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游乐园管理规定

42 次下载 90 收藏 docx 更新于 2025-08-28
VIP专享

适用对象

《13-游乐园管理规定》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培训材料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附件 1:
游乐园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游乐园管理,保障游乐园安全运营,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游乐园包括:
(一)在独立区域以游乐设施开展游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二)在公园内设有游乐设施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的游乐设施,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
乐的载体。广义上除可包括具有动力的游乐器械外,还包括为游乐而
设置的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装置以及无动力的游乐载体。
本规定所称的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
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
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 2m 的载人游乐设施。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和管
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大型游乐设施的质量监
督和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园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相应的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六条  需要新建游乐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游乐设施、
管理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
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
新建游乐园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构应当公示。
第八条  以室外游乐设施为主的游乐园,绿地(水面)面积应
当达到全园总面积的 60%以上。
游乐园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国内绿地的美化和管理,搞好绿地和园
林植物的维护。
第九条  在游乐园内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游乐园规划设计
方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游乐园内摆摊设点。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游乐园规划审批
时,应当将游乐园规划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
的意见。
游乐园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论证结构应当公示。
游乐园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改变游乐园规划

文件预览

页码: /
企安文库 - 请下载后使用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x)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相关推荐

猜您喜欢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