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中学校(园)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 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 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 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 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 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六条 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 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 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 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 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 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 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 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 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 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 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 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