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伤害应急预案 1、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刚 副组长:母建伟 张海建 组 员: 任成龙 刘海涛 郭 刚 黄 朋 贾天宇 袁靖博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及职 责”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急 指挥指挥部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 〔2〕统一协调项目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处置方案。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 〔5〕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妥善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7〕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预防与预警 2、危险源监控及预防预控措施 2.1、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辨识出施工过程 中存在可能导致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级, 将风险较大的重要危险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2.2、项目部对模板起重吊装方案、起重设备、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设施等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 〔1〕使用的起重机必须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 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2〕起重作业所用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 格证。 〔3〕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 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 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 明。 〔4〕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 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起重机械吊运人。 〔5〕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负荷计、力矩 限制器、警报器等〕应完好有效,起重作业的过程中须全部开 启。 〔6〕起重作业区地面结实、平整,车、轮胎起重机作业时须将 支撑完全撑开。 〔7〕起重作业区域应设显眼的警示标志,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起重作业影响范围;起重指挥工佩戴醒目的标 识,风力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8〕起重作业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 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有效提 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预警行动 3.1、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 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 3.3、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对重大 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并制定重大隐患处置应急预案。 3.4、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2.00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1 相关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有效性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少于三人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及人员资质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与邻近专业救援队伍签定协议)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情况 “三同时”审查及验收的有关资料 4 技术资料 矿山各期工程初步设计或开采方案的有关资料、图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 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时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工伤保险缴纳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以及职工健康监护情况 7 职业危害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及发放情况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的建档情况 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记录及建档情况 8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 查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及监控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情况 9 事故应急救援及事 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10 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 矿井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有 2 个独立的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 30 米 生产水平安全 出口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 2 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 全出口相通 井巷安全标志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清晰路标,并注明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 提升竖井梯子 间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设置 符合规程要求 11 矿 山 井 巷 基 础 建 设 人行道及安全 间隙 井巷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等,运输 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的间隙要符合规程要求 井巷口防坠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 1.5 米的栅 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井巷支护及维 修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维修井巷时应遵守规 程要求,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报废井巷管理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处应设置不 小于 1.5 米的栅栏并标明原井巷名称 采空区管理 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相通井巷应封闭 采矿设计、图 纸 采矿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采掘工作面图纸齐全、规范,并及时填绘 开采要求 应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矿柱保护 按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保持柱的尺寸、形 状和直立度,不得开采或毁坏,并有人管理 12 矿 山 地 下 开 采 矿柱回采 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 应,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Print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 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 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 201X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 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 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 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 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1 次,规模以下企业 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 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 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2 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 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 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 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 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 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 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 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 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 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 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 生产条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Print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 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 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 201X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 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知 》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 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 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 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1 次,规模以下企业 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 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 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 2 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 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 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 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 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 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 规定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 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 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 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 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 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 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 生产条件。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6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设备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特种设备 (安全设 备)管理 档案台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管理规范》 登记及检 验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设备要求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自卸车(载质量4.5t以上)的驾 驶室上部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3、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 严重腐蚀、变形现象;4、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5、变速器、 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6、前后桥无变形、无裂纹;7、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 全紧固;8、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 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10、刮雨器、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 11、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12、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 靠;13、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4、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 全检验技术要求》 特种设备 现场管理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 通用要求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带式输送 机 带式输送 机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3、必须装设防滑、堆煤保护和防 跑偏装置;4、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5、倾斜井巷中运行必须装设防 逆转、制动装置;6、行人跨越时应设过桥;7、应加设软启动装置;8、钢丝绳牵引的 设备设施完好,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煤矿安全规程》 立井提升 立井提升 1、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2、罐笼(箕斗)应符合相关要求;3、严 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提升;4、单绳的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 器;5、罐笼提升的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提升信号、罐位联锁,有 摇台的应与罐位、阻车器和提升信号联锁;6、罐耳和罐道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其磨 损达到规定时必须更换;7、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 间隙必须符合规定;8、对设备设施的固定和锈蚀情况定期检查和处理;对提升装置的 各部分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立即 处理并记录;9、井底、井口车场必须有信号把钩工;10、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定,还 必须装设直通电话;11、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 撞梁不得兼作他用;12、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企业应依法依规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 业许可。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 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 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 局令第41号)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 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许可办法》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管理法》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 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 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药品管理法》 药品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应当是取得该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河南省医药生产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安监局 资质证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 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 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法》 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21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Ⅳ级隐患类型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消防验收意 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 (车站)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 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 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 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 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 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条例》 安全生产奖 励和惩罚制 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 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 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 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 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安全防 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 志。 3.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4.施工现场临边设置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 6.施工现场楼梯口和预留洞口防护符合要求。 7.临街和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严密、牢靠,防 护棚长度符合坠落半径要求。 8.电梯井口有可靠的洞口防护措施,电梯井内 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9.悬挑式物料钢平台在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 牌。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2 临时用 电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手 续。 2.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有效。 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符合要求。 4.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箱体结 构、箱内电气设置、进出线路、分配电箱与开 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5.漏电保护器参数符合要求。 6.外电防护设施设置符合要求,外电架空线路 正下方无施工、建造临时设施。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3 基坑工 程 1.基坑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 2.基坑监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坡顶、坡面和坡底有适当的排水措施。 5.基坑支护结构完整。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脚手架 1.架体基础符合要求。 2.扫地杆距离符合要求。 3.杆间间距、连接方式、斜支撑、剪刀撑设置 位置和角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连墙件设置符合要求。 5.安全网设置符合要求。 6.作业层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7.脚手板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5 吊篮 1.防坠安全锁标定符合要求。 2.上限位装置符合要求。 3.安全绳安全带固定位置符合要求。 4.防护栏杆符合要求 5.防护顶板符合要求。 6.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6 塔式起 重机 1.载荷、行程、起升、回转、变幅等安全装置 齐全、灵敏有效。 2.塔式起重机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3.基础(轨道)与承载力满足起重机械的安全 使用要求,排水通畅,并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4.避雷接地装置牢固可靠,接地电阻等符合规 定。 5.吊钩、滑轮、卷筒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钢 丝绳防脱装置。 6.钢丝绳、吊索具的规格、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7 施工升 降机 1.地面防护围栏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等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3.按规定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且 灵敏有效。 4.安装极限开关、上限位开关及下限位开关等 安全装置并灵敏有效。 5.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且已进行设计计算。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8 人员持 证上岗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按规定配备。 4.从业人员或新进场人员按要求进行施工安 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查看 资料 查看 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1 建筑物 1.不得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 2.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因需要而同层时, 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 3.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 分隔。 4.孔洞口、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 5.建筑物应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 查看现 场 2 仓储设 施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 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2.堆放易潮物品仓库的地面必须高于本区的基准面,并有 防潮防雨淋设施。 3.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水、防潮设施。 4.仓库安全通道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畅通。 5.仓库安全出口按消防设计要求设置,工作期间不得上锁。 物品堆垛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堆放。需夜间作业的仓库每个门 口上方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6.库区内应有明显的交通行驶、安全警示等标志。 查看现 场 3 人员密 集场所 1.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齐全,水带与接口 绑扎牢固,消火栓内有水且压力正常。 2.储压式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3.封闭楼梯间应设常闭式防火门,且能自行关闭。 4.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 5.手动测试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 6.任选一个探测器进行吹烟或摁下手动报警按钮,控制设 备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 7.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 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 办法 检查 结果 4 电气设 备 1.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 2.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须安装漏电 保护器。 3.插座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3m,照明灯和吊扇距地面 高度不低于 2.5m,配电室内配电柜距墙壁间距不小于 0.8m。 4.高度在 20m 以上建筑物及油罐区、变配电站等场所应安 装避雷针(带、网)及防雷电波侵入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 10Ω,并定期检查。 查看现 场 5 特种设 备 1.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等。 2.锅炉三大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齐全有效, 定期检验。 3.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温 度计)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各种压力管道、阀门无泄漏、无腐蚀。 4.热水锅炉有防超压装置。 5.气瓶分类存放,存放间距、防倾倒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查看现 场 6 劳动防 护 1.工人在作业中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 帽等)。 2.女工禁穿高跟鞋、裙子,过颈根头发应放入工作帽内。 3.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须穿绝缘鞋,高压作业须穿绝 缘靴。 4.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的作业应戴防护眼镜。 5.操作旋转切削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6.进行焊接作业应戴专用防护手套、护目镜。 7.进行有毒作业应戴防护口罩。 8.凡在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应挂安全带。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 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 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 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刨煤机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必须在刮板输送机两端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刨头与刮板输送机 机头撞击。 《煤矿安全规程 》 使用刨煤机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 》 机械电缆 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 。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 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 准的物品代替。 采煤机 刨煤机 刮板输送 机 采煤设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 采煤方法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煤矿重大安全 隐患认定办法》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下一煤层采用垮落 法控制顶板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倾斜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 进行。上下分层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应过长,以防假顶腐朽。 《煤矿安全规程 》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 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 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 水力采煤 水采相邻2个小阶段巷道之间和漏斗式采煤的相邻2个上山眼之间,必须开凿联络巷,用以通 风、运料和行人。 《煤矿安全规程 》 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 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煤矿安全规程 》 相关要求 相关要求 综合机械 化采煤 开采 设备设施 及工艺 现场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I级隐患 II级隐患 III级隐患 IV级隐患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工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 号) 气瓶充装许可证 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 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 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危险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 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资质证照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 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 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 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瓶装充气经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各岗位、各环节和 全体从业人员,并适时修订完善。并保障有效落实。至少包括:1.安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2008)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 部门、岗位职责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2.2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河南省公路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 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 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工作总结材料。 查看文件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上级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资料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 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 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把手担任 主任。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 理人员。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 二、 健全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召 开安全专题分析会。 查看报告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 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 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安全生产法》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责任状内容详实、明确符合实际。 查看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状 1.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单位其它活动 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 和总结。 查看安全生产工作文 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 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 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检查记录 等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全会制 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各种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查看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 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查看现场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培训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国家有关规定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 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 当如实记录,并建档通报。 查看制度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及时排除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应急预案。 查看整改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3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查看资料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 隐患 排查 治理 4.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 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玻璃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盖板和 栏杆 厂区内设置的沟、坑、池等,应设置盖板或栏杆 等安全防护措施。 查看现 场 2 安全防 护 破碎、筛分、混合、输送、通风等生产设备的传 动外露部分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电器开关罩、 故障紧急停车装置或其它防护装置。 查看现 场 3 混料机 混砂机 检修 混料机、混砂机等各类需人进入检修的设备,在 检修前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启动”的标 志,并应设专人在现场监护。 查看现 场 查阅记 录 4 通风设 施 1.燃油(燃气)控制室、燃气预混装置室、油罐 间等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2.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 爆型的通风设施,系统的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制作,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 结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 查看现 场 5 池窑 1.池窑的窑底边缘与周围平台必须留出空隙,空 隙间距不应小于0.2m,空隙间距较大时应设置防 坠落的钢蓖。 2.熔化工段底层地面应耐热、防水。 3.地面以下烟道旁的柱子及基础应有通气、散热 措施。马蹄焰窑窑底底层周围可根据玻璃液容量 设置不低于1m 的防漏料围堤。 查看现 场 6 电熔窑 1.电熔窑电极接头区包括相应的池窑侧墙或池 底,应以栅栏界出电气操作区,并设置指示或警 告标志。 2.电熔窑必须设置接地电极以监测接地电流的变 化,接地电流应与报警和主开关(负荷开关)的 紧急断开相联锁。 3.设置对地电压测量装置,对各电极的对地电压 进行监测。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7 锡槽前 调节闸 板、安全 闸板 1.锡槽前的流道上应设置材质为耐热钢的安全闸 板和材质为耐火材料的调节闸板。 2.安全闸板要求升降快速、灵活,可手动和自控。 3.调节闸板应有升降高度显示装置。 查看现 场 8 安全出 口 熔制(联合)车间、汽保车间原则上应设置2个安 全出口。 查看现 场 9 消防 1.液化石油气供配站(储配站)、油泵房、天燃 气配气站(调压站)、变电所及熔制(联合)车间 内的燃油(气)控制室、汽油气化室、液化石油 气室、高位油罐房等场所,应分别设置相应的灭 火器。 2.池窑周围应有足够使用的消防专用器材和消防 水源。溶制(联合)车间应设两路进水管,并必 须保证不间断的供水。 查看现 场 10 防爆 1.施工作业中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应放在离火 源10m 以外的地方,并应远离过往通道。 2.炔瓶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超 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3.室内使用氢气瓶数量不得超过5瓶。 4.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 气体的容器间距不应小于8m。 5.烧煤气的烟道必须确保密封,并应有煤气换向 的防爆措施。 查看现 场 11 警示标 志 1.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区域、岗位,应当设置醒目 的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 2.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应当统一、规 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石油天然气钻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 井架及底座 1.井架笼梯及护栏齐全可靠。 2.防爆灯、固定牢固并栓保险链。 3.二层操作平台应配备两套以上安全带。 4.钻台上要有护栏、挡脚板、缺口部位加装 防护链。 查看现 场 2 天车、游车及 大钩 1.护罩、护栏、踢脚线齐全。 2.天车上的辅助滑轮固定牢固。 查看现 场 3 紧急滑梯 1.钻台上的紧急滑梯,连接正确、下端采取 缓冲措施,无障碍物。 2.二层台配备紧急逃生装置和防坠落装置。 查看现 场 4 指重表及仪 表 1.应固定、不与井架、钻台直接接触。 2.仪表应定期校验。 查看现 场 5 振动筛 使用防爆电机,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稳固 查看现 场 6 液气分离器 1.安全阀排气管,排出循环罐外。 2.排气管线通径不小于 152mm,接出井口 50m 以外。 查看现 场 7 除砂、除泥、 除气器 1.真空除气器排气管线,接出井场 15m 外。 2.运转部位护罩齐全。 查看现 场 8 离心机 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护罩齐全 查看现 场 9 搅拌器 要有切断电源、检修警示牌 查看现 场 10 柴油机 排气管要安装灭火装置 查看现 场 11 储气瓶 1.定期校验 2.保险阀灵敏可靠 查看现 场 12 配电屏 1.低压避雷器外壳应接地良好。 2.配电屏前地面铺设绝缘胶垫。 查看现 场 序 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 结果 13 电气设备保 护 1.同一供电系统采用一种接零或接地保护方 式,两种方式不能混用。 2.井场供电系统重复接地不应少于 3 处。 3.埋地电缆沿线进行标识,埋深不小于 30cm, 重车通过处应穿钢管保护。 4.主电路和分支电路电缆不应破开接外来线。 查看现 场 14 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专用配电箱输出回路应配备漏电 保护开关装置,安装位置应在防爆区以外。 2.临时供电线路架设,不能直接放于地面, 加装支撑,杆距不应大于 30m。 3.具备安装条件后。临时用电应立即拆除。 查看现 场 15 发电机 1.发电机接地可靠。 2.发电房四周排水沟应畅通,内无油污,无 积水。 查看现 场 16 架空线路 1.井场电线应分路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高度 不低于 3m,机房、泵房、净化系统的供电线 路应高于设备 2.5m。 2.架空线路同一档内一根导线不应存在两个 接头。 3.架空线路不应跨越油罐区、柴油机排气管 和放喷管线出口。 查看现 场 17 场地供电 1.场地照明、电磁刹车、防喷器远程控制台 应专线并单独控制,不受井场总电源开关控 制,分闸距探井、高压油气井的井口不小于 30m,距低压开发井的井口不小于 15m。 2.供电线路进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 料房、消防房或活动房时,入户处应加绝缘保 护套管,野营房内的照明灯应用绝缘材料固 定。 3.供电线路不应从油罐区上方通过。 4.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棚绳、 罐体等金属物体上。 查看现 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8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林业企业生产安全检查标准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安 全管 理 1、各级安全生产 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即:单位有安全生产 委员会,基层有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 2、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各单位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和“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要求,建立, 单位主要领导为第 一责任人,同级副职 为分管领域安全生 产负责人的责任体 系。 3、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配备专 (兼)职业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1)从业 人员超过 300 人应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2) 从 业 人 员 未 达 到 300 人的,应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 托工程技术人员提 查 看 有 关文件、 资料,现 场检查。 《 安 全 生 法》,第一章 总则第 3、4、 5、6、7 条 第二章生产 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 障,第十八 条 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条。 《 安 全 生 法》其他条 款。 移交有关执 法监察部门, 按照《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 一条第九十 二条、第九十 三条、第九十 四条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未履 行本法规定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 的,处二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有前 款违法行为,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给予撤 职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依照 前款规定受刑事 处罚或者撤职处 分的,自刑罚执 行完毕或者受处 分之日起,五年 内不得担任任何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对 供安全管理服务。应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 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转职业或兼 职业的职业卫生专 业人员,负责本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单位主要负责 人,(1)建立健全本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2)组织指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4)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6)及时、如 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 5、认真执行安全 生产“ 属地管理” “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当生产 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实行经济承包必须 把安全指标同时包 下去 。要在计划、 部署、检查、总结、 评比生产的同时,进 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 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未履行本 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由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依照下列规定 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 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 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 重大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 分之八十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4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事 故 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 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主要涉及的工种有制芯、造 型、机加工、 下线、打磨、木工等。 危害程度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对人体 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 、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 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2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 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 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加强演练。认真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 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 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遵 循公司统一领导,项目部、班组分级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明确职责 ,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项目部、班组应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机 械伤害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启动 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 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 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 作性。 3 、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预案) 4 、预防与警报 危险源监控 机械伤害危险源监控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 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 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 控制。 机械伤害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认真严格地做好三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机 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 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4)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 ,不准用力过猛?; (5) 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 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7)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 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 (8) 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 复存在隐患的部位,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 (9) 机械/机具用电线路一律由电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禁止 “ 一闸多用 ” ;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8 KB 时间:2025-10-29 价格:¥2.00
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公安交警部门专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 据 处罚标准 1.建立、健全本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2.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四 条、第三十四条 2.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及人员;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 《河南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 2. 《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3、《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四 十三条 3.定期组织本单 位开展交通安全 及职业技能教育; 查看 资料 1.《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六条 2.《河南省道路交 通安全条例》 3..《河南省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 4.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条 4.定期开展安全 例会; 查看 资料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一 、 安 全 责 任 制 建 立 及 实 施 情 况 5.开展交通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 移送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 管部门依法处理。 6.组织制定并实 施本单位的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 资料 现场 检查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第七 十条 1.建立、健全车辆 维护制度; 查看 资料 1.《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移送 交通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部 门依法处理。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投 保 机 动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强 制 保 险的,处依照 规 定 投 保 最 低 责 任 限 额 应 缴 纳 的 保 险 费 的 二 倍 罚款。 车辆未年检, 罚款 200 元, 扣 3 分。 报 废 车 辆 营 运,罚款 2000 元,吊销驾驶 证。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 罚 款 200 元。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不整改,对上 路 行 驶 违 法 车辆,依法处 罚。 擅 自 改 变 机 动 车 外 形 和 已 登 记 的 有 关技术数据, 罚款 500 元。 2.建立、健全车 辆信息,事故、违 法记录、检验、报 废及保险档案; 查看 资料 现 场 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七条 2. 《道路交通安 全法实施条例》第 十三条、十六条 3. 《机动车登记 规定》第二十七条 4.《机动车强制报 废标准规定》 5.《河南省道路运 输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试行)》 6.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1.《 道 路 交 通 安全法》 第 九 十 条、第九 十五条、 第 九 十 六条、第 九 十 八 条、第一 百条 2.《 河 南 省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条 例》 3. 《 机 动 车 登 记规定》 第 五 十 六条、第 五 十 七 条 对未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健全、 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移送交通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管部门依 法处理。 二 、 车 辆 管 理 3.车辆反光警示 牌、门标、车身反 查看 1. 《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十八条 1. 《 道 路 交 通 安全法》 发 现 违 法 问 题,责令企业 限期整改。如 未 放 置 保 险 标志,罚款 50 元,扣 1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一〕起重伤害应急预案 1、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刚 副组长:母建伟 张海建 组 员: 任成龙 刘海涛 郭 刚 黄 朋 贾天宇 袁靖博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及职 责”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急 指挥指挥部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 〔2〕统一协调项目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处置方案。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 〔5〕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妥善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7〕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预防与预警 2、危险源监控及预防预控措施 2.1、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辨识出施工过程 中存在可能导致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级, 将风险较大的重要危险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2.2、项目部对模板起重吊装方案、起重设备、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设施等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 〔1〕使用的起重机必须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 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2〕起重作业所用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 格证。 〔3〕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 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 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 明。 〔4〕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 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起重机械吊运人。 〔5〕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负荷计、力矩 限制器、警报器等〕应完好有效,起重作业的过程中须全部开 启。 〔6〕起重作业区地面结实、平整,车、轮胎起重机作业时须将 支撑完全撑开。 〔7〕起重作业区域应设显眼的警示标志,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起重作业影响范围;起重指挥工佩戴醒目的标 识,风力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8〕起重作业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 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有效提 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预警行动 3.1、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 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 3.3、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对重大 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并制定重大隐患处置应急预案。 3.4、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6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 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 安全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 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 业。 《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 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 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安监局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资质证照 工商局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 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 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 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 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 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 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资质证照 质监局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6.3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 松开夹轨器。 六、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七、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 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 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 2m 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 3~ 5m。 十三、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四、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五、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十六、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七、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十八、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 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二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安全生产 许可证 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为3年。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和改建、扩建工程经验收合 格,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 证 采矿许可 证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 准入条件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应当 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 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任职资格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 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安全设施 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 资质 证照 主要负责 人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 后,方可任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准入条件 1、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副矿长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 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 年及以上经历。 3、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4、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责任制建 立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必须按规定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设 置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1.5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一〕起重伤害应急预案 1、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刚 副组长:母建伟 张海建 组 员: 任成龙 刘海涛 郭 刚 黄 朋 贾天宇 袁靖博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及职 责”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急 指挥指挥部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 〔2〕统一协调项目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处置方案。 〔4〕统一调配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 〔5〕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妥善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7〕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预防与预警 2、危险源监控及预防预控措施 2.1、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辨识出施工过程 中存在可能导致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级, 将风险较大的重要危险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2.2、项目部对模板起重吊装方案、起重设备、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设施等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 〔1〕使用的起重机必须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 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2〕起重作业所用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 格证。 〔3〕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 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 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 明。 〔4〕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 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起重机械吊运人。 〔5〕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负荷计、力矩 限制器、警报器等〕应完好有效,起重作业的过程中须全部开 启。 〔6〕起重作业区地面结实、平整,车、轮胎起重机作业时须将 支撑完全撑开。 〔7〕起重作业区域应设显眼的警示标志,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起重作业影响范围;起重指挥工佩戴醒目的标 识,风力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8〕起重作业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 安全防护用品。 〔9〕加强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有效提 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预警行动 3.1、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 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处置。 3.3、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对重大 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并制定重大隐患处置应急预案。 3.4、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 松开夹轨器。 六、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七、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 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 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 2m 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 3~ 5m。 十三、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四、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五、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十六、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七、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十八、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 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二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9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 松开夹轨器。 六、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七、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 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 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 2m 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 3~ 5m。 十三、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四、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五、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十六、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七、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十八、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 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二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m; 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min 设 备 状 态 附着后塔机高度: 道附着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型 号 规 格 设备自编号 备 案 编 号 安装位置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产 权 单 位 塔 机 类 型 0 0 0 变幅形式 工 程 地 址 ××市××号 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施工单位 使 用 单 位 塔式起重机附着自检表 GDAQ209010804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附着杆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角不得超过10° 附着装置 塔机附着装置主要承载杆件、连接板及其焊缝应无 裂纹,杆件、连接板应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 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 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附着装置 安装连接 附着装置与塔身节和建筑物的安装连接必须安全可 靠,各连接件如螺栓、销轴等必须齐全,不应缺件 或松动,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 坏 附着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不宜采用焊接方式,特 殊情况下采用焊接连接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焊工资格证书;(2)焊接工艺要求;(3)焊缝尺 寸要求;(4)焊缝外观质量及无损探伤检验结果 与建筑物的连接形式与附着方案是否一致 塔机的悬臂高度与《使用说明书》是否一致 各道附着装置之间的距离与附着方案是否一致 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与附着方案是否一致 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制造证明 二 附着尺寸 参数 附着预埋连接件的预埋位置、尺寸与方案是否一致 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附着距离与附着方案是否一致 一 资料部分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预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经审批的附着方案(或塔机安装方案内含有附着专 项内容)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GDAQ209010804-1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备 注 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此设备自检结论方为“合格” 塔式起重机附着自检表(续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3-0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