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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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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XXXXX 公司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燃气锅炉事故属于工业热灾害三种主要事故类型中造成损失最大的爆炸事故。主要 可分为两种爆炸原因,一是炉膛爆炸,另一种是炉体爆炸。燃气锅炉发生爆炸事故 频率较高。 ( 1 )燃气锅炉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燃气锅炉的燃料是可燃气体,主要是天然气或煤气。天然气和煤气的主要成分都是 甲烷,还搀杂一些简单的烷烃,这些组分都是高度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的爆炸 下限为 4% ,煤气的爆炸下限为 6.2% ,极易发生爆炸 事故 。 ( 2 )炉膛爆炸火灾危险性 炉膛爆炸是由于可燃气体漏入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处在爆 炸极限围时一接触到适当的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事故。伴随着化学变化,炉气体压 力瞬时剧增,所产生的爆炸力超过结构强度而造成向外爆炸,由于在极短时间大量 能量在有限体积积聚,造成锅炉炉膛处于非寻常的高压或高温状态,使周围介质发 生震动或邻近的物质遭到破坏。炉膛爆炸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1 )点火不当 在点火时,如启动操作不当,出现熄火而又未及时切断气源、配气管进行可燃气体 吹扫,或吹扫不彻底、打开阀门时喷嘴也点不着火或者被吹灭,或其他可能使炉膛 中存积大量高浓度可燃气体并处于爆炸极限围的情况,则再次点火时引燃这些可燃 气体,引起爆炸。 2 )火焰不稳定而熄灭 如果煤气燃烧器出力过大,火焰就会脱开燃烧器,发生脱火现象 ; 相反出力 过小, 火焰就会缩回燃烧器,发生回火现象,使锅炉运行中火焰不稳定而熄灭,由于炉膛 呈炽热状态,达到或超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着火温度,且继续进入可燃气体 时,就有可能立即发生爆炸。 3 )设备不完善 阀门漏气,设备不完善,没有点火、灭火保护装置和火焰检测装置,可燃气体充满 炉点火发生爆炸。 4 )输气管道泄漏 由于燃气锅炉输气管道庞大,可燃气体消耗量大,有些管道已经存在老化、腐蚀的 情况,如不注意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在输气过程中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泄露,而造成 爆炸事故。 5 )操作失误 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不合理,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工作人 员安全意识不足,工作不负责任,值班、检修不按规定进行,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 ( 3 )炉体爆炸的火灾危险性 燃气锅炉炉体爆炸是由于锅炉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受压组件强度不够或者严重缺水 ,持续加热等因素造成的爆炸事故。 1 )燃气锅炉设计制造方面 设计不合理造成燃气锅炉结构上的缺陷 ; 材料不符合要求 ; 焊接质量粗糙 ; 受压组 件强度不够等,这些因素也是引起燃气锅炉爆炸的重要因素。 2 )锅炉水被烧空造成爆炸 在锅炉运行时,其中的水会被加热慢慢减少,当锅炉的水过少甚至烧空时, 可燃 气体燃烧所释放的热能直接加热锅炉设备本身,造成炉体过热,发生爆炸事故。 2 应急指挥机构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 .1 公司成立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抢险工作组。 2. 1. 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 1 )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 调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合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 2 )负责协调督促事发单位、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 3 )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应急指挥部信息传递及时 畅通 。 ( 4 )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及时向应急协调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 置情况。 ( 5 )核实应急状态解除条件,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状态解除。 ( 6 )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编写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2. 1. 3 各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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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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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脚本】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9页)

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演练阶段 演练前准备 演练时间 演练动作 解说词 1、各参演单位在集结地点待命。 2、参加事故模拟人员、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到位。 3、现场通信、音响保障。 4、现场布置(主席台、现场指挥部)布置到位。 5、摄像、录像人员到位。 6、解说员到位。 14:30:00 ┃ 14:50:00 放《迎宾典》主席台全体观摩人员入场就位,停播《迎宾典》。 15:00:00 ┃ 15:07:00 【男女解说员】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 【男解说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为弘扬“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 以提高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能力,检验抢险、救援技能为目的,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 危化、冶金等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并受乐亭县安监局委托,****救援队 模拟二甲醚泄漏事故,进行一次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女解说员】****规划的第三个化学工业基地,总体项目规划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 以*“四点一带”经济发展格局战略构想为指导,依托*临港工业园区的资源优势,以煤化工和石油化 工的有机结合为特色,体现了集约性、零排放、高科技、低成本、低能耗、循环式发展的产业园 区特点。 【男解说员】公司总经理始终十分重视公司应急救援工作。2008 年以来投入 800 余万元,以公司 消防队为依托,组建了一支具备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队伍成立后,通过加 强队伍建设、组织救援演练等多项措施,使得应急救援队的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女解说员】为了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救援,公司各车间分别 成立了兼职救援队,人员总数达到 50 人,统一配置了救援装备,建立了“专业分工、协调联动”的 应急救援机制。义务救援抢险队大大增强了公司应急救援力量。义务救援抢险队伍的成立,必将 为公司安全生产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男解说员】***应急救援队始终以公司总经理**同志提出的“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队伍建设,立足 自救、协调联动,平时高素质,战时打得赢”的应急救援理念为指导,强化队伍的培训与管理,认 真做好每项工作,出色完成每次出警救援任务。 【女解说员】参加本次演练的领导及嘉宾有:*安监局副局长*、*安监局危化科科长*、*质监局特 种设备监察股科*。 【男解说员】本次演练总指挥是*公司总经理*,现场总指挥是*公司副总经理*。 【女解说员】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救援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预案中应急指挥部由:安全、 环保、生产、技术、设备、保卫、化验室、总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成;由主管安全、救 援和生产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下设抢险救援组、抢修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 和警戒疏散组,医疗专业组。 【男解说员】本次演练所模拟的事故是:二甲醚装车岗位在充装过程中,二甲醚总阀前法兰口严 重泄漏,0.6MPa 二甲醚大量外泄,造成 2 名操作人员昏迷、冻伤。 【女解说员】本次演练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事故发生,岗位自救、报警,启动公司级预案。 第二阶段:现场事故处置,救援结束,恢复现场。 【男解说员】为了便于领导和同志们观看,下面我把演练现场作一简介: 西侧为二甲醚装车岗位,东侧从西向东依次为二个 1000M3 二甲醚储罐,本次演练泄漏由烟雾弹 代替。模拟风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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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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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分析 1.1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和车辆遭遇突发 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1.2 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 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 场,同时应汇报小车班班长和公司领导。 2.2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 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情节较大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 2.3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 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全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 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4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治疗,但在转移现场,必须将因移 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 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2.5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 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 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 速报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以“山东 XX 集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基准 4、预防与警报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开动前主 动提醒员工系好安全带; 4.1.2 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再乘车过程中自觉系 好安全带; 4.1.3 交通车辆的监控:加强公司(及销售公司)车辆检查维护及驾驶员的 安全管理,遵守交通规则; 4.1.4 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外出公务时应随车配带急救箱。 4.2 预警行动 4.2.1 Ⅰ级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重大事故,即:一次造成伤亡 1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 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②特大事故,即:一次造成死亡 2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 元以上的事故。 4.2.2 Ⅱ级预警 一般事故,即: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4.2.3Ⅲ级预警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一旦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 话(报警 110、急救 120、交警 122、火警 119)救援,随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 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各个职能部门及分管副总报告以确保工作的秩 序。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报告。 5.2 达到Ⅱ级预警时,部门经理在接到当事人或现场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向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汇报。 5.3 达到Ⅰ级预警时,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 20 分钟必须逐级报告 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包括财产损失、地点、人员伤亡等基本详细情 况。 5.4 信息报告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Ⅰ级响应:对应于Ⅰ级预警。 6.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6.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6.2 响应程序 6.2.1 Ⅲ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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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脚本】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9页)

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演练阶段 演练前准备 演练时间 演练动作 解说词 1、各参演单位在集结地点待命。 2、参加事故模拟人员、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到位。 3、现场通信、音响保障。 4、现场布置(主席台、现场指挥部)布置到位。 5、摄像、录像人员到位。 6、解说员到位。 14:30:00 ┃ 14:50:00 放《迎宾典》主席台全体观摩人员入场就位,停播《迎宾典》。 15:00:00 ┃ 15:07:00 【男女解说员】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 【男解说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为弘扬“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 以提高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能力,检验抢险、救援技能为目的,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 危化、冶金等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积极响应这一号召,并受乐亭县安监局委托,****救援队 模拟二甲醚泄漏事故,进行一次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女解说员】****规划的第三个化学工业基地,总体项目规划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念, 以*“四点一带”经济发展格局战略构想为指导,依托*临港工业园区的资源优势,以煤化工和石油化 工的有机结合为特色,体现了集约性、零排放、高科技、低成本、低能耗、循环式发展的产业园 区特点。 【男解说员】公司总经理始终十分重视公司应急救援工作。2008 年以来投入 800 余万元,以公司 消防队为依托,组建了一支具备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队伍成立后,通过加 强队伍建设、组织救援演练等多项措施,使得应急救援队的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女解说员】为了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救援,公司各车间分别 成立了兼职救援队,人员总数达到 50 人,统一配置了救援装备,建立了“专业分工、协调联动”的 应急救援机制。义务救援抢险队大大增强了公司应急救援力量。义务救援抢险队伍的成立,必将 为公司安全生产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男解说员】***应急救援队始终以公司总经理**同志提出的“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队伍建设,立足 自救、协调联动,平时高素质,战时打得赢”的应急救援理念为指导,强化队伍的培训与管理,认 真做好每项工作,出色完成每次出警救援任务。 【女解说员】参加本次演练的领导及嘉宾有:*安监局副局长*、*安监局危化科科长*、*质监局特 种设备监察股科*。 【男解说员】本次演练总指挥是*公司总经理*,现场总指挥是*公司副总经理*。 【女解说员】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救援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预案中应急指挥部由:安全、 环保、生产、技术、设备、保卫、化验室、总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成;由主管安全、救 援和生产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下设抢险救援组、抢修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 和警戒疏散组,医疗专业组。 【男解说员】本次演练所模拟的事故是:二甲醚装车岗位在充装过程中,二甲醚总阀前法兰口严 重泄漏,0.6MPa 二甲醚大量外泄,造成 2 名操作人员昏迷、冻伤。 【女解说员】本次演练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事故发生,岗位自救、报警,启动公司级预案。 第二阶段:现场事故处置,救援结束,恢复现场。 【男解说员】为了便于领导和同志们观看,下面我把演练现场作一简介: 西侧为二甲醚装车岗位,东侧从西向东依次为二个 1000M3 二甲醚储罐,本次演练泄漏由烟雾弹 代替。模拟风向南风。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1.5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厂内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的危害程度分析 1.1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和车辆遭遇突发 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1.2 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 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 场,同时应汇报小车班班长和公司领导。 2.2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 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情节较大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 2.3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 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全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 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4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治疗,但在转移现场,必须将因移 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 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2.5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 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 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 速报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以“山东 XX 集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基准 4、预防与警报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车辆开动前主 动提醒员工系好安全带; 4.1.2 加强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再乘车过程中自觉系 好安全带; 4.1.3 交通车辆的监控:加强公司(及销售公司)车辆检查维护及驾驶员的 安全管理,遵守交通规则; 4.1.4 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外出公务时应随车配带急救箱。 4.2 预警行动 4.2.1 Ⅰ级预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重大事故,即:一次造成伤亡 1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 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②特大事故,即:一次造成死亡 2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 元以上的事故。 4.2.2 Ⅱ级预警 一般事故,即: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4.2.3Ⅲ级预警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一旦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 话(报警 110、急救 120、交警 122、火警 119)救援,随后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 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向各个职能部门及分管副总报告以确保工作的秩 序。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报告。 5.2 达到Ⅱ级预警时,部门经理在接到当事人或现场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向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汇报。 5.3 达到Ⅰ级预警时,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 20 分钟必须逐级报告 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包括财产损失、地点、人员伤亡等基本详细情 况。 5.4 信息报告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Ⅰ级响应:对应于Ⅰ级预警。 6.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6.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6.2 响应程序 6.2.1 Ⅲ级响应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特种设备及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记录(5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厂区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3.22 参加部门 和单位 车间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 救方法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8Kg 干粉灭火器 1 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棉纱若干。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联系 薛建平,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 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 然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 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 员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 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 练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外部支 援部门 和协作 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 在 问 题 和 改进措施 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 2 人没有穿工作服。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 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田本维 评审负责人:韩兴松 时间:3-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压力容器放置点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1.18 参加部门 和单位 各部门,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掌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 应急措施。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灭火器 1 瓶,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操作人员发现有台行车滑线起火。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操作方案,立即按响警报器,操 随后通知应急小组,进行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 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直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人员撤离。设备 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所有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情况。即时维修 或更换。强调加强巡查,注意观察,记录。提高操作人员的工艺水平。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各类专项应急预案-XX公司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XXXXX 公司锅炉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燃气锅炉事故属于工业热灾害三种主要事故类型中造成损失最大的爆炸事故。主要 可分为两种爆炸原因,一是炉膛爆炸,另一种是炉体爆炸。燃气锅炉发生爆炸事故 频率较高。 ( 1 )燃气锅炉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燃气锅炉的燃料是可燃气体,主要是天然气或煤气。天然气和煤气的主要成分都是 甲烷,还搀杂一些简单的烷烃,这些组分都是高度易燃易爆的气体,天然气的爆炸 下限为 4% ,煤气的爆炸下限为 6.2% ,极易发生爆炸 事故 。 ( 2 )炉膛爆炸火灾危险性 炉膛爆炸是由于可燃气体漏入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处在爆 炸极限围时一接触到适当的点火源就会发生爆炸事故。伴随着化学变化,炉气体压 力瞬时剧增,所产生的爆炸力超过结构强度而造成向外爆炸,由于在极短时间大量 能量在有限体积积聚,造成锅炉炉膛处于非寻常的高压或高温状态,使周围介质发 生震动或邻近的物质遭到破坏。炉膛爆炸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1 )点火不当 在点火时,如启动操作不当,出现熄火而又未及时切断气源、配气管进行可燃气体 吹扫,或吹扫不彻底、打开阀门时喷嘴也点不着火或者被吹灭,或其他可能使炉膛 中存积大量高浓度可燃气体并处于爆炸极限围的情况,则再次点火时引燃这些可燃 气体,引起爆炸。 2 )火焰不稳定而熄灭 如果煤气燃烧器出力过大,火焰就会脱开燃烧器,发生脱火现象 ; 相反出力 过小, 火焰就会缩回燃烧器,发生回火现象,使锅炉运行中火焰不稳定而熄灭,由于炉膛 呈炽热状态,达到或超过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着火温度,且继续进入可燃气体 时,就有可能立即发生爆炸。 3 )设备不完善 阀门漏气,设备不完善,没有点火、灭火保护装置和火焰检测装置,可燃气体充满 炉点火发生爆炸。 4 )输气管道泄漏 由于燃气锅炉输气管道庞大,可燃气体消耗量大,有些管道已经存在老化、腐蚀的 情况,如不注意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在输气过程中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泄露,而造成 爆炸事故。 5 )操作失误 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时操作不合理,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工作人 员安全意识不足,工作不负责任,值班、检修不按规定进行,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 ( 3 )炉体爆炸的火灾危险性 燃气锅炉炉体爆炸是由于锅炉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受压组件强度不够或者严重缺水 ,持续加热等因素造成的爆炸事故。 1 )燃气锅炉设计制造方面 设计不合理造成燃气锅炉结构上的缺陷 ; 材料不符合要求 ; 焊接质量粗糙 ; 受压组 件强度不够等,这些因素也是引起燃气锅炉爆炸的重要因素。 2 )锅炉水被烧空造成爆炸 在锅炉运行时,其中的水会被加热慢慢减少,当锅炉的水过少甚至烧空时, 可燃 气体燃烧所释放的热能直接加热锅炉设备本身,造成炉体过热,发生爆炸事故。 2 应急指挥机构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 .1 公司成立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抢险工作组。 2. 1. 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 1 )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 调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合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 ( 2 )负责协调督促事发单位、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 3 )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应急指挥部信息传递及时 畅通 。 ( 4 )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及时向应急协调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 置情况。 ( 5 )核实应急状态解除条件,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状态解除。 ( 6 )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编写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2. 1. 3 各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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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8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04 各生产区域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1.车间现场处置方案 岗位名称 车间 事故风险 分析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泄漏、触电、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车间内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主要发生在车间生产过程中,主 要影响范围为车间,若事故扩大,可对公司甚至周边企业造成影响,火灾事故危害程度较 大,其他事故危害程度一般。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① 浓烟; ② 有明火; ③ 液体流出; ④ 电气线路短路; ⑤ 设备损坏。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人生伤亡。 应急工作 职责 事故发现第一人: 1、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报告车间负责人; 2、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车间负责人: 1、立即成为现场指挥员,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立即拨打公司电话:xxx 汇报,必要时拨打 119 报警。 3、向公司负责人、应急指挥部报告。 4、组织本车间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车间人员: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 事故 报告 1)事故发现人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接报警后初步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趋 势,再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向 xx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中心 报警(电话:xx)。 2)事故需报告的内容有:事发时间、地点、事故状态、人员受伤情况等; 应急处置 程序与措 施 现场 处置 1、火灾爆炸处置 ①立刻使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控制,同时进行呼救;(发现人员) ②立刻将现场情况汇报车间负责人,并协助扑灭火灾;(相邻岗位人员) ③组织人员穿好防护服,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进行灭火,通知无关人员及时撤离。 同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物料转移;(车间负责人) ④将现场处置情况汇报公司负责人(车间负责人) ⑤装置根据火灾情况进行工艺处置;应启动紧急停车预案,装置局部或全面停车; (车间负责人) ⑥火灾扑灭后,要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火灾复燃;(员工) ⑦火灾如对相邻装置有影响要及时告知相邻装置;(员工) ⑧保护现场,人员进行清点。(车间负责人) ⑨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公司层面的支援。 ⑩接到车间通知后,产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负责人) ⑪按照公司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各应急小组) 2、中毒窒息事故处置 ①员工 1 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划定警戒区域; ②员工 2 负责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处; ③车间负责人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人员疏散区; ④员工 2 将中毒者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判断中毒者情况,若中毒严重,则需要立 即送医院治疗。 3、泄漏处置 ①立刻将现场情况汇报车间负责人,并协助堵漏;(员工) ②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公司,并组织班组人员做好初期堵漏工作;(车间负责人) ③作为现场总指挥,立即组织应急处理人员收集泄漏化学品。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4、触电处置 若发生触电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第一时间采用绝缘设备将人与带电设备进行分离, 电工及时切断所在区域电源。 5、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处置 车间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对伤者进行初期简单救护,并联系医院进行进一步治 疗。 人员 疏散 警戒疏散组立即组织现场无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并设置警戒标志。 人员 救护 1、迅速将烧伤、物体打击伤害人员转移至车间外安全地带,并采取如下措施: 1)对烧伤者:轻度烧伤时要保护好皮肤,切不可用毛巾擦拭,防弄破感染,同时用 烫伤膏擦拭;对大面积烧伤并已休克者,要防其舌头收缩堵塞咽喉造成窒息,一旦 出现这种情况,在场人员应将伤者嘴撬开,将舌头拉出,保证呼吸畅通;对心跳停 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并边抢救边送医院救治; 2)对物体打击及车辆伤害者: ①如流血,要进行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②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止痛剂药; ③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要小心固定; ④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⑤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 伤员一起转送。 ⑥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 一手资料; 2、对伤重者,应立即与 xx 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 公司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扩大 应急 若事故不断扩大,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并请求启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和向 xx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请求援助(xxx),应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或综合 应急预案,双报备,同时告知物业。 消 防、 医疗 救助 必要时,拨打119/120报警,并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医疗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力量到来。 现场 恢复 事故处理结束后,清扫现场,经上级同意后恢复生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322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 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5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 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八条 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 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第九条 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 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 和劳动行政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 部门。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负责。 第十二条 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 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 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 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 第四章 整 改 第十七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 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八条 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 定查处;也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按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 请审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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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5 KB 时间:2026-01-13 价格:¥2.00

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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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九日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有关 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 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 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 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2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 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 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 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 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 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 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 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 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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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001 年 4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 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 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 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 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 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 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 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 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 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 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 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 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 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 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 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 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 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 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 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 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 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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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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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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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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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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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及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中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管理手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 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 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 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 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 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应当拨 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 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向相关部门报告: 1、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 1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 学校应当在 24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安全 事故后,学校应当在 2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 小时内 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 面结案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3 人或重伤 10 人或财产损失 5 万元以上的安 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 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 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 况、事故 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 当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 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 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 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 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 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 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 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 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 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 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保护现场及 48 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 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 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 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 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 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 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 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 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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