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与
施工班组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
用 工 单 位: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
提供劳务
班组: (简称乙方)
甲方在
施工 三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工程中,为了保证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和文明
施工紧密
配合,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双方协商签定承包指标协议书如下:
一 、 班 组 长 ( 身 份 证 号 码 : ;家庭住
址: ; 联系电话: )。
施工人员合计总数计 人。
二、乙方除执行合同条款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安全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三、规定:
1、各
班组应按规定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
班组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并且每旬应向项目
部专职安全员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向项目经理汇报一次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作。
2、
班组对新进场的工人要造花名册,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
班组每周要召开一次
班组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例会。
四、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指标:
1、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 1.2‰。
2、无发生火灾与机械伤害事故;
3、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安全活动考核指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100%;
五、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
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
安全网)。
①. .进入
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
罚款 100 元,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
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
工,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经济
罚款 100 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
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1000 元。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
施工
现场,如有违章者
罚款 100 元(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洒后作业,违者
罚款 200 元。且
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
施工作业(并
按旷工处理),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公司有关治安
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给
予经济处罚 200-500 元。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
罚款 100 元;私接电
线的
罚款 200 元。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加锁管好,配电箱内不得放工具和其它杂物,违者处罚 100 元。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
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给
予
罚款 200 元。
第八条:严禁在
施工现场随地在小便,违者
罚款 100 元。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
消防器材,严禁使用三炉(如电炉、煤油炉、火炉),如果有被发现的,除没
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已 100 元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