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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 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 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批临时发生的安全生产项目。 3.2 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提取,按 规定使用。 3.2.2 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 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2.3 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按计划支付。 3.2.4 负责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及上级部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 工作。 3.2.5 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职责 3.3.1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全措施项目审批实 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3.3.2 负责制定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公司主管审查通过后下 达到部门、车间; 3.3.3 负责对公司部门、车间上报的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审查,确定项目及费 用; 3.3.4 负责对计划外的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 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3.3.5 负责审批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3.3.6 负责正在施工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及相关专 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3.3.7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 3.4 工程部职责 3.4.1 负责参与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的工作; 3.4.2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 3.4.3 财务部职责 3.4.3.1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4.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满足和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面进行的整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2 安全环保部在年初时组织公司部门、车间做好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并经汇总审 查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报出所使用的材料之用处(费用支出), 由供储部进行归类,财务部审核(费用归口)。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年所发生费用与当年部门、车间报出的安全安全措施,做出安全 费用预算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台帐。 4.5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节约不奖、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 理使用。 4.6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5.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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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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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 特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 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 本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 时向行政部报告。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 控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 报行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 文控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 时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 部门,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 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 用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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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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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共厂区企业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 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 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 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 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 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 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 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 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 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 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 MSDS、乙方主要物料 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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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

公司安全告知书 1、凡到本公司接洽工作的相关方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公司门卫处办理出入 证登记手续,做好出入物资登记,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相关方人员应听从接待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在指定的服务或活动区域工作,遵守 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3、多人进本公司为其进行服务或活动时,应有领队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4、两个以上相关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为本公司开展服务或活动时,相关方单位之 间必须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5、相关方应做好对自己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做好统 一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方进本公司作业之前,必须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告知培训,并做 好记录和签字备查。 6、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穿戴整齐,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背心、裙子、裙裤、 短裤及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本公司生产现场,进入车间时要穿戴好鞋套。 7、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要注意现场的地面和环境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相关方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要有本公司接待单位人员的陪同,重点管理部位 和危险场所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在生产现场及安全保密重点部位或区域拍照、摄像、记 录。 9、相关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手触摸任何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等,如因工作需要, 请与接待单位联系具体事宜。如有违犯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相关方人员自己负责。 10.相关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登高作业或动火作业及临时电源线架设时,必须按 相关规定到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安全性能可靠,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投入使用。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进入本公司时,应自觉接受本公司 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 12、相关方人员不得在本公司内流动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嬉戏、打闹。 13、相关方的车辆进入本公司严禁超速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违章人、货 混装,严禁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14、相关方为本公司的服务或活动应做到安全文明,做到物品堆放有序、安全,废弃物 品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畅通,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和污染环保的因素,做 好警示、防护措施。 15、相关方应爱护本公司的绿地及树木,不得随意破坏绿地及树木,确需施工占用的, 应事先请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原貌。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巡查工作,应做到人走灯灭,断水、断气、断电源,并做 好“五防工作” 。 17、相关方为本公司的服务或活动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经验收合格后, 交付甲方使用。 18、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的故意刁难和索贿行为进行举报。 以上安全告知,请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公 司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给予严肃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 20 年 月 日 附表 2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明确相关方安全管理职责 与权利,有效的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和人员行为进行督促和统一协调管理,预防各类事 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并自觉遵守。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实施时间: 4、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把好资质审核关。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 司的服务和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 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风险较大的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甲方有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1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2 .作业地址: ; 3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 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2.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3.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 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4.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 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5.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 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6.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 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 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7.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及时落实整改, 对不服从管理, 不落实整改,以及发现存在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防火隐患的,有权责令 乙方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按本协议的规 定处理。 8.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按国务 院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统 计、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甲方消防与安全科或总值班室。 9.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灾 / 火警、设备损坏等大事故(包括甲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 , 双方应协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 发生后立即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 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大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10. 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区域进行作业须遵守以下规定,违者将由甲方按有关 规定处理。 1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人员、车辆、物质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人员进入甲 方区域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出入证。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区域, 车辆出入必须接受甲方门卫检查。 11.2 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从事车辆运输作业服务期间,应爱护甲方公物、绿化、 及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故意损坏,乙方都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 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 11.3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必须遵守甲方的“禁烟条例”规定,只准在规定的吸烟 点吸烟,不准吸游烟。 1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区域,必须接受甲方所在区域部门的安全协调和管 理,服从甲方合理的安排;在甲方区域范围内行驶的车辆,须根据甲方内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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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Print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20xx 年是科学发展观、社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新昆明建 设的拼搏之年。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现 工作计划 :    一、思想   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十七届四中,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 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 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 gdp 死亡率、10 万从业人员伤亡率 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 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 、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 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 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 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 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   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 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 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 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 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 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 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 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XX 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 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 见》,   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 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 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 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 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 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 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 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 a 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 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 b、c 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 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 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 区活动。   (九)安全生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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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 顾客买单流程: 1,顾客统一到中央收银处收银,并给相应的游乐场券给顾客。 2,顾客凭游乐场券到收银员处打印当日游乐场进场收银小票。收银员收取游乐场副券,正 券交顾客。副券与收银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3,顾客凭游乐场正券及收银小票进入游乐场,收银小票交游乐场服务员留存,每天与收银 单据一起上交财务部。 4,游乐场服务员在游乐场区白板做记录,游玩顾客,收银小票要一致。 5,清机检查核对收银小票与副券一致。 6、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时,均应作好签收登记工作 7,收银员领取和交回票券和收银小票时,主管应核对销售数据与交回的票券一致。 一、进出场管理 1、每天必须安排 1 个工作人员负责门票收取和监督管理。 2、游客进场时,工作人员须向其说明注意事项,详见附《游乐场温馨提示》。 3、不符合入场规定的,须提醒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才能进场; 4、出于安全的考虑,场地有最大游玩人数容量限制,指同时允许游玩的最多人数: 游乐场为:1000人上限,当达到最大容量时,停止售票,并等场内游客出来后才能允许 其他游客进场。 5、进出场程序: (1)顾客凭票进场,收取票头及收银小票,副票给顾客自留;。工作人员给游客和其监护人 各一个佩戴牌,并登记佩戴牌编码和进场时间;提供餐饮地方进食,以免影响场内及吧台的 卫生。 (2)中途离场:当游客要暂时离场时,需登记佩戴牌号码和离场时间,并确认小朋友与其监 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游客离场。中途离场时间不能超过 30 分钟,回场时须核对佩戴 牌号码和离场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能进场; (3)离场:确认游客与其监护人的佩戴牌一致,才允许带小朋友离场,并收取佩戴牌。 6、游乐场赠票的使用时限为( )小时。使用赠票时,需提醒顾客玩乐时限,并在 1 小时后, 提醒顾客时间已到,或请其再次购票; 7、顾客使用套票时,提醒其先到游乐场游乐,再到观光区游玩。 二、卫生管理制度 (保洁) (一)游乐场清洁: 1、常规清洁:每天确保工作到位,确保场地洗手间的卫生达标,如中途不合格行为应履行告 知,不听劝阻者应按照相应的规章处罚制度执行。 2、清洁程序: (1)准备抹布、胶桶、扫把、清洁剂等用具; (2)用扫把扫游乐场内及周围的垃圾; 3、及时清洁: (1) 发现小孩拉尿/大便,及时用消毒水进行清洁消毒,并将其擦干,以免滑到; (2) 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 发现乱涂乱画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清除; 4、如卫生条件达到一定标准人员稀疏的情况下可以相应的休息 10 到 20 分钟。 5、进行常规清洁和消毒清洁后,负责人必须填写登记表。 三、游乐场机动游戏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游戏操作员) 为加强对游乐场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游乐场游乐设 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游乐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时维修保养设备、 安全操作,采取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营。 游乐场进行安全检查后,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设备隐患,应立即停止开放乐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检查时间: (1) 日检:每天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整理和检查; (2) 周检:每个星期日结业后,必须对场内设备进行深入检查,并加固零件; 游乐场安全自查项目: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设 备 安 全 性 能 检 查 设备 外表 (1)设备外装饰有无破损、锈 蚀; (2)把手、安全压杆是否牢固、 可靠、有无破损; (3)弹力毡和绳有无老化、龟 裂、裂口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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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工影响天 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 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1.按照规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 款 2. 《建设项目安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1.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上 7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 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一项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站(点)设 置,应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或省农 垦、森工、监狱农场等部门提前 一年向省气象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移动时, 所在县(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 将作业站(点)所在地的经纬度 及地名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姑获鸟省人工 增雨防雹管理条 例》 1.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 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2.用于配备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 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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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承包商管理制度(7-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5.4.27 文永杰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重新修订 1.1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变更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5.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环保、员工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工程项目的范围:(1)新建工程项目。(2)改扩建工程项目。(3)计划检维修项目和日常检维修项目。(4)确 保安全生产需紧急抢修的项目。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承包商的归口管理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审查。 4. 管理程序 4.1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 4.1.1 进入本公司的承包商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以及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安全状况在内的安全 评审。 4.1.2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及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4.1.3 本公司对所有承包商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承包商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行 政部门的安全资质评审,并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资格确认证书”,见附件 1。 4.1.4 承包商在获得项目合同后,项目开通前,应与公司签订《承包商施工安全协议书》AQBZH-WJ/7-2,未签订 安全协议书前,项目不得开工。 4.1.5 承包商获得项目合同后,进入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教育。 教育后必须进行书面考试,合格率要达到 100%,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4.1.6 承包商施工人员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承诺后,由本公司保安组发给“临时出入证”。出入施工 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 4.1.7 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度和规定,保护好环境。 4.1.8 承包商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等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必须品。 4.1.9 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2 承包商应具备的安全资质 4.2.1 承包商应具备所承建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资质。 4.2.2 承包商应建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在本公司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 4.2.3 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政府安全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具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 颁发的资格证。 4.2.4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并经过定期复审。 4.2.5 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 2 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有事故 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4.2.6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管理,具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 4.3 承包商的安全评审 4.3.1 承包商申请安全资质评审时应首先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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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5.00

重大危险源管理-变电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表

D0 1、接送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 S 161 2、确认送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工作终 结,收回 工作票, 拆除安全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4、送电操 作 电击、电伤、设备损毁 误操作 S 161 1、接停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 S 161 2、确认停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H 161 3、停电操 作 影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 误操作 S 161 4、工作终 结,装设 安全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接送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或听误 S 161 2、确认送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工作终 结,收回 工作票, 拆除安全 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4、送电操 作 电击、电伤、设备毁坏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接停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或听误 S 161 工作步骤 危险后果 危险因素 SHE 工作任务 35kv配电 装置送电 35kv配电 装置停电 110KvGIS 送电 110KvGIS 停电 部门 分布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危险源辩识 编制部门:变电站 原始 序号 1 2 3 4 2、确认停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停电操 作 影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 误操作 S 161 4、工作终 结,装设 安全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开关柜 智能操作 系统 不能正常操作 信号指示错误、系统故障 S 161 2、所用变 全站失电、变压器损坏 声音异常、气味异常、环境温度、 电压过高、电流过大 S 161 3、配电柜 电击 电伤 设备损害 二次线松脱或老化接地、高压电缆 头老化放电 S 161 1、主机操 作面板 不能正常操作 信号指示错误、系统故障、触电、 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 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 隔 S 161 2、断路器 机构 不能分合闸 二次故障、开关失灵、系统故障、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S 161 3、SF6气 体压力表 绝缘降低引起短路、人员 伤亡 气体泄漏、气体压力低、触电、电 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环 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4、接地刀 闸机构箱 线路接地 机构故障或二次回路故障、触电、 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 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 隔 S 161 5、隔离刀 闸机构箱 触头烧蚀、冲击设备 设备故障动静触头不能完全接触或 分开、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 、电网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 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6、GIS本 体间隔 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螺丝松动、漏气、氧化性霹雷器失 灵、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 电网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 响、误入间隔 S 161 1、器身本 体 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油温过高、漏油触电、电磁辐射、 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环境污染、 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2、油枕 设备损坏 油位与相应温度下的油位不符、触 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 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 入间隔 S 161 3、高低压 套管 桩头烧蚀 螺丝松动,电流过大、套管缺油、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S 161 35kv配电 设备巡检 110GIS室 巡检 1、2号主 变巡检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110KvGIS 停电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5 6 7 4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9 煤矿地测防治水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地测机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 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 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建煤矿移交后,要在三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五年修编一次。生产地质报 告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 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防治水规定》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与勘 探,针对相关地质资料,重点调查煤矿内和周边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和打空区标 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当矿区或者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矿区或者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 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机构 及人员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 地质报告 补充勘探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并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地测部门应提出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井总工程 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回采工作面形成后,应开展相关物探、钻探等补充地质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 造情况,并在10日内提出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 基本台帐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二)气 象资料台账;  (三)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  (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 及河流渗漏台账;  (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八)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九)水质 分析成果台账;  (十)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 账;  (十二)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 账;  (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五)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 每半年修正1次。 《煤矿防治水规定》 基本图纸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 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 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煤矿防治水规定》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预案 应急预案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 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 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 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煤矿防治水规定》 地测资料 管理 地测资料 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基础管理 地质说明 书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基 础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1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 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9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一、锅炉 1 锅炉使用 注册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 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查看锅炉注册登记资 料,检查是否有《使用 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和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使 用锅炉相对应作业项 目 G1( 一 级 锅 炉 司 炉)G2(二级锅炉司 炉)G3(三级锅炉司 炉)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 4 锅炉定期 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 报告。 5 锅炉上的 安全阀、 压力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二、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 使用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容器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 结果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固定式压力容器作业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R1(固定式压力容 器操作)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4 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 续使用。 查看定期检验报告:应 具有在检验合格有效 期内的压力容器定期 检验报告。 5 压力容器 上的安全 阀、压力 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 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 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并作出记录。 查看安全阀、压力表有 关证书:安全阀应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校验报 告。压力表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三、工业压力管道 1 工业压力 管道注册 登记 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 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 书。 查看压力管道注册登 记资料,检查是否有 《使用登记证》。 2 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 全管理人 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管理机构及管理 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 人员应取得作业项目 为 A3(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3 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 相关工作。 查看作业人员资格证: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 取 得 作 业 项 目 为 D1 (压力管道巡线维护)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8 煤矿矿井通风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 》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全规程 》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4 煤矿洗煤选煤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各种特种作 业人员资格 证 选煤厂的特种作业人员(装运车辆司机、桥吊司机、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 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资格 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储装卸作业规程、选煤工艺作业规程、采制化作业规程、机电维护保养作业规 程。 《安全生产法》 《选煤厂安全 规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选煤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 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决定》 《选煤厂安全规程 》 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选煤厂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煤厂 300人以上的不少于3人,300人以下的应设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 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并运行责任考核机制(包括党政工团职能 部室等岗位)。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基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选煤厂安全规程 》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选煤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 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档案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教育 培训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与使 用制度 选煤厂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 全部用于改善选煤厂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58 共厂区企业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 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 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 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 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 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 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 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 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 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 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 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 MSDS、乙方主要物料 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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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受限空 间作业 1.是否对受限空间含氧量进行及时检测,对于易燃、 易爆设备容器还要进行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并采取 强制通风措施 2.出(入)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沟、坑下施工作业 要事先开挖或设置应急逃生通道。 3.作业全过程是否设专人监护,并与作业者保持联系 查看现 场 2 动土作 业 1.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开挖作业过程要有 专人监护。 2.作业过程一旦出现挖断电缆、管道等情况,造成通 信、电力中断或管道介质泄漏时,是否立即按方案中 相关应急处置程序进行。 查看现 场 3 高处作 业 1.所用工具、材料是否上下投掷。 2.雷电、暴雨、大雾或风力6级以上(含6级)的气候 条件是否严禁作业。 3.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是否随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安全带符合要求,并高挂低用。 查看现 场 4 临时用 电作业 1.临时用电线路通过道路时,是否采取高空跨越或护 管穿越。 2.用电回路应设置保护开关,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3.在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时是否按动火作业许可程 序进行办理。 查看现 场 5 现场警 示标识 1.管道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等警告标志, 是否符合 SY/T 6064的要求 2.站(库)设备、管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和安全色,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3.是否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 戒区域及警示标示。在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 警示标识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6 油罐操 作 1.上罐前是否手触盘梯扶手上的铜片,以消除静电 2.上罐时是否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 3.罐顶是否禁止开关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油罐盘梯同时上下不得超过4人、浮顶油罐浮梯不 应超过3人,且不应集中 5.上下油罐时手扶栏杆。固定顶油罐罐顶人数同时不应 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6.油罐进油时缓慢开启进罐阀,罐内原油液面高度(罐 位)应控制在安全罐位范围内,特殊情况下经上级调 度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时,可超安全罐位运行,但不 能超极限罐位 7.排水操作时缓慢开启排污阀并随时调节阀门开度。 排水期间,操作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当发现油花时立 即关闭排污阀 查看现 场 7 输油泵 机组 操作 1.辅油泵机组是否有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明确操作 控制参数 输油泵机组切换时,提前与上、下站和本站运行岗位 联系。输油泵机组切换宜采用“先启后停”的运行方式, 特殊情况亦可采用“先停后启”的运行方式。切换期间, 应认真调节输油泵机组的负荷,基本保持出站压力平 稳,严防出站压力超高 2.由正输流程改为压力越站或全越站流程前,上站必 须先将出站压力降至允许出站压力的50%左右。压力 越站或全越站流程改为正输流程前,上站运行输油泵 配置电机的电流应控制在最大允许电流85%左右。由 其它流程改为站内循环流程时,应先降低输油泵排量 管道突然出现超压时,是否立即停泵或向旁接罐泄压 3.输油泵本体各辅助系统启、停及排量调整等,是否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查看现 场 8 压缩机 操作 1.是否设置进出口压力超限、原动机转速超限、启动 气和燃料气限流超压、振动及喘振超限、润滑保护系 统、轴承位移超限、机组温度等安全保护 2.开机前是否检查各部件及连接件的紧固情况,各零 部件要齐全完好,机身清洁无杂物,检查安全阀、仪表, 确保灵活好用,指示准确运行时保持润滑油液位在油 标上下限位之间 3.检查机器运转情况、气路、油路、水路有无泄漏现 象,机器运转有无杂音,注意电机温度是否过高。每2 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7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6 机械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 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 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 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5.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Error! No text of specified style in document.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 物流部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3.3 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 仓库安全管理 4.1.1 出入库管理 4.1.1.1 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 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 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 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 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 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 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物 流部,生产管理部,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物流部和生产管 理部,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 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 并及时报物流部。 4.1.2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 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 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 引起化学反应。 4.1.2.2 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 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 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 安全地点。 4.1.2.6 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 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 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 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 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 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 储存安全管理 4.1.3.1 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 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 3 米; 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 3 米。 4.1.3.3 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 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部要求挂放灭 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 扫、拖库房一次。 4.1.3.4 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 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 运输安全管理 4.1.4.1 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 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 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 电器管理 4.1.5.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 范的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5.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0.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完善岗位电气设备的规范操作,预防电气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的电气操作岗位和员工的安全管理3 职责: 3.1 负责定时巡视、检查电气设备。 3.2 负责参与设备电气、自控设备的检查、检修及验收。 4.主要管理内容 4.1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 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 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 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 各项电气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 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4.3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电工必须达到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 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4.4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电气安 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 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3.5 变配电室的负责人、检修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5.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电工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6.电气设备及用具安全管理 6.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6.2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 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 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6.3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 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电气工 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 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6.4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 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 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 风处,保持清洁,防止潮湿。 7.配电室安全管理 7.1 配电室实施定置管理,具备正确的标识,有关管理制度、图版上墙。 7.2 配电室须具备相关安全工器具: 7.2.1 绝缘靴、绝缘手套。 7.2.2 相应电压等级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杆、接地线。 7.2.3“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止步,高压危险!”等标识牌。 7.2.4 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消防器材。 7.2.5 防误闭锁装置。 7.3 配电室须具备相关管理制度、资料: 7.3.1 管理制度:配电室值班管理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配电室卫生管理制度,交 接班记录。 7.3.2 资料:配电室电气主接线图、车间配电线路走向图;设备台帐。 7.4 配电室门窗须完好无损,房屋无雨渗漏,室内通道符合要求。通风口加装防护网, 电缆沟加盖板(包括配电盘下方),通向室外的电缆沟洞封堵严密,通向室外的门应向 外开,并能自动关闭,门口处须加装 45cm 高的防鼠隔板,配电室内常年放置鼠药或粘 鼠板,并定期更换保证有效。 7.5 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操作、巡视通道畅通。 7.6 在配电设备上作业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设备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7.7 配电室值班操作人员至少两人,当进行操作时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 7.8 值班人员还应履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 得擅离岗位。接班人员应听取交班人员的交代,查看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 全,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7.9 室内通往外面或它室的门口,要加装高度 45cm 的光滑防鼠挡板,可使用光滑铁板或 塑料板,四周精密无缝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5.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6.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5.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民爆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防雷、 防静电 设施 1.避雷针、避雷网格接地完好,外廓和引下线 无断接、腐蚀或锈蚀现象。 2.工(库)房金属门窗、危险工房内所有设备 导静电接地牢固规范。 3.工房有应急照明装置。 4.危险场所无安装、使用无线遥控设备、无线 通信设备。 5.危险性建筑物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处装有过电 压保护(电涌保护)器。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防护屏 障 1.防护土堤不应小于屋檐高度,顶宽不应小于 1m。当防护屏障内建筑物较高,设置到檐口高 度有困难时,防护屏障的高度可高出爆炸物顶 面 1m。 2.安全疏散隧道的净高度,不宜小于 2.2m,净 宽度宜为 1.5m。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劳动纪 律、 现场管 理 1.操作工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无窜、脱岗,操作轻拿轻放无野蛮操作现象。 3.工(库)房设备、物料定置线齐全,作业场 所整齐清洁,疏散通道畅通。 4.危险品堆垛与墙面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检 查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0.8m、装运通道宽度不宜 小于 1.2m。 5.堆放炸药类、索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应 大于 1.8m,堆放雷管类危险品堆垛的总高度不 应大于 1.6m。 6.警示标识牌、危险源标识牌、道路标识牌、 紧急疏散指示及疏散路线图齐全。 7.装卸作业距危险性建筑物不宜小于 2.5m。 8.装卸民爆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 撞站台的缓冲设施。 9.工业雷管药剂生产工房的入口处应设导出静 电的门帘、扶手及人体静电检测仪,工房地面、 工作台面、椅子、脚踏等应铺设防静电材料。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电气设 备 1.乳化器、螺杆泵、装药机、球磨机、混装车 等关键设备必须是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 目录中设备。 2.有防止轴承碎裂引起主轴径向和轴向位移的 技术措施。有防止物料进入轴承和机械密封的 技术措施。 3.螺杆的工作转速不宜超过 150r/min。宜有超 压自动泄爆装置。 4.设备、管道无跑冒滴漏。 5.运转部位无摩擦及危险物料泄漏现象。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消防设 施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带、枪头等、 配置齐全。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小于 120m。 2.设有消防雨淋系统的厂房进口水压不应小于 0.2MPa。 3.消防通道畅通。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建筑结 构 1.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规定的二级耐火等 级。 2.危险品生产厂房每层或每个危险性工作间安 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当面积不超过 65 ㎡,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 3 人时,可设 一个安全出口。 3.危险品生产间的外门口应做防滑坡道,不应 设置台阶。 4.窗台距室内地面不应大于 0.5m。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7 安全连 锁及测 温、测 压仪表 1.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 危险程度选择设置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 自动泄爆、自动雨淋等自动控制装置 2.乳化器、敏化器、输送泵等密闭式带有机械 搅动装置的乳化炸药专用生产设备,应有防止 超压、超温、断料干磨的自动控制装置。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电子监 控 1.监控室应设置监视点,并应设置有线电话与 生产现场保持通讯畅通。 2.关键工序应不低于 90 天。其他工序应不低于 30 天。 3.报警值班室应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应有防 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报警值班室严禁设置床 铺。 4.民用爆炸物品 1.1 级生产工房必须设置门禁 式定员监控系统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7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