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 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 中 华 华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消 消 防 防 法 法 》 》 第 第十 十六 六( (四 四) )条 条“ “制 制定 定灭 灭火 火和 和应 应急 急疏 疏散 散预 预案 案, ,定 定期 期组 组织 织消 消防 防演 演练 练。 。” ”的有关规定,结 合企业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 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 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 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 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 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 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 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总经理担任,或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③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公司总部工程部、安质部等联合组成; ④应急培训演练部由公司总部劳资培训部兼任; ⑤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公司物资设备部; ⑥应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兼任; ⑦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公司总部总工室、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⑧应急后勤供给部由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兼任; ⑨应急保卫部由公司总部公安处或分处兼任。 2、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①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 g、应急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 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k、决定应急撤离; 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保持与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 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 g、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 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③ 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a、 对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b、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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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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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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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法 规 和 标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50 分)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查文件: 未签订各级 1.每缺一 个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Print 建筑安装工程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xx 年,我处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 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盛市局 的统一部署,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密结合我处实际,加强领导,强化责 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可靠措施,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 安全生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 保障措施。各科室、项目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抓好 “五个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我处将 利用宣传栏、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各有关部门 特别是各工地负责人,要利用班前、班后不厌其烦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 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3 月份我处已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了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将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关和工地进行安全检查。设 备科要及时成立安全小组,并指派一名科长抓安全,各项目部、承包人进工地后也 要及时成立安全组织,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 系。 三是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人、财、物及技术的投入,确 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 到实处。 五是安全生产责任与权利的落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明确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利用安全管理职 权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黄委会《劳动安全条例》等上级有关安全 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各工 种、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对各工地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坚持安委会例会 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三、突出抓的几项工作 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交通车辆、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用电线路、 临时人员的安全管理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全处。 狠抓预防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生产。 一是抓好交通车辆的安全。交通安全历年是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 处现有交通和运输车辆 11 辆,私人摩托车 9 辆。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山东河务 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狠抓各种车辆 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车管干部、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 派车单制度,杜绝酒后开车、无证开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对私人摩托车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检查,看各种证件及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并与其 签订安全合同,否则不准驾驶。要积极组织好 5 月 1 日至 8 月 8 日的全河“交通安 全百日竞赛”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 二是抓好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施工涉及到安全的诸多方面,特别是在交通、防 火、防盗、用电、机械设备、饮食卫生等方面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工地都 必须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有针对性地 做好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 场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外 来施工队伍和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得进入 施工现常。 三是抓好用电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电工和大型机械设备 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 电闸刀开关无盒盖现象,对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 全员要对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是抓好临时用工的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禁止使用 16 周岁 以下童工;二要经过查体未发现有宿疾;三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要逐人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四、落实好各项措施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根据我处实际,机关利用学习时间,各工地利用下雨、 晚上时间,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职工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安全法》、黄委会《劳动 安全条例》、省局编印的《安全职责与规程》等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黑板报、标 语、录像、知识竞赛、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使我处 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各类事故的防范能力有新的提高。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我处安委会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 检查,并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对各工地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工地安全组织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4 价格:¥2.0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 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 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 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 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 DN1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 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 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 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 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 2 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 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 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 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 0.01 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 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3 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 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 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 10.8 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 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 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 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 10、20 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 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 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 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 行 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 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 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 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 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 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 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 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 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 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 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基础管理部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1.接收上级政府部门文 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 组织的会议、培训 1.有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下 发的文件。 2.有参加会议、培训的记录。 查文件、通知、记 录 1.工作安 排 2.传达落实上级会议、 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安 全生产重点工作 1.重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实 施方案、有督导检查、有调度 统计、有总结分析、有改进措 施。 1.查看记录、文件、 方案、通知、报表、 总结。 2.到现场核查。 1.主要负责人与政府部 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书,公司内部层层签订 安全生产承诺书。 1.主要负责人对全体职工作出 公开承诺。 2.对承诺事项有落实方案或措 施。 3.承诺是层层落实,依据承诺 内容履行了管理职责。 1.查看承诺书、落 实方案或措施。 2.现场核查承诺事 项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 1.有会议记录。 2.会议研究解决了安全生产具 体问题。 3.主要负责人熟悉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 1.查看会议记录。 2.现场提问。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 作。 1.组织推动了安全生产重点工 作。 2.协调解决了安全生产重大问 题。 3.组织治理了安全生产重大隐 患。 1.查看检查记录。 2.随机提问检查情 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投入的有效实施。 1.安全生产投入纳入企业全年 经费预算。 2.按照计划进行落实。 3.有相应的安全劳保投入、宣 传教育培训投入、安全设备检 验检测设施改造维护、事故隐 患整改资金投入记录。 1.查看安全投入计 划。 2.查看台账或记 录。 5.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 准化建设。 1.有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计划 或提升标准化等级计划。 2.已取得标准化等级的,持续 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安全管 理。 1.查看标准化体系 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体系文件, 查 看 组 织 实 施 情 况。 6.保证新建、改建、扩 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 全设施“三同时”。 1.技术资料齐全。安全评价报 告、规划许可文件、可行性研 究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 应急救援措施等。 2.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 查看相关资料和手 续 2.主要负 责人履职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生产岗位实际配备相应 防护用品。 2.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 品替代。 1.查看台账。 2.查看现场。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仅供参 考) 检查结果 3.管理机 构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 职人员不少于 5 人。从业人员 在 30 人以上的非煤矿山、冶 金、建筑施工单位及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其 他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 3 人。 从业人员低于上述标准的生产 经营单位,不少于 2 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专(兼)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名单、到 办公场所查看、与 安全管理人员见面 并交谈 1.建立从法人到班组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2.至少包括 6 个方面的部门和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 人。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中 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 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班 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 人员。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 和人员。 查看责任制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 全 1.至少包括 16 项。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 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 维修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危 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 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 监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 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化操 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 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制度。 2.各项制度与单位实际相符 查看相关制度 4.三项制 度 3.建立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 1.符合岗位生产、安全实际。 2.明确操作注意事项、安全措 施、应急操作程序和处置办法、 维护检查办法等。 3.及时修订。 查看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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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娱乐场所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 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演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 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定期检查消 防安全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查看文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5.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黑龙江省安全生 产条例》第十六条第 一款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9.不得将演出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 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演出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1.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 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2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建筑安装工程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xx年,我处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 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盛市局的统 一部署,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密结合我处实际,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可靠措施,有效地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安 全生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措施。各科室、项目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抓好“五 个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我处将利用 宣传栏、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各有关部门特别 是各工地负责人,要利用班前、班后不厌其烦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落实。3月份我处已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安 委会成员,安委会将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关和工地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科 要及时成立安全小组,并指派一名科长抓安全,各项目部、承包人进工地后也要及 时成立安全组织,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三是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人、财、物及技术的投入,确保各 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 处。 五是安全生产责任与权利的落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明确肩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利用安全管理职权把 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法》、黄委会《劳动安全条例》等上级有关安全法律 法规的同时,我们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各工种、 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对各工地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坚持安委会例会制度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三、突出抓的几项工作 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交通车辆、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以及用电线路、临时 人员的安全管理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全处。狠抓 预防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 一是抓好交通车辆的安全。交通安全历年是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处现 有交通和运输车辆11辆,私人摩托车9辆。为此,我们一定要按照《山东河务局交通 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狠抓各种车辆的安全 管理,落实责任,强化车管干部、驾驶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派车单 制度,杜绝酒后开车、无证开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章行为的发生,对私人 摩托车办公室要进行登记、检查,看各种证件及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并与其签订安 全合同,否则不准驾驶。要积极组织好5月1日至8月8日的全河“交通安全百日竞赛 ”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 二是抓好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施工涉及到安全的诸多方面,特别是在交通、防火、 防盗、用电、机械设备、饮食卫生等方面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工地都必须 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 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 设立安全警示牌,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外来施 工队伍和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 现常。 三是抓好用电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电工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 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电闸 刀开关无盒盖现象,对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 要对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是抓好临时用工的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禁止使用16周岁以下童 工;二要经过查体未发现有宿疾;三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管理,要逐人签订劳动用 工合同,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4 KB 时间:2025-11-03 价格:¥2.00
美术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第五 条 2.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3.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四、 基础 管理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美术品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演出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美术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 美术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 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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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 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 中 华 华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消 消 防 防 法 法 》 》 第 第十 十六 六( (四 四) )条 条“ “制 制定 定灭 灭火 火和 和应 应急 急疏 疏散 散预 预案 案, ,定 定期 期组 组织 织消 消防 防演 演练 练。 。” ”的有关规定,结 合企业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 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 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 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 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 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 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 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总经理担任,或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③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公司总部工程部、安质部等联合组成; ④应急培训演练部由公司总部劳资培训部兼任; ⑤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公司物资设备部; ⑥应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兼任; ⑦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公司总部总工室、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⑧应急后勤供给部由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兼任; ⑨应急保卫部由公司总部公安处或分处兼任。 2、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①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 g、应急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 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k、决定应急撤离; 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保持与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 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 g、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 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③ 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a、 对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b、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 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 中 华 华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消 消 防 防 法 法 》 》 第 第十 十六 六( (四 四) )条 条“ “制 制定 定灭 灭火 火和 和应 应急 急疏 疏散 散预 预案 案, ,定 定期 期组 组织 织消 消防 防演 演练 练。 。” ”的有关规定,结 合企业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 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 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 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集团公司公司和各分公司总部设 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 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 工程管理部。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 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 理和各分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工程管理部。 1、一级应急组织机构: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部总经理担任;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由公司总部副总经理担任,或者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③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公司总部工程部、安质部等联合组成; ④应急培训演练部由公司总部劳资培训部兼任; ⑤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公司物资设备部; ⑥应急人力管理部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兼任; ⑦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公司总部总工室、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⑧应急后勤供给部由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兼任; ⑨应急保卫部由公司总部公安处或分处兼任。 2、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①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a、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 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b、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c、与企业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d、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e、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f、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 g、应急组织的启动; h、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i、通报外部机构; j、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k、决定应急撤离; l、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②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a、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b、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c、保持与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d、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e、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 评估; f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 g、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 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③ 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a、 对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b、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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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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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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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8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设备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一)设备技术文件应齐全; (二)与使用单位、生产厂家一起,按设备装箱清单检查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且 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必要的出厂试验记录; (三)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其中钢丝绳不得有锈蚀、损伤、弯折、打环、扭结、裂嘴和松散 的现象; (四)起重机地面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预埋件等的坐标位置、标高、跨度和表面的平面度均应符 合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五)通用桥式起重机、壁上起重机、冶金起重机等与建筑物之间相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标准 GB/T 14405-93 的规定。 三、制动器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动器应开闭灵活,但不得过分松动,制动应平稳可靠; (二)、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为额定负荷的 1.25 倍,有特殊要求的为 1.4 倍,在静载下应无打滑现象; (三)、当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空载时,小车车轮踏面与轨道面之间的最大间隙,电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 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167 倍;手动的不应大于小车基距或小车轨距的 0.0025 倍。 四、起重机轨道和车档 (一)钢轨铺设前,应对钢轨的端面、直线度和扭曲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 (二)吊装轨道前,应确定轨道的安装基准线;轨道的安装基准线宜为吊车梁的定位轴线。 (三)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 10mm;且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 度的一半。 (四)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 装卸桥不应大于 5mm;对于梁武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3mm。 (五)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 10m 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下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六)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 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1/1000; 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 3/1000; 每 2m 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 10mm。 (七)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为±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为±5mm。 (八)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 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不应大于 10mm; 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 5mm。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等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九)轨道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 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测向错位不应大于 lmm,间隙不应大于 2mm;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lmm; 用垫板支承的方钢轨道,接头处垫板的宽度(沿轨道长度方向)应比其它处增加一倍。 (十)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同一支腿下两根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应为±2mm,其相对标高差不应 大于 1mm。 (十一)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 200mm 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 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 3 层, 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十二)混凝土吊车梁与轨道之间的混凝土灌浆层或找平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三)导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钢轨、钢垫板、弹性垫板、钢垫板必须贴紧; 拧紧螺栓前,若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板大 10~20mm。 (十四)方钢和工字钢轨道的横向倾斜度不应大于轨道宽度的 1/100。 (十五)轨道经调整符合要求后,应全面复查各螺栓并应无松动现象。 (十六)轨道上的车档必须在吊装起重机前装好,同一跨端两条轨道上的车档与起重机缓冲器均应接 触。 五、起重机的试运转 (一)、起重机的试运转,除应按本技术交底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二)、对整机抗倾覆稳定性有要求的起重机,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验;当无具体要求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三)、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负荷试运转合格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方可投人生产使用。 六、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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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 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 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 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 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 DN1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 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 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 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 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 2 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 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 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 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 0.01 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 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3 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 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 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 10.8 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 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 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 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 10、20 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 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 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 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 行 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 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 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 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 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 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 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 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 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 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 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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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 塔 机 类 型 行走式 固定式 爬升式 变幅形式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m 性 能 参 数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 度: m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 查 依 据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检查项目共计 100 项: 检查情况 汇 总 保证项目共 36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 64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安装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 5 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序号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1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符合要求 合格 2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处 符合要求 合格 3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符合要求 合格 4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 1m 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符合要求 / 5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 75°~90°;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 16mm,且不 大于 40mm 符合要求 合格 高于地面 2m 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 600~800mm,侧面应用 3 条或 5 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 3 条板条时,间距应≤900mm; 当侧面有 5 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符合要求 6 1.1.6 护圈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 600mm 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符合要求 合格 7 1.1.7 休息小平 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休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 的高度处,以后每隔 10m 内设置一个 符合要求 合格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平台和走道不应有永久变形。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 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符合要求 8 1.1 结构 1.1.8 平台、 走道 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 落的手扶栏杆,其高度不应低于 1000mm,在栏杆一 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1.2m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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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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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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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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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 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 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 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 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 DN1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 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 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 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 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 2 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 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 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 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 0.01 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 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3 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 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 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 10.8 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 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 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 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 10、20 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 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 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 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 行 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 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 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 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 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 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 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 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 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 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 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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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管道的安装工艺 沟槽管道的安装工艺 a. a.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 ◆机具准备:选择符合要求滚槽机、开孔机和切管机; ◆机具准备:选择符合要求滚槽机、开孔机和切管机; ◆管道准备:垂直切割管道,清洁和加工管端凹槽,加工时小心管道爆裂,和出现锋 ◆管道准备:垂直切割管道,清洁和加工管端凹槽,加工时小心管道爆裂,和出现锋 利边沿,锋利边沿可能损坏密封圈,凹槽宽度和深度,必须符合凹槽技术标准。 利边沿,锋利边沿可能损坏密封圈,凹槽宽度和深度,必须符合凹槽技术标准。 ◆检查和润滑密封圈: ◆检查和润滑密封圈: 检查密封圈,确保密封圈规格正确。在密封圈外部和内部密封唇上,涂薄薄一层润 检查密封圈,确保密封圈规格正确。在密封圈外部和内部密封唇上,涂薄薄一层润 滑剂。应小心不要将颗粒杂质黏附在密封圈表面。使用润滑剂作为密封圈的配件。优良的 滑剂。应小心不要将颗粒杂质黏附在密封圈表面。使用润滑剂作为密封圈的配件。优良的 密封圈润滑剂是防止密封圈磨损和可能损伤的基础 密封圈润滑剂是防止密封圈磨损和可能损伤的基础。 。(如下图) (如下图) ◆密封圈安装 ◆密封圈安装 滑动密封圈到管端,确保密封唇不要悬垂在管端 滑动密封圈到管端,确保密封唇不要悬垂在管端。 。(如下图) (如下图) ◆密封圈定位 ◆密封圈定位 将密封圈在靠拢的两侧管端上定位后,把密封圈拉到两侧管端凹槽的中心位置。密 将密封圈在靠拢的两侧管端上定位后,把密封圈拉到两侧管端凹槽的中心位置。密 封 封圈不应进入管道凹槽 圈不应进入管道凹槽。 。(如下图) (如下图) ◆安装连接器外壳 ◆安装连接器外壳 把外壳合在密封圈上,使壳体卡口咬合在管道凹槽内,插入螺栓,用手拧紧螺帽 把外壳合在密封圈上,使壳体卡口咬合在管道凹槽内,插入螺栓,用手拧紧螺帽。 。( ( 如下图) 如下图) ◆拧紧螺帽 ◆拧紧螺帽 交替、均匀地拧紧两侧螺帽,直到螺栓底座金属面接触,螺栓收紧。 交替、均匀地拧紧两侧螺帽,直到螺栓底座金属面接触,螺栓收紧。 b. b.机械三通、机械四通安装 机械三通、机械四通安装 先从外壳上去掉一个螺栓,松开另一螺帽直到与螺栓端头平, 先从外壳上去掉一个螺栓,松开另一螺帽直到与螺栓端头平,将下壳旋离上壳约 将下壳旋离上壳约 90 90 度 度, , 把上壳出口部分放在管口开口处对中并与孔成一直线 把上壳出口部分放在管口开口处对中并与孔成一直线, ,在沿管端旋转下壳 在沿管端旋转下壳(如是机械四通 (如是机械四通,,下 下 壳方法与上壳相同)使上下两块合拢。 壳方法与上壳相同)使上下两块合拢。 c. c.法兰片安装 法兰片安装 ◆安装法兰片 ◆安装法兰片:: 先松开两侧螺丝,将法兰两块分开,分别将两块法兰片的环形键部分装 先松开两侧螺丝,将法兰两块分开,分别将两块法兰片的环形键部分装 入开槽管端凹槽里,再把两侧螺丝插入拧紧,调节两侧间隙相近。 入开槽管端凹槽里,再把两侧螺丝插入拧紧,调节两侧间隙相近。 ◆安装密封圈 ◆安装密封圈 将密封圈 将密封圈"C" "C"形开口处背对法兰,沿管端方向推入法兰内径凹槽内即可 形开口处背对法兰,沿管端方向推入法兰内径凹槽内即可 d. d.选择符合要求的橡胶密封圈附(表一) 选择符合要求的橡胶密封圈附(表一) e. e.管外径与沟槽加工尺寸附(表二) 管外径与沟槽加工尺寸附(表二) f. f.管道支吊架安装附(表三) 管道支吊架安装附(表三) g. g.管道加工尺寸附(表五) 管道加工尺寸附(表五) h. h.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管道安装时应考虑管间隙量,也就是钢管的膨胀量。 ◆管道安装时应考虑管间隙量,也就是钢管的膨胀量。 ◆管道安装后要进行试压检查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其原因如下: ◆管道安装后要进行试压检查是否泄漏。如有泄漏其原因如下: ◆螺栓没拧紧,卡箍接触面有间隙。 ◆螺栓没拧紧,卡箍接触面有间隙。 ◆沟槽加工深度应符合要求。 ◆沟槽加工深度应符合要求。 ◆密封面不应有杂质。 ◆密封面不应有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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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新取证人员考试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初训)1 [判断题] 1.生产单位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其包装上必须加贴标准的安全标签,出厂的 非危险化学品可以没有标志。(1.0 分) 正确答案:错 2.加油站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1.0 分) 正确答案:对 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1.0 分) 正确答案:对 4、对用人单位违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任何 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1.0 分) 正确答案:对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管 理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1.0 分) 正确答案:错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 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1.0 分) 正确答案:对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未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者未经 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可以投入生产、运行。(1.0 分) 正确答案:错 8、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 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或者预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自行开工。 (1.0 分) 正确答案:错 8、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 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或者预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自行开工。 (1.0 分) 正确答案:错 2 9、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尽可能不拖延、推诿。 (1.0 分) 正确答案:错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适应能力,根 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事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 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行动计划。(1.0 分. 正确答案:对 11、现场处置即根据事故情景,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对事 故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1.0 分) 正确答案:对 12、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 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1.0 分) 正确答案:对 13、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服从所在 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1.0 分) 正确答案:对 14、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治理,但不必登记、 建档。(1.0 分) 正确答案:错 15、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可以不用编制 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1.0 分) 正确答案:错 16、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组织与职责主要包括: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 式及人员构成情况。(1.0 分) 正确答案:错 17、演练书面总结报告不必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等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分 析。(1.0 分) 正确答案:错 18、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 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1.0 分) 正确答案:对 3 19、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1.0 分) 正确答案:对 2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又被称为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 SDS。(1.0 分) 正确答案:对 21、危险、有害因素是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 或状态。 (1.0 分) 正确答案:错 2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者依 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 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1.0 分) 正确答案:对 23、毒害品应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要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 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1.0 分) 正确答案:对 2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1.0 分) 正确答案:错 2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 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理、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 的综合性文件。(1.0 分) 正确答案:对 2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 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 分) 正确答案:对 27、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中还应标注出化学品是否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 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1.0 分) 正确答案:对 28、个体运输业户的车辆可以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活动。(1.0 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MB 时间:2026-04-2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