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结合我企业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 意见,为推动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文化的细微渗透功能,使全体员工 形成安全价值的共识和安全目标的认同,并实现自我行为的有效控制,不断提高 安全修养,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根据安全 要求采取行为,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发展为指 导,用全新的价值观念、务实的态度情感关注安全,保护环境,规范行为,充分 体现生命价值,通过价值承诺、制度保障、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氛围营造等有 效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我安全防护和相互安 全保障的能力。 二、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确立全体员工共同认可并共享的安全愿景、安全使 命、安全目标和安全价值观,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自觉规范的安 全行为,从细微的异常中发现问题,探索规律,总结改进,培植有效控制安全生 产过程的自信心。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和主人翁意识,追求卓越的安 全绩效,纵深防御不安全实践和安全事故。 1. 充分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和程序为基础, 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符合性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最大限度地减小生产安 全事故风险。 2. 建立明确的追求卓越安全绩效的长短期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全员承诺,并 将承诺实实在在地付诸实践。 3. 从安全异常和安全事件中获取经验,分析不足,并及时改进与这异常和 事件相关的所有管理上、技术上的缺陷,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期持续稳定运行。 三、工作计划 1.结合我企业实际生产现状,制定出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战略目标、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并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根据企业规定项目制定具体目标值, 并组织落实检查与考核。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 人,监督到人。加强各种例会制度,对参会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管理制度,与年度 奖励挂钩。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情况 有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章违纪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 全生产专业培训;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 技能训练,举行安全疏散演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在企业主要道路干线上设有专用或兼用的安全文化宣传栏。定期更换安 全法律法规或安全防护知识内容。 4、完善更新汇总编写新员工进厂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培训内容,并制作培训教材, 便于员工在学习过程中通俗易懂。 5、积极开展“做安全人,保安全岗”、“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车间” 活动,深入推进“双述”操作法和班组建设,认真组织“员工操作手册”培训; 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6、加大安全投入。年初做出各项安全费用的支出计划,重点使用在安全联 锁装置的更新维护上,重要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监控上,员工安全防护上。 7、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文化活动,并制定出台一些奖励措施, 同员工的基础考核挂钩,包括物质和荣誉方面。企业将加大对能在各级部门组织 的安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的员工,加大宣传和奖励。 四、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 任务,必须建立领导机制,明确职能,确保从决策计划、组织制度、物资投入、 人员选拔和培养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必须确立具体负责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职 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2. 抓好协调推进。着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文化建设要与体系持续 有效运行相结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必须有坚实的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和保障, 安全文化建设可以促进或制约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二是安全文化建设要与 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只有在日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 全行为才能最真实地表现出来,脱离了日常安全生产,安全绩效的评价会大打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作业环境 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减少职业伤害和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批,组织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单 位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后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 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三同时”审批 3.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3.1.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投资纳入建 设项目概算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1.3 工程部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征求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方面的意见,必要时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1.4 在安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 进行安排,并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5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 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必须进行及时整改,否则不能通 过竣工验收。 3.1.6 财务部对未进行 “三同时”审批验收或未完善“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不 予结算付款。 3.1.7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 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 3.2.1 安全预评价 a)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以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较大的项目,安全环保部 必须参加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 相关意见,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b) 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安全环保部必须参加安全设施 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同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3.2.2 安全验收 a)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工程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 验收组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b) 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部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将原件存档。 c) 未能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 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3.3.1 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对新、改、扩建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方。 3.3.2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负责办理施工单位进场前的相关安全管理手续,包括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确 定风险抵押金,办理临时工出入证等事项。 b)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c) 协助施工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其按期实施。 d) 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利责令停工 整改。 3.3.4 工程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17 价格:¥2.00
1 甲烷氯化物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氢氯化单元 氯甲烷压缩机、稀盐酸输送泵、硫酸干燥塔循环泵、导热油泵、硫酸计量 泵、甲醇泵、稀硫酸泵、甲醇槽高位油槽、导热油槽、甲醇储槽、98%硫酸槽、88% 硫酸槽、盐酸槽、甲醇预热器、甲醇过热器、电加热器、导热油加热冷却器、 氢氯化反应器、导热油槽放空冷凝器、甲醇过热器、氯化氢过热器、激冷塔、 分离罐、激冷器、一级酸冷却器、二级酸冷却器、稀酸冷却器、碱洗塔、碱洗 塔冷却器、一级硫酸干燥塔、一级硫酸干燥塔冷却器、二级硫酸干燥塔上塔、 二级硫酸干燥塔、二级硫酸干燥塔冷却器、干燥后除沫器、氯甲烷压缩机进口 缓冲罐、氯甲烷压缩机出口缓冲罐、氯甲烷冷却器、氯甲烷压缩机机体进口缓 冲罐、氯甲烷压缩机机体出口缓冲罐、温度计、液位计、压力表、远传压变、 远传液位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压缩机厂房、设备框架、控制室、爬梯、 护栏、手拉葫芦、水分分析仪、消防栓、灭火器、室内栓、防护器材。 1.1.2 热氯化单元 循环塔进料泵、二级冷凝器进料泵、二级冷凝器进料泵、循环塔回流泵、循环 塔回流泵、氯化反应器、氯化产物释放槽、氯甲烷蒸发器除沫器、氯甲烷蒸发 器、二级冷凝器除沫器、二级冷凝器、三级冷凝器、一级冷凝器、一级冷凝器 分离罐、二级冷凝器分离、三级冷凝器分离罐罐、循环塔顶冷凝器、循环塔再 沸器、激冷塔、氯甲烷预热器、氯气预热器、干燥器、循环塔进料槽、循环塔 储槽、热交换器进料槽、循环塔热交换器、循环塔底出料冷却器、激冷液收集 2 槽、激冷液冷凝器、温度计、液位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框架、爬梯、 护栏、手拉葫芦、消防栓、灭火器、防护器材。 1.1.3 精馏单元 二氯甲烷进料泵、二氯甲烷塔回流泵、二氯甲烷碱洗泵、二氯甲烷共沸塔进料 泵、二氯甲烷产品输送泵、氯仿塔进料泵、氯仿回流泵、氯仿碱洗泵、氯仿共 沸塔进料泵、氯仿产品输送泵、二氯甲烷塔循环泵、氯仿塔循环泵、重组分检 测槽泵、二氯精馏塔、氯仿精馏塔、二氯甲烷塔再沸器、二氯甲烷塔顶冷凝器、 二氯甲烷塔底出料冷却器、二氯甲烷冷却器、二氯甲烷塔进料槽放空冷凝器、 二氯甲烷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共沸塔塔顶冷凝器、二氯甲烷共沸塔 再沸器、二氯甲烷碱洗分层器、二氯甲烷共沸塔塔底出料冷却器、二氯甲烷检 测槽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分层器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放空冷凝器、氯仿塔 顶冷凝器、氯仿塔再沸器、氯仿冷却器、氯仿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粗四氯化 碳冷却器、氯仿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氯仿共沸塔顶冷凝器、氯仿共沸塔再沸 器、氯仿产品冷却器、氯仿碱洗分层器放空冷凝器、氯仿产品检测槽放空冷凝 器、重组分检测槽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产品检测槽、粗氯仿槽、氯仿检测槽、 稳定剂添加罐、重组分检测槽、二氯甲烷塔回流罐、氯仿塔回流罐、粗产品储 槽 1.1.4 盐酸吸收单元 32%盐酸输送泵、20%盐酸输送泵、有机物汽提塔进料泵、31%盐酸冷却器、有 机物汽提塔再沸器、31%盐酸贮槽、22%盐酸贮槽、尾气塔、有机物气提塔 1.1.5 液氯气化单元 热水泵、液氯汽化器、氯气缓冲罐、事故氯储槽、三氯化氮循环泵、次氯酸钠 循环泵 1.1.6 公共系统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A.6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港电公司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管控措施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危险 源或 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1 清扫 走错间 隔 3 级 一 般 风 险 触电伤 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止合闸警示 标示。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2 检查 误碰带 电设备 3 级 一 般 风 险 触电伤 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止合闸警示 标示。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1 作 业 活 动 6K V 开 关 检 修 3 实施 维修 误碰带 电设备 3 级 一 般 触电伤 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风 险 止合闸警示 标示。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4 试验 开关仓 内上触 头带 电、开 关本体 储能弹 簧储能 3 级 一 般 风 险 触电伤 害、机 械伤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止合闸警示 标示。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1 清扫 走错 间隔 3 级 一 般 风 险 触电 伤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止合闸警示 标示。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2 作 业 活 动 变 压 器 检 修 2 检查 走错 间隔 3 级 一 般 风 险 触电 伤害 设备停电;合 接地刀闸;设 置围栏;挂禁 止合闸警示 标示。 执行工作票制 度和现场安全 规程;落实风险 辨识防控措施; 加强现场反违 章自查自纠。 学习掌握触 电急救措施; 班前会组织 岗前宣誓、辨 识作业风险 及措施;每年 至少组织一 次《安规》考 试。 绝缘鞋、绝缘 手套、安全帽 穿戴整齐。 保持安全通 道畅通;当发 现有人触电, 首先要使触 电者迅速脱 离电源,然后 进行抢救。 站队 港电 公司 李宏 利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分析记录表格 A.6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股份二公司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管控措施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号 名称 危险源 或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1 叉取抓 斗 人员离 抓斗、 叉车安 全距离 不足或 斗体内 有人 4 级 蓝 人身伤 害 叉车司机叉 取抓斗前,对 抓斗内外和 车辆周围检 查确认; 执行《门机队叉 车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叉车 在叉取抓斗等 物品时,对抓斗 内外及物品周 围和车辆周围 检查确认,确保 无人员及其它 物品 作业人员必 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 审合格;作业 前,现场负责 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 教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 须按要求穿 戴劳保防护 用品 人员离抓斗、 车辆 10 米以 外,抓斗发生 倾倒,司机及 时撤离 岗位 叉车 班 当班 班长 2 道路行 驶 倒车时 不回头 4 级 蓝 人身伤 害 倒车时必须 回头瞭望,确 保安全 《门机队叉车 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4、道路 行驶时要严格 遵守道路交通 安全法规,倒车 时要回头瞭望, 确保安全 作业人员必 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 审合格;作业 前,现场负责 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 教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 须按要求穿 戴劳保防护 用品 有人员车辆 等,停止倒车 岗位 叉车 班 当班 班长 1 作 业 活 动 叉 车 叉 抓 斗 3 道路行 驶 行驶时 急刹 4 级 蓝 车辆伤 害 严格执行叉 车司机操作 《叉车司机操 作规程》5.4.2 作业人员必 须具备安全 作业人员必 须按要求穿 叉车司机杜 绝急刹车、高 岗位 叉车 班 当班 班长 车、高 速行 驶、急 转弯 规程,杜绝急 刹车、高速行 驶、急转弯 避免急刹车、高 速行驶、急转弯 上岗证,并年 审合格;作业 前,现场负责 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 教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戴劳保防护 用品. 速行驶、急转 弯 4 道路行 驶 叉车行 走时, 有坚硬 物体损 坏轮胎 或轮胎 碾压物 品、垫 木、石 头等蹦 起伤人 5 级 蓝 车辆伤 害、物 体打击 叉车行驶过 程中注意观 察,有坚硬物 体避开或取 走 《叉车司机操 作规程》5.5.2 叉车应低速驶 近货堆,同时要 注意货堆附近 有无坚硬物体, 以免刺伤轮胎 注意车轮不要 碾压物品、垫 木,以免碾压物 蹦起伤人《门机 队叉车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5、 叉车行驶过程 中注意观察,场 地或道路上有 垫木、石头等坚 硬物体要避开 或取走,防止坚 硬物体损坏轮 胎或轮胎碾压 蹦起伤人 作业人员必 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 审合格;作业 前,现场负责 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 教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 须按要求穿 戴劳保防护 用品. 取走或避开 岗位 叉车 班 当班 班长 5 道路行 驶 道路行 驶时空 中有障 碍物 (如门 框、限 高架、 电线 等) 5 级 蓝 物体打 击 空中有障碍 物时,停车检 查确认 《叉车司机操 作规程》5.4.4 行驶时要注意 空中障碍物(如 门框、架子、电 线等),出入库 门要上下左右 看清楚《门机队 叉车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6、 道路行驶时空 中有障碍物(如 作业人员必 须具备安全 上岗证,并年 审合格;作业 前,现场负责 人对当班人 员进行岗前 教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 须按要求穿 戴劳保防护 用品. 停止作业并 确认 岗位 叉车 班 当班 班长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9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A.6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表 6-1 作业活动风险分级控制清单 单位: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 风险点 作业步骤 (危险源) 管控措施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危险 源或 潜在 事件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级 别 主要 后果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管控 层级 责任 单位 责任 人 备注 人员、 车辆 侵入 钩行 路线, 吊箱 下有 锁头 或断 底箱 货物 掉落 一 般 风 险 3 级 起重 伤害 现场警戒、 指挥工监护 到位,设备 检查到位, 无坠落物 1、作业前由 负有监督确 认职责的人 员确认作业 现场是否具 备作业条件; 2、相关部门 及站队依据 安全检查等 制度标准,组 织检查 1、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合 格; 2、作业前, 现场负责人 对当班人员 进行岗前教 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戴安全帽、 穿工作服、 劳保鞋 当发现有人 员伤害,根 据伤害情况 进行止血、 人工呼吸等 自救、严重 时送医救 治、或者拨 打急救电话 求救 班组 桥吊 班 孙元 宾 1 作 业 活 动 桥 吊 装 卸 船 作 业 1 装、卸 船作 业 吊具 取、放 箱同 时调 整拾 锁交 叉作 业,吊 一 一 般 风 险 3 级 起重 伤害 指挥工与操 作司机,对 讲机联系畅 通、在相互 视野中 1、作业前应 由负有监督 确认职责的 人员确认作 业现场是否 具备作业条 件; 2、公司相关 1、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合 格; 2、作业前, 现场负责人 对当班人员 戴安全帽、 穿工作服、 劳保鞋 当发现有人 员伤害,根 据伤害情况 进行止血、 人工呼吸等 自救、严重 时送医救 治、或者拨 班组 桥吊 班 孙元 宾 物碰 压 部门及站队 依据安全检 查等制度标 准,组织检查 进行岗前教 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打急救电话 求救 大车 移动 时,两 侧轨 道上 有人 有车 停留, 设备 碰撞 一 一 般 风 险 3 级 车辆 伤害 指挥工现场 警戒、监护 到位,设备 鸣笛警示, 及时通报发 现的情况 1、作业前由 负有监督确 认职责的人 员确认作业 现场是否具 备作业条件; 2、公司相关 部门及站队 依据安全检 查等制度标 准,组织检查 1、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合 格; 2、作业前, 现场负责人 对当班人员 进行岗前教 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戴安全帽、 穿工作服、 劳保鞋 当发现有人 员伤害,根 据伤害情况 进行止血、 人工呼吸等 自救、严重 时送医救 治、或者拨 打急救电话 求救 班组 桥吊 班 孙元 宾 2 移大 车作 业 大车 移动 时,海 侧无 指挥 工监 护,设 备碰 撞 一 低 风 险 3 级 机械 伤害 指挥工现场 警戒、监护 到位,设备 鸣笛警示 1、作业前应 由负有监督 确认职责的 人员确认作 业现场是否 具备作业条 件; 2、公司相关 部门及站队 依据安全检 查等制度标 准,组织检查 1、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合 格; 2、作业前, 现场负责人 对当班人员 进行岗前教 育,告知安 全注意事项 戴安全帽、 穿工作服、 劳保鞋 当发现有人 员伤害,根 据伤害情况 进行止血、 人工呼吸等 自救、严重 时送医救 治、或者拨 打急救电话 求救 岗位 桥吊 班 孙元 宾 3 吊舱 盖作 业 人员 车辆 进入 舱盖 一 一 般 风 3 级 起重 伤害 指挥工现场 警戒、监护 到位,设备 鸣笛警示 1、作业前应 由负有监督 确认职责的 人员确认作 1、作业人员 必须具有安 全上岗证, 并年审合 戴安全帽、 穿工作服、 劳保鞋 当发现有人 员伤害,根 据伤害情况 进行止血、 班组 桥吊 班 孙元 宾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89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第 1 页 共 2 页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1 目 的 通过将“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以严格执行加油 站制定的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引导员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保障员工人生安全。 2 范 围 加油站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 责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考核奖惩及 业务相关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执行监督考核;重大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事项的考核报负责人审批。 4 个人考核办法 (1)奖励 ①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加油站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 系规定的各项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 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给予奖励。 ②加油站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2)处罚 ①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 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 50~100 元处罚。 ②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 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50~200 处罚。 ③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 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1000 处 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④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0~5000 处罚,有直 第 2 页 共 2 页 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⑤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 50~500 元的扣款,有直接责 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记录不完 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 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 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 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培训不到位。 F.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制度条款。 ⑥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 予 50~500 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设备运行记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劳保用品。 E.不认真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 维修规程。 (4) 员工年底两个体系考核不合格,次年基本工资不得增长,并根据考 核情况最高可降低 5%。 5 记录表格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考核记录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考核奖惩汇总表》 青岛庆明加油站 2017 年 10 月 06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5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题 考试时间: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60 题) 1.( )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 A.事故控制 B.风险管控 C.隐患排查 D.安全培训 2.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 险分为( )级,其中( )级最危险。 A.5、 1 B.4、 1 C.5、 5 D.4、 4 3.风险级别中( )级别最高? A.红色 B.橙色 C.黄色 D.蓝色 4.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将( )确定重大风险、 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的管控主体。 A.公司、车间、班组、岗位 B.公司、部门、车间、班组 C.公司、专业、车间、 岗位 5.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 )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 或它们的组合。 A.精神损害 B.健康损害 C.身心损害 D.心理损害 6.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 ( )和管理因素四类。 A.个体行为 B.人为因素 C.环境因素 D.光线因素 7.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 )的组合。 A.严重性 B.适应性 C.必要性 D.有限性 8.( )是风险管控的基础。 A.风险分析 B.风险评价 C.排查风险点 D.风险分级 9.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 A.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B.必要性、实用性、安全性 C.安全性、必要性、可靠性 D.经济性、安全性、实用性 10.各企业的风险评价准则具体内容应( )。 A.应统一 B.同行业应统一 C.由各部门自己确定,无需统一 D.与企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 11.( )承担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A.企业 B.中介机构 C.安监部门 D.主要负责人 12.企业应建立以( )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A.主要负责人 B.分管安全负责人 C.安全机构负责人 13.风险信息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伴随风险大小、等级、 所需管控措施和( )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A.基层单位、责任人 B.所在单位、责任人 C.责任单位、责任人 D.各级单位、 责任人 14.风险分级管控程序四个阶段包括危险源识别、危险源分级、风险控制和 ( )。 A.效果验证 B.效果验证与更新 C.效果评价 D.效果验证与评价 15.风险分级是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 评价,根据( )划分等级。 A.风险评价 B.评价结论 C.评价结果 D.风险评估 16.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 )。 A.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 落实具体措施。 B.风险越小,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 落实具体措施。 C.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低;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 落实具体措施。 D.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下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上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 落实具体措施。 17.企业应在各岗位悬挂安全风险告知牌板,标明风险点名称及等级、危险源名 称及等级、事故类别或后果、管控措施、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及 ( )等内容。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对风险等级进行标识。 A.应急预案 B.应急电话 C.联系方式 18.企业应对( )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风险评价制度 1 目的 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实现事 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2 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印 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 办发【2016】11 号)、《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等。 3 评价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所有生产装置、设施、重要设备、重要作业)和非常规活动(检维修、废弃、 拆除与处置); (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公司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4 评价的方法: 可根据评价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本公司常用的评价方 法为 4.1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简称 PHA)预先危险分析 也称初始危险分析,是在每项生产活动之前,特别是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对系统存 在危险类别、出现条件、事故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尽可能评价出潜在的危险性。 4.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 SCA)是依据相关的标 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 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4.2.1 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4)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4.2.2 安全检查表编制分析要求: (1)既要分析设备设施表面看得见的危害,又要分析设备设施内部隐藏的内部构件 和工艺的危害。 (2)对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时,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先识别厂址,考虑地形、地貌、 地质、周围环境、安全距离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厂区内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 置、安全距离等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具体的建构筑物等。对于一个具体的设备设施,可以 按照系统一个一个的检查,或按照部位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或从前到后都可以。 (3)分析对象是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等,检查项目是静态的物,而非活动。 所列检查项目不应有人的活动,即不应有动作。 (4)检查项目列出后,还要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标准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 可以是行业规范、标准、本企业的有关操作规程、工艺规程或工艺卡片的规定。检查项目 应该全面,检查内容应该细致,达不到标准就是一种潜在危害。 (5)控制措施不仅要列出报警、消防检查检验等耳熟能详的控制措施,还应列出工 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如连锁、安全阀、液位指示、压力指示等。 4.2.3 安全检查表分析步骤: (1)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参照表 3)。 表 3 设备设施清单 (填表说明:1.设备十大类别:炉类、塔类、反应器类、储罐及容器类、冷换设备类、 通用机械类、动力类、化工机械类、起重运输类、其他设备类。2.参照设备设施台帐,按 照十大类别归类,按照单元或装置进行划分,同一单元或装置内介质、型号相同的设备设 施可合并,在备注内写明数量。3.厂房、管廊、手持电动工具、办公楼等可以放在表的最 单位: 装置单元: NO: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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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对 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 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7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 总安健〔2012〕73 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三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 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 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 — 2 — 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 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 1。 图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编 制 分 级 报 告 阶 段 综合考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等级和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用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 位和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岗位管控措 施和综合管理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 资 料 整 理 分 析 阶 段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准 备 阶 段 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 实 施 阶 段 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布情况调 查 岗位接触情 况及频次调 查 劳动强度分 级情况调查 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管 理情况调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MB 时间:2025-12-24 价格:¥2.00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表 企 业 : 评 估 日 期 : 年 月 日 1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基本 要求 (80 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双体系”建 设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 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 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 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 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 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 “双体系”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 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体 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并 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增加 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相关 职责。 3、企业应制定“双体系”建 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 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 任务、进度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体系” 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双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 组成人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的,扣 5 分。 3、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体 系”建设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未制定“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 扣 5 分。“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未明确 实施时间、责任人与分工、工作任务等, 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 位人员未履行“双体系”建设职责的, 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双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企业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 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验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阅“双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并对照实 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 管负责人及各层级、 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 “双体系”建设基本 要求及应履行的主要 职责。 0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表 企 业 : 评 估 日 期 : 年 月 日 2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收不通过。 全员培训 (20 分) 1、企业应制定“双体系”建 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 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 方式、相关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 行“双体系”建设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符合相关地方标 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 试,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 案。 1、企业未制定“双体系”建设培训计划 或计划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 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双体系”建设培训, 缺少部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及以上未 掌握企业“双体系”建设培训内容,验 收评定不予通过。 查资料: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 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 各岗位人员是否掌握 “双体系”建设培训 内容,主要包括风险 分级管控的内容与标 准、工作程序、方法 等,隐患排查治理的 内容与标准、工作程 序、方法等。 5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双体系” 建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 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 书等体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 书等体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或作业指导书等体系 文件文本。 12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5 KB 时间:2025-12-28 价格:¥2.00
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风险评价的目的 为识别公司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常规和非常 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达到消减危害、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审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16〕11 号)、《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实施指南》等,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安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 3.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徐曰田 成员:李学祥、童明山、孔德平、孟令建、张玉名、段益迎 4.职责 4.1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的策划工 作。 4.2 办公室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3 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参与相关危险源的风险 评价和风险分级控制的落实工作。 5.风险评价程序 为保证我公司的风险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以下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5.1 公司风险评价小组每年应定期制定“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经主要负责 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各级组织(公司、部室、车间、工段/班组)均应成立风险 评估小组,并对“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直至班组、岗位,作为开 展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依据。 5.2 各单位按照计划,依据适用的辨识评价方法对本单位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填 写相应的“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安全 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经本级风险评估小组进行汇总、评审后,逐级上报。 2 风险评价 监 测 审 查 5.3 上级风险评估小组组织审核、修订后,将审核、修订意见反馈各下级单位。重大(D 级\2 级)及以上风险必须报公司批准。 5.4 各级单位要根据最终分析评价记录结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由本级主 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发布。 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6.1 工作危害分析法: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 业任务、生产阶段、部门划分或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将任何一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 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 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6.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可按公司址、公司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流程、生 产设备、作业场所、管理设施等列出清单,然后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 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列表 进行判别检查。适合于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落实减少或防范风险的 措施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风险点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风险分级控制 风险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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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6-01-16 价格:¥2.00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唐山市宏扬花园商住楼工程,位于唐山市火炬路西侧,由唐山宏扬房地产 开发公司招标筹建,唐山国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期为 333 天,要求 2001 年 10 月 10 日开工,2002 年 10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由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建筑平面为 5 单元组合条式住宅楼。建筑面积为 16757.66M2(其中地下室面积 2310M2)。 地下是一层半地下室,地上主体为六层。地下室层高 2.2M,首层层高为 3.6M,二层层高为 3.0M,三至六层层高为 2.9M,单元组合为一梯两户,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至六层为住宅。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方案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河 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用电技术规范标准。 二、配电系统的布置 1、系统形式选择 本工程采用250KVA 变压器直接供电。根据施工平面图中各用电设备的位置、数量 及现场情况,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或混合的配电系统方式,由分配电箱到用电设备均采用 放射式,以保证设备相互之间无干扰。施工现场共计分四路,第一路钢筋工棚橡皮铜芯电缆, 由总箱设到钢筋工棚,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箱分 6 路分别向钢筋工棚及焊工棚供电;第二 路 1#、2#塔中间,橡皮铜芯电缆,由总箱设到 1#、2#塔中间二极配电箱分五路分别向塔吊、 搅拌机站及楼上供电;第三路同第二路;第四路木工棚。橡皮铜芯电缆有总箱段设到木工棚 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分四路向电锯、电刨子供电。(具体布置见平面图)。 2、线路敷设 配电干线除由总配电箱引出的场区照明支路和移动配电箱外,均采用五芯橡皮绝缘线缆 敷设。移动配电箱和各支线均选用 500 伏 VV 橡皮绝缘电缆线。 3、电器装置选择 (1)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均设总自动空气开关及分路自动空气开关或刀闸开关,用电 设备处工作电流大于 60A 用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选用 DZ10 型,刀闸开关用 HK 型。 (2)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3)总配电箱装设一块 0-450V 的电压表和一块 0-600A 的电流表。 (4)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分安装 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4、配电系统的保护装置 (1)整个系统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在总配电箱处及 2#、3#分箱处做 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 欧姆。保护线专用一根黄、绿间色 BVR2.5 平方毫米的多股铜 软线,敷设方式为直埋。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均做保护接零。 (2)采用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 配电两级保护。总箱选用 DZ15LE400/430 漏电保护。开关箱内选用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0.1S。 三、总用电负荷的计算 机械设备功率见表1,照明用电考虑为 10%。 不同暂载率的用电设备换算 对焊机:Pe=seJC.COS =100* 0.2*0.7=31.3kw 电焊机:pe=se JC.cos =22* 0.65*0.45=8kw 四台电焊机及对焊机的接线方法可以分配均匀, 则其三相不平衡因子可不计。 S 机=1.1×{K1×(ΣP 机/cosP)}+K2ΣS 机=1.1×{0.6×(120.9/0.7)}+0.6×166 =213.6KVA 照明用电量为施工用电设备用电量的10%。 S 总=1.1×S 机=1.1×213.6=235KVA 即 235KVA<250KVA 经计算施工现场供电所需总容量小于甲方提供变压器的容量250KVA符合要求。 其它干线及支路的负荷计算及配电箱设备的选择略(详见系统图)。 S 机――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所需容量(KVA) ΣP 机――施工现场用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CosP――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查表得 cosp=0.7) K1――电动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1=0.6 K2――电焊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2=0.6 ΣS 机――施工现场电焊机额定量之和(KVA) 四、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附图1) 五、接线系统图(附图2) 表1 用电设备功率一览表 序号 用电机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功率(KW) 合计功率(KW) 备 注 1 塔吊 QTZ250 4 15 60 2 钢筋切断机 Q140-1 1 4 4 3 切割机 1 2.2 2.2 4 搅拌机 350L 1 5.5 5.5 5 电锯 1 4.4 4.4 6 电刨子 2 3 6 7 电焊机 3 22KVA×2 8 振捣棒 10 1.1 11 9 平板震动器 2 2.2 4.4 10 卷扬机 2 5.5 5.5 11 搅拌机 750L 1 10 10 12 砂轮机 1 2.2 2.2 13 台钻 1 2.2 2.2 14 弯曲机 1 3.5 3.5 15 对焊机 1 100KVA 合 计 60.8 120.9 166KVA 六、配电装置安装技术措施 1、电缆敷设方法: 电缆埋于室外自然地面以下 600mm 处,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 50mm 厚的细砂,然后 覆盖砖作保护,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 200mm 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 护套管防护。移动配电箱,随脚手架穿塑料管保护敷设。 2、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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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 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 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 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 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 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 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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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 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 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 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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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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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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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0fdty and town gas distribution works CJJ 33---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312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33—2005,自 200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1.0.4、2.2.1、5.4.10、7.2.2、9.1.2(2)、12.1.1 条(款)为强 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Ⅱ33—89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 年 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 成 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土方工程;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4.钢质管 道及管件的防腐;5.埋地钢管敷设;6.球墨铸铁管敷设;7.聚乙烯和钢骨架聚乙烯管敷设;8. 管道 附件与设备安装;9.管道穿(跨)越;10.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施工;11.燃气场站;12.试验与 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全面修订原规范;2.钢质管道的压力由 0.8MPa 提高到了 4.OMPa;3.新增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定;4. 新增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煤焦油瓷漆、熔结环氧粉末及聚乙烯防腐的施工及验收规定;5.增 加燃 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6.新增室外架空燃气管的施工及验收规定;7.新增 燃气管 道附件及设备安装的施工及验收规定;8.新增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施工及验收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 2 号院;邮政编码:100029) 本规范参加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煤气公司 北京市煤气设计公司 上海市燃气设计院 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松晖管道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煤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佳迅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健 陈秋雄 赵仲和 刘松林 徐伟亮 谢育铮 陈源 何远禄 严茂森 卢贵元 张晶 任增卫 杨树生 刘威垣 周延华 张巍 何健 文李同光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 安全 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 验收。 1.0.3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 镇燃气 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施 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1.0.4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 人员资 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 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 经考 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 6 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 发生 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1.0.5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 更设计 要求。修改没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1.0.6 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 有生产 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 1.0.7 在入库和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检查,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 合设计 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并应按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对外观质量有异议、设计文 件或 本规范有要求时应进行有关质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0.8 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 防 火、防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1.0.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 定。 2 土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 轴线控 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 2.1.2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 必要时 局部开挖核实。 2.1.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2.1.4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 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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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在家具制造中的应用 1 什么是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Industrial Engineering 简称 IE)是在 19 世纪初,随着机械化生产的兴起, 在管理科学,特别是泰勒(W.Taylor)的科学管理和吉尔布雷思夫妇(Frank & Lillian Gilbreth)的动作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型学科。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工业工程 不断吸收系统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运筹学及人类工程学等学科的经验,逐渐 发展成为一门把技术和管理结合起来、综合性很强的新型学科,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 断扩大,不但应用于生产领域,对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政府等其它部门的生产效率提 高也能提供有效的指导方法。前些年提出的准时生产制(JIT)、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SIMS)都是 IE 研究的重要成果。当前热门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精益生产(LP)、 敏捷制造(AM)和柔性制造技术(FMT)等。部是 IE 研究的对象。 美国工业工程师学会对 IE 下的最有权威性的定义是:“工业工程是研究人员、物料、 设备、能源和信息所组成的集成系统的设计、改进和实施的一门学科。它综合运用数学、 物理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和方法,确定、 预测和评价由该系统所取得的成果。”IE 的核心和目标是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经过多 年实践总结和不断创新,已形成一套有效分析思考问题的方式,可以从各个角度理探求 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使人们能够不放过任何一个影响因素,迅速把握改进现状的措 施和对策,我们称之为 IE 意识,具体包括: (1)成本和效率意识; (2)问题和改革意识; (3)工作简化、专门化和标准化意识,也称为“3S 原则”; (4)整体意识; (5)以人为中心的意识。 随着现代 IE 的不断发展,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但其应用最有效、最成功 的还是对生产系统的改进方面。工业工程拥有特有的职能,这也是系统解决生产相关问 题的有效手段,具体来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较为固定的职能,主要是:方法研究、工作测定、工厂设施的规划与设计、 生产管理、组织设计与分析、工作制度设计、基础信息管理及控制、工资单价核定、质 量保证。 第二类是为公司的个别需要而设置职能,主要是:项目管理及所需支持、成本控制 及其标准、库存控制、计算机程序控制、成品包装、储运及试验、工具与设备选用、产 品改进研究、预防性的设备保养制度。 第三类是延伸或扩展的职能,主要是:利润计划、资本或固定资产投资分析、资源 分配、对供应商的咨询服务和评估、管理审计与经营、检查与评审、安全计划、培训计划。 IE 的这些职能是整个生产系统不断完善的有效保证,它可以成为解决我国家具业当 前面临的生产和管理难题的有效手段。 2 工业工程是提高家具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中国加入 WTO 以来,国内家具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几年来,全国家具产量 的年增长率达 15%,而出口的年增长率更是高达 30%。2003 年我国家具出口已达 73.33 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二家具出口大国。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中国的家具业虽然庞大, 但并不强劲。这些年产量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靠新的人力和财力投入,而不是靠企业生产 力水平的提高。我国家具业总体劳动生产率水平不高,人均劳动生产率水平只有大约 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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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脚手架篇 单选题 159、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C )跨。 A.1 B.2 C.3 D.4 16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 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A )。 A.1/2 B.2/3 C.3/4 D.3/5 16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 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A )处的立杆上。 A.200mm B.300mm C.400mm D.500mm 16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高超过( C )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 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A.20m B.30m C. 40m D.10m 16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B )跨设置一根抛撑, 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A.3 B.6 C.9 D.5 16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 C )和专人看守。 A.防滑措施 B.防尘措施 C.防火措施 D.防潮措施 165、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 C ),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A.围栏和防护棚 B.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C.围栏和警示标志 D.警戒线和防护棚 16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C )m。 A.5 B.3 C.2 D.4 16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 A )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A.10 B.20 C.30 D.40 168、脚手架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密目式安全 网的网目密度不应低于( A )目/100c㎡。 A.800 B.1200 C.1600 D.2000 169、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搭设高度超过( D )米时,应组织专家对脚 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A.24 B.30 C.45 D.50 170、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B )插入墙内不应小于 180mm。 A.纵向水平杆 B.横向水平杆 C.纵向扫地杆 D.横向扫地杆 171、脚手架各构配件拆除时,( A )。 A.严禁抛掷至地面 B.可以将配件一个个地抛掷到地面 C.应在高处将构配件捆绑在一起,一次性抛掷到地面 D.待下班后,工地上没有人时,再将构配件抛掷到地面 172、门式钢管脚手架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或檐口上端( C )m。 A. 1.0 B. 1.2 C. 1.5 D.0.8 17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层门架下端,应设置纵、横向通长的扫地杆。纵向扫 地杆应固定在距门架立杆底端不大于( C )mm 处的门架立杆上,横向 扫地杆宜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门架立杆上。 A. 300 B.250 C.200 D.220 174、在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增设连墙件,连墙 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 C )m。 A. 6 B. 5 C. 4 D.4.5 175、满堂脚手架的门架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计算确定,门架净间距不 宜超过( A )m。 A. 1.2 B. 1.4 C. 1.6 D1.8 176、当门式钢管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脚手板有孔洞时,孔洞的内切圆直径不应大 于( D )mm。 A.45 B.35 C.30 D.25 177、门式钢管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停用超过( A )个月时,应进行检查,确 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A.1 B.2 C.6 D.10 178、碗扣式脚手架无风荷载时,立杆一般按承受垂直荷载计算;当有风荷载时, 按( A )计算。 A.压弯构件 B.垂直荷载 C.风荷载 D.水平荷载 179、碗扣式脚手架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的长度( B )布置,底部扫地杆 严禁拆除,立杆设可调底座。 A.纵向 B.交错 C.横向 D.对称 180、碗扣式脚手架专用斜杆,应设置在有纵向及廊道横杆( A )上。 A.碗扣节点 B.限位销 C.下碗扣 D、上碗扣限位销 181、碗扣式脚手架专用斜杆在脚手架高度≤20m 时,每隔 5 跨应设置一组竖向 通高斜杆;脚手架高度大于 20m 时,每隔 3 跨应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 斜杆必须( B )设置。 A.不对称 B.对称 C.对角 D.等角 182、碗扣式脚手架斜杆临时拆除时,要注意调整( A )位置,并严格控制 同时拆除的根数。 A.斜杆 B.横杆 C.立杆 D. 廊道横杆 183、碗扣式脚手架高度超过( B )m 时,斜杆应在内、外排对称设置。 A.10 B.20 C.5 D.15 184、当碗扣式脚手架采用钢管扣件做斜杆时,斜杆宜设置成八字形,斜杆水平 倾角宜在( A )范围之内。 A.45°- 60° B.60°- 65° C.70°- 80° D.60°-70° 185、碗扣式脚手架设置连墙杆时,连墙杆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每 层连墙杆应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应不大于( B )跨。 A.6 B.4 C.5 D.7 186、当碗扣式脚手架连墙件竖向间距大于 4m 时,连墙件内外立杆之间,必须 设置廊道斜杆或( A )。 A.十字撑 B.八字撑 C.斜撑 D.抛撑 187、平放在碗扣式脚手架横杆上的脚手板,必须与脚手架连接牢靠,可适当加 设间横杆,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小于( A )mm。 A.150 B.160 C.170 D.180 188、碗扣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脚手板在框架外侧时,应设挡脚板及防护栏,护栏 应采用(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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