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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问题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问题差距整 改要求)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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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状 况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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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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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1-A 1 目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 理,更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 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 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 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人员临时代替。班(组) 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 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 工作标准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信息。 4.2.1.3 本班组概况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 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 4.2.1.4 本岗位、工种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涉及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 具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 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 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 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安规定考试 85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灭火器 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 同时”要求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事故案例。 4.3.4 抽考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安全注意事项措施如何落实 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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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 为了及时发现纠正人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实施; 3.2 安全检查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班组长 对本班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问题,还是书面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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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检维修以及治安安全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教育、管理监督。 2.4 厂长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特点选择有意向承包商。 3.1.2 有意向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主要有: 本厂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后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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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6-A 1 目 为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适宜性、充分性 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 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绩效评定计划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 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纠正、预防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4 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 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 程序 4.1 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间隔时 间不超过 12 个月。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评定。 4.2 绩效评定输入 4.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结果,纠正、预防措施跟踪验 证方面信息。 4.2.2 安全办公室收集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信 息。 4.2.3 安全办公室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跟踪情 况。 4.2.4 行政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信息。 4.2.5 安全办公室、业务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信息。 2 4.2.6 财务部收集生产投入费用执行情况信息。 4.3 绩效评定准备 4.3.1 上述部门应将收集信息提交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整理后交安 全管理人员审核,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 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依据。 4.3.2 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办公室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4.4 绩效评定实施 4.4.1 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2 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 规范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等及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纠正、 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4.4.3 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 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4.4.4 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行政部负责做会议记录。 4.5 绩效评定内容 4.5.1 组织机构适合性,包括人员其他资源配置; 4.5.2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符合性、执行有效性; 4.5.3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范围; 4.5.4 未完成工作; 4.5.5 上次评定结论处理情况。 4.6 绩效评定输出 4.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安全标准化管理各 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 落实存在问题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 周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6.2 安全办公室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 经安全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4.6.3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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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编号:AQ-BZH-003-A 1 目 为保障本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 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 产负责,同时向各自领导负责。公司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 各尽职守、各负其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车间。 3 说明 3.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3 本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 产负责。 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 核。 5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5.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 管理制度,审定本厂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各职 能部门实施。 5.2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 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运行中重大问题。 5.3 建立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每季度对部门安 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5.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5 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持续改进。 5.6 组织开展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7 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5.8 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有效实施。 6 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1 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6.1.1 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 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 技术指导; 6.1.2 参与制定、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 检查执行情况。 6.1.3 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新进员工、变换 岗位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 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6.1.4 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设备、消 防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6.1.5 每天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单位单 位房、仓库、宿舍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 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安全要求。 6.1.6 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 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1.7 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生产氛 围。 6.1.8 组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6.1.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6.1.10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 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有权责令 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1.11 按照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予以更新。 6.1.12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三同时”监督;负责 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6.1.13 负责制定厂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季度组织厂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 查、季度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隐患制订防 范整改措施,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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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4.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 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1 原辅材料入库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验量、验质、发现缺斤少两、质次价高、 弄虚作假等一律拒绝入库,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入库时必须要有技质 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入库。 1.2 各类包装备物,如纸箱、内包装袋等应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拒绝入库;发 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技术质控部查处,并将查处情况登记备查。 1.3 未承付款各类物资、原辅料,必须按合同订数进行验收,并单独入库、记 账,结算后再办理结账手续。 1.4 收料应按品种分仓、分堆存放,不得混料存放,建立台账,妥善保管,保证 不发生虫咬、潮湿霉变造成原料损失。 1.5 原辅材料在进出库时,均需有上级或车间指定监磅人员在场,进行双方 司磅,在监磅人员未到时,不得独自一人司磅。 1.6 严格执行进出料手续,做到过磅准确,记录及时,所有原始单据均作记账依 据。 1.7 所有原辅材料必须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收、发、存报表,经常盘点,做到账、 物、卡相符。 1.8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 1.9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手续,加强管理。 2. 原辅材料贮存规定 2.1 原辅材料进公司仓库贮存时,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包装品是否受潮、破损、 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2.2 原辅材料进库贮存,保管员应先统一编号,按进库顺序填写进货原辅材料台 账。 2.3 原辅材料按要求放于指定区域,设置相应检验标识。 2.4 仓库存放原辅材料时,应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2.5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清点货物,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2.6 仓库保管员应对贮存原辅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处理。 3. 库存物资盘存规定 3.1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购见物收料。对自己所管物资,做到账、货、卡相符。 3.2 每次送料后,仓库管理员要在库存台账上填写清楚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3.3 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领料、保管必须在二人以上。 3.4 每月进行盘点,及时清理仓库,填写盘存报表。 4. 包装材料管理规定 4.1 包装材料进厂,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外观、尺寸、样式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有无污损、破损,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4.2 包装材料进厂后及时通知技术质控部进行抽样检查。 4.3 合格入库包装材料分类存放,设立货位卡并入账,不得露天堆放。 4.4 印有品名、商标标记包装材料,因故不予使用或检验不合格应隔离堆放 并及时处理。 4.5 仓库按车间填写领料单,发放包装材料经核查后,发料、领料人均应在单 上签字。 4.6 每次发料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在库存货位卡台账上填写好货物去向、 结存情况。 5. 成品入库验收贮存制度 5.1 仓库按技质部门成品检验单车间填写成品入库单,验收成品。 5.2 同意验收合格成品填写入库成品台账。 5.3 对正在检验而需要寄存成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检验合格后,按检验 结果办理入库手续。 5.4 成品应按品种,分类分批堆放,并做好相应标识。 5.5 成品堆放时,必须留有一定距离,以便执行先进先出。 5.6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库存产品进行定期查检,发现受潮、发霉、破损或标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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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09-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8-A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服务人员安全 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 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 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对符合条件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 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安全教 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承 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作业中达到发包方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 司统一印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人员 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经发现,除 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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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 1.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职责、方法、内容 考核; 1.2 规范公司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保证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布尔津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电动工具管理。 三、规范程序 1、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工人,均应熟悉认真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橱柜或钩架; 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保管,应按《安 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 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帽按工 号编号,安全帽颜色按以下制度分类: 3.1 管理人员为红色; 3.2 安全管理人员为白色; 3.3 特种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为蓝色; 3.4 运行人员为黄色。 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试验及检查,其试验制度周期,应严格按照部 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使用部门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 记录,合格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不准使用。 6、各部门、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本制度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 工具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绝缘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试验; 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辅助安全工 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点: 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9.2 不得超过试验有效期限; 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动触头上用以 隔离电源等; 10、凡报废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 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缺陷; 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家规定有效期限; 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规定 4.1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漏现 象; 4.2 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绝缘杆在低 于该电压等级电气设备上操作; 4.3 阴雨天气在户处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夹 钳; 4.4 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靴,如:耐油靴、耐 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安全工器具使用; 4.5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6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酸、碱、油类药品等隔离开。 4.7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 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4.8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9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 45 度低温肥皂水清洗 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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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0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有效利用 并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相关区域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污染物控制 及资源能源利用。 3.编制依据 3.1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 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实施。 4.2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污 染物控制资源能源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控制资源能源利 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 4.4 项目部 是本制度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污染物主要能源有效利用 实施控制管理。 5.管理要求 5.1 施工准备 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 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措施。 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确定项 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有关 规定。 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设置 环境保护相关设施。 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 理部门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 污染物控制 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 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 沟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 当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 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 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 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 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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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污染状况环保措施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要求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规程、制度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破坏环境单位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维护管理,确保收尘器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设施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声源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一线情报耳目,也是环保质量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改善环境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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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07-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目 为加强安全检查,消除控制安全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体职工。 3、职责 3.1 总经理 3.1.1 作为安委会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行使安委会权利。 3.1.2 对公司安全检查进行督促、监查指导。 3.1.3 对危害识别、风险评价隐患治理工作直接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重大及不可 容忍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3.1.4 负责公司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技改、更新修理项目立项批准工 作。 3.2 安全质量部 3.2.1 负责本制度制订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2 负责公司安全检查隐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检查表,组织安全检查; 3.2.3 配合技术部门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各级人员对缺陷隐患判断处理能 力,增强各级人员在设备缺陷隐患处理过程中安全防范意识。 3.2.4 负责安拆作业、维修保养作业、操作作业、高处作业及设备安全、设备设施 隐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包括人身、火灾、爆炸、倾覆等隐患; 3.2.5 组织界定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管理 隐患治理方案审查、资金落实、设计委托、施工计划安排及项目竣工验收,定期汇总、 统计、通报隐患控制治理情况,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立项申报 审核工作。 3.3 综合办 负责办公设施、交通及治安保卫方面安全检查、隐患管理工作,编制有关安 全检查表,检查办公设施、交通及治安保卫方面缺陷、隐患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清单,落实隐患控制措施。 3.4 工程部 3.4.1 负责公司装置工艺过程及生产操作日常安全检查、缺陷登记隐患治理管 理工作,审核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制定落实隐患生产操作中控制措施 隐患治理方案。 3.4.2 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本单位人员对缺陷隐患判断处理能力,增强 本单位人员在缺陷隐患处理过程中安全防范意识。 3.4.3 负责公司电气、仪表、设备及设备检维修安全检查、隐患控制重大事故 隐患治理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审核事故隐患、控制改进措施清单,制定落实隐患控 制措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所需检维修项目(含 设备维修或更新类项目)立项报批及实施工作。 3.5.3 公司安全检查隐患管理工作,由安全科会同生产科、行政办公室共同进 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 安全检查隐患(缺陷)发现 发现隐患(缺陷)主要途径有:班组岗位人员现场巡检操作、各专业日、周、 月、季检专项检查、上级单位对我公司检查,风险评价危害识别等。 4.1.1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综合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主管 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4.1.2 公司组织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综合大检查,每年不少于 4 次,由安全质 量部组织,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参加;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联合组织部门安全检查,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1.3 班组安全检查: 4.1.3.1 生产班组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记录; 4.1.3.2 生产岗位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工作中进行日常检查; 4.1.3.3 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 4.1.4 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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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检维修以及治安安全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教育、管理监督。 2.4 厂长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特点选择有意向承包商。 3.1.2 有意向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特殊工种),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主要有: 本厂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后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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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险状态、人不安全行为管理上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不安全状况、人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不安全因素、设备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缺陷、其它原因造成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调整,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原因在未整改前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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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7-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 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 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损害风险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 件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分析认定已 发生事故/事件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 件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原始材料调查组索要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统计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分级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 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停、减 产,以及跑料、串料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 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与 工作有关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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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 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失效不能使用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 件重新充装灭火剂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 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 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 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 花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燃气设备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 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储存区域用电设备用 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设施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 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减少火灾损 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器材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关键装置、重 点部位警戒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 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 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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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国家 财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长周期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沟通与评估。 3.2 公司领导各级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 表明对安全生产承诺。 3.3 工程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4 工程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绩效测量。 3.5 各部门、分公司、区域项目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年终评审绩效考评。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 4.1.1 工程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由经理、专业人员组成编 制组织; 4.1.2 公司领导层、部门、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操作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相关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公司、部门、分公司、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 具体,具可操作性,有落实考核细则。 4.1.4 总经理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点评受检单位安全工作;每月抽查 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全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4.1.5 其他公司领导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部门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部门安全标准化系统; ⑦参与分管范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一般死亡事故调查。 4.1.6 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系统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系统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审定三级作业风险评审结果及三级以上风险初评结果;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分管范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调查。 4.1.7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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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善后处理及进一步调查创造必要条件,根据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改变、人员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事故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单台机械设 备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重大损坏、人员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多台设 备、设施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管理指挥,由在场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6.2 参与事故应急 工作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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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0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6-A 1 目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 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拆 除全过程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 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建设 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 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 生产使用。 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 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3 各部门需增置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 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 责监督检查安装质量。 4.1.5 对新置设备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4.2 生产设施使用 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 技科技术人员讲解。 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 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 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 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处分。 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 各项运行记录。 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 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4.3 生产设施维护 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 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 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3.4 对封存、闲置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4.4 生产设施报废拆除 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 损、报废。 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 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周密检查, 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清理置换,确保无残留 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确保 安全作业。 4.5 安全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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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0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 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 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 检维修过程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 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佩戴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安全检查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 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结束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 否有遗漏,工器具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 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相关技术图纸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毕 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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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1-A 1 目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锅炉、厂内机动车等特 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设备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生产单位制造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设备。 4.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 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 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 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 借阅人。 4.2.2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定 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 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事故记录等。 4.3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特种设备 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4.3.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有关安全规章制 度。 4.3.5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 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检测。 4.3.6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 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 应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应在上报领导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 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控制 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 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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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11-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知识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状 况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