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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5.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

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表 编号:BZH9.7-11 序 号 检查项目 填写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 实际情 况 备注 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 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 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 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 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 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 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2 条     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 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3 条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 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 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 防护用品。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4 条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 志,标志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贮 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 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6 条     6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 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 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 A(参考件)。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8 条     7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 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9 条     8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 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 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1 条     9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 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 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2 条     10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 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 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1     条 11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 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2 条     12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 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3 条     1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 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1 条     1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 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2 条     15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3 条     16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 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4 条     17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 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不得 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5 条     18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 采用非燃烧材料。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6 条     19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 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0.8m, 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 0.3m。主要通道的宽 度不于小 1.8m;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第 6.1.3 条     20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 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 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 贮存。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3 条     21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 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 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 应采取避光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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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乡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Print 乡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今天 CN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乡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计划 ,供 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   按照《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 通知 >》(沐安办〔20xx〕54 号)精神,结合镇域安全生产形势实际, 为认真贯 彻近期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近期的安全工作,有序 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落实   1. 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要求。一 是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安 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 负责,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职能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直接负责;二是各村( 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是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 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2.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 体,法人、业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总 责。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X 年 3 月 31 日。其中:20xx 年 12 月 1 日至 15 日为 集中突击全面检查阶段; 20xx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X 年 3 月 31 日为日常检查和 总结 阶段。   三、工作内容   1. 落实工作责任。 20xx 年 12 月,镇政府与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签订 201X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 加强交通管理。各村(社区)清理登记机动车和驾驶员,并分别签订摩托车、 面包车等安全责任承诺书。   3. 修改监管 细则 。村“两委”换届后人员发生了变化,调整、更新、完善《永 福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细则》(永府发〔201X〕18 号)。   4. 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四、检查重点   1. 矿山与非煤矿山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安办李世权、李富乾具体负责, 一是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证照是否到期、 制度 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隐患及时责成 整治,并跟踪监督;二是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2. 交通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一是派出所具体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的道路交 通安全和秩序,特别是涉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必要时安办协 助;二是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村道、林区公路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联 系村镇干部督促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危段设立警示标志;四是安办( 交管站)人员实行联系片区责任制,具体督促指导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李 世权:新桥村、双河村、万寿村、油房村(不包括景区公路),李富乾:张村、楠木 村、茶园村、同福村,谢修涛:永兴村、新华村、星海村。   3. 学校安全。副镇长吕梅牵头,督促各校校长组织开展日常检查,每月一次全 面排查,重点是学生食堂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师生乘车安全,并对排查出的隐患 及时组织整治。   4. 卫生安全。副镇长吕梅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集镇(含万寿场街)食品安全进 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宣传,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 危化品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派出所对民爆物品等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安办负责协助做好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   6. 建筑安全。副镇长张洹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管理、房屋主体防 护不到位、塔吊未经检验、落实防坠落、防坍塌措施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企业要进行责令整治,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上报县相关部 门,并协助处置。   7. 灾害性安全。副镇长张洹牵头,国土、水电、供电所、联系村镇干部具体负 责:一是督促村委开展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检查;二是对已经出现和有迹象的滑 坡地段进行监测检查;三是对农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河流、溪沟、水库的安 全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用电安全进行排查;六是开展用火、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宣 传。   8. 消防安全。武装部长王小鑫牵头,组织派出所、社区对人员密集场所、居家 、小区消防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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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XX酒店20XX年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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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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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4 印刷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经营许可证 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印刷业管理条例》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 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 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 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 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 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 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六)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 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七)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八)其他需要掌握的安 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 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 隐患排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 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 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 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 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 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 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 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 (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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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07.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    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安全工作显得非常重要。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 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计划 范本,希望你会喜欢。   篇一: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 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祥和 ,镇人民政府 决定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在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实 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 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 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暗查暗访,督促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 “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罗阳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林志华同志担任,副 组长由镇三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所所长温志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检查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码头)、消防、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燃气和气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用机械、特种 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 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突出元旦、春节、春运等重 点时段,深入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2月15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 单位牵头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单位复检齐头并进。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本行业领 域的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 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五、检查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 县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 。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前期安全生 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非法 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 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大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加强标准化建设 、应急管理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情况;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备 设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 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落实情况;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 况。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深刻汲取“12•20”深圳山体滑坡突发事件教训。国土所、村建所、安监所等有 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该起突发事件的惨痛教训,迅速开展一次防止山体滑 坡的专项检查,从严从实加强类似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要根据职责分工,重点加 大对排土场、露天矿山边坡、道路建设工程的山体开挖段、地质滑坡点(段)等涉危 区域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任主体单位要实行“零 容忍”,列出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专人负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3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责任制管理制度-04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A.5-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表 5-1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EC)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单位:设备一队 岗位:电修 风险点(区域/装置/设备/设施)名称:码头前沿门机 No: 现有控制措施 序 号 检查项 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情 况及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L E C D 评价 级别 管 控 级 别 建议新增(改进)措 施 备注 1 岸电箱 岸电箱顶盖周 围基础牢固、 电 缆 沟 槽 完 好、电缆出线 口无积料 顶 盖 塌 陷 、 变 形、错位、出线 口积料 检 修 时 仔 细检查、作 业 前 盖 好 电缆盖皮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避免 将 关 路 经 过 岸电箱上方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开作业票、 停电,对岸 电箱顶盖进 行整修和更 换。 3 6 3 54 4 级 蓝 2 电缆导 向架 结构完好、托 辊转动灵活, 摆臂动作灵活 结构锈蚀变形、 托辊磨损锈蚀、 摆臂卡阻 做 好 日 常 防腐、润滑; 更 换 锈 死 托辊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3 6 1 18 5 级 蓝 3 高压电 缆 电缆观是否 完好、电缆盖 皮是否完整 电缆皮破损、 老化现象、电缆 扭曲变形 作 业 前 盖 好 电 缆 盖 皮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做好 电 缆 沟 清 理 工作;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开作业票、 停电,对高 压电缆进行 整体更换。 3 6 3 54 4 级 蓝 4 行走限 位 限位固定牢固 密封良好、动 作灵活 限位有脱落、进 水、卡阻现象 做 好 限 位 密 封 、 润 滑、保养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3 6 1 18 5 级 蓝 5 行走电 机 电机底座螺栓 牢固、接线盒 进线口密封良 好 电机底座松动、 接线盒进水 做 好 电 机 螺栓紧固, 接 线 盒 密 封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1 6 5 级 蓝 6 高压房 顶部有无漏雨 现象,高压开 房顶有水迹、开 关柜内有异味、 做 好 高 压 房 顶 部 平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保养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停电检修 3 6 1 18 5 级 蓝 关 柜 有 无 异 味、异响 异响 台 的 防 水 保护 准 7 高压变 压器 温 度 是 否 正 常,有无超温、 异响 超温、异响 作 业 前 开 启 高 压 房 空 调 或 者 轴流风机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1 6 5 级 蓝 8 行走柜 柜 内 有 无 异 味、元件有无 损坏、端子排 有无过热现象 柜内有异味、元 件观有异常、 线 路 有 过 热 现 象 做 好 日 常 保 养 , 除 尘、紧固接 线端子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1 6 5 级 蓝 9 司机室 操作台 操作台指示灯 是否正常、电 压表指示是否 正常、联动台 内电缆是否存 在过热现象 线 路 及 元 件 有 过热损坏现象 做 好 日 常 保 养 , 除 尘、紧固接 线端子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3 6 1 18 5 级 蓝 10 司机室 主令手 柄 主令手柄是否 动作灵活、 主令胶套损坏、 动作卡阻、弹簧 失效 及 时 更 换 老 化 损 坏 的主令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3 6 1 18 5 级 蓝 11 司机室 脚踏 脚踏开关是否 有效、 脚踏失灵 更 换 新 脚 踏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1 6 5 级 蓝 12 司机室 墙壁插 座 墙壁插座有无 过热现象、 过热损坏 做好保养, 及 时 更 换 新插座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3 18 5 级 蓝 13 机器房 电机 起升电机、旋 转电机底座螺 栓是否松动、 接线盒进线口 是 否 密 封 良 底座螺栓松动、 接 线 盒 密 封 不 好、电机超温、 风 机 不 转 、 反 转、扇叶缺失 做 好 保 养 和密封;及 时 更 换 有 问 题 的 电 机风机 加 强 日 常 巡 视检查 学习点检规 程和相关标 准 戴安全帽; 穿绝缘鞋。 1 6 1 6 5 级 蓝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2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选矿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记录表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培 训 教 育 措 施 个 体 防 护 措 施 1 圆锥破 碎机运 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出现异常立即断电,避 免人身伤害 1、破碎机上方安装侧边护罩,防止 矿石溅出。 3、定期维护并测量底部水平,防止 下陷发生。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2 振动筛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使用前检查防护罩是否 完好,如缺失及时进行 更换 1振动筛弹簧、筛网、筛框、是否完 好;各处防护罩、防尘罩是否完好;同 步器、万向节传动轴、激振器加油是 否及时;三角带松紧是否合适、衬板、 基础螺丝是否松动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3 球磨机 检修时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更换衬板时,出现挤伤 、砸伤 球磨内照明充足,工具齐备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检修操 作规程及岗位 危险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4 旋流器 组运行 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网避免出现异 常情况 1、检查箱体有无防护 2、检查旋体有无破损。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5 浮选机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防护罩齐全,运转中禁 止靠近 1、浮选机之间防护板固定牢 2、三角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系好安全带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 岗位: 设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序 号 检查项 目 标准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6 浓密机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1、通往周边传动式浓缩 机中心盘的走桥和上下 走梯,设置栏杆。 2、浓缩机的溢流槽 沿,是否高出地面至少 0.4m或在靠近路边地段 设置安全栏杆。 各处防护栏安装齐全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 系好安全带 7 陶瓷过 滤机运 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更换滤板时禁止开车作 业 1、刮刀与陶瓷板间隙是否合适(0.5 ~1mm),螺丝是否松动 2、滤板是否有划伤破损现象,螺丝 是否松动。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8 渣浆泵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护罩破损及时修复、更 换禁止靠近 1、检查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安全防 护是否牢固。 2、检查砂泵及管道的接头处是否有 漏砂和堵塞现象。 3、用手盘动皮带轮,检查砂泵叶轮 是否轻快,有无松动和碰卡。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9 颚式破 碎机运 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1、破碎机上方安装侧 边护罩,防止矿石溅出 。 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10 鼓风机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1、鼓风机需要安装警示 标志、安全遮栏。 1、检查风机有无漏风。 2、检查防护是否完好正常。 3、设置禁止靠近警示标识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11 脉冲除 尘器运 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1、空压机、减速机需要 安装警示标志、防护网 和安全遮栏。 1、检查各部位防护是否完好正常。 2、设置禁止靠近警示标识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12 胶带机 运行中 执行《 选矿设 计标准 》相关 规定要 求 机械伤害 1、胶带机设置紧急使用 拉线开关。 1、限位装置,保证有效。刹车灵敏可 靠。 1、职工是否熟 知安全操作规 程及岗位危险 源 2、操作工是否 遵守操作规程 1、职工精神 状态是否良 好,劳保佩带 是否齐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5.7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法规依据 证照齐全,在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 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 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与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 百人以上的应 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国家或者本 市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主要负责 人 单位主要负责 人履行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污水处 依法取得有关 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的情况 消防验收意见 书 消防验收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 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 活动的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 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 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 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 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 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 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制度制定情况 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治理制 度 具有较大危险 因素生产经营 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 制度 制度制定情况 制 各部门、岗位 岗位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附件A4 :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记录表0413

工程控制 管理措施 1 工程部 制冷 站 制冷压 缩机房 符合《建筑 设计防火规 范》和《冷 库设计规范 》相关规定 要求 爆炸 1、氨压缩机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 有关规定。 2、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 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 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 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值 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观察 窗。 4、变配电室与氨压缩机房毗连时,共 用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非 燃烧体实体墙,并应抹灰。该墙上只允 许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其 孔洞周围应采用非燃烧性材料严密堵塞 / 2 工程部 制冷 站 制冷压 缩机 压缩机轴封 漏油量≤6 滴/分钟, 控制保护装 置完好,动 作准确,设 定值(范 围)符合标 准规范 轴封处氨泄 漏造成人员 中毒 1、每年对制冷站内的氨气检测探头进 行校验,确保正常使用,一旦发生氨泄 漏能够自动报警,氨气浓度达到20ppm 时自动开启事故风机,达到100ppm时能 够自动进行喷淋。 2、加强设备检修,保持制冷机完好运 行; 3、氨压缩机房的事故排风机采用防爆 型电动机,当制冷系统发生意事故而 被切断供电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 机的可靠供电; 4、直接通向室的安全疏散门为向疏 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平时需要控制人 员出入的疏散用门;发生火灾时不需使 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 1、操作人员每班 巡检,对轴封处 进行重点关注 2、每年校验氨报 警探头,确保氨 检测探头完好 编写人 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安 批准人 审核人 人力行政部: 编写部门: 作业岗 位 制冷操作 区域部位 序号 部门 风险 点 检查项 目 检查标准 不符合情况及 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3 工程部 制冷 站 制冷机 压缩机电机 接地线截面 符合规范要 求,连接牢 靠,有防松 垫片 电机维护保 养时触电伤 害 1、制冷机电机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 零。 2、对静电接地、制冷机定期进行防雷 检测,保持完好状态。 1、制冷机在运行 时禁止用抹布擦 拭卫生 2、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严禁“三 违”,严禁非电 工进行电气业, 电器、设备检修 时悬挂“禁止合 闸”等安全标志 、检修电气设备 前实行验电手续 。 3、健全电气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并严格执 4 工程部 制冷 站 高储罐 容器供磁电 磁阀(手动 截止阀)关 闭严密,有 高液位报 警,防止液 位过高产生 液击事故发 生 制冷站高储 罐阀门泄漏 1、每年对制冷站内的氨气检测探头进 行校验,确保正常使用,一旦发生氨泄 漏能够自动报警,氨气浓度达到20ppm 时自动开启事故风机,达到100ppm时能 够自动进行喷淋。 2、加强设备检修,保持制冷机完好运 行; 3、氨压缩机房的事故排风机采用防爆 型电动机,当制冷系统发生意事故而 被切断供电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 机的可靠供电; 4、直接通向室的安全疏散门为向疏 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平时需要控制人 员出入的疏散用门;发生火灾时不需使 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 5、高储罐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1、制定严格的液 氨存放、使用管 理制度,其存放 、使用场所加强 通风,防止其蒸 气与空气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 2、每班对制冷站 设备进行巡检, 发现高储罐阀门 有泄漏及时处 理;定期对高储 罐上方的喷淋系 统进行试验,确 保在发生氨泄漏 后能够自动进行 喷淋 3、定期对氨系统 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取得 锅检所出具的合 5 工程部 制冷 站 制冷设 备 转动设备防 护罩完好 维护保养时 发生机械伤 害 1、所有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 防护罩;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加 强动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持 完好状态; 3、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符 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安全规程,并严格执 行。 1、制定操作规 程,并严格遵 守; 2、作业人员在巡 检或作业时,要 保持安全距离, 并严格穿戴防护 用品; 3、擦拭转动设备 时应停止后方可 进行。 3、设备布置时应 预留出足够的设 备检修空间;在 空间不足的地方 工作时应有人监 护 4、制定严格的设 备购进管理制 度,加强转动设 备的巡检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联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7 陆上采油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每年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1次安全评估,每三年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1次 安全评价。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 范(实行)》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员资格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 锅炉、 压力容器、 电 工、 焊工、 登高作业 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国家、行业、企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管理的岗位操作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 处协调,各单位组织送到具有相应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其它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准许从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已经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应当按规定进行资格证书审验,达到合格后准许继续从 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第30号令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机构及人员配备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主要负责人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 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规定公司各层(次)级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健康 、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环境保护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应有的权力。 《安全生产法》 安全规定 三同时 矿山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及安全、职业危害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工程概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 任制 河南省陆上采油行业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河南省陆上采油行业隐患自查清单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抽油机操作规程 等199项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及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 安全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由有 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操作服务人员健康安全与环境教育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公司部署结合实际组织进行, 集中脱产轮训和基层站队培训相结合,每名操作服务人员每年接受健康安全与环境 教育培训不少于48学时。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 (二)健康安全与环境新知识、新技术;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四)操作规程和现场操作; (五)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 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2-23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3 煤矿土建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分为基 础管理和 现场管 理)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各行业 领域通用 要素,各 处室可提 出修改意 见,确定 后不要自 行调整)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具体要 素各处室 在制定标 准时可自 行调整) 隐患自 查Ⅳ级 要素 (各处 室在制 定标准 间时可 自行调 整)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写明自查 标准的出处,要具体 到法律法规的条款)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7条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 扣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7.3 手架使用期间,主节点处杆件等缺失,连墙件构造和数量少,立杆基础下沉,直接 影响手架整体稳定。 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 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5;6.1-6.4 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横距、水平杆和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规范构造要求。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 扣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6.2 附件3 河北省 煤矿 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土建专业)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施工组 织设计 编制 施工组 织设计 审核 手架和 模板支撑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包 括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 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 施工组织设计要经过监理审核,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 行论证、审查。 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材质,不得使用明令禁止材料搭设模板支撑系 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26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14、26条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 扣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3.1-3.5 基坑支护要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JGJ 120-2012《建筑基坑支 护技术规程》3.1 基坑支护方式应按深度、范围、周边环境条件进行选择。 JGJ 120-2012《建筑基坑支 护技术规程》3.3 起重机的拆装应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 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 安全技术规程》4.4 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 安全技术规程》4.4.19 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规定。 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 全技术规程》4.4.20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看守电源。 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 全技术规程》4.4.18 起重机基础、轨道应符合规定。 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 全技术规程》4.4.1-2 提升手架升降到位后,未及时按规定设置连墙件进行附着固定。 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 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5;6.1 手架的斜杆和立杆应按规范设置。 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 式钢管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1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 方可使用。 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2.2 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2 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应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3.1 起重吊装 高处作业吊篮、悬挂机构、平台应符合规定。 JGJ 160-2008《施工现场机 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6.11 房屋拆除 拆除工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编制专业方案。 JGJ 147-2004《建筑拆除工 程安全技术规范》4.5;5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及工艺 设备设施 及工艺 基坑施工 建筑施工起 重机械设备 高处作业及 临边洞口防 护 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规定。 地式卸料平台、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构造未按规范进行设计。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1 JGJ 80-1991《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5.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6-01-0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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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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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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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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