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台账 预案题目 阀门垫片破裂泄漏事故演练 时间 形式 车间级 地点 储槽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参加人员: 演练目的: 通过重点部位事故演练,能使应急人员在事故状态下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演练过程: 1、岗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罐垫片爆裂泄漏比较严重,已无法紧固,立即通知班长,班 长接到通知后立即停车,通知车间主任; 2、车间主任接到通知后调度其他工作人员注意风向,必要时撤离,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将泵出口阀门关闭,将泵复位; 4、岗位其他人员在泄漏区域拉警绒线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穿越,待事故处理后,开启消防泵、消防栓, 对现场进行洗清,洗清废水进入废水系统,回收利用。 演练效果: 整个演练过程,完全按照演练方案进行,从报警、接警及人员抢救、人员疏散等方面,参加演练的每 位员工都非常认真、动作准确到位,出色的完成了规定的任务,体现了职工爱岗敬业、重视安全的良好风 气,通过演练,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指挥员的指挥能力,为今 后危化品事故的应急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存在问题:演练气氛不够紧张。 改进措施: 建议继续加强对修订后的预案学习,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应对能力。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05 价格:¥2.00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X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企业管理部项目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制,保障企业管理部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明确所在岗位的安全、环保、职 业健康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切实保 障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特签订此 安全承诺书。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针 遵纪守法,全员参与,预防为主,降低安全、环境风险。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提升安全、环境意识。 二、环境目标 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危险废弃物(如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等)回收处理率 100%。 三、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进入厂区出现违章现象为零; 2、人身轻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为零; 3、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4、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5、“三标一体化”体系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四、安全环保职责 1、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制,促进 全员安全管理。 2、切实保证国家、上级部门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 标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保证本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作。 4、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消防、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演练 工作。 5、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的相关工作,并按照安环部要求完善各类 制度、表格。 6、参加有关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 五、责任期限 202X 年 1 月 1 日—202X 年 12 月 31 日 六、安全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部 员工(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二一 目 录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班前班后会制度.............................................2 交接班制度...............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 学习培训制度...............................................7 安全承诺制度...............................................8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9 民主管理机构..............................................11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3 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 约束机制........................ .14 群监员及工作职责..........................................16 班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18 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21 开采工作面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24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26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28 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32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34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35 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37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4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协议 签订日期: 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协议 乙方:绵阳鹏升租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广巴高速建设拆迁户集中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将工地塔式起重机安装交乙方负责施工,双方协商如下 :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安装前,需编制作业方法,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 为安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由乙方派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 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 、乙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安装作业方案,遵守安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 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安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 4 、安装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 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安装工艺和操作流程。 5 、安装现场的安全指挥由乙方派专人负责,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 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必须保证安装质量,且经有关权威部门检验合格。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场地、材料等协调工作。 2 、若甲方发现乙方在安装作业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可责令其立即 停止施工,并撤出施工现场,且不付任何费用。 3 、乙方安装完成,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给安装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 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 年五月十六日 塔式起重机拆卸安全协议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安拆单位: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一、出租单位职责: 1. 出租人货电梯,使用,购置,租赁的人货电梯必须具有制造许可, 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应有备案编号,使用说明书。 2. 自人货电梯使用之日起,应当建立人货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定期保 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 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 1. 全面贯彻实施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2.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危险源监控和日常安全 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协助施工总承包 单位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4. 协调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安全 生产治理措施; 5. 积极推广总结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安全生产 工作水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7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全国安全大检查内业资料清单 根据安委会明电 3 号文、13 号文开展的全国安全大检查内容, 并结合包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 11 号文、56 号文总结安全大检 查排查内容内业部分共八大项。 一、 学习宣贯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情况: 1、 收集各级部门关于全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 接收到这些通知后召开各级宣贯会议(项目级、班组级等), 形成会议纪要(要有影像记录和会议签到表); 3、 编制本项目的全国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成立专职小组); 4、 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全国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记 录; 5、 总结提升阶段出具总结报告; 6、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 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成立; 2、与各级班组与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体现); 3、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进行审批; 5、建立安措费管理各项制度,安措费的计划与台账(保障安全投 入)。 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检查,主要体现为安全日检、 周检及公司级的月检; 2、建立安全人员安全知识考核记录; 3、特殊工种证件的报审齐全; 4、五大员的报审与履职情况(国务院或厅检中包含五大员社保记 录必须与投标公司相符); 5、建立项目各级制度并独立形成档案。 四、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安全生产重要设施检查记录: 主要为塔吊、施工电梯、吊篮(必须包含全面的审批手续、日检、 周检、月检。塔吊与施工电梯还需增加交接班记录、顶升记录);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台账与检查记录 3、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手续齐全,方案编制合理有效。 需专家论证的论证手续齐全; 4、现场安全把控,内蒙古自治区主要为外架、模板支撑等分层验 收资料(资料需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尽量手写, 内容填写应与现场相符合); 五、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形成资料; 2、隐患排查进行定期排查,形成排查记录并每个排查带有排查整 改; 3、监理、安监等部门的检查记录与回复形成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综合性检查 全面检查 特种设备 应急预案 培训教育 职业健康 每半年/公 司级 每半年/车 间(部门) 级 每季度/车 间(部门) 级 每季度/车 间(部门) 级 每季度/车 间(部门) 级 企业营业资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安全标准化证书;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 √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 √ √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 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 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 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 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 企业各级领导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 同时”制度); √ 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有 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 的要求负责; √ 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专职人员工 作; √ 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 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 单位:毛纺 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生产经营单 位资质证照 1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序 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安全生产责 任制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 √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 隐患排查治理; √ √ 应急管理; √ √ 事故管理;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 √ 相关方管理; √ √ 作业安全管理; √ √ 安全投入管理; √ 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管理 √ √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 √ 职业健康管理; √ √ 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 √ √ 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 √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编制完善、适用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 √ √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 √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 √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 √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 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 √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 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 按规定进行再培训; √ √ 5 6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4 教育培训 安全操作规 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8.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ICS 13.100 B90 号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原油加工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 控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ry guide for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classification of Crude oil processing enterpris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备案号: DBXX/ XXXXX—XXXX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责要求............................................................................1 5 工作程序和内容......................................................................2 6 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工艺流程图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14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现场管控措施举例 ......................3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措施举例 ..........................65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原油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卡举例 ............................69 参考文献..............................................................................70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M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插床日常点检表 点检月份: 年 月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操作者 A 操作者 B 操作者 C 使用部门 检查日期 点检内容 点检记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清除积屑,擦拭插床表面、外露导轨及滑动面; 2 按规定润滑各部分,油质、油量符合要求; 3 检查急停按钮及各操纵手柄位置; 4 切削前每班每次空运转5分钟充分润滑后再切削; 5 检查润滑油冷却液液面高度,不足时添加之; 6 观察油窗是否上油,保持油窗的清洁; 7 检查油泵和分油器的工作情况; 8 检查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功能是否齐全可靠; 9 检查工具及产品,是否摆放整齐符合 6S 要求; 10 检查刀具和工件的安装是否正确并固定牢固; 11 检查机床夹具是否定位准确、连接牢固可靠; 12 清理机床周围,达到整洁符合 6S 要求; 13 认真填写故障记录及其他各项记录; 1 8 15 2 9 16 3 10 17 4 11 18 5 12 19 6 13 20 异 常 情 况 记 录 7 14 21 备 注 1.检查方法:看、听、试 2.检查周期:每天。(由白班操作者负责) 重大 安全 隐患 记录 注:保养后,用“√”表示进行了点检,“○”表示休息或放假, “×”表示有异常情况,应在“异常情况记录”栏予以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354 工程有关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 姓 名 郑国栋 技术职称 建造师 现任职务 项目经理 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安 全 目 标 11 11 1、本项目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必须合格、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 5‰。 13、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交通、爆炸事故和 1000 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安 全 责 任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和上级的指示, 制定贯彻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施工员和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项目部的考核办法,将责任目标分 解到人,定期按责任书进行考核。 3.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加强 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建立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 录,并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要求安全员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做好“十 三本帐”; 5.不违章指挥,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严格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6.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各类架子、防护设施、机电设备安装等都要组织验收, 合格签证后方能使用; 8.坚持每周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 要定人、定期、定措施,及时整改。 安 全 奖 惩 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经理(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有关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 姓 名 刘旭光 技术职称 工程师 现任职务 技术负责人 岗位证书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安 全 目 标 11 11 1、本项目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必须合格、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 5‰。 13、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交通、爆炸事故和 1000 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安 全 责 任 1.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 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 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 大安全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重大危险区域的防护措施; 5.协助有关人员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和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 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6.负责对项目,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在 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7.总结交流安全技术的经验; 8.对重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事故意见和改进措 施。 安 全 奖 惩 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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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九日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有关 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 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 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 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2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 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 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 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 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 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 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 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 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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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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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7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设备编号 备案编号 出场编号 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kg;跨 度: m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min;运行速度: m;悬臂长度: m;工作级别: 9.《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m/min;(小车); m/min(大车)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悬臂长度: m 项不合 格;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电动单梁起重机》JB/T 1306—2008; 4.《电动悬挂起重机》JB/T 2603—2008: 5.《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 3695—2008;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 5663—200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10.《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5项,第 项不合格,共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查结论 一般项目共61项,第 项不合格,共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序 号 ★1 3 5 6 7 8 9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7-1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材不应出现严重锈蚀或磨损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 中 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 的通道; (3)存在跌落高度大于1m的危险通道及平台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道, 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 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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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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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GDAQ209010902 使用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自 编 号 安装位置 上次自检日期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使用相关资料 齐全有效 合格 一 资料 使用登记牌有效期 有效期内 合格 起重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无此项 / 二 作业环境 及外观 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红色障碍灯 有安全警示标志,有 合格 金属结构状况 正常、牢固 合格 金属结构连接(螺栓、销轴、焊缝) 连接牢固 合格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与位置 6块,在后臂 合格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 1.5‰(见附表) 合格 斜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固定牢固 合格 直立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60cm,固定牢固 合格 休息小平台、走台 平台牢固 合格 三 金属结构 附着装置的布置与连接状况 附着连接牢固 合格 司机室固定、位置及其室内设施 司机室固定牢固、配备灭火器 合格 司机室视野及结构安全性 视野开阔、结构安全 合格 司机室门的开向及锁定装置 门向外开、锁定装置有效 合格 四 司机室 司机室内的操纵装置及相关标牌、标志 有相关标志 合格 基础或路基排水 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合格 轨道固定状况 a.转道顶面纵、横向上的倾斜度;b.轨距 误差; c.钢轨接头间隙,两轨顶高度差 / / 五 基础与轨 道 支腿工作起重机的工作场地 / /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 无缺陷、磨损 合格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开口度无增加量 合格 钢丝绳选用、安装状况及绳端固定 钢丝绳用16mm,绳端固定牢固 合格 钢丝绳安全圈数 5圈 合格 钢丝绳润滑与干涩 润滑度合适 合格 钢丝绳缺陷 无缺陷 合格 钢丝绳直径磨损 无磨损 合格 钢丝绳断丝数 无断丝 合格 滑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滑轮防脱槽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制动器零部件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器调整 正常 合格 减速器连接与固定 连接牢固 合格 减速器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开式齿轮啮合与缺损 / / 车轮缺陷 / / 联轴器及其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六 主要零部 件与机构 卷筒缺陷 正常 合格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续表) GDAQ209010902-1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正常 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 400Ω 合格 外部供电线路总电源开关 使用专用开关 合格 电气隔离装置 隔离完好 合格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安全有效 合格 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 保护、紧急断电开关 齐全有效 合格 便携式控制装置 安全有效 合格 仪表、照明、信号、报警系统 齐全有效 合格 电气设备、金属结构的接地 有接地、0.4Ω 合格 七 电气 防雷 有防雷接地、0.4Ω 合格 起重量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力矩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顶升防脱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防后翻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小车断绳双向保护装置 试验有效 合格 风速仪 齐全有效 合格 防风装置 / /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 / 扫轨板 / / 防护罩和防雨罩 / / 八 安全装 置有效 性与防 护措施 防脱轨装置 / / 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九 液压 液压缸的平衡阀及液压锁 齐全有效 合格 空载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 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一 其他 操作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等 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合格 自检结论 经检查,机械结构坚实稳固,各传动机构运作平稳、操作平稳、灵活,安全限位和保险装 置灵敏可靠,电气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操纵熟练、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签名): 专职安全员(签名): 其他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 (签名) (项目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说明:1、此表为塔吊定期自检表,由项目部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一次; 2、检查结果不能简单填验收合格,应结合检查内容与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数据要数字化。。 3、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测量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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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活动记录表 编号: 注:1、三违类别和检查方法属于哪种就在其上打;2、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是指三违现象可能造成的经济 损失或社会影响;3、行政处分包括罚款、警告、记过、除名等。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部 门 地 点 车间 岗位 三违类别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车间负责人 检查方式 自查□ 部门检查□ 上级检查□ 其它□ “三违”责任人 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 处理情况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字 分管安全副总(或总经理)签名 经办人签字 安全管理员签名 反“三违”活动记录表(样表 1) 注:1、三违类别和检查方法属于哪种就在其上打;2、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是指三违现象可能造成的经济 时 间 20__年 1 月 13 日 13 时 25 分 部 门 地 点 修理 车间 电工 岗位 三违类别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车间负责人 检查方式 自查□ 部门检查□ 公司检查√ 上级检查□ 其它□ “三违”责任人 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 20__年 1 月 13 日 13:25,×××对输送带进行检修作业时,未按要求办理检修作业票,电源侧未按规定悬挂警示牌;容易造成生产安 全事故。 处理情况 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 200 元的经济处罚 20__年 1 月 13 日 批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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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必须 严格执行。 三、作业前,必须将要拆除的建筑物的电线、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电话线等先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鞋,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位 上操作。 五、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进行, 禁止数层楼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六、拆除作业危险区域应进行围挡,并设警戒和告示,不准行人通过或站立,夜间红灯示警。采取可靠措 施,保护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行人安全。 七、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有专人监护。在高处进行拆除工作时,要设置溜放槽,较大的或沉重材料,要 用吊绳或起重机械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准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才可以拆除。 九、每班开工前,均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筑物的危险状况。发现险情,应先排除险情后,方 才可作业。 十、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禁止多人聚集,严禁超荷载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十一、采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必须制定爆破安全施工方案,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作业人员须 持爆破特种作业证上岗。 十二、装饰工程需要拆除或砌筑墙体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验算和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保住户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十三、禁止采用挖墙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蛮拆除方式。 十四、在拆除施工时,应向拆除部位洒水降尘,做好文明施工。 十五、有高血压、贫血、恐高症等疾病的人严禁高处作业。 十六、拟拆建筑物围护要牢固可靠,封闭要严密,不能有孔洞,防止砖、石等飞溅到地面伤人。 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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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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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育肥猪的饲养管理技术 1、日粮搭配多样化猪只生长需要各种营养物质,单一饲粮往往 营养不全面,不能满足猪生长发育的要求。多种饲料搭配应用可 以发挥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物质的互补作用,从而提高蛋白质等营 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研究证明,单一玉米喂猪,蛋白质利 用率为 51%,单一肉骨粉则为 41%,如果把两份玉米加一份肉骨 粉混合喂猪,蛋白质利用率可提高到 61%。 2、饲喂定时、定量、定质定时指每天喂猪的时间和次数要 固定,这样不仅使猪的生活有规律,而且有利于消化液的分泌, 提高猪的食欲和饲料利用率。要根据具体饲料确定饲喂次数。精 料为主时,每天喂 2~3 次即可,青粗饲料较多的猪场每天要增 加 1~2 次。夏季昼长夜短,白天可增喂一次,冬季昼短夜长, 应加喂一顿夜食。饲喂要定量,不要忽多忽少,以免影响食欲, 降低饲料的消化率。要根据猪的食欲情况和生长阶段随时调整喂 量,每次饲喂掌握在八九成饱为宜,使猪在每次饲喂时都能保持 旺盛的食欲。饲料的种类和精、粗、青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不 可变动太大,变换饲料时,要逐渐进行,使猪有个适应和习惯的 过程,这样有利于提高猪的食欲以及饲料的消化利用率。 3、以生饲料喂猪饲料煮熟后,破坏了相当一部分维生素, 若高温久煮,使饲料中的蛋白质发生变性,降低其消化利用率, 且有些青绿多汁饲料,焖煮后可能产生亚硝酸盐,易造成猪只中 毒死亡。生料喂猪还可以节省燃料,减少开支,降低饲养成本。 4、掌握日粮的稀稠度日粮调制过稀不仅影响唾液分泌,而 且稀释胃液,影响饲料的消化。饲喂稀料使猪干物质进食量降低, 同时猪排尿增加,消耗体热。因此,日粮调制以稠些为好,一般 料水比为 1∶2~4。冬季应适当稠些,夏季可适当稀些。 5、饲养方式饲养方式可分为自由采食与限制饲喂两种,自 由采食有利于日增重,但猪体脂肪量多,胴体品质较差。限制饲 喂可提高饲料利用率和猪体瘦肉率,但增重不如自由采食快。 6、饲料品质饲料品质不仅影响猪的增重和饲料利用率,而 且影响胴体品质。猪是单胃杂食动物,饲料中的不饱和脂肪酸直 接沉积于体脂,使猪体脂变软,不利于长期保存,因此,在肉猪 出栏上市前两个月应该用含不饱和脂肪酸少的饲料,防止产生软 脂。 7、分群技术要根据猪的品种、性别、体重和吃食情况进行 合理分群,以保证猪的生长发育均匀。分群时,一般掌握“留弱 不留强”、“夜合昼不合”的原则。分群后经过一段时间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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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5 使用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安装单位 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名称 江门市民兵综合训练项目—生活区 工程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亭院村中坑地段 传动形式 0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0 0 SS型驱动 形式 制造编号 型号规格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备案编号 出厂日期 安装部位 性能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额定提升速度: m/min 最大提升高度: 架体顶端自由高度: m m;最大独立高度: m;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设备状态 架体架设高 度: m 项不合格; 2.一般项目共62项,其中第 检查依据 1.《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 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3.《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 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95项: 1.保证项目共33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 单位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序号 ★1 ★2 3 4 5 6 8 10 11 12 13 物料提升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5-1 1.1.2 吊笼安全 门 提升机吊笼的前、后两个方向均应装设安全门,安 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1.1.3 吊笼侧面 围护 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采用网板结构,孔径应小于 25mm。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提升机的架体、传动系统、吊笼立柱、上下承载梁 和附墙架等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可见裂 纹、开焊和严重锈蚀、磨损等缺陷 1.1.5 吊笼底板 吊笼底应防滑、排水,且无破损等缺陷 1.1.4 防护顶棚 提升机的吊笼顶部应设置防护棚,防护顶棚应采用 坚实的材料,在任意0.01㎡面积上作用1.5kN的力 时,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7 1.1.7 导轨 提升机的导轨架不应兼作导轨 1.1.6 自升平台 安装高度超过30m的提升机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应装设自升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上栏 杆高度应为1.0~1.2m,下栏杆高度为0.5~0.6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 1.1.9 钢丝绳防 脱装置 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应装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 置与滑轮、卷筒或曳引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 绳直径的20%,且不大于3mm 对重导轨不得采用链条或钢丝绳等柔性物体 1.1.8 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齐全、可靠,吊笼、自升平台应采用滚 轮导靴,对重可采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靴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两倍 1.2 信息 标志 与信 号 1.2.1 产品标牌 应在提升机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 牌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规格;主要性 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日期 1.2.2 限载标志 应在吊笼的明显部位设置限载标志、禁乘标志 1.2.4 对重标志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对重上应 标明其质量 1.2.3 操作标识 在操作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指示信息应易于识别且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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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践 1 概述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 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 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建筑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的支柱产业,在我国职业伤害事故中, 建筑业事故伤害仅次于矿山位居第二。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 断深化,建筑业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建筑业的安 全生产更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也愈来愈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并在实践中不 断发展和完善。 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都是导致建筑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项目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最前沿阵地,项目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 项重要的工作,如何应对日益突出的安全事故,强化项目安全管理,是每一个项 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当务之急。 2 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 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产生 和发展过程,且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 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1993 年国务院将原来的“国家监察、行 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发展为“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 监察、群众监督”。同时,又考虑到许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劳动者不遵守 规章制度,违章违纪造成的,所以增加了“劳动者遵章守纪”这一条规定。由此 可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划化建设的需要,国家也在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 愈加重视安全生产,并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从原来的劳动部脱离直 接划归国务院管理。我国 1997 年 11 月 01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反映出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关 乎民生问题的重视,通过立法确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 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其实主要是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掌舵的同 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经营、项目施工管理紧扣相连的普遍反映。建筑施工企 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相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施工现场的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 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 的保证。 3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运作 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 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 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 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 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组织机 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4-05 价格:¥2.00
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题库 填空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综合治 理 ”。 2、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 促进 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3、转动机器裹缠物品发生故障时,应 停机 处理。 4、现阶段我国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部门是 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 。 5、职工在作业中,有权 拒绝 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 6、使用电动工具前,应 进行检查 ,确保机件正常。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 漏电保护器 。 8、遇到 六 级以上大风时(含 6 级),不应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9、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 严重险情 时,有权撤离岗位。 10、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保护对象中, 人 是第一位的。 11、在矿山上使用的 禁止 标志的基本形状为带斜杠的圆圈。 12、在上岗工作前应穿戴好 劳动防护用品 。 13、安全标志分为 禁止 标志、 警告 标志、 指令 标志和 提 示 标志四类。 14、中国劳动保护法规的指导思想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 安全 和 健康 。 15、从宏观讲,根据统计,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 人的失误 和 不安全行为。 16、事故预防的三 E 对策是 工程技术对策、 安全教育 对策、 安全管理对策。 17、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 潜伏性 和 可预 防性 。 18、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的 三级教 育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 上岗持证 培训;企业全员的 日常安 全 教育等。 19、三不伤害是指:对职工进行 不伤害自己 , 不伤害他 人 , 不被他人伤害 。 20、安全检查的方法有 经常性 检查、 定期安全 检查、 专业 性安全 检查、 群众性 检查。 21、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其外壳应有 防护性接 地 、 接零 等防护措施。 22、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等,在 移动前应先 切断电源 才安全。 23、在胶带输送机巷道中,行人经常跨越胶带输送机的地点,必 须设置 过桥 。 24、矿井应该有 地面和井下 的防水、排水系统。 387、矿井电气设备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是指 保护接地 、 漏电保护 、 过电流保护 。 2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 对 从业人员 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得长于 5 米,二次侧不得长于 30 米。 27、在 1-10KV 的外电线路一侧施工时必须保持 6 米以上距 离。 28、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 2 米 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 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9、电工作业由 二人以上配合 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 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 30、卷扬机筒钢丝绳不应全部放出,当吊物落地时,卷筒上应至 少保留 三 圈钢丝绳。 31、行人的运输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小于 1.Om; 有效净高,不小于 1.9m; 32、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 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 O.7m; —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 O.8m; —调车场及人员 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 1.Om; --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 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 1.0m; --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巷 道,不小于 1.0m。 33、躲避硐室的间距在曲线段不超过15m,在直线段不超过30m。 躲避硐室的高度不小于 1.9m,深度和宽度均不小于 1.0m。躲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