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固定资产设备管理条例》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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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固定
资产设备管理条例
制度文件编号
本制度共 6 页
编写部门:
制度审核人:
签署:
生效日期:
发放部门: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
资产设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
全生产和
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的全部生产
设备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
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行、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与
设备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
结合,专业
管理与员工
管理相结合,技术
管理与经济
管理相结
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
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
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
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
效益。
第五条
车间的
设备管理应纳入车间的考核范围之内。
第二章
设备管理中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
负责新增
设备、大修
设备和
设备年检的统筹
管理。
第七条
技研部
负责设备的规划、选型及技改工程
设备的安装调试,组
织技改工程的
设备试运行和竣工
验收、移交等工作。
负责设备
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第八条
物资
管理部
负责固定
资产设备、备品配件的采购。
第九条
机动部
负责设备的实物
管理,
负责大修项目
设备的安装调试,
组织大修项目
设备的试运行和竣工
验收、移交等工作。建立固
定
资产台帐,
负责固定
资产设备的调拨和报废。
第十条
财务部
负责固定
资产的资金
管理。
第十一条
设备的使用单位
负责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
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
设备管理中负其责,做好
设备的规划、
选购和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三条 新
设备的
验收、移交由机械动力部、技研部、生产安全部、财
务部、安装施工单位和使用部门一起
验收。
第十四条 新
设备验收,技改工程的由技研部
负责,大修项目的由机械动
力部
负责。
第十五条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
设备安装调试责任部门
负责办理固定
资产
转入手续,填写“固定
资产更新及技术改造工程交工
验收证书”,
并经以上参加
验收部门同时签章认可。各类
设备资料归口技研
部存档。
第十六条 机械动力部、财务部、�
设备使用部门根据“固定
资产更新及技
术改造交工
验收证书”建立固定
资产台帐。对于主要生产
设备,
设备使用部门还应建立“机电
设备履历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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