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拆除及报废的管理制度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 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 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 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设备设施的拆除要求 1)设备设施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除前要履行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进行拆除; 3)设备设施拆除前要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的危险性分 析,制定控制方案,落实负责人,涉及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拆除过程 中要有专人监护。 4)拆除后的物品要按照事前的要求进行存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5.00
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 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 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由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时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 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 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 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 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 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为有电,不 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做好防护措 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 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 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15、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供电。 1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规定的设 备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7、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电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8、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登记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 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 上绝缘手套。 19、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流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 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 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 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 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 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要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0-A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和报废符合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根据设备情况,由安全办公室、技术部、设备使用部门、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新入厂设 备设施的验收。 2.2 使用部门主管及维修部主管根据设备情况联合提出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计 划。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计划的批准。 2.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装置拆除和报废的批准。 2.5 维修部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安全办公室、维修人员等对新进厂的生产 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能 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3)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4)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 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准备:验收前采购部门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或 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合 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残损 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件 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材质 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否则 不予验收; 4)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如开箱后不易 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5)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备 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6)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单 和所有技术资料交技术部门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文控中心存档。仓库管理员 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需要拆除和报废时由生产部主管及维 修部主管共同提出,填写《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3.3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如果本厂维修力量不能满足要求 时,可由主要负责人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拆除和报废作业。 3.4 进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前,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生产部、维修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必要时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风险分析。 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6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 拆除或报废。 4 记录 4.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台账 4.2 设备到货验收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 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 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发包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发包方方和自己的上级和有关 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请约束内部员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 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 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十七、承包商不得聘用不满 18 周岁及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 现场聘用 60 周岁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的,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 为员工和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作业指导。 十七、补充交底内容: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5.00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0-A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质量,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 施,拆除和报废符合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职责 2.1 根据设备情况,由安全办公室、技术部、设备使用部门、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新 入厂设备设施的验收。 2.2 使用部门主管及维修部主管根据设备情况联合提出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 废的计划。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计划的批准。 2.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装置拆除和报废的批准。 2.5 维修部负责生产设施及设备拆除和报废的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1)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安全办公室、维修人员等对新进厂的生 产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 能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3)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4)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 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验收准备:验收前采购部门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 或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 合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 残损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 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 材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 否则不予验收; 4)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如开箱后不 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5)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 备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6)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 单和所有技术资料交技术部门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文控中心存档。仓库管 理员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2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需要拆除和报废时由生产部主 管及维修部主管共同提出,填写《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3.3 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维修部执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如果本厂维修力量不能满 足要求时,可由主要负责人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拆除和报废作业。 3.4 进行拆除和报废作业前,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生产部、维修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必 要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风险分析。 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6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 后方可拆除或报废。 4 记录 4.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台账 4.2 设备到货验收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 的: 加 强 公 司 生 产 设 施 的 有 效 管 理 , 发 挥 生 产 设 施 在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作 用 , 防 止 各 类 生 产 事 故 的 发生。 二、范围: 厂区、车间。 三、责任者: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 四、正文 1.生产安全设施包括在生产车间、库房所设置的用于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的设施、设备。 2.为保证安全生产和预防职业危害,公司应在各生产车间、仓储及相关岗位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设 施体系。 3.生产安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管理,各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或部门,要选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生产安全设施的管理人。管理人要定期对所负责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及时消除故障,保证生产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4.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定期检测和维修,检测周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生产安全设施的检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内,在安排设备检修时,须对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修。 6.人人都有保护生产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生产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或挪作他用, 更不准恶意破坏。因检修而拆除的生产安全设施,在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恢复其功能。 7.DCS(FCS)、消防控制系统的联锁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是处在联锁状态,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 意解除连锁,解除连锁必须得到车间主任的批准。当DCS(FCS)、消防控制系统出现报警时,岗位操作 人员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 8.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必须报生产部安全环保科备案,由工程部和生产安全设施所在车间 编码 标题 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页数 共 2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物流控制部、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部门)共同实施生产安全设施的变更或转移工作。 9.生产安全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对发现生产安全设施有故障而隐瞒不报造成事故的,按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处理。 10.积极执行生产安全设施报废制度,对已损坏无法修复或已到报废期限的生产安全设施实行强制 报废。任何车间(部门)不得使用已报废的生产安全设施。 10.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 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0.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0.3需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 废处置。 10.4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等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11.检修维修作业开始前,要对其危害进行分析,将结果填入《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 1 执行新版 GMP 文件换版 附件1:作业危害分析(JHA)评价表(SMP08-102-a-00) 附件2:作业危害分析法(JHA)说明(SMP08-102-b-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6-A 1 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 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 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 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 生产和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 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 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 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 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 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 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 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 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 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 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 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 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 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 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 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广东钢铁 5000 吨级码头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 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规程。 2、凡参与港区作业的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程。违 反者,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两管原则,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 作业人员遵守本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4、作业时要集中精神谨慎操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禁止进入他人岗位; 未经许可,严禁动用他人管辖的设备. 5、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凡进入港区生产现场,必须 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戴时应生根。 6、现场生产严禁吸烟。生产现场(包括货舱、库场车 辆和机械操作室)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需明火作 业时,须经消防部门办理手续。 7、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生产岗位,要按货种、工 种的工作要求和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准赤脚、赤 膊,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8、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凡在工作 面 2 米以上高处作业若无防护栏杆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 施,必须系好安全带。 9、对危险区域或道路修理地段,必须在周围设立安全 标志,进港区人员必须严禁遵守.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 志和防护措施。 10、合理使用设备,工具。设备和工属具严格交接手 续;启用和运行中必须认真检查,应符合安全要求,按规 定使用,不得带“病”运行;严禁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 的设备;车辆和起重设备做到不超载,不超负,工具应配 套使用,确保钩环对挂,轴套轮罩;严格按安全载荷使 用。 11、作业前三小时内和工间严禁饮酒。 12、上下船舶,严禁攀跨.上下船舶或船舵,必须走专 用扶梯。索梯或跳板,索梯载人最多不超二人;严禁攀爬 防护帕或跨越大轮舷墙或乘坐货板货码上下船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 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 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由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时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 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 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 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 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 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为有电,不 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做好防护措 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 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 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15、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供电。 1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规定的设 备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7、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电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8、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登记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 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 上绝缘手套。 19、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流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 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 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 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 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 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要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 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同上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 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 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 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 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 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 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 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 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 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 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 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 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 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 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 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 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 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 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铁路公司 工区 乙方: 铁路工程项目部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 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 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 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四条 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 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大准铁路行车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 号)、《铁路施工单位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施 工管理规定。 第五条 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 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 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六条 对施工设备作业、施工用水、用电和用火负有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明确安全 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铁路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 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条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 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 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凡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设施的施工,必 须由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监护,乙方制定落实对行车设备 设施特别是防护网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发生损坏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23 价格:¥5.00
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待拆除设施名称/编号: 计划拆除日期: 拆除设施负责人 使用设施负责人 拆除设施、现场 处理情况 拆除器具 检查情况 电器安全、警示标志 情况 验证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制定了拆除计划及方案、并经总经理审批。 验证是否申请生产技术部对效果进行分析,并由安委会验收合格,取得《拆除、报废设备清洁合格 证》。 负责人签认: 交付人意见 签字: 接受人意见 签字: 设备部门意见 签字: 安委会意见 签字: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广东钢铁 5000 吨级码头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 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规程。 2、凡参与港区作业的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程。违 反者,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两管原则,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 作业人员遵守本规程,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4、作业时要集中精神谨慎操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禁止进入他人岗位; 未经许可,严禁动用他人管辖的设备. 5、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凡进入港区生产现场,必须 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完好,戴时应生根。 6、现场生产严禁吸烟。生产现场(包括货舱、库场车 辆和机械操作室)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地点,需明火作 业时,须经消防部门办理手续。 7、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生产岗位,要按货种、工 种的工作要求和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准赤脚、赤 膊,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8、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凡在工作 面 2 米以上高处作业若无防护栏杆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 施,必须系好安全带。 9、对危险区域或道路修理地段,必须在周围设立安全 标志,进港区人员必须严禁遵守.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 志和防护措施。 10、合理使用设备,工具。设备和工属具严格交接手 续;启用和运行中必须认真检查,应符合安全要求,按规 定使用,不得带“病”运行;严禁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 的设备;车辆和起重设备做到不超载,不超负,工具应配 套使用,确保钩环对挂,轴套轮罩;严格按安全载荷使 用。 11、作业前三小时内和工间严禁饮酒。 12、上下船舶,严禁攀跨.上下船舶或船舵,必须走专 用扶梯。索梯或跳板,索梯载人最多不超二人;严禁攀爬 防护帕或跨越大轮舷墙或乘坐货板货码上下船舶。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5.00
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待拆除设施名称/编号: 计划拆除日期: 拆除设施负责人 使用设施负责人 拆除设施、现场 处理情况 拆除器具 检查情况 电器安全、警示标志 情况 验证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制定了拆除计划及方案、并经总经理审批。 验证是否申请生产技术部对效果进行分析,并由安委会验收合格,取得《拆除、报废设备清洁合格 证》。 负责人签认: 交付人意见 签字: 接受人意见 签字: 设备部门意见 签字: 安委会意见 签字: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 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同上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 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 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 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 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 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 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 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 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 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 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 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 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 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 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 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 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 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 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3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5.00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铁路公司 工区 乙方: 铁路工程项目部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 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 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 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四条 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 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大准铁路行车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 号)、《铁路施工单位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有关施 工管理规定。 第五条 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 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 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六条 对施工设备作业、施工用水、用电和用火负有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明确安全 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铁路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 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 (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条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 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 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凡可能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设施的施工,必 须由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监护,乙方制定落实对行车设备 设施特别是防护网和地下管、线、光电缆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发生损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5.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5.00
发包方对承包商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 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 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职工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 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 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方应协 助各施工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改 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 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 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发包方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 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发包方方和自己的上级和有关 部门报告。 十六、(按本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请约束内部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 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我发包方方按上海市标化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按规定的地点作为你 方的施工及作业区,物材请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己做好保管工作,请严格按施工组织 设计规定要求施工。 十七、承包商不得聘用不满 18 周岁及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 现场聘用 60 周岁以上的管理人员或后勤服务人员的,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 为员工和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和作业指导。 十七、补充交底内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5.00
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待拆除设施名称/编号: 计划拆除日期: 编号:BZH6.7-31 拆除设施负责人 使用设施负责人 拆除设施、 现场 处理情况 拆除器具 检查情况 电器安全、 警示标志情 况 验证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制定了拆除计划及方案、并经安全副总审批。 验证是否申请安全环保科对清洗效果进行分析,并由安全环保科及设备科验收合格,取 得《拆除、报废设备清洁合格证》。 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认: 交付人 意见 签字: 接受人 意见 签字: 工程部 意见 签字: 生产部 意见 签字: 领导 意见 签字: 说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交相关人员签字后与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5.00
对承包商进场安全交底记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 发包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承包商要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 三、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 包商的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 施工安全。 四、承包商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商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承包商 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员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承包商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 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协助各 施工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承包商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如本无能力落实整 改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汇报,由发包方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承包商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工。 八、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 包方须会同有关承包商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承包商与发包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 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 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承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 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发包方施工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 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冬季施工如必须采 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发包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 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承包商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 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发包方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 的保护。发包方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承包商详细交底,承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