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安全管理
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
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
施工单位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
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
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
制度;巡视、检查、验收
制度;督促
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
制度和安全
监理资料管理、归档
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
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
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
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
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
施工方案组织
施工,及时制止违章
施工
作业;
(一)现场
监理人员应对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
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
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
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
施工并呈报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
或者不停止
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
监理人员应在
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
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
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
施工单位按期
整改,复查后将
整改情况向
检查
单位反馈。
三、督促
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
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
整改;情况严重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
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
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
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
监理日志、
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
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
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
监理工程师或安全
监理员组织各参建
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
施工单位停工
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
单位。安全,
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
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或不停工
整改的,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
监理资料归档
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
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
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
监理资料管理、归档
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
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
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
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
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
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