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是关于物流仓储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物流仓储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
道路运输管理
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
出租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单位从事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
经营活动。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
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
运输的
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
运输货物,
道路危险
货物
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
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
运输的
危险
货物,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
后方可承运。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
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押运
人员应当按照《汽车
运输危险
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随车携带《
道路运输危险
货物安全卡》。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驾驶人员、装卸
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
业资格证。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企业分、
子公司管
理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
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
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
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基础
管理
资质证照
变更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
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
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基础
管理
安全
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
管理人员。
Ⅰ级目录
Ⅱ级目录
Ⅲ级目录
Ⅳ级目录
Ⅴ级目录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基础
管理
安全
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履
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
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状况,及时排查
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提出改进安全
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整改措施。
基础
管理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
的保证责
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
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
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
果承担责任。
基础
管理
安全投入
安全费用
提取标准
交通
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
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
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Excel(.xls)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