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安全生产资料-儿童乐园(游乐园)运营管理手册》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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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喜
乐
儿
童
成
长
乐
园
运
营
管
理
手
册
V1.3
第一章、门店行政管理制度
一、
员工录用与离职:
1、新
员工通过面试,认真填写入职表,须保证向公司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可随时解
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与公司达成试用关系后须服从安排,期间如有不适向
店长申请离职,如试用期自动离职者,
无试用期工资。
3、本公司对所有
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正式
员工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
辞呈。经批准后,交回工作服,
发薪日公司发放全部工资。
4、试用期为两个月,表现优秀向可提前转正,由
店长公司汇报申请。
5、每月 8 号
发薪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一天。
员工每人押金 1000 元,第二个月工资中扣押,公
司财务开具收据,办离职手续后交回收据,最后一个月
发薪日一并发还。
二、考勤管理
1、上班按两班轮换,上班
时间根据商场营业
时间灵活制定,具体排班由
店长负责安排。
2、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提前电话通知,违者按
旷工论。 病假需有医院就诊证
明,任何无请假条并无
店长批准的请假,一律作
旷工处理,
店长请假向运营部经理书面申请。
3、迟到:凡未按规定的
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
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
旷工。吃饭
时间为一个小时,逾时未归者按迟到处理,吃饭
时间必须保证
至少一名
员工正常营业,
员工须轮流吃饭,且不得在乐园内吃饭。
4、上班
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
店长同意,离岗需告知当班领导或同事,离岗不得超过 30 分钟。
5、对于无故
旷工的
员工,按
旷工天数的三倍扣除当月工资,对于
旷工超过三天以上的
员工,公司
有权力将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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