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 危险源 1.3 事故类型 1.3.1 甲苯易中毒。主要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焦虑、恶心、 呕吐、腹痛、便秘等。肝损害一般在中毒数日后出现,肝脏肿大,肝 区痛,可出现黄疸。经皮肤吸收中毒者,皮肤出现水泡、水肿、粘糙, 局部麻木、瘙痒、灼痛。 1.3.2 乙酸乙酯中毒。乙酸乙酯蒸气麻醉性强,大量吸入会引起急性 中毒。液体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 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 1.3.3 丁酯类中毒。丁酯类具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浓度接触 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表现有咽喉干燥、剧咳、 胸痛、呼吸困难等。重者缺氧紫绀、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蒸 气或雾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溅入眼内,可能引起角膜损伤。液体对皮 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慢性影响:反复接 触本品,能引起过敏性哮喘。长期低浓度接触,呼吸功能可受到影响 1.3.4 丁酮中毒。丁酮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急性 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浓度吸 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1.3.5 噪声。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 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 等全身性病症。 1.4 危害程度及范围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如果原因分析不准确,组织人员盲 目施救,或者周边人员撤离不及时会导致营救人员或无故群众的二次 伤害,同时会发生气体燃烧爆炸、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 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 应急预警 3.1.1 预警条件 3.1.1.1 空气中有刺激性或异常气味,眼睛、喉咙感觉不适,呼吸困 难等。 3.1.1.2 有毒物质发生泄漏,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3.1.1.3 发现作业现场有人晕倒。 3.1.1.4 进入有限空间未进行有效隔离、置换、通风、检测分析,未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1.1.5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联系无反应等。 3.1.2 预警方式、方法 3.1.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 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 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 赶赴出事现场。 3.2 信息报告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8.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编号: 同志: 您在我工区项目部即将从事 有限空间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 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 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 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 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 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 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 批;环境和施工条件发生变 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 行审核、审批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触电等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 核、审批;环境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 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 持证 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3 劳保 着装 劳保着装不符合规范 火灾、爆炸、 触电 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工 作服、劳保鞋,若进入有腐蚀介质的受限空间, 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防腐面具、防腐鞋及手 套 4 潜在 风险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解现 场情况,不清楚潜在的风险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生产单位必须与施 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 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 底 5 作业 程序 和应 急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 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 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 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作业现场应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 器材等 6 三不 进入 未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 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 不进入 7 工艺 处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做 好工艺处理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将有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 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 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 加热 试验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 设备容器,未做过加热试验 爆炸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 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 聚合物加热试验 9 防毒 面具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佩 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中毒、窒息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是否佩带隔离式防毒面 具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0 安全电 压和安 全行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 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触电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 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不大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 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 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 11 运送作 业人员 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 业人员 起重伤害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 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 进行登记 12 易燃易 爆环境 易燃易爆环境 火灾、爆炸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 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 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 装,使用防爆工具 13 取样 分析 取样分析没有代表性、全面 性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 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任何部位的有害物质 含量合格 14 转动部 件设备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 设备,在断电后未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 触电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 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 连接的联轴器 15 交叉 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 应有防止交叉作业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 安全措施 16 人员 误入 未制定有防止人员误入的 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 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 17 照明 光线 作业场所照明光线不良或 过度 物体打击 灼伤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照度 18 出入口 内外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未保证 其畅通无阻 不利逃生及 救援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 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9 通排风 有限空间内的通排风不好 中毒、窒息 作业的有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 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 向内充氧气 20 金属烟 尘、有 毒气 体、电 弧光辐 射 通风及 防护缺失 职业病 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改善作 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防护 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 缘鞋,不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在通风条件差 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 防护头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监 测及电焊工的体检工作 21 吸烟 作业时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火灾 不吸游烟,不乱扔烟蒂,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 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安全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和安全交底,使其了解进入有限空间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对制 定好的安全措施和风险消减措施进行确认。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企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 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建立相关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 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1 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 位 2 职业卫生“三 同时” 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3 职业危害申 报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设有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监测结果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对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4 职业危害监 测、评价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对监测、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立即采取措施治 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作业场所设置有公告栏,应对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公告的内容进行公 告(如作业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5 职业危害告 知情况 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标准 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6 劳动用工情 况 (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体检人数 (2)在岗期间体检人数 (3)离岗时体检人数 7 健康监护情 况 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 动者 8 个人防护用 品管理情况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 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 9 职业健康宣 传教育培训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1)主要负责人培训人数 (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人数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换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 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 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 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数 (2)从业人员培训人数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职业健 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10.10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管理职责 4. 规程 1. 管理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 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防护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3.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负责各单位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3.3 各部门负责各自部门现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 规程 4.1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 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4.2 各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 境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3 公司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 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4 各单位安全科应定期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 日常监督检查。 4.4.1 部门主任或班组长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 修,不能立即检修的由生产安全科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 4.4.2 各单位生产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 进行检查。 4.4.3 各部门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4.4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5 组织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 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6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危 险 源 风 险 告 知 及 防 范 措 施 危险源名称:天车 设备编号: 危险源管理 责任人: 危险源等级: 高度□中度□一般□ 危险因素 事 故 诱 因 1、机械伤害 2、触电 3、挤压、碰撞 4、坠物伤人 5、 高处坠落 6、其他伤害 1、安全附件限位器、限速器、操纵、急停按钮、 连锁装置等失灵、失控引发事故; 2、电器元件失修、老化、线路破损;绝缘、接 地不良引发事故; 3、无证操作、违章操作、指挥不当、协调不好、 误操作引发事故; 4、吊钩损坏、磨损、钢丝绳损伤等引发事故; 5、工件绑扎不牢等引发事故。 1、人员操作吊车必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严格程序控制、定期检验、维修保养设备; 3、操作过程必须遵守“十不吊“及相关操作规程; 4、每日工作前检查吊索具、电器等是否正常良好, 并负重运行升降确定各部位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5、吊车工作完毕后放在指定位置,班后关闭电源; 6、设备异常时要报告车间领导和设备能源科。 7、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和安技环保科。 8、必须按照安全及设备点检表进行点检。 安 全 防 范 措 施、要 求 严禁无证操作吊车! 必须进行设备点检! 安技环保科电话;3880062 设备能源科电话:3880038 保卫科电话:3880036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重要 提示 危 险 源 风 险 告 知 及 防 范 措 施 危险源名称: 人孔焊接及钻孔工序 危险源管理 责任人: 危险源等级: 高度□中度□一般□ 危险因素 事 故 诱因 1、尘肺 2、青光眼 3、头晕窒息 4、触电 5、机械伤害 6、噪声 7、其他伤害 安 全 防 范 措 施、要 求 安技环保科电话;3880062 保卫科电话:3880036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重要 提示 1、焊接烟尘中含有游离的二氧化硅等物质,无防护长期吸 入焊接烟尘,会导致人员得尘肺病等职业病; 2、无防护长期直视电焊弧光会导致青光眼等职业病; 3、有限空间内部CO2泄漏,浓度超过临界量会导致人员头 晕,大量泄漏甚至会导致人员窒息、死亡; 4、焊接电源接地不良;电缆、电源线磨损裸露;照明行灯 未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空间内环境潮湿;劳动 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等均易引发触电事故; 5、工作过程中钻具、工具、设备操作不当,设备缺陷等易 引发绞、碰、割、刺等机械伤害事故。 6、有限空间作业时,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下,会导致人员耳 鸣、头晕等职业病 7、其他伤害:进出管提示摔、滑等。 1、作业人员经过培训,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要求; 2、进入罐体作业前必须通风换气,并保持工作过程中的通风良好; 3、进入有限空间(搅拌罐体)的电焊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 必须增加防护; 4、当有人在罐内作业时,外部必须有人监护;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焊接面罩、防 护手套,防砸绝缘鞋、长袖阻燃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 6、焊接器具、工具等物品必须与操作人员同时进出罐内,罐内无 人操作时,不得有遗留物品; 7、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和设备点检。 非本岗位人员禁入! 必须进行设备点检!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X 字【2021】第 05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司 相关部门与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1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2003)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 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 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企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 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建立相关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 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1 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 位 2 职业卫生“三 同时” 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3 职业危害申 报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生产经营单位设有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监测结果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对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4 职业危害监 测、评价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对监测、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立即采取措施治 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作业场所设置有公告栏,应对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公告的内容进行公 告(如作业场所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5 职业危害告 知情况 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标准 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6 劳动用工情 况 (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体检人数 (2)在岗期间体检人数 (3)离岗时体检人数 7 健康监护情 况 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 动者 8 个人防护用 品管理情况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 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 9 职业健康宣 传教育培训 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1)主要负责人培训人数 (2)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人数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换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 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 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 劳动防护用品 (1)从业人员数 (2)从业人员培训人数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职业健 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申报目的 为认真履行公司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 申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3.2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有权对申报不实的现象进行提出和纠正。 4. 工作内容 4.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单位范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 4.2 申报主要包括: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 4.3 初次申报批准后如有以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办公室 再次申报。 4.3.1 采用的生产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 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 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3.5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的应在改变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4.3.6 其它原因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例如:各分厂停产),应当在变更 后 1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5. 记录 5.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纪录及保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编号: 同志: 您在我工区项目部即将从事 有限空间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 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 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 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 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 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 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 批;环境和施工条件发生变 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 行审核、审批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触电等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 核、审批;环境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 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 持证 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3 劳保 着装 劳保着装不符合规范 火灾、爆炸、 触电 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工 作服、劳保鞋,若进入有腐蚀介质的受限空间, 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防腐面具、防腐鞋及手 套 4 潜在 风险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解现 场情况,不清楚潜在的风险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生产单位必须与施 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 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 底 5 作业 程序 和应 急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 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 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 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作业现场应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 器材等 6 三不 进入 未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 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 不进入 7 工艺 处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做 好工艺处理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将有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 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 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 加热 试验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 设备容器,未做过加热试验 爆炸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 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 聚合物加热试验 9 防毒 面具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佩 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中毒、窒息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是否佩带隔离式防毒面 具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0 安全电 压和安 全行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 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触电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 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不大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 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 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 11 运送作 业人员 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 业人员 起重伤害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 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 进行登记 12 易燃易 爆环境 易燃易爆环境 火灾、爆炸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 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 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 装,使用防爆工具 13 取样 分析 取样分析没有代表性、全面 性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 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任何部位的有害物质 含量合格 14 转动部 件设备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 设备,在断电后未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 触电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 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 连接的联轴器 15 交叉 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 应有防止交叉作业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 安全措施 16 人员 误入 未制定有防止人员误入的 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 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 17 照明 光线 作业场所照明光线不良或 过度 物体打击 灼伤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照度 18 出入口 内外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未保证 其畅通无阻 不利逃生及 救援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 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9 通排风 有限空间内的通排风不好 中毒、窒息 作业的有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 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 向内充氧气 20 金属烟 尘、有 毒气 体、电 弧光辐 射 通风及 防护缺失 职业病 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改善作 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防护 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 缘鞋,不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在通风条件差 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 防护头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监 测及电焊工的体检工作 21 吸烟 作业时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火灾 不吸游烟,不乱扔烟蒂,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 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安全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和安全交底,使其了解进入有限空间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对制 定好的安全措施和风险消减措施进行确认。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1-16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做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采取预防 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 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 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 ×公司 企业性质: ××× 项目名称: × ×项目 建设地点: ××× 项目投资:总投资 × ×万元 生产规模: ××× 二、 管理机构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指挥和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包括: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现场指挥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等。 三、协助部门 1.本单位设备负责人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做好记录, 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2.本单位车间管理员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本车间人员开展应 急救援演练工作,做好演练记录。 四、应急救援基本内容 1.本单位工作场所中主要危险因素分布。 2.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 材及分布。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划分和指挥部架构图。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 评估结果,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用人单位成立化学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最高管理者、职业卫生主管、职 业卫生专业人员、各级车间负责人等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 日常工作由职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 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工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最高管理者任总指挥,职业卫生管理代表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 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发生事故后的安全地 点。若管理层人员不在企业时,由职业卫生主管和生产部负责人 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要求成立相关危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公司事 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安排落实到人。 (2)组成人员 指挥部人员: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副总 ○1 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2 a.职业卫生主管:掌握现场情况,根据事故类型组织开展事 故现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 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b.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协助总指挥开展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c.保卫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 制工作。 d.生产部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 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申报目的 为认真履行公司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 申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 职责和权限 3.1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3.2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有权对申报不实的现象进行提出和纠正。 4. 工作内容 4.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单位范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 4.2 申报主要包括: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 4.3 初次申报批准后如有以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办公室 再次申报。 4.3.1 采用的生产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 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2 采用的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 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3 采用的原料、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变更申报。 4.3.4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4.3.5 年度申报数据改变的应在改变后 15 日内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4.3.6 其它原因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例如:各分厂停产),应当在变更 后 10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 5. 记录 5.1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纪录及保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9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风险点安全警示告知牌 区域 危险源 事故类型 风险等级 防爆阀缺失或存在缺陷 爆炸 一级 煤磨进出口温度监测装置失效,或煤粉仓、收尘器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 及自动报警装置失效 火灾、爆炸 一级 煤粉制备系统所有设备和管道未可靠接地或煤粉仓、煤粉秤、煤粉除尘 器及煤粉管道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管道未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火灾、爆炸 一级 煤磨收尘器未设置防燃、防爆、防雷、防静电及防结露措施,或未设置 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火灾、爆炸 一级 煤粉仓等系统设备和管道封闭不严 火灾、爆炸 二级 动火作业周围存在煤粉 火灾 二级 设备检修未停电挂牌,误操作设备导致设备启动 机械伤害 三级 吊装作业沟通不畅、衬板与挂钩连接不牢 起重伤害 三级 煤磨 磨内气体不合格、温度高,贸然进入煤磨 中毒、窒息、灼烫 伤害 三级 安全防护措施 对防爆阀应进行定期检查, 确保完好;检测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查、校验, 确保完好、准确。 煤粉制备系统所有设备和管道应可靠接地;煤粉仓、煤粉秤、煤粉除尘器及煤粉管道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 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煤粉制备系统收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袋式收尘器,应有防燃、防爆、防雷、防静电及防结露措施。 收尘器应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并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灰斗部位应设温度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 煤磨收尘器进口应设置失电时自动关闭的气动快速截止阀门,并应与收尘器下部灰斗的温度报警装置信号可 靠联锁。 对煤粉制备系统设备和管道应实行密封,严禁跑冒滴漏。 检修作业办理停电手续,落实“两停两挂”;吊装作业时检修作业人员与吊装人员保持沟通,严格执行“十 不吊”;有限空间作业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 及时清理粉尘积尘,定期打扫,煤磨区域禁止明火,需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工作票,清理周围煤粉等可燃物 应急救援措施 设备外部发生火灾,应及时切断周围线路电源,使用周围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煤粉仓、袋收尘着火爆炸, 首先开启 CO2 灭火设施,控制火势,并利用就近的消火栓进行灭火。火情较大时,拨打 119,并与着火区域 保持安全距离。 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时,应及时进行止血,且避免搬运伤员方式不正确导致二次伤害。 发生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时,首先停止运行的设备,将伤员移出,再进行包扎止血。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窒息时,应立即将伤员移至空旷地带,解开领口、腰带。 若伤员受到上述伤害后心跳停止,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伤情严重的应拨打 120。 公司应急联系电话:安环办 ******** 急救电话:火警 119、医疗 120 责任部室:生产品质部烧成车间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公司文件 XXX字[201X]第XXX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三)项和《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十 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 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 司相关部门与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1X 年 XX 月 XX 日 主题词:职业卫生 制度 操作规程 通知 XXX 公司办公室 201X 年 XX 月 XX 日印发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 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 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 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 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 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编号: 同志: 您在我工区项目部即将从事 有限空间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 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 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 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 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 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 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 批;环境和施工条件发生变 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 行审核、审批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触电等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 核、审批;环境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 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 持证 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3 劳保 着装 劳保着装不符合规范 火灾、爆炸、 触电 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工 作服、劳保鞋,若进入有腐蚀介质的受限空间, 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防腐面具、防腐鞋及手 套 4 潜在 风险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解现 场情况,不清楚潜在的风险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生产单位必须与施 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 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 底 5 作业 程序 和应 急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 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 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 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作业现场应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 器材等 6 三不 进入 未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 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 不进入 7 工艺 处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做 好工艺处理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将有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 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 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 加热 试验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 设备容器,未做过加热试验 爆炸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 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 聚合物加热试验 9 防毒 面具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佩 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中毒、窒息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是否佩带隔离式防毒面 具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0 安全电 压和安 全行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 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触电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 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不大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 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 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 11 运送作 业人员 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 业人员 起重伤害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 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 进行登记 12 易燃易 爆环境 易燃易爆环境 火灾、爆炸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 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 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 装,使用防爆工具 13 取样 分析 取样分析没有代表性、全面 性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 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任何部位的有害物质 含量合格 14 转动部 件设备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 设备,在断电后未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 触电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 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 连接的联轴器 15 交叉 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 应有防止交叉作业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 安全措施 16 人员 误入 未制定有防止人员误入的 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 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 17 照明 光线 作业场所照明光线不良或 过度 物体打击 灼伤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照度 18 出入口 内外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未保证 其畅通无阻 不利逃生及 救援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 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9 通排风 有限空间内的通排风不好 中毒、窒息 作业的有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 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 向内充氧气 20 金属烟 尘、有 毒气 体、电 弧光辐 射 通风及 防护缺失 职业病 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改善作 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防护 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 缘鞋,不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在通风条件差 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 防护头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监 测及电焊工的体检工作 21 吸烟 作业时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火灾 不吸游烟,不乱扔烟蒂,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 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安全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和安全交底,使其了解进入有限空间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对制 定好的安全措施和风险消减措施进行确认。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危 险 源 风 险 告 知 及 防 范 措 施 危险源名称:天车 设备编号: 危险源管理 责任人: 危险源等级: 高度□中度□一般□ 危险因素 事 故 诱 因 1、机械伤害 2、触电 3、挤压、碰撞 4、坠物伤人 5、 高处坠落 6、其他伤害 1、安全附件限位器、限速器、操纵、急停按钮、 连锁装置等失灵、失控引发事故; 2、电器元件失修、老化、线路破损;绝缘、接 地不良引发事故; 3、无证操作、违章操作、指挥不当、协调不好、 误操作引发事故; 4、吊钩损坏、磨损、钢丝绳损伤等引发事故; 5、工件绑扎不牢等引发事故。 1、人员操作吊车必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严格程序控制、定期检验、维修保养设备; 3、操作过程必须遵守“十不吊“及相关操作规程; 4、每日工作前检查吊索具、电器等是否正常良好, 并负重运行升降确定各部位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5、吊车工作完毕后放在指定位置,班后关闭电源; 6、设备异常时要报告车间领导和设备能源科。 7、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和安技环保科。 8、必须按照安全及设备点检表进行点检。 安 全 防 范 措 施、要 求 严禁无证操作吊车! 必须进行设备点检! 安技环保科电话;3880062 设备能源科电话:3880038 保卫科电话:3880036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重要 提示 危 险 源 风 险 告 知 及 防 范 措 施 危险源名称: 人孔焊接及钻孔工序 危险源管理 责任人: 危险源等级: 高度□中度□一般□ 危险因素 事 故 诱因 1、尘肺 2、青光眼 3、头晕窒息 4、触电 5、机械伤害 6、噪声 7、其他伤害 安 全 防 范 措 施、要 求 安技环保科电话;3880062 保卫科电话:3880036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重要 提示 1、焊接烟尘中含有游离的二氧化硅等物质,无防护长期吸 入焊接烟尘,会导致人员得尘肺病等职业病; 2、无防护长期直视电焊弧光会导致青光眼等职业病; 3、有限空间内部CO2泄漏,浓度超过临界量会导致人员头 晕,大量泄漏甚至会导致人员窒息、死亡; 4、焊接电源接地不良;电缆、电源线磨损裸露;照明行灯 未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空间内环境潮湿;劳动 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等均易引发触电事故; 5、工作过程中钻具、工具、设备操作不当,设备缺陷等易 引发绞、碰、割、刺等机械伤害事故。 6、有限空间作业时,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下,会导致人员耳 鸣、头晕等职业病 7、其他伤害:进出管提示摔、滑等。 1、作业人员经过培训,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要求; 2、进入罐体作业前必须通风换气,并保持工作过程中的通风良好; 3、进入有限空间(搅拌罐体)的电焊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 必须增加防护; 4、当有人在罐内作业时,外部必须有人监护;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焊接面罩、防 护手套,防砸绝缘鞋、长袖阻燃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 6、焊接器具、工具等物品必须与操作人员同时进出罐内,罐内无 人操作时,不得有遗留物品; 7、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和设备点检。 非本岗位人员禁入! 必须进行设备点检!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X 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XXXX 改造工程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 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 2 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 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 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 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 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 10 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 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消防责任协议书(完整版) 消防责任协议书篇一: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管理中的责任,及时消除火 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体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 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双方的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 每 个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2 、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 ,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 3 、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每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 禁谎报火警。 二、甲方的责任: 履行住宅室外和公共的消防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2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3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 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 、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 6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7 、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建立义务消防队 ; 8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乙方的责任: 履行住宅室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 、乙方业主为其住宅使用范围内的防火责任人,对使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 2 、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保证本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 3 、出入消防通道后将防火门关闭 ; 4 、不在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 5 、雇用合格的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使用合格电气、燃气产品,不私拉乱接电线 、燃气管道 ; 6 、 负责告知员工、家庭成员、承住人遵守该协议,并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 ,或参加甲方举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防意识 ; 7 、配合甲方组织的安全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 8 、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消防指挥中心或打报警电话 119 ,并利用灭火器 进行初期灭火,在紧急状态下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 9 、履行房屋装修报批手续,装修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201X 年 X 月 X 日 签名日期: 201X 年 X 月 X 日 消防责任协议书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强制各类事故的 发生,特与承租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合同书,明确内容如下: 一、承租单位应按 谁主管,谁责任 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明确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 全责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6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1 安全生产协议书 签协议单位: XXXXXXXXXXXXX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职工在豪威嘉园工程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明确甲、乙双方责任、 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远 建公司第一项目部和江苏方圆公司颁发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无犯罪前科。人员进场必须进 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本工种的作业。 3、乙方如持有本地方操作证必须送交甲方换发北京市临时操作证,方可在 本工程从事特种工种的作业。 4、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甲方技术部门均应对乙方技术员进 行相应的书面技术安全交底,乙方对班组作业特点、具体作业情况做相应的详 细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当天作业的情况做好班组安 全讲话,并作好记录,以便检查。乙方人员所有作业均应按交底的操作规程去做。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乙方要设立班组兼职安全员,甲方安 全人员每天会同乙方班组安全员对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发 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对险情严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 作业,对违章作业有权立即进行处罚。 6、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作业的指令,因甲方技术部门的方案不全面, 2 交底不到位及采购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提供的 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乙方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停止施工, 必须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未按交底随意更改方案而造成的 责任及损失,乙方自负,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7、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 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责任及相 关法律责任;乙方随意雇用作业人员,未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登记等手续的, 发生工伤事故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8、对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处罚,依据《远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江苏 方圆公司项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的规定,凡对乙方处以违章的罚款,直接转 入乙方往来,特殊的罚款直接在当月的生活费中扣除。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安全部门江苏方圆公司豪威嘉 园项目部壹份;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KF【20__】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_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 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 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员工如实 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 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3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 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通知 应急〔2020〕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卫生 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机构改革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已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现 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管理的 71 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 生产行业标准(见附件)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调 整上述行业标准的标准编号。 附件:71 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清单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71 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清单 序 号 标准名称 原标准编号 现标准编号 1 电子工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01-2008 WS 701-2008 2 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 AQ 4209-2010 WS 702-2010 3 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10-2010 WS 703-2010 4 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11-2010 WS 704-2010 5 煤层气开采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13-2011 WS 705-2011 6 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14-2011 WS 706-2011 7 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 AQ 4215-2011 WS 707-2011 8 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 AQ 4220-2012 WS 708-2012 9 粮食加工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1-2012 WS 709-2012 10 酒类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2-2012 WS 710-2012 11 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3-2012 WS 711-2012 12 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4-2012 WS 712-2012 13 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5-2012 WS 713-2012 14 城镇燃气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26-2012 WS 714-2012 15 焊接烟尘净化器通用技术条件 AQ 4237-2014 WS 715-2014 16 日用化学产品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 AQ 4238-2014 WS 716-2014 17 纺织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2-2015 WS 717-2015 18 石棉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AQ 4243-2015 WS 718-2015 19 卷烟制造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5-2015 WS 719-2015 20 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 AQ 4246-2015 WS 720-2015 21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50-2015 WS 721-2015 22 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 AQ 4254-2015 WS 722-2015 2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基础信息数据 AQ/T 4206-2010 WS/T 7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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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 危险源 1.3 事故类型 1.3.1 甲苯易中毒。主要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焦虑、恶心、 呕吐、腹痛、便秘等。肝损害一般在中毒数日后出现,肝脏肿大,肝 区痛,可出现黄疸。经皮肤吸收中毒者,皮肤出现水泡、水肿、粘糙, 局部麻木、瘙痒、灼痛。 1.3.2 乙酸乙酯中毒。乙酸乙酯蒸气麻醉性强,大量吸入会引起急性 中毒。液体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皮炎。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 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 1.3.3 丁酯类中毒。丁酯类具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浓度接触 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表现有咽喉干燥、剧咳、 胸痛、呼吸困难等。重者缺氧紫绀、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蒸 气或雾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溅入眼内,可能引起角膜损伤。液体对皮 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慢性影响:反复接 触本品,能引起过敏性哮喘。长期低浓度接触,呼吸功能可受到影响 1.3.4 丁酮中毒。丁酮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并可引起窒息。急性 中毒:出现粘膜刺激症状、嗜睡、血压稍升高,心率增快。高浓度吸 入可引起窒息、昏迷。 1.3.5 噪声。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 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 等全身性病症。 1.4 危害程度及范围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如果原因分析不准确,组织人员盲 目施救,或者周边人员撤离不及时会导致营救人员或无故群众的二次 伤害,同时会发生气体燃烧爆炸、污染环境等次生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 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 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 应急预警 3.1.1 预警条件 3.1.1.1 空气中有刺激性或异常气味,眼睛、喉咙感觉不适,呼吸困 难等。 3.1.1.2 有毒物质发生泄漏,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3.1.1.3 发现作业现场有人晕倒。 3.1.1.4 进入有限空间未进行有效隔离、置换、通风、检测分析,未 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1.1.5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联系无反应等。 3.1.2 预警方式、方法 3.1.3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 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 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 赶赴出事现场。 3.2 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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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的位置设置 (A)。 A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 安全标示 C 警示说明 D 安全 标示及说明 2、国家规定每年(B)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A 3 月 B 4 月 C 5 月 D 6 月 3、《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是指(B)。 A 企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 起的疾病。 B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 职业病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 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 的疾病。 D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4、《职业病防治法》中所指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是(D)。 A 安监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劳动保障部门 D 以上全是 5、国家对从事(D)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A 放射性 B 高毒 C 高危粉尘 D 以上全是 6、《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金额 为:(C) A 100 万元 B 80 万元 C 50 万元 D 30 万元 7、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类有害的(C)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 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危害因素。 A 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 粉尘、物理、放射 C 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 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8、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最高的是(A) A 尘肺病 B 噪声聋 C 铅中毒 D 苯中毒 9、下列哪一项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B)。 A 未申报职业病危害。 B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 C 未实施日常监测。 D 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 10、用工单位应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B)。 A 5% B 10% C 15% D 20% 11、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D)种。 A 99 B 105 C 115 D 132 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安监部门有权采取多种措施履行监督 检查职责,但不包括:(A)。 A 让用人单位提供原料的所有配方 B 采用样品 C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D 进行现场检查 13、根据我国呼吸性粉尘定义,最大粉尘颗粒为(A)。 A 7、07 μm B 5 μm C 10 μm D 3、5 μm 14、粉尘检测项目(D): A 浓度 、 B 分散度 C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D 浓度,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15、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A)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 一 B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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