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告知牌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
动火安全
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
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
动火。
3、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
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
动火。
5、不按时做
动火分析,禁止
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
动火。
动火作业的安全
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
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
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
等进行的
作业。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一级
动火作业和二级
动火作业三类。
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
动火作业,及带压不置换
动火作业。
一级
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
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及厂
区管道廊上的
动火作业。
二级
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
动火作业和一级
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凡生产
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
据起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
动火作业可按二级
动火作业管理。
注: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
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
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
动火作业工作票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
证。
2、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
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 10 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确
保
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
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焊接和
切割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两具灭火器,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使用气焊割
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
火
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 10 米的安全距离。
5、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
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
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
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6、高处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
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
事故,室外进行高处
动火作业时,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
作业。
7、特殊情况下必须
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
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
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
底隔离,
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
8、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
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
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
作业。
3、未对
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
作业。
4、
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
作业 。
5、
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
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
作业。
7、
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
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
作业。
9、与
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
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准
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受限空间进行的
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
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
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
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
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
空间,可以让员工
进入
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d、自然通风不
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作业人要了解
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和
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
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
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
进入作业。
3、在
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
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
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
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
替盲板。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
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
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方可
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
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
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
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
作业中应定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
作业内容、
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