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安全
检查表(
电气)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 /×)
备注
1.
配电房地面无损坏、无积水、应急灯、防护用品、
绝缘垫
2.
与配电房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
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3.
配电房
配电房室的门应上锁,并挂“有电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4.
负荷
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
5.
负荷
开关
所有
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
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6.
所有移动电具的
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
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
软线,截面至少 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 5m;
7.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安器,漏电保护器工作正常
8.
36V 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9.
所有灯具、
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
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
爆、防雨的灯具和
开关
10.
插座或
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
头可靠。
11.
露天的灯具、
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
照明装置及
移动电具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
检查,过期拆除。
13.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
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14.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
绝缘鞋和
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
绝缘垫及
绝缘工具。
15.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6.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1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
保管
18.
严格遵守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
制度,工作许可
制度,工作监护
制度,工作间断、终结
制度,交接班
制度和消防、设备
管理
制度及出入
制度等等
1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
绝缘板隔开。
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0.
行为
检查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
熟悉使用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注:
检查结果,肯定时打“√”,否定时打“×”。若有存在问题的设备,在备注中注明。
电气专业安全
检查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