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四氯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1,2,2-四氯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1,1,2,2-tetrachloroethane 中文名称 2: 四氯化乙炔 英文名称 2: acetylene tetra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13 CAS No.: 79-34-5 分子式: C2H2Cl4 分子量: 167.8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1,2,2-四氯 乙烷 79-34- 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和抑制作用, 可引起肝、肾和心肌损害。 短期吸入主要 为粘膜刺激症状。急性及亚急性中毒主要 为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症状。可有食欲减退 、呕吐、腹痛、黄疸、肝大、腹水。长期 吸入可引起无力、头痛、失眠、便秘或腹 泻、肝功损害和多发性神经炎。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不燃。遇金属钠及钾有爆炸危险。在接触 固体氢氧化钾时加热能逸出易燃气体。遇 水促进分解。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 性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 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 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 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 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防 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 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 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 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 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 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 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5 TLVTN: OSHA 5ppm[皮]; ACGIH 1ppm,6.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 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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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三甲基戊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3-三甲基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3-trimethylpent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0 CAS No.: 564-02-3 分子式: C8H18 分子量: 114.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3-三甲基 戊烷 564- 02-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3-三甲基 戊烷 564- 02-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3-三甲基 戊烷 564- 02-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有刺激性。吸入属低毒。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 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 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 发生强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 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 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 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然后运至空旷的地方掩埋、蒸发、或焚烧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 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 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 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 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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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三甲基戊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4-三甲基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4-trimethylpentane 中文名称 2: 异辛烷 英文名称 2: isooct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1 CAS No.: 540-84-1 分子式: C8H18 分子量: 114.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4-三甲基 戊烷 540- 84-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或口服对身体有害。对皮肤有刺激性 。本品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 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 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遇强氧化剂会 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 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 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 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然后运至空旷的地方掩埋、蒸发、或焚烧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 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 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 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 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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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氯丙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氯丙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chloropropionic acid 中文名称 2: 茅草枯 英文名称 2: dalapon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59 CAS No.: 75-99-0 分子式: C3H4CI2O2 分子量: 142.97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丙 酸 75-99-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丙 酸 75-99-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丙 酸 75-99-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 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其 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 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 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 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 火剂: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 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 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 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 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蒸气泄漏到工 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 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 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 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 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切 割等作业。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氧化剂 、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 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 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 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碱类等分 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 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1ppm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8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2-二氯乙酰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氯乙酰氯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chloroacetyl chloride 英文名称 2: dichloroethanoyl 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99 CAS No.: 79-36-7 分子式: C2HCl3O 分子量: 147.3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乙 酰氯 79-36- 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乙 酰氯 79-36- 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氯乙 酰氯 79-36- 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 用,可引起灼伤。吸入后能引起喉、支气 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或肺 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 、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 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能与很多物质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燃烧爆炸 。受热或遇水、酸分解放热, 放出有毒烟气 。遇潮时对大多数金属有强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 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 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干粉、二 氧化碳、砂土。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酸碱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 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 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 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 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烟 雾。防止烟雾和蒸气释放到工作场所空气 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醇类接触。尤 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 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 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 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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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甲基丙酸甲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甲基丙酸甲酯 化学品英文名称: methyl pivalate 中文名称 2: 三甲基乙酸甲酯 英文名称 2: methyl trimethylacetat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27 CAS No.: 598-98-1 分子式: C6H12O2 分子量: 116.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丙酸甲酯 598-98-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丙酸甲酯 598-98-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丙酸甲酯 598-98-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具 有刺激性。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 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 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 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 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 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应与氧化剂、酸 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 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 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2,2-二甲基己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甲基己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methyl hexane 中文名称 2: 正丁基三甲基甲烷 英文名称 2: n-butyltrimethylmath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6 CAS No.: 590-73-8 分子式: C8H18 分子量: 114.2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己烷 590- 73-8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己烷 590- 73-8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基 己烷 590- 73-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或口服对身体有害。对粘膜、皮肤和 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 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 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 发生强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 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 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 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 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 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 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 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要 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 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 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 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 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 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 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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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甲氧基丙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二甲氧基丙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dimethoxyprop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83 CAS No.: 77-76-9 分子式: C5H12O2 分子量: 104.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二甲氧 基丙烷 77- 76-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 激性。吸入具有麻醉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 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 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 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 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 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 、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 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 ,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 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酸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 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 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 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 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 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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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乙基丁氧基)乙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乙基丁氧基)乙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ethylbutoxy)ethanol 中文名称 2: 乙二醇单 2-乙基丁醚 英文名称 2: 2-ethylbutylglyc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959 CAS No.: 4468-93-3 分子式: C8H18O2 分子量: 146.2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乙基丁 氧基)乙醇 4468-93-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乙基丁 氧基)乙醇 4468-93-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乙基丁 氧基)乙醇 4468-93-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摄入或皮肤接 触可引起中毒。高浓度吸入本品有麻醉作 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 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 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 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 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蒸气泄漏到工 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 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 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 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 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 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 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等 作业。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容器与传送设备要接地,防止产生静电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 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 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 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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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氨基乙氧基)乙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2-氨基乙氧基)乙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 2-(2-aminoethoxy)ethanol 中文名称 2: 二甘醇胺 英文名称 2: diethylene glycolam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76 CAS No.: 929-06-6 分子式: C4H11NO2 分子量: 105.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氨基乙 氧基)乙醇 929-06-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氨基乙 氧基)乙醇 929-06-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2-氨基乙 氧基)乙醇 929-06-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具腐蚀性和强烈刺激作用。吸入、摄入或 经皮肤吸收后会中毒。受热分解释出氮氧 化物烟雾。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 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具有腐蚀 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 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 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 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 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 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 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 :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碱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 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 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蒸 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 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 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 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 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清除 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 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 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 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 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 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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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氯-1,1,2-三氟乙基甲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氯-1,1,2-三氟乙基甲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chloro-1,1,2-trifluoroethyl methyl ether 技术说明书编码: 1707 CAS No.: 425-87-6 分子式: C3H4ClF3O 分子量: 148.5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1,1,2- 三氟乙基甲 醚 425-87-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1,1,2- 三氟乙基甲 醚 425-87-6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1,1,2- 三氟乙基甲 醚 425-87-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具有麻醉作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 毒的氟化物和氯化物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氟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 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 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 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撒湿冰或冰水 冷却。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 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 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 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活性金属粉 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 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 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 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酸类、活性金属粉末分 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 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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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基-2-丁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甲基-2-丁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2-methyl-2-but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94 CAS No.: 513-35-9 分子式: C5H10 分子量: 70.1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甲基-2-丁 烯 513-35-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甲基-2-丁 烯 513-35-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甲基-2-丁 烯 513-35-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刺激作用 ,可引起化学性肺炎,对中枢神经系统有 抑制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 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 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 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 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 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 、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 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 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 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 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 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包装要求密封, 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 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 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 和洗眼设备。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6 KB 时间:2025-09-14 价格:¥2.00
2-羟基-2-甲基丙酸乙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羟基-2-甲基丙酸乙酯 化学品英文名称: ethyl hydroxyisobutyrate 中文名称 2: 羟基异丁酸乙酯 英文名称 2: ethyl-2-hydroxy-isobutyrat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446 CAS No.: 80-55-7 分子式: C6H12O3 分子量: 132.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羟基-2-甲 基丙酸乙酯 80-55-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具 有刺激性。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 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 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 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 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 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 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 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 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 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 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充装要控制 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 ,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 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 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 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 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4 价格:¥2.00
N,N-二甲基-2,2-二苯乙酰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N,N-二甲基-2,2-二苯乙酰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N,N-dimethyl-2,2-diphenylacetamide 中文名称 2: 2,2-二苯基-N,N-二甲基乙酰胺 英文名称 2: diphenam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27 CAS No.: 957-51-7 分子式: C16H17NO 分子量: 239.3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N,N-二甲基- 2,2-二苯乙 酰胺 957- 51-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N,N-二甲基- 2,2-二苯乙 酰胺 957- 51-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N,N-二甲基- 2,2-二苯乙 酰胺 957- 51-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 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 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 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 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 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 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容器与传送设备 要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灌装时应控制流 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 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 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 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1 KB 时间:2025-09-17 价格:¥2.00
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 的基础工作,为做好我队的班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是当班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班组长组织本班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干标准活,干放心 活,切实解决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组织处理事故隐患, 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企业职 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同时,组织好班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 武活动。 四、每班由班组长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 五、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质量, 人身事故的职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呈报给予处分。 六、严格落实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在班组长带领下, 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七、班组内要积极开展“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将“三勤”“三细”“三 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的班组管理内容切实融入到日常工作 中去,全面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 八、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和自查。在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的同时, 搞好自己的岗位监督。 九、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 事故风险分析 火灾爆炸主要发生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油品储罐区,其发生主要由物 料内在因素--自身的特性,可燃易燃物质的泄漏,外界因素--火源的存在和产 生、设备本身存在的缺陷及岗位操作人员误操作等决定。 危险化学品爆炸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设备毁坏、装置停产、资源浪费等, 尤其是有可能将其它生产设备设施、油罐等的油品引燃引爆,造成二次、三次 的连续爆炸事故,连续爆炸是油品爆炸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会使生产装置、油 品储罐区遭受严重破坏。由于作业频繁,人员、设备较多,且会危及厂区的安全。 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2.1 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1.2.1.1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 1.2.1.2应急指挥中心成员职责 (1)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①负责组织本公司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预警预测工作。 ②负责预案演练计划及应急物资计划的审批工作并督促落实。 ③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⑤负责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工作。 ⑥负责向企业主管部门及县级市(县、区)安全监管局报告及请示工作。 (2)副指挥:由副总经理担任,负责如下工作: ①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救援领导工作。 ②负责督促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协助事故现场指挥工作;负责督促后勤 组落实救援物资、生活保障及保卫组治安保障等工作。 ③办理总指挥临时交办的工作。 ④总经理因外出不在公司时,由副总经理担任临时总指挥工作。 1.2.2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2.2.1 现场指挥由安全主任担任。现场指挥(当现场指挥未到达时,当班 班长担任临时现场指挥工作)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 决策权和指挥权。 1.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1)日常职责 ①负责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能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 ②负责对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应急宣传、培训和实施演练;做好应急物 资计划及采购工作。 ④监督检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和罐区、生产装置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事故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①在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因外出差不在公司时,由安全主任担任临时总 指挥工作。 ②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 状态。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如何采取的应急措施; ③负责各应急救援组之间的联系、协调;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 员调度。 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目录 (一)高空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2 (二)物体打击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5 (三)施工机械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救援..............6 (四)坍塌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9 (五)触电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3 (六)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17 (七)中毒事故防范措施与救援...................20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 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 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 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最常见的高处坠落事故有以下几类: (l)人员由屋顶坠落。 (2)脚手架倒塌。 (3)人员由脚手架上坠落。 (4)结构倒塌。 (5)人员由地上的洞口坠落。 (6)人员由梯子上坠落。 (7)人员由结构上坠落。 (8)人员由屋顶的空洞坠落。 (9)人员由没有护栏的楼面边缘坠落。 2.可能产生高空坠落事故的违章行为 (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扎在牢固的构架上;安全带拽拉长 度超长。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9 M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0 一、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 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二、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垫高。 三、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 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四、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五、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六、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 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七、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 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八、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九、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十、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十一、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受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 甲烷、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 设备、设施及场所。 1.1 受限空间事故类型 (1)中毒,主要有一氧化碳、氰化物、苯、硫化氢……等造成 急性中毒。中毒者一般会出现紫绀、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等。 引起全身各系统与组织(皮肤粘膜、呼吸、消化、循环、泌尿、血液、 神经等)的损害,甚至造成中毒者死亡。 (2)缺氧窒息,主要由于有限空间中空气含氧量低,发生缺氧 窒息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 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造成作 业人员缺氧窒息。 1.2 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及分布 进入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及场所、均存在中毒、窒息事故的危险, 水泥公司主要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基本情况见表 1-1。 表 1-1 水泥公司受限空间设备设施及场所分布 序号 分类 主要电气设备 分布场所 1 储罐 熟料库、石膏库、水渣库 厂区西部 2 设备设施 球磨机 磨机房 3 地沟 电缆沟 厂区南部 1.3 受限空间事故危险因素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 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有限空间的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时, 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4 受限空间事故的条件 (1)1.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证。 (2)作业人员缺少个体防护用品。; (3)作业前未采取送风设备对有限空间送风。; (4)虽送风但未检测有限空间氧气含量而进入作业。; (5)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未约定或缺少联络方式; (6)未配戴防护用具抢救。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受限空间事故应急组构成 水泥公司成立受限空间事故应急抢险组,对受限空间事故进行应 急处置,应急抢险组构成见图 2-1。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5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 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 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 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 助。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 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防 洪规划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 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 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本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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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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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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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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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题库 问答题 1、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岗位安全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第一责任人;(3)针对施工任务特点,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 技术措施;(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5)每旬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整 改和复查工作; (6)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 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2、施工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安全要求,合理组织、安 排施工任务; (2)施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文 明施工的管理,制止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对作业人员做好操作 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隐患整改要 求,认真限时加以落实。 3、技术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编 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针对特殊施 11 艺, 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单项的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做好对安全设施 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改进项目的技术核定。 4、工人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有哪些? 答:(1)作为班组长应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 产任务时,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组内工人严格执行本工 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班前带领班组人员做好对施工机 具,设备。防护用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 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班组无法解决,立即汇报领导。(4)组织好 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 救,并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做什么工作? 答:(1)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 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 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6、对工地各类管理人员有何安全要求? 答:各级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建筑施工有 关的安全规程、规范、条例、标准等各项规定。 7、对工地各工种工人有何安全要求? 答:操作工人应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 参加施工。 8、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答: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 章守纪。 9、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 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0、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 一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企业 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针对 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 产法规、条例、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 技术措施。 11、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 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 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 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12、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 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1)高处坠落;(2)触电事 故;(3)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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