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1、目的:识别供应商质量风险,并进行分级,然后根据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大小,管 理供应商,重点是强化对高风险度的供应商管理。 2、定义: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等。A-风险很小、B-风险小、C-风险中、D- 风险大 3、适用范围:适用于华为公司所有合格供应商。 4、操作方法: (1)每年评定1次,每年1月份,由TQC按此标准进行初步评定,然后分别与各个专家 团进行评审确定,评审后将结果(包括不能达成共识的名单)一并提交TQC-LEADER, (2)TQC-LEADER 组织各CEG-leader进行评审确定。 (3)评定后由TQC-LEADER提交策略中心LEADER审核发布,策略中心LEADER可以 根据采购策略和相关政策等综合因素给予适当调整,然后发布并上报采委会 (4)一旦发布生效,则执行本管理制度。 (5)风险等级一旦评定,当年不得升级,当违反“批次质量表现无条件高压线”的G1 款,则当年自动降为D级。 (6)每年风险等级评定时应考虑其上一年的评定结果,升级只能一年升一级,不得越 级提升,可越级降级。 (7)上一年的D类供应商转为“C”类必须按照新供应商认证的质量体系标准,由TQC 启动全面认证和评估,经过严格认证合格后才具备转级的必要条件。 5、评价标准 首先按“质量保证体系”和“年度质量表现”两个维度分别评价,然后根据这两个维 度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每个供应商风险等级A/B/C/D。上一年的D类供应商转为“C” 类必须按照新供应商认证的质量体系标准进行全面认证和评估,认证合格后方可转级。 非合格供应商质量风险等级自然为D 当年引入的新供应商的质量风险等级最高为C 5.1、质量保证体系评价标准 5.1.1 质量体系分项评价 序号 项目内容 A B C D 1.1 质量体系认证 通过ISO9000等认 证,流程文件执行 规范。多次稽查没 有发现明显缺陷。 通过ISO9000等认证, 大部分流程文件执 行规范。多次稽查没 有发现严重缺陷。 通过ISO9000等 认证,但大部分 流 程 文 件 执 行 随意,多次稽查 发 现 很 多 严 重 缺陷。 1、未通过任何类 似ISO9000认证。 2、 虽 然 通 过 ISO9000,但诚信 很差,时有伪造数 据和报告等行为。 1.2 企 业 总 体 管 理 水 平 与 质 量 组 织 1、企业管理层管 理水平高、质量意 识高、质量主管在 公司地位高(副总 级),企业骨干和 工程师适中,建立 了完善的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并 且 有 IT化 质 量 分 析工具和系统(如; QIS系统、6西格码 分析、SPC等)。 2、有专门支持华 为的质量团队,对 华为要求及问题 反馈很重视。 3、发现问题能及 时通知我司并主 动招回 (存在以上之三) 1、企业管理层管理 水平高、质量意识 高、质量主管在公司 地位高(副总级), 企业骨干和工程师 适中,建立了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并且 有IT化质量分析工 具和系统(如;QIS 系统、6西格码分析、 SPC等),并且例行 化分析和改进。 2、对华为要求及问 题反馈极较重视。 3、发现问题能及时 通知我司并给出解 决方案建议。 (存在以上之三) 1、企业管理层 管理水平较高、 质量意识较高、 质 量 主 管 在 公 司地位高(副总 级),企业骨干 和工程师适中, 建 立 了 质 量 保 证组织和队伍, 但 没 有 IT化 质 量 分 析 工 具 和 系统。(如;QIS 系统、6西格码 分析、SPC等) 2、对华为要求 及 问 题 反 馈 较 重视。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企业管理层管 理水平低、质量意 识淡薄、质量主管 在公司地位低(普 通经理),IT化程 度差、企业骨干和 工程师明显偏少, 没有建立质量保 证组织和队伍。 2、质量主管在公 司地位高(副总 级),但企业质量 改进意识和文化 很差。 3、但虽然管理水 平高,对华为要求 及问题反馈多年 来极不不重视。 (存在以上之一) 1.3 生产设备、工艺 与 失 效 分 析 能 力 1、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处于业界 先进水平。 2、有很好的失效 分析设备、试验设 备和能力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生产设备、工艺 设备,处于业界较好 水平。 2、有一定的失效分 析设备、试验设备和 能力 (存在以上之二) 1、生产设备、 工艺设备,处于 业界一般水平, 并 且 有 改 进 计 划和愿望。 2、有一定的失 效分析设备、试 验设备和能力 ( 存 在 以 上 之 二) 1、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差,处于业 界落后水平,没有 改进计划和愿望。 2、没有失效分析 设备和能力,指望 客户验证和分析。 (存在以上之一) 1.4 PCN控制流程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 更改有完整变更 控制流程,并且例 行化执行。 2、对重要更改能 及时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二)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更 改有完整变更控制 流程,但例行化执行 差。 2、对重要更改能及 时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二) 1、在设计、工 艺、设备、材料 等 方 面 更 改 有 部 分 变 更 控 制 流程,但例行化 执行差。 2、对重要更改 能 及 时 通 知 华 1、在设计、工艺、 设备、材料等方面 更改没有变更控 制流程。 2、对重要更改从 不通知华为。 (存在以上之一)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企 业营业执照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生产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 照。 《公司法》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烟花爆竹 生产许可 证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 施办法》 消防验收 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危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管理条例 》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 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 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验收报告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 情况 责任落实 情况 (1)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 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了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 度;(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产品购销合同和销 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7)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9)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10)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11)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12)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部位)监控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5)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符合《烟花 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 关岗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管理人员 培训 管理人员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作业 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另包括电工、焊工、搬运工、守护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 工教育 转岗、复 工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规章制度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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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按规定 进行定期检验,不出现失爆和明令淘汰设备。 《煤矿重大 生产隐患认 定办法》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 电机车、矿车、人车、猴车、绞车必须达到机电完好标准。 《煤矿安全 规程》 轨道 轨道 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的钢轨。2、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 于2mm。 (二)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偏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 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 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煤矿安全 规程》 回流线、轨 道绝缘 回流线、轨 道绝缘 1、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 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 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 可靠绝缘。 2、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架空线 架空线 1、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 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2、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 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 超过规程规定值。 《煤矿安全 规程》 斜巷人车 斜巷人车 1、斜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 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车辆上必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 用,也能人工操纵。 4、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5、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班进行1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1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1次 重载全速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煤矿安全 规程》 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 1、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 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2、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 加装保险绳。 3、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4、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煤矿安全 规程》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 尾矿库要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能在有效期内从事生 产活动。否则不得生产运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 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工作管理能力。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 证书后方可从事工作。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从事尾矿库放矿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工作需 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车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选矿安全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资 质 证 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同 时,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 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的尾矿库,可以不 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 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培训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 的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 责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 和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隐患排查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 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1.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河南省农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工业和信息化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运输企业营业许可。 工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 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监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 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 安监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 可证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 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 准。 农药生产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 证。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 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 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326 号)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 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申报核准,核准后方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 照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安全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的,应当经省级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企业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所批准的产品。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3 号) 发改委 I 级隐患 II 级隐患 III 级隐患 IV 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保险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理机构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 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岗位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 环节和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 括:1.安全生产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2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 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 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 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 记录资料。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 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目 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 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和 职责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督 促确保全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与 安全管理制 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 《商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通信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一、 主要 负责 人履 职情 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 产停业整顿。 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 万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建设 项目 管理 3.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查看设计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 款 2. 《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第三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三项 2. 《建 设 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第三项 1.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50 万元以 上 7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 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 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70 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的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一项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二项 4.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 费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 三、 安全 生产 资金 投入 5.按国家规定投入其他安全生产 所必须的资金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 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 行)》的有关规定处罚: 1.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 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 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安全 生产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1.《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 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 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 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 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 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一) 项、 《有毒作业条例》第17条第2 款、 《监督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 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二)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卫生检查标准+A1:GA1:G59 四级目录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涵盖: 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每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 、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三) 项、 《监督管理规定》第11条《职 业病防治法》第25条、《监督 管理规定》第15条第1款。 1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四级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三)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11条(十二) 项。 《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第1 款、《监督管理规定》第15条 第1款。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 括:(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 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 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 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 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 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 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 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 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 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四)项、《监督管理规定》 第34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 的,应当按照《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 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 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 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 申报办法》第2条、《监督管 理规定》第13条。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申报办法》第8条(一)项 。 5.操作规程 1.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变更申报 6.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 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 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 示劳动者遵守。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要求和方 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和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包括对被派遣劳动者的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也包括对相关方在企业工作的场所、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站长为本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班组长协助组织和协调工作;按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4.1.1 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保证; 4.1.2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 4.1.3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4.1.4 组织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和 效果验证; 4.1.5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公示、上报; 4.1.6 组织对各级人员、各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为站长,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员 包括加油站班组长、 加油站安全员。 其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加油站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批准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3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员 任副组长;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名单》;小组及其成员按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以下职责: 4.3.1 参加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 4.3.2 对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班组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 重要事 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建议; 4.3.3 参加对重大、重要事故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收; 4.3.4 指导各班组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4 加油站安全员 4.4.1 具体组织加油站风险识别、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 4.4.2 具体组织和参加组织加油站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工作; 4.4.3 负责按要求进行事故隐患公示、上报工作; 4.4.4 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5 基层人员 4.5.1 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重大、重要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5.2 保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资料,并报加油站安全员备案。 4.5.3 协助组织并参加加油站安全员对本班组的轻微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 4.5.4 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事故隐患的治理任务; 4.6 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日常检查和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 即报告加油站安全员;作业人员具体的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具体执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内的规定。 5 风险识别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确定 5.1 分管安全班组长组织,加油站安全员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对各班组、岗位进 行风险识别,辨识各班组、各岗位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失控可能性大、后果严重的风险定为重点风险。 5.2 形成加油站《风险识别清单》,经站长批准后下发各班组;各班组应组织学 习风险识别表的内容,使员工熟悉本班组、本岗位的的风险,了解加油站的重点 风险。 5.3 风险识别清单应根据设备设施、工艺、组织机构等的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 更新。 5.4 根据加油站实际,确定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为:变配电室、加油机、 储油罐。 6 事故隐患判定和分类、分级 6.1 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6.1.1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执行北京市规定。 6.2 事故隐患分类 6.2.1 事故隐患向政府主管部门上报时,事故隐患的分类按北京市和区县政府班 组的规定。 6.2.2 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和统计分析时,结合本加油站实际,事故隐患分类为: (1) 按照首次发生、重复发生,分别登记和统计; (2) 按照管理缺陷、现场条件和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危险作业、其他,分别 登记和统计。 6.3 事故隐患分级 6.3.1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班 组,由其督办。 6.3.2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加油站各班组能自行解决,由加油站安全员验收的事故 隐患。 6.3.3 重要事故隐患是指班组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加油站直接组织治 理,由加油站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7 事故隐患排查 7.1 各班组、岗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设备设 施状态和人员操作行为是否安全,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或班组活动本内。 7.2 各班组按分工职责,每周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 管理缺陷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在班组安全检查记录本内。 7.3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加油站安全员组织和召集,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带队,专业小组成员参加,对各班组的设备设施、 作业活动、 作业环 境、 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其中站长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排查内 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季度特点制定。 7.4 加油站级安全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分册》内列 出检查方案计划,并填写检查记录 7.5 凡是下达事故隐患治理通知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班组负责在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津建安-施-3 电动吊篮 安全隐患排查交底表 施工企业: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天津天通泰观湖花园项目 安全技术 专业 电动吊篮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落实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班前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一、专业排查组织人员:李建军 参加人员:李建军、陈凤祥、李孝军、王圣洵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一般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 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帽不超过三年半)或配件损 坏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攀登脚手架。 5)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6)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7)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8)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9)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3.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蓝“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 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吊蓝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 3 人配合操作, 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电动吊篮 安全隐患排查交底表 津建安-施-3 施工企业: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工程名称 天津天通泰观湖花园项目 安全技术 专业 电动吊篮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 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 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8.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蓝的吊点必须保持 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钢管连接牢 固,成为整体。 9.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臀架,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 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10.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场面的障碍物。 11.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12.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蓝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沾污的水泥浆等杂物 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冤性。 13.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 (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4.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放下降到二层楼窗厅口,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建筑物窗洞口上, 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5.电动升降吊篮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附: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安全隐患排查表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发生的 可能性 暴露频 繁程度 后果严 重程度 风险 等级 L E C D 1 电脑辐射 其他伤害 6 6 1 36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下班门窗忘记上锁 财产安全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3 线路老化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4 电气设备接触不良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5 饮水机热水 灼烫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6 出差遭遇事故 其他伤害 1 1 15 15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7 办公用品使用不当 其他伤害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上下楼梯滑倒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9 违规使用微波炉 火灾、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0 磕绊滑等原因造成办公人 员重心不稳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1 使用的电源线缺少接地保 护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2 电源线路缺少漏电保护 触电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超速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2 酒后驾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及其他违禁药品 3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各班组长作业前检查各作业人员精神状态 4 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作业前检查、每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5 行车不系安全带 车辆伤害 3 1 3 9 开动前系挂安全带 6 穿拖鞋开车 车辆伤害 3 1 3 9 注意劳动纪律,不允许穿拖鞋上班 8 车辆故障不做警示 车辆伤害 3 1 15 45 路上维修车辆定要远处警示 9 车辆超载 车辆伤害 3 1 3 9 拒绝超载 10 违章停车、超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1 车辆无灭火设施或失效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2 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加油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3 未取得操作证书 3 1 15 45 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14 厂内机动车辆未挂牌注册 3 1 15 45 必须按规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备案 15 班车不系挂安全带 人员伤亡 3 1 15 45 作业前必须系挂安全带方可作业 公共 程序 办公活动 1 序号 危险源及风险辨识与评价表 危险源 风险 控制方法 工序 序号 工作场所描述 (包括活动、设 备和设施) 交通活动 2 1 班前、中饮酒 人员伤害 3 2 1 6 加强班组管理、监督的力度,确保作业人员精神 状态能够安全生产 2 禁烟区吸烟 人员伤害 3 2 15 90 严禁杜绝在禁烟区抽烟 3 班中串岗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4 违规使用违禁药品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5 带病作业 人员伤害 3 2 15 90 身体不适情况下,杜绝安排员工作业 6 作业时间吵闹、打架 人员伤亡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加强沟通交流 1 恶劣天气下码头作业 人员伤亡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2 恶劣天气下吊装作业 人员伤亡 设备损 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3 库房漏雨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4 恶劣天气对库房屋顶造成 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5 风力对门窗造成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6 恶劣天造成库房着火 财产损失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7 没有应急车辆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8 应急设备或药品失效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9 紧急集合点不明确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0 消防设施失效或性能不足 财产损失 人员伤 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 码头作业注意力不集中 人员伤亡 1 1 15 15 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周边作业环境 2 进入码头黄线区域 人员伤亡 1 1 15 15 非作业人员不可进入黄色警戒线以内 3 码头打闹 人员伤亡 1 1 15 15 任何情况下进行在码头区域打闹 4 登船作业不使用舷梯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必须使用舷梯进行登船作业 5 码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穿安全鞋,配戴安全帽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进入 码头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教育; 7 钉子扎伤脚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 8 码头集货时车辆人员多 被车辆碰伤 人员伤亡 6 6 1 36 加强交叉作业管理 9 叉车车速过快 人员伤亡 6 6 1 36 对场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10 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 物旁边 人员伤亡 6 6 1 36 码头作业人员如果不是操作工人,应尽量远离吊 装物,不要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物旁边。 11 地面有水有油有沙,人 员滑到绊倒 人员伤亡 6 6 1 36 时刻注意作业的周边环境 12 码头、堆场作业时禁止 打伞 人员伤亡 3 1 15 45 码头、堆场作业使用雨伞会影响向上观察并可能 导致人员丧失平衡 13 雷雨天装卸物资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在雷雨天,大雾或风速超过64节(40米/小时)的 恶劣天气下禁止一切吊装作业。 公共 程序 公共 程序 3 劳动纪律 5 应急反应 4 5 码头作业 码头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1-16 价格:¥2.00
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安全生 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 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法规和管理规 定,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审查乙方作业资质,不得与不具备作业资质的作业单位签订合同。 (三)提供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 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作业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 用电电源配电箱,交付使用前要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 作业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五)作业进场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上岗证以便于甲方备 案。 (六)对乙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作业人 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作业区域内的重 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其停工整改。 (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八)督促乙方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 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十)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甲方积极提供帮助。 (十一)甲方提供作业现场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乙方需自备合格 的现场临时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协助救援服务。 (十三)甲方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四)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 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作业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承担安全作业的 责任,并承担因失责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乙方作为安全责任人,有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作业现场安全生 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 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责任。 (三)按规定设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 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接受甲方的作业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作业资质 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作业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五)对作业范围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 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 位对作业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六)班组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 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对管辖范围的作业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作业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 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 全用电标准,并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八)作业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和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作业必须办 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九)为本单位作业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 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发生的 可能性 暴露频 繁程度 后果严 重程度 风险 等级 L E C D 1 电脑辐射 其他伤害 6 6 1 36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下班门窗忘记上锁 财产安全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3 线路老化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4 电气设备接触不良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5 饮水机热水 灼烫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6 出差遭遇事故 其他伤害 1 1 15 15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7 办公用品使用不当 其他伤害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上下楼梯滑倒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9 违规使用微波炉 火灾、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0 磕绊滑等原因造成办公人 员重心不稳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1 使用的电源线缺少接地保 护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2 电源线路缺少漏电保护 触电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超速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2 酒后驾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及其他违禁药品 3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各班组长作业前检查各作业人员精神状态 4 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作业前检查、每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5 行车不系安全带 车辆伤害 3 1 3 9 开动前系挂安全带 6 穿拖鞋开车 车辆伤害 3 1 3 9 注意劳动纪律,不允许穿拖鞋上班 8 车辆故障不做警示 车辆伤害 3 1 15 45 路上维修车辆定要远处警示 9 车辆超载 车辆伤害 3 1 3 9 拒绝超载 10 违章停车、超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1 车辆无灭火设施或失效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2 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加油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3 未取得操作证书 3 1 15 45 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14 厂内机动车辆未挂牌注册 3 1 15 45 必须按规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备案 15 班车不系挂安全带 人员伤亡 3 1 15 45 作业前必须系挂安全带方可作业 公共 程序 办公活动 1 序号 危险源及风险辨识与评价表 危险源 风险 控制方法 工序 序号 工作场所描述 (包括活动、设 备和设施) 交通活动 2 1 班前、中饮酒 人员伤害 3 2 1 6 加强班组管理、监督的力度,确保作业人员精神 状态能够安全生产 2 禁烟区吸烟 人员伤害 3 2 15 90 严禁杜绝在禁烟区抽烟 3 班中串岗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4 违规使用违禁药品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5 带病作业 人员伤害 3 2 15 90 身体不适情况下,杜绝安排员工作业 6 作业时间吵闹、打架 人员伤亡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加强沟通交流 1 恶劣天气下码头作业 人员伤亡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2 恶劣天气下吊装作业 人员伤亡 设备损 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3 库房漏雨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4 恶劣天气对库房屋顶造成 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5 风力对门窗造成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6 恶劣天造成库房着火 财产损失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7 没有应急车辆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8 应急设备或药品失效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9 紧急集合点不明确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0 消防设施失效或性能不足 财产损失 人员伤 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 码头作业注意力不集中 人员伤亡 1 1 15 15 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周边作业环境 2 进入码头黄线区域 人员伤亡 1 1 15 15 非作业人员不可进入黄色警戒线以内 3 码头打闹 人员伤亡 1 1 15 15 任何情况下进行在码头区域打闹 4 登船作业不使用舷梯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必须使用舷梯进行登船作业 5 码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穿安全鞋,配戴安全帽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进入 码头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教育; 7 钉子扎伤脚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 8 码头集货时车辆人员多 被车辆碰伤 人员伤亡 6 6 1 36 加强交叉作业管理 9 叉车车速过快 人员伤亡 6 6 1 36 对场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10 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 物旁边 人员伤亡 6 6 1 36 码头作业人员如果不是操作工人,应尽量远离吊 装物,不要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物旁边。 11 地面有水有油有沙,人 员滑到绊倒 人员伤亡 6 6 1 36 时刻注意作业的周边环境 12 码头、堆场作业时禁止 打伞 人员伤亡 3 1 15 45 码头、堆场作业使用雨伞会影响向上观察并可能 导致人员丧失平衡 13 雷雨天装卸物资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在雷雨天,大雾或风速超过64节(40米/小时)的 恶劣天气下禁止一切吊装作业。 公共 程序 公共 程序 3 劳动纪律 5 应急反应 4 5 码头作业 码头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发生的 可能性 暴露频 繁程度 后果严 重程度 风险 等级 L E C D 1 电脑辐射 其他伤害 6 6 1 36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下班门窗忘记上锁 财产安全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3 线路老化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4 电气设备接触不良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5 饮水机热水 灼烫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6 出差遭遇事故 其他伤害 1 1 15 15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7 办公用品使用不当 其他伤害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上下楼梯滑倒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9 违规使用微波炉 火灾、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0 磕绊滑等原因造成办公人 员重心不稳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1 使用的电源线缺少接地保 护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2 电源线路缺少漏电保护 触电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超速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2 酒后驾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及其他违禁药品 3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各班组长作业前检查各作业人员精神状态 4 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作业前检查、每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5 行车不系安全带 车辆伤害 3 1 3 9 开动前系挂安全带 6 穿拖鞋开车 车辆伤害 3 1 3 9 注意劳动纪律,不允许穿拖鞋上班 8 车辆故障不做警示 车辆伤害 3 1 15 45 路上维修车辆定要远处警示 9 车辆超载 车辆伤害 3 1 3 9 拒绝超载 10 违章停车、超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1 车辆无灭火设施或失效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2 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加油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3 未取得操作证书 3 1 15 45 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14 厂内机动车辆未挂牌注册 3 1 15 45 必须按规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备案 15 班车不系挂安全带 人员伤亡 3 1 15 45 作业前必须系挂安全带方可作业 公共 程序 办公活动 1 序号 危险源及风险辨识与评价表 危险源 风险 控制方法 工序 序号 工作场所描述 (包括活动、设 备和设施) 交通活动 2 1 班前、中饮酒 人员伤害 3 2 1 6 加强班组管理、监督的力度,确保作业人员精神 状态能够安全生产 2 禁烟区吸烟 人员伤害 3 2 15 90 严禁杜绝在禁烟区抽烟 3 班中串岗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4 违规使用违禁药品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5 带病作业 人员伤害 3 2 15 90 身体不适情况下,杜绝安排员工作业 6 作业时间吵闹、打架 人员伤亡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加强沟通交流 1 恶劣天气下码头作业 人员伤亡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2 恶劣天气下吊装作业 人员伤亡 设备损 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3 库房漏雨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4 恶劣天气对库房屋顶造成 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5 风力对门窗造成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6 恶劣天造成库房着火 财产损失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7 没有应急车辆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8 应急设备或药品失效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9 紧急集合点不明确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0 消防设施失效或性能不足 财产损失 人员伤 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 码头作业注意力不集中 人员伤亡 1 1 15 15 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周边作业环境 2 进入码头黄线区域 人员伤亡 1 1 15 15 非作业人员不可进入黄色警戒线以内 3 码头打闹 人员伤亡 1 1 15 15 任何情况下进行在码头区域打闹 4 登船作业不使用舷梯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必须使用舷梯进行登船作业 5 码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穿安全鞋,配戴安全帽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进入 码头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教育; 7 钉子扎伤脚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 8 码头集货时车辆人员多 被车辆碰伤 人员伤亡 6 6 1 36 加强交叉作业管理 9 叉车车速过快 人员伤亡 6 6 1 36 对场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10 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 物旁边 人员伤亡 6 6 1 36 码头作业人员如果不是操作工人,应尽量远离吊 装物,不要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物旁边。 11 地面有水有油有沙,人 员滑到绊倒 人员伤亡 6 6 1 36 时刻注意作业的周边环境 12 码头、堆场作业时禁止 打伞 人员伤亡 3 1 15 45 码头、堆场作业使用雨伞会影响向上观察并可能 导致人员丧失平衡 13 雷雨天装卸物资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在雷雨天,大雾或风速超过64节(40米/小时)的 恶劣天气下禁止一切吊装作业。 公共 程序 公共 程序 3 劳动纪律 5 应急反应 4 5 码头作业 码头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发生的 可能性 暴露频 繁程度 后果严 重程度 风险 等级 L E C D 1 电脑辐射 其他伤害 6 6 1 36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下班门窗忘记上锁 财产安全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3 线路老化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4 电气设备接触不良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5 饮水机热水 灼烫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6 出差遭遇事故 其他伤害 1 1 15 15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7 办公用品使用不当 其他伤害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上下楼梯滑倒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9 违规使用微波炉 火灾、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0 磕绊滑等原因造成办公人 员重心不稳 人员伤亡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1 使用的电源线缺少接地保 护 火灾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2 电源线路缺少漏电保护 触电 10 6 1 60 制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超速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2 酒后驾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及其他违禁药品 3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各班组长作业前检查各作业人员精神状态 4 车辆带病上路 车辆伤害 3 1 15 45 作业前检查、每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5 行车不系安全带 车辆伤害 3 1 3 9 开动前系挂安全带 6 穿拖鞋开车 车辆伤害 3 1 3 9 注意劳动纪律,不允许穿拖鞋上班 8 车辆故障不做警示 车辆伤害 3 1 15 45 路上维修车辆定要远处警示 9 车辆超载 车辆伤害 3 1 3 9 拒绝超载 10 违章停车、超车 车辆伤害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1 车辆无灭火设施或失效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2 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加油 火灾、爆炸 3 1 15 45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3 未取得操作证书 3 1 15 45 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14 厂内机动车辆未挂牌注册 3 1 15 45 必须按规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备案 15 班车不系挂安全带 人员伤亡 3 1 15 45 作业前必须系挂安全带方可作业 公共 程序 办公活动 1 序号 危险源及风险辨识与评价表 危险源 风险 控制方法 工序 序号 工作场所描述 (包括活动、设 备和设施) 交通活动 2 1 班前、中饮酒 人员伤害 3 2 1 6 加强班组管理、监督的力度,确保作业人员精神 状态能够安全生产 2 禁烟区吸烟 人员伤害 3 2 15 90 严禁杜绝在禁烟区抽烟 3 班中串岗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4 违规使用违禁药品 人员伤害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 5 带病作业 人员伤害 3 2 15 90 身体不适情况下,杜绝安排员工作业 6 作业时间吵闹、打架 人员伤亡 3 2 15 90 加强班组管理力度,加强沟通交流 1 恶劣天气下码头作业 人员伤亡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2 恶劣天气下吊装作业 人员伤亡 设备损 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恶劣天气作业程序 3 库房漏雨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4 恶劣天气对库房屋顶造成 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5 风力对门窗造成损害 财产损失 1 1 40 40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6 恶劣天造成库房着火 财产损失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7 没有应急车辆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8 应急设备或药品失效 人员伤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9 紧急集合点不明确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0 消防设施失效或性能不足 财产损失 人员伤 亡 1 3 15 45 制定相应预案及检查程序 1 码头作业注意力不集中 人员伤亡 1 1 15 15 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及周边作业环境 2 进入码头黄线区域 人员伤亡 1 1 15 15 非作业人员不可进入黄色警戒线以内 3 码头打闹 人员伤亡 1 1 15 15 任何情况下进行在码头区域打闹 4 登船作业不使用舷梯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必须使用舷梯进行登船作业 5 码头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穿安全鞋,配戴安全帽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进入 码头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教育; 7 钉子扎伤脚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库房作业人员上班后必须立即换上安全鞋 8 码头集货时车辆人员多 被车辆碰伤 人员伤亡 6 6 1 36 加强交叉作业管理 9 叉车车速过快 人员伤亡 6 6 1 36 对场内机动车辆进行限速管理 10 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 物旁边 人员伤亡 6 6 1 36 码头作业人员如果不是操作工人,应尽量远离吊 装物,不要站在吊装物下方或吊装物旁边。 11 地面有水有油有沙,人 员滑到绊倒 人员伤亡 6 6 1 36 时刻注意作业的周边环境 12 码头、堆场作业时禁止 打伞 人员伤亡 3 1 15 45 码头、堆场作业使用雨伞会影响向上观察并可能 导致人员丧失平衡 13 雷雨天装卸物资 人员伤亡 3 1 15 45 在雷雨天,大雾或风速超过64节(40米/小时)的 恶劣天气下禁止一切吊装作业。 公共 程序 公共 程序 3 劳动纪律 5 应急反应 4 5 码头作业 码头作业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4-23 价格:¥2.00
(完整版)吊装安全培训试卷 - 姓名 分数: 一.填空:(每题 4 分 共 40 分)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 及 用品。 2.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 ,经考试合格后 。 3. 起重机械驾驶室必须设有 驾驶。严禁非驾驶 。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 和 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 ,并按规定 对设备进行 和 。 5. 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 良好 ;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 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 。 6. 操作中必须 ,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 、 和 。 7.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 、 、 。在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 。 8. 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 ,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 。 9. 必须保持 正确,发生出槽 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10. 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 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 。 起重工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二.判断题:(每题 4 分 共 40 分) 1. 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 。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 2. 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 3. 起重工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 操作方法。( ) 4. 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 ) 5. 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 6. 起吊物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7.起吊后严禁人员从吊物下穿越、停留、要集中精力观察吊装动态。( ) 8.吊装指挥要检查吊物挂钩、钢丝绳吊点部位、是否正确、等作业人员安全离开在 指挥起吊司机起吊。( ) 9. 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 10. 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 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 三.选择题:( 每题 2 分 共 8 分) 1. 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 )级及以上。 A.5 B. 4 C. 6 D.3 2. 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 ) 米。 A. 0.5 B.0.7 C.0.8 D.1.0 3. 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 )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A.50 B.60 C.80 D.100 4. 吊物起吊( )mm 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A.(50-60) B.(60-80) C.(100-200) D.(200-300) 四.问答题:(每题 6 分 共 12 分) 1.起吊作业施工应注意的基本事项是什么? 2.简答起重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是 ?(至少答五条) 1 填空题 1 安全帽 安全劳动防护 2 特殊工种培训 持证上岗 3 专人 人员操作 4 机械 电器 灵活 保养 润滑 5 良好 送电试车 6 集中精力 不准吸烟 吃东西 与他人谈话 7 稳起 、稳行 、稳落 打铃告警 8 空中停留 不得离开 9 钢丝绳卷绕 乱卷 10 异常 人员撤退 2. 判断题 1 √ 2 √ 3√ 4 √ 5√ 6 × 7 √ 8 √ 9√ 10√ 三 选择题 1 C 2 A 3 D 4 D 四 简答题 1 答:施工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起重工素质和相对固定的人组成, 按照场内的安全上岗要求经培训后精心操作,工作中戴好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 不能穿拖鞋或凉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从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 规程,操作正确,稳妥可靠,服从指挥,配合协调。 2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6-04-23 价格:¥2.00
安全常识测试 A 卷(非煤地下矿山)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单选题(每题 4 分,总分 40 分) 1.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B、批复制度; C、责任追究制度。 2. 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其中的“三项岗位人员”是指( ) A、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B、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 C、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信号员; D、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信号员 。 3. 地下矿山企业每( )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半年; D、一年。 4. 人力推车时,轨道坡度不大于 5%时,车辆间距不小于( )m。 A、20; B、10; C、30。 5. 对顶板缺乏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掌握顶板冒落的规律,致使浮石 不能及时清除,可能造成( )事故。 A、冒顶片帮; B、物体打击; C、坍塌。 6. 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 )。 A、不能用做起爆体;B、可以装在炮孔底部; C、不得发放使用。 7. 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的爆破作业人员穿( )。 A、棉质衣服; B、化纤衣服; C、非工作服。 8. 地下矿山作业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 )V 安全电压。 A、50; B、110; C、36。 9. 矿山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 )。 A、橡套电缆; B、塑料绝缘电缆; C、架空电缆。 10.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制定经( )批准的防火措施。 A、矿长; B、主管矿长; C、安全科长。 二、多选题(每题 6 分,总分 30 分) 1. 安全生产三不伤害原则是( )。 A、不伤害自己; B、不伤害设备; C、不伤害他人; D、不被他人伤害;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 A、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B、部门安全职责; C、安全专职机构安全职责; D、工人安全职责。 3.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 )。 A、安全第一; B、预防为主; C、综合治理; D、加强管理。 4.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 ( ) 。 A、厂、矿级; B、车间(工段、区、队)级; C、班组级; D、总公司级。 5. 地下矿山企业严格按照( )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 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A、预测预报; B、有疑必探; C、先探后掘; D、先治后采。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30 分) 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实习人员和参观人员必须 在矿山管理人员的带领下方准入井。 ( ) 2. 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照明电压 应不超过 220 V。( ) 3. 矿井开采不得乱采滥挖,不得越层越界开采。( ) 4.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厂、矿 级、车间(工段、区、队)级和班组 级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 5. 地下矿山企业井口位置必须高处地面 1 米以上。( ) 6. 地下矿山井下排水设备必须保证一备、一用。( ) 7. 地下矿山钢丝绳、排水泵、空压机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必须进行 检测检验。( ) 8. 发包单位可以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 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 9.井下同时作业人数少于 30 人的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人员定位系统。 ( ) 10. 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的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 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 11.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 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 12.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当风量、 风速和作业场所 空气质量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时,可以不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用自然通风替代。( ) 13.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 位,并妥善安置。( ) 14.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 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15.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 津贴。(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6-05-15 价格:¥2.00
职业健康竞赛试题及答案 全国 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 (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正确选项,并在后面的答题 卡中将其涂黑) 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 A )公布实施。 A 2011 年 12 月 31 日 B 2002 年 5 月 1 日 C 2012 年 5 月 1 日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 用人单位的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 ( A ) 负责。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 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 由( B )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 与鉴定的工作。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 A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 监督 B 检查 C 建议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是: ( C ) 为主,防治结合。 A 健康 B 安全 C 预防 6.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原则 是:“ 分类管理、 ( B ) 治理 ” 。 A 彻底 B 综合 C 分期 7.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 C )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 职业病,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 安全生产 B 劳动保护 C 预防、控制 8.《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 B )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 中华人民共和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B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9.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 A )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 B、卫生 C、国务院 10.《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C )。 A 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 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11.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 A ),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 应急管理人员 C 工会督察员 12.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 10 大类( B )种。 A 100 B 132 C 115 13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B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A 单位职工 B 用人单位 C 劳动者 14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C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 用人单位 B 单位职工 C 劳动者 15.( B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 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 各级工会组织 B 用人单位 C 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16.用人单位的( A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 主要负责人 B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C 投资人 17.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 当符合国家( C )标准。 A 劳动保护 B 安全生产 C 职业卫生 18.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 害作业( B )的原则。 A 职业卫生 B 分开 C 劳动保护 19.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 ( A )间等卫生设施。 A 孕妇休息 B 劳动保护 C 职业卫生 20 .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 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C ),接受监督。 A 申请 B 备案 C 申报 21.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 A )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建设行政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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