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DOC6)》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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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
压力、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管理
程序
2、范围:
容器使用
压力容器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
容器使用
压力容器
4、程序:
4.1 总则
4.1.1 严格贯彻执行《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
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
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
长周期运行。
4.1.2 本规定由各级
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
查。
4.1.3 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
4.1.3.1 最高工作压力 Pw≥0.1MPa;(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4.1.3.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
4.1.3.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
的沸点)的液体。
4.1.4
容器的分类,按《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4.2 设计、制造、
压力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4.2.1.1.
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
容器安全
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
压力容器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
动局锅炉
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
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4.2.1.2. 设计
压力容器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
规定,并对所设计的
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4.2.1.3. 制造
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
容器安全监察
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
容器安全监
察局批准。
4.2.1.4. 制造
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
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4.2.1.5.
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
人员进行。
4.2.1.6. 制造
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
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4.2.1.7.
容器的施工
压力,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
压力压力容器才能进
行。
4.2.1.8.
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4.2.2 使用与管理
4.2.2.1. 从事
容器压力的
压力容器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
压力容器或者是经
压力压力容器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
压力压力容器。从事
容器压力建监理
工程师应具备
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
持证上岗。
4.2.2.2. 下列
容器在
压力前,
压力压力容器或使用
压力容器应向
容器使用登记所
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
容器名称、数量、制造
压力容器、使用
压力容器、
压力压力容器
及
压力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
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 10m3 的
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
压力的各类
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4.2.2.3. 使用
容器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
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
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
容器定购、设备进厂、
压力验收及试车。
4、检查
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
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