设 施 Ⅳ级 火灾 爆炸 1.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储存环境温度必须控制 在-20℃—45℃,相对湿度控制在 50%—85%,确保 防火防潮、防晒、防漏、防霉、防蚀措施有效。巡 查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并将数据记录在册。 2.依季节不同采取适当的保温、通风措施,极端天 气及特殊时期应加强巡检,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3.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通风效果 良好有效。 1.若发现温湿度值未在相应范围值内,先检查通风设施 的开关情况是否正常,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若通 风设施及防潮板损坏,应立即进行维修、更换。 2.遇突发情况或恶劣天气,采取相应的应急器材及措施 进行施救。 (照片) 防小动物进入 设施 Ⅳ级 火灾 爆炸 1.定期对防小动物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加强对防小动物设施的安全管理。 3.放置小动物诱饵,消除小动物隐患。 如发现防小动物设施破损,及时对防小动物设施进行维 修保护,对库内认真检查,清除小动物并认真检查库内 包装箱是否有破损,清理泄漏炸药,确保无炸药外露。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安监局电话:*** 每个库门口设立一个 **个 注:改单位名称,编号,检查人。 60*90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14-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指南—环氧丙烷

1 环氧丙烷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目前,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工艺方法较多,本文以氯醇法生产工艺进 行分析。该工艺方法涉及的主要原料有丙烯、氯气、石灰,主要产品有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氯化钙。生产企业主要工序有压滤、环氧丙烷生 产、环氧丙烷储运等,包括石灰乳、氯醇化、皂化、产品精制、二氯丙 烷水洗、电石泥回收利用、污水预处理、循环水、制冷、储存、包装等 岗位。本文列举了上述工序潜在的危害因素和风险控制内容,有似工 艺的生产单位可参照执行。 1.主要危险源、风险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经辨识,环氧丙烷企业主要涉及石灰乳压滤工序、环氧丙烷生产工 序、化验工序、储存包装工序。 1.1.1 压滤工序 经辨识,石灰乳压滤工序主要包括以下设备设施(见下表): 环氧丙烷装置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受控记录号) 单位: **单元/装置:压滤工序 №: 序号 设备名称 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 1 微机 其他 2 空调 其他 3 饮水机 其他 4 打印机 其他 5 电风扇 其他 6 照明灯 其他 7 通信设备 其他 8 浓缩池 容器 9 水池 容器 10 渣浆泵 动力 2 11 离心泵 动力 12 液下泵 动力 13 高压鼓膜压滤机 动力 14 浓缩机 动力 15 电动葫芦 起重运输 16 灭火器 消防设施 17 消防水炮 消防设施 18 防毒面具 个人防护用品 19 呼吸软管 个人防护用品 20 防化服 个人防护用品 21 石灰乳搅拌机 动力 22 消化器 动力 23 螺旋输送器 动力 24 皮带出渣机 动力 25 皮带上灰机 动力 26 石灰乳地下池 储罐及容器 27 石灰乳高位槽 储罐及容器 28 操作室、厂房 建筑 28 料仓 其它设备 填表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1.1.2 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经辨识,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主要包括以下设备设施(见下表): 环氧丙烷企业设备设施清单 (受控记录号) 单位:** 单元/装置:环氧丙烷生产 №: 序号 设备名称 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 1 离心泵 动力 2 屏蔽底泵 动力 3 渣浆泵 动力 4 消防水泵 动力 5 蒸汽喷射泵 动力 6 静电水处理器 1 其他设备 7 静电水处理器 2 其他设备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5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A.4 工作危害分析(JHA+LEC)评价记录

表 4-1 工作危害分析(JHA+LEC)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单位:库场队 岗位: 风险点(作业活动)名称: H 型钢汽运集港卸车作业 No: 现有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 步骤 危险源或 潜在事件 (人、物、 作业环 境、管理)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L E C D 评价 级别 管控 级别 建议新增(改进) 措施 备 注 1 重 车 入 港 车辆司机 进入大厅 办理手续 时,因司 机未走人 行通道, 导致被车 辆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2 重 车 入 港 集疏港值 班员去 9 号门拿卡 时,进入 车辆行驶 区域,导 致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3 辅 助 作 业 在起吊工 属具时, 因人员未 离开悠荡 区域,会 导致被悠 荡的属具 碰伤 悠 荡 伤 害 执行人干 机停,机 干人离作 业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4 辅 助 作 业 在作业点 组装工具 时,因作 业现场未 封闭,导 致被车辆 撞 伤 伤 害 严格执行 作业点封 闭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撞伤。 5 机 械 对 位 在吊车对 位时,因 为人员在 行走路线 上,导致 被机械撞 伤碾压 撞 伤 或 碾压 1、 作 业 点负责人 确认现场 人员离开 吊车行走 路线后, 监护吊车 对位并对 作业现场 进 行 封 闭 。 2、 司 机 绕 车 一 周,确认 运行路线 无人时, 方可上车 鸣 笛 操 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定期组织 安全业务 (安全意 识、防控 手册、规 章制度、 操 作 规 程)培训 3、作业前 各机械班 长组织召 开工前会 进行安全 告知 佩戴安全 帽,夜间 穿着反光 背心,佩 戴警示灯 1 6 7 42 4 级 蓝 6 机 械 对 位 在对位试 车时,因 人员闯入 吊车旋转 半径内, 会导致被 挤伤 挤 伤 伤 害 1、装卸指 挥手进行 作业点封 闭、监护, 司机安装 完支腿警 戒绳后, 上车鸣笛 操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佩戴安全 帽 1 6 7 42 4 级 蓝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8 炼钢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 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 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监局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 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础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 核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及 考核;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操作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1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5.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2有色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十个典型案例A1-A6

A.1 风险点登记台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风险点登记台账 记录受控号)CJC-FX-01 单位:石灰车间 No:HHCJ-FXDJ-01 序 号 风险点名称 型 可能导致的 主要事故型 区域位置 所属单位 备 注 1 配上料操作 作业活动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石灰窑装置 石灰车间 2 化灰操作 作业活动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放炮、其它伤害 化灰装置 石灰车间 3 澄清桶操作 作业活动 机械伤害、触电、高出坠落、淹溺、物体打击 精制工序 盐水车间 4 碳化塔操作 作业活动 火灾、高处坠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 碳化工段 重碱车间 5 吸收塔系统 操作 作业活动 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灼烫、物体打击、火灾 蒸吸工段 重碱车间 6 液氨泵操作 作业活动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伤 液氨站 重碱车间 7 真空机操作 作业活动 中毒和窒息、灼伤 压缩工段 重碱车间 8 煅烧炉操作 作业活动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蒸汽、碱)、火灾、高处坠落、其它爆炸(蒸汽管线爆裂) 煅烧装置区 煅烧车间 9 流化床操作 作业活动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蒸汽、碱)、火灾、高处坠落、其它爆炸(蒸汽管线爆裂) 煅烧装置区 煅烧车间 10 包装码垛机 操作 作业活动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其它伤害 包装装置区 煅烧车间 11 卷扬机 设备设施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其它伤害 石灰窑装置 石灰车间 12 化灰机 设备设施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放炮、其它伤害 化灰机装置 石灰车间 13 碳化塔 设备设施 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灼烫、物体打击、火灾 碳化工段 重碱车间 14 蒸馏塔 设备设施 机械伤害、中毒、灼烫、物体打击、火灾 蒸吸工段 重碱车间 15 液氨罐 设备设施 火灾、中毒和窒息、爆炸、其它伤害 液氨站 重碱车间 16 煅烧炉 设备设施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蒸汽、碱)、火灾、高处坠落、其它爆炸(蒸汽管线爆裂) 煅烧装置区 煅烧车间 17 结晶器 设备设施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温灼烫、高处坠落 煅烧装置区 煅烧车间 18 包装机 设备设施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其它伤害 包装装置区 煅烧车间 19 澄清桶 设备设施 机械伤害、触电、高出坠落、淹溺、物体打击 精制工序 盐水车间 20 排渣池 设备设施 坍塌、淹溺、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渣场 排渣车间 填表人: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此表是初步划分风险点时的记录表格。可能导致事故型:参照 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标准》填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4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北京金星鸭业隐患排查标准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隐患排查标准 排查项目 检查标准 隐患描述 1.已取得营业执照。 1.未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相 同。 3.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 相同. 营业执照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全部办理了变更手 续。 4.公司营业执照未发生变化或 者发生变化没有办理了变更手 续。 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按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每年未按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1.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证。 定点屠宰许 可证 2.定点许可证有效。 2.定点许可证无效。 资 质 证 照 消防验收意 见书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 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组织机构和 人员 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 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目标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与指标。 2.未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 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 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 资料。 3.未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 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 录资料。 2.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 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3.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 划。 5.未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计划。 基 础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监测与考核 4.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 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 存。 6.未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 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 1.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 2.各级人员没有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生产职责。 3.下属各级人员已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3.下属各级人员未按规定进行 了本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4.各级人员排查结果真实无效。 职责 5.对各级人员排查隐患按规 定进行了处理。 5.对各级人员排查隐患未按 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2.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2.未建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3.未建立劳动保护管理程序 4.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 度 7.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制度 8.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8.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 度 9.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 管理制度 9.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 用管理制度 10.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管 理制度 10.未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管理制度 11.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1.未建立安全台帐管理规定 12.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2.未建立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制度 13.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制度 14.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4.未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5.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5.未建立三级安全培训管理规 定 16.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 理规定 16.未建立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 管理规定 17.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8.未建立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9.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19.未建立临时线审批制度 20.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 定 22.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程 序 2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程序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规章制度 2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3.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3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5.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A.4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表 4-1 工作危害分析(JHA+LEC)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单位:库场队 岗位: 风险点(作业活动)名称: H 型钢汽运集港卸车作业 No: 现有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 步骤 危险源或 潜在事件 (人、物、 作业环 境、管理)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L E C D 评价 级别 管控 级别 建议新增(改进) 措施 备 注 1 重 车 入 港 车辆司机 进入大厅 办理手续 时,因司 机未走人 行通道, 导致被车 辆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2 重 车 入 港 集疏港值 班员去 9 号门拿卡 时,进入 车辆行驶 区域,导 致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3 辅 助 作 业 在起吊工 属具时, 因人员未 离开悠荡 区域,会 导致被悠 荡的属具 碰伤 悠 荡 伤 害 执行人干 机停,机 干人离作 业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4 辅 助 作 业 在作业点 组装工具 时,因作 业现场未 封闭,导 致被车辆 撞 伤 伤 害 严格执行 作业点封 闭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撞伤。 5 机 械 对 位 在吊车对 位时,因 为人员在 行走路线 上,导致 被机械撞 伤碾压 撞 伤 或 碾压 1、 作 业 点负责人 确认现场 人员离开 吊车行走 路线后, 监护吊车 对位并对 作业现场 进 行 封 闭 。 2、 司 机 绕 车 一 周,确认 运行路线 无人时, 方可上车 鸣 笛 操 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定期组织 安全业务 (安全意 识、防控 手册、规 章制度、 操 作 规 程)培训 3、作业前 各机械班 长组织召 开工前会 进行安全 告知 佩戴安全 帽,夜间 穿着反光 背心,佩 戴警示灯 1 6 7 42 4 级 蓝 6 机 械 对 位 在对位试 车时,因 人员闯入 吊车旋转 半径内, 会导致被 挤伤 挤 伤 伤 害 1、装卸指 挥手进行 作业点封 闭、监护, 司机安装 完支腿警 戒绳后, 上车鸣笛 操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佩戴安全 帽 1 6 7 42 4 级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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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鲁安发2016第1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 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推进风险管控、隐患 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现就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有效遏制各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深化“大快严” 集中行动,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 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督促和引导企业将“大 快严”集中行动从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尽快转入安全风险 管控阶段,发动企业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 控各安全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 不到”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 范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一)第一阶段(今年 9 月底前),全面排查管控风 险点。 1.动员部署。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 部门,督促企业动员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风险 排查、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降低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的重大意义,把安全风险管控立足于企业内的每一个岗 位、每一名员工,发动全体员工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岗位、 设备)安全风险活动,形成风险管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人人受益的氛围。 2.排查分级。督促和指导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 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 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 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 面存在的风险。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实 施方案及风险等级评定指导手册,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 按照危险程度分为 1、2、3、4 级(1 级最危险,依次降 低)。 3.严格管控。企业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 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管 控责任单位、管控责任人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 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 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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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手册

1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学习手册 第一部分:专业术语的掌握 一、双重预防体系 双重预防体系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双体系”,(1)风险分级管控体系;(2)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双体系建设这个名词的来历 2016 年 1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强调 “ 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 安全关口前移的意思是什么?就是在事故之前,把事故消除掉。 三、企业如何贯彻执行双重预防体系? 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省级文件要求,市级深化落实要吃透政府文 件精神,保证实施过程 目标清晰、方向明确;紧跟政府导向,不断修正和改进, 确保不走弯路、不做无用功。 四、什么是风险 风险(R):是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 可能性(L):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S):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 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R)= 可能性(L) × 严重性(S) 管控级别为:分四级,代表颜色:红(公司)、橙(车间)、黄(班组)、蓝(岗 位),也及时我们所平时说的:1-4 级风险点分级。 2 五、风险的别 (1)固有风险—设备、设施、场所等本身固有(赋存、带有) 的能量(电能、势能、机械能、热能等);危险物质(我公司:甲苯、二硫化碳、 苯胺、液碱、硫化氢)燃烧、爆炸、腐蚀等产生能量或有害物质。 (2)现实风险 —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 因素及安全管理缺陷。 (3)潜在风险 — 管理体系不完善、不健全可能导致现实风险发生的各 因素;违背法规及标准规程,如各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职业健康安全与消防投入及验收等。 六、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 态或行为,或他们的组合。 (1)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 压力容器等。 (2)包括物的状态和作业环境的状态。 (3)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 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 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 七、风险点 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 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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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蒙牛乳业泰安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专家意见汇总

两个体系建设专家审核问题汇总 第一次审核意见: 一、 方案过于简单,不具备在全省乳制品行业推广的条件(结果采 纳修订) 二、 本指南所列隐患分级和现行国家标准不相符(一般和重大)。 (结果采纳修订) 三、 未有定义和术语。(结果采纳修订) 四、 未按照省安监局 2016 第 36 号文等规范的要求编制大纲。 (结果 采纳修订) 五、 隐患的分级和治理中,级数自相矛盾。(结果采纳修订) 六、 指南可操作性较差。(结果采纳修订) 七、 建议补充资料后进一步完善。(结果采纳修订) 整改说明:第一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由于对概念理解不全面,通过专 家评审后,按照省安监局 2016 第 36 号文件要求,以及参照济钢编制 的范本重新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了修订。 第二次审核专家提出的意见: 一、 隐患排查内容中:8.1 描述典型控制措施为“排查点”,而 8.3/8.4 又将“排查点”定义为:“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前后表述不 一致;(结果采纳修订) 二、 在《冰激凌隐患排查治理分配信息一览表》中基层基层组织检 查中涵盖公司级检查;(结果采纳修订) 1、指南中:9.排查周期,定义周期不准确。开始描述为:“根据风 险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而下文直接描述为:厂级 一月一次,部门每周一次,班组班前、交接班进行安全检查,专业部 门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未考虑风险特性。(结果采 纳修订) 2、隐患排查方法表述不清;(结果采纳修订) 3、未强调所确定排查周期,其时间间隔不能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 求。 4、隐患检查表未按照实施指南中要求(考虑危险源风险特性确定检查 周期)。如:堆垛机检维修变频器设备异常送电造成人员触电。检查 周期如下(结果不采纳该项四级风险岗位每天检查、班组每天检查、 部门每周检、公司每月检查周期已经结合识别结果制定) 5、未体现“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 的要求。(结果不采纳在 10.1 已经明确要求) 6、检查表中未体现明确的隐患排查点。(结果不采纳在 8.1 已经明确 隐患排查点为危险源的有效控制措施) 7、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应由岗位主责承担。(不采纳安全管理 的承担排查的岗位指的是安全员) 第三次审核意见: 8、1、P14 页事故隐患的分与风险管控体系没有结合起来,未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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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A.4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表 4-1 工作危害分析(JHA+LEC)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单位:库场队 岗位: 风险点(作业活动)名称: H 型钢汽运集港卸车作业 No: 现有控制措施 序号 作业 步骤 危险源或 潜在事件 (人、物、 作业环 境、管理)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L E C D 评价 级别 管控 级别 建议新增(改进) 措施 备 注 1 重 车 入 港 车辆司机 进入大厅 办理手续 时,因司 机未走人 行通道, 导致被车 辆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2 重 车 入 港 集疏港值 班员去 9 号门拿卡 时,进入 车辆行驶 区域,导 致撞伤 撞 击 伤 害 设置专用 人行道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3 辅 助 作 业 在起吊工 属具时, 因人员未 离开悠荡 区域,会 导致被悠 荡的属具 碰伤 悠 荡 伤 害 执行人干 机停,机 干人离作 业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4 辅 助 作 业 在作业点 组装工具 时,因作 业现场未 封闭,导 致被车辆 撞 伤 伤 害 严格执行 作业点封 闭要求 佩戴安全 帽 1 10 1 10 5 级 蓝 撞伤。 5 机 械 对 位 在吊车对 位时,因 为人员在 行走路线 上,导致 被机械撞 伤碾压 撞 伤 或 碾压 1、 作 业 点负责人 确认现场 人员离开 吊车行走 路线后, 监护吊车 对位并对 作业现场 进 行 封 闭 。 2、 司 机 绕 车 一 周,确认 运行路线 无人时, 方可上车 鸣 笛 操 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定期组织 安全业务 (安全意 识、防控 手册、规 章制度、 操 作 规 程)培训 3、作业前 各机械班 长组织召 开工前会 进行安全 告知 佩戴安全 帽,夜间 穿着反光 背心,佩 戴警示灯 1 6 7 42 4 级 蓝 6 机 械 对 位 在对位试 车时,因 人员闯入 吊车旋转 半径内, 会导致被 挤伤 挤 伤 伤 害 1、装卸指 挥手进行 作业点封 闭、监护, 司机安装 完支腿警 戒绳后, 上车鸣笛 操作 1、作业人 员必须经 过三级安 全教育培 训,培训 合格后发 安全上岗 证,并年 审 2、 各 单 位、班组 佩戴安全 帽 1 6 7 42 4 级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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