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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热处理作业安全检查

热处理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车间与其他车间共用一厂房时应有一侧靠外墙 车间的方向宜采用南北向,以防日晒,并应和夏季主导风向垂直,以保证车间 的良好通风。车间应远离产生烟气、灰尘和有害气体的其他车间 车间宜与工艺联系密切的车间,如锻造、机加工车间等组合或靠近布置 1 车间位 置 车间的循环冷却油池宜布置在偏僻一侧 车间厂房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使热量、蒸汽和有害气体易于散发 车间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结构,属丁类火灾危险性厂房 车间的高度应为 6~8m,地面应有 1%~2%的坡度,以便迅速将水排除 车间地坪应密实、坚固、耐火、不打滑、传热小,一般为混凝土结构 地漏应远离基础及主要承重构件,地漏盖必须齐全,闭合可靠 车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宽度一般为 3.5m,高度为 3m 2 厂房结 构 降温用的电风扇一般安装在柱上或固定场所,并安装牢固、可靠 车间平面布置应使零件在车间中的运输路线最短,有利于组织生产 小设备和安装高度小的设备应尽量靠近外墙。需设地坑的设备应尽量集中 3 平面布 置 设备应尽可能沿墙布置,并排列整齐,箱式炉口应平齐,井式炉按中心线平 齐,以美观和便于操作 加热设备离墙应有一定距离。电阻炉后端距墙壁应不少于 1~1.2m;后端有烧 嘴的燃料炉距墙不少于 1.2~1.5m 加热炉之间的距离如下:小型炉为 0.8~1.2m;中型炉为 1.2~1.5m;大型炉 为 1.5~2m;连续式炉为 2~3m;中小型井式炉为 1~1.5m;地坑壁距车间内 墙为 1.2~1.5m 加热炉与淬火槽的距离为 1.5~2m,下限适用于中、小型设备,上限适用于大 型设备。锻模淬火槽距离炉口 2~3m 连续式炉炉前应有便于存放零件和进行装出炉操作的作业场地。正火和调质的 连续式炉,炉口距离通道边线为 10~12m;贯通式渗碳炉为 6~8m 4 设备间 距 箱式炉出料口平台标高应为 0.6~0.8m;淬火槽上端面标高为 0.5~0.7m。井 式渗碳炉和井式回火炉炉口标高为 0.4~0.5m,以便于装出料和封闭炉门 车间保持整洁、道路平坦、畅通,并有明显的标志。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1m,单向行驶汽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 5 车间通 道 车间内设备的外露传动装置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 新工人进入岗位操作前和工人更换工种时,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结构、维护保养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应作好 检查和准备工作 操作前确认设备的安全装置完好 加热设备和冷却设备之间的作业区和通道上不得放置有碍操作的物品 热处理后的工件,冷却前不准用手摸 6 操作规 程 应遵守工艺守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对职工加强防火和灭火知识教育,做到人人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车间内设有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置于固定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持 道路畅通 电气设备失火应尽快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 器 淬火油槽必须有槽盖,若油槽着火,应立即加盖压火、隔绝空气 淬火油温一般不应超过 80℃。油槽应采取油循环冷却水管(或水套)冷却。 不允许使用无冷却措施的小油槽 回火油槽应防止热油溢出导致失火,必须采用工艺规定的高闪点回火用油,严 禁以低闪点油代用 7 防火 回火油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灭火砂,严禁用水扑救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零)。高压电器设备的工作区地面应铺耐 压橡胶板,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 电炉门与电源开关联锁,保证炉门开启时能自动断电 露在外面的电源线应用金属软管保护 电炉导线接头座设防护罩,无防护罩时严禁使用 电器箱前道路应畅通,其周围 1.5m 的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8 防触电 每台电炉应有单独的电气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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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综合检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 1 基础管理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2 管理机构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照标准为:2000 总吨以 上单船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船企业专业气体检测人员不 得少于 2 人,修船企业不得少于 4 人 3 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 证书;新从业人员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四新”前, 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每年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 12 小时;外来施工单位的企 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 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专业气体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参照标准为:大于 1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5%提取,修船企 业按 5%提取;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提取,修船企业按 4%提 取;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2.5%提取,修船企业按 3%提取;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 2%提取;大于 1 亿元部分的造修船企业按 0.5% 提取 4 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费用主要使用在:提供符合国 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安全教育培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有安全专篇;建设项 目的安全预评价、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 5 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6 重大危险 源管理 企业应按 GB18218-2009 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定期检测、评估、 监控;重大危险源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包含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在内的预案体系 每年对风险进行一次风险辨识、评估 7 应急救援 每年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和评估、更新 8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技术档案、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安全 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齐 全 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 齐全 压力管道取得使用证,定期检验,在周期内使用。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 漏,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管道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标识应符合 GB 7231-2003 的要求 9 工业管道 禁忌介质的管道独立埋设 脚手架构配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的产品,脚手架宽度大于 500mm。脚手 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重量不宜大于 30kg。许用载荷应大于 400kg/m2 10 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观察脚手架垂直度和水 平度,连接部位的绑扎件和紧固件应牢固、可靠;钢质脚手架和撑架、横杆、夹 具、挂具每年应进行一次防锈处理 操作、技术、管理人员等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资质,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操作 船上人员穿戴救生衣,配备与岸上及拖轮的专用通讯设备 下水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处于安全适用状态;采取滑板、滑道、船坞等方式, 均须经计算合格后方可实施;采用气囊下水,在气囊使用前必须经充气试验,且 满足压降≤10%;用于牵引的钢丝和设备完好,滑板、气囊、滑道至少半年或使 用前定期检查,并有记录。配置救生圈、缆绳等安全设施;船舶上所有可移动物 品作临时固定;对码头、大船的各受力缆绳和绳桩都须严密监视。拖轮甲板上不 得站人 11 船舶下水 作业 下水区域应进行现场勘察与清理,下水时在相关区域应设置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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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易燃易爆品储存安全检查

易燃易爆品储存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规定的三级 1 库房条件 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2 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 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 的,严禁出入库 3 电气设备 库房内使用的所有电器均为防爆型 4 易燃易爆品 分类保管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 存放,不得超量储存;每种物品的外包装应标有名称、燃烧特性和灭火方法 商品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易燃液体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乳剂 H 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酷、安 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5 安全条件 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硝酸胺、氯酸盐类、 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6 环境条件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保持库房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温湿度应符合各类商 品适宜储藏的温湿度 入库商品符合产品标准,并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验后做出验收记录 7 入库验收原 则 验收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验收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验收品名、规格、等级、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工厂、危险品标志符号等内 外标志应齐全;各类商品的容器和包装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 件》(GB 12463)的规定,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容器和外包装不沾有内装商品 和其他物品,无受潮和水湿等现象 8 入库验收项 目 验收商品质量应符合:固体无潮解,无熔(溶)化,无变色和风化;液体颜色正 常,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气体钢瓶螺旋口严密,无漏气现象;验收完 毕,合格的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并转存货方。验收不合格商品不得签收入库 各种商品不许直接落地存放;各种商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 美观,出入库方便,一般垛高不超过 3m 9 堆垛 堆垛间距满足: 主通道不小于 180cm;支通道不小于 80cm;墙距不小于 30cm;柱 距不小于 l0cm;垛距不小于 10cm;顶距不小于 50cm 库房内设温、湿度表,并按时间观测和记录;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 1 0 养护技术 定期进行以感官为主的在库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 1-2 件,主要检查商品自身 变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等在储藏期间的变化 检查结果逐项记录,在商品外包装上做出标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有 问题商品通知单通知存货方,并采取措施 超过储藏期限或长期不出库的商品应填写在库商品催调单转存货方 有效期商品应在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存货方 1 1 出库 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 2 应急处理 根据储存物品性质的不同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按规定给仓库工人配备防护工具;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1 3 作业人员 仓库的消防人员除具有一般消防知识外,还应接受在易燃易爆库工作的专门培训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 摩擦和撞击;操作易燃液体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1 4 安全操作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04-XX酒店20XX年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4 宾馆酒店等住宿企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 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 容。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目 标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 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 测记录资料。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1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生产 目标 监测与考核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设置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按规定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 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并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机构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应急管理的相关职能。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组织机构 和职责 主要负责人 及领导层职 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 、应急管理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层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规范》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 制定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3.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4.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目标职责 安全投入 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基础管理 法律法规 与安全管 理制度 法律法规 、标准规 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酒店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评定标 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8 炼钢行业

Ⅰ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 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 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 用。 《消防法》 公安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 生产标准化。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 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 办[2011]18号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特种设备登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 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 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 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安监局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 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 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 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安全生产法》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基础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和考 核奖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及 考核;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并组织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质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操作规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3.1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2有色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 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法》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安全生产法》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营业执照 安全设施“ 三同时”评 价报告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河南省有色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等11件规章的 决定(总局令63 号)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各级安全 生产责任 制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单位主要负 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5-11-3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4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2-05 价格:¥2.00

A.4 安全检查表分析及评价记录

风险点:常温TBA-22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TBA-22灌装机 №:001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 常温TF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TFA-3灌装机 №:002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 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安全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风险点: 常温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A3灌装机 №:003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常温CIP设备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CIP设备 №:004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酸碱罐 酸碱等清洗剂贮存方式安全可靠,有防 流淌措施,贮存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 志 化学品泄漏灼伤 储罐四周设置 围堰;酸碱罐 之间设置围堰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7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2-15 价格:¥2.00

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08 价格:¥2.00

1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4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09 价格:¥2.00

XX酒店2019年安全检查

1 安全检查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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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含续表)GDAQ2090202

m m 序号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 GDAQ2090202 工程名称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安装日期 立柱材料和规格 模板材料和规格 层高 一 安全 施工 方案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 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搭设前必须编 制专 项方案,审批手续完备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须有专家论证 报 告,审批手续完备 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之托,U 形 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 顶 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 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 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 置 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 满足 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 均分配 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 拉杆;当 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 加设一道水 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 平拉杆中间应 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 部均应与四周建 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 杆端部和中部沿 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0mm*50mm,木 条或25*80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 平拉杆、剪力撑用扣件与钢筋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 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 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100mm处 进行固定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 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 符合方案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 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 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二 立柱、 水平 拉杆 与剪 刀撑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2-1 二 立柱、 水平拉 杆与剪 刀撑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 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 小 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 上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 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橫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 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 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件方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 角宜为45º~60º。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 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 撑,在有水平剪刀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 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 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 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 置 一个固结点 三 作业 环境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 定设施 高支模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爬支模上下 高支模上高空临边有足够操作平台和安全防护 作业面临边防护及孔洞封严措施应到位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四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4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4 一、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 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二、混凝土泵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不得 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二)安全阀及过载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压力表应有效且在检定期内; (三)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四)料斗应安装连锁安全装置。 三、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二)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 20m 的水平管,并在水 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三)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 5 倍,否则 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四)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 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五)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四、砂石粒径、水泥强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五、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 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六、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 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七、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八、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 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 10L 清水和 0.3 3 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m 九、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 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十、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 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十一、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 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 5~ 10min(冬季 3~5min)作 2~3 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 排空管道。 十二、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 向泵送。 十三、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 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十四、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 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 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十五、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十六、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十七、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 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十八、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十九、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 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二十、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 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 方 10m 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 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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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 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 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 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 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 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 规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4.2.5对气瓶检验质量实行自查、互检、抽检制度是气瓶检验站经济考核的 重要内 容。发现检验质量事故必须重罚,以加强管理。 4.3 气瓶检验用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3.1 检验站用计量仪器由气瓶检验站委托本单位计控中心校验; 4.3.2 气瓶称重衡器的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并要求其最大刻度值为常用重量 的 1.5 倍至 3 倍; 4.3.3 在用试验系统至少应配有两个直径不少于 100 腿、级别不低于 1.5 级的强检 压力表。水压试验用的强检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个月;乙炔瓶试压系 统的强检压力表, 检验周期为三个月。所有的压力表器最大读数应为气瓶试压值 的 1.5 至 3 倍; 4.3.4 仪器和压力表检验合格后由测试单位加盖铅封或标签。未经检验合格 或超 过检验期限的衡器和压力表,一律不准使用; 4.3.5 仪器、仪表检验由计量管理员统一计划送检,管理工作按本企业标准 《计量 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4.4 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4.4.1 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气瓶,按标准准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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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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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酒店2019年安全检查

1 安全检查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3-13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