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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条款 内容 A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2条 3.1.2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 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过程中使用或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 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 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4条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 大的类别确定。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1.4条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 应按丙类确定。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2条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 的建筑。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3条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生丙类液体的厂房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9条 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2.11条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除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 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 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 3、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粱、柱屋顶承重构件。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1条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5条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 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3.9条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也不应贴邻。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1条 注: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 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5.2.2条 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2条 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8条 3.4.8除高层厂房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 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m2)时,可成组布置。当厂房建筑高 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 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4.12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7.1条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条款 内容 常见安全隐患检查标准对照表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7.2条 3.7.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 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1条 注:1、当甲、乙类液体储罐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 体折算。 2、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 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 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 火间距的较大值。 6、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3,总容量不大于200m3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 表规定减少50%。 7、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 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2条 3、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系统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5、地上式储罐同时设置液下喷射泡沬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沬灭火设施时,储罐之间 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0.4D。 6、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单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时,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2.5条 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且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4排; 2、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3、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罐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3m; 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m~2.0m,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便于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 火堤的踏步; 5、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6、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4.2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数个储罐的总容积大于3000m3时,应分组布置,组内储罐宜 采用单排布置。组与组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4.4.3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所属泵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当泵房面向储罐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 减少至6m。液化石油气泵露天设置在储罐区内时,泵与储罐之间的距离不限。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6.1.3条 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 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 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釆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 离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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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危化通用检查标准

1 通用检查标准 (一)资质证照- >4、新、改、扩 建项目 1、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使 用)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的需要。从业人员在二百人以上的 危险物品的生、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安全生管理机构;从业人 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 全责任制度。 3、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管理网络,生企 业要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管理网络。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全生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二)安全管理 机构的建立、安 全生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 的健全落实- >1、安全生管 理机构的建立、 安全生责任 制、安全管理制 度的健全落 实 5、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 规章制度:(1)安全生例会等安全生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 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 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 期修订制度。 (三)企业安全 生费用的提 取、使用->1、 企业安全生 费用的提取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所必须 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 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 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三)企业安全 生费用的提 取、使用->2、 企业安全生 费用的使用 1、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费用,建立安 全生费用台账。安全生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 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监控整改支出;(4) 安全生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准化 建设支出;(5)配备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宣 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 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培训 1、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2 全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教育 培训。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生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 生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知识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全生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 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企 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 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 (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 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 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 接受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 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a、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b、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c、氯化工艺作业; d、 硝化工艺作业; e、合成氨工艺作业; f、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g、氟化工 艺作业; h、加氢工艺作业; i、重氮化工艺作业; j、氧化工艺作业; k、过 氧化工艺作业; l、胺基化工艺作业; m、磺化工艺作业; n、聚合工艺作业; o、烷基化工艺作业; p、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6)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 其他作业。 6、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 作所需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 情况。 教育管理->1、 安全培训教育 管理 7、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 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 次班组安全活 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 次班组安全活动。 (1)企业应建立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时机,及时识别获取,并定期进 行更新。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1、 法律、法规标 准的识别获 取方面: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 风险控。 (五)风险评价 与隐患控制->2、 企业风险评价 (2)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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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集合-标准大战-企业生死劫

标准大战--企业生死劫 7 月 1 日,涂料国家标准开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 站了出来,认为国标中有害物质 VOC 限量翻了一番,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的 后果,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复审;在刚刚闭幕的修改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压 榨”与“浸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并要求在销售品的标识上注明,使“出 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的生死劫。 国标制定 VOC 限量越讨论越高,鳄鱼漆建议复审   7 月 1 日,涂料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开 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站了出来,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 复审,明确提出有关标准制定部门应立即着手修改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 VOC 限 量值,从不得超过 200g/L 直降为不得超过 100g/L,并在合理时间内,把 VOC 限量降低为 50g/L 或者 30g/L,增加包括急性吸入性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急性 眼结膜刺激、致突变性(Ames 试验、睾丸染色体畸变实验)等在内的更具人文 关怀的安全性指标。   鳄鱼漆方面人员特别提醒说,随着国标的实施,一部分厂家在涂料生过程 中为达到 VOC 限量的要求,可能会添加具有增塑作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原料, 或者打出低 VOC 的旗号以误导消费者。而按照卫生部 2001 年 255 号文件的规定, 室内用涂料所用配料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等高毒性 物质、致癌物质、致畸物质致突变物质。因此涂料国标中应该明确禁止使用此 类原料,消费者也必须注意不要购买这种假低 VOC 的涂料品。   不但如此,鳄鱼漆还对这项国标的制定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进行了披露。去 年 11 月 18 日,涂料国标的主要起草单位在常州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邀请国内 一些知名企业参加征求意见。在涂料国标征求意见稿里,可以白纸黑字地看到, 包含了国标“全部技术要求”的表 12 中,写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g/L 小于等于 100”。   据申真公司技术部部长徐海峰介绍, “国标正式公布时,VOC 限量翻了一番, 变成 200g/L。这里面,某知名品牌‘功不可没’”。 “讨论中,有发言权的企 业中,多数建议将 VOC 限量放宽到 200g/L。国内某知名企业董事长最后总结 发言时也说,‘还是宽一点好,否则我们没法做’。这位董事长说完后,大家都默 然了。”   据悉,该项涂料国家标准自去年年底公布之日起就没有消停过,质疑之声不 断。今年 2、3 月份,北京一家企业就拿出《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安全健康 质量评价规则》的地方“家规”,质疑涂料国标规定的 VOC 含量限定。   鳄鱼漆的生厂家上海申真阿里佳托涂料有限公司总工卢荣明介绍,当居室 中的 VOC 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 若不及时离开现场,严重时会抽搐、昏迷,并可能造成记忆力减退,肝脏、肾脏、 大脑神经系统损伤等严重后果。卢工认为,该项标准中,对 VOC 限量为不得 超过 200g/L,国内外关于 VOC 限量标准比,要求过于宽泛。   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欧共体生态标志品——色漆清漆生态标准(欧 共体-1999/10/EC)中 VOC 限量规定,对占涂料销售量高达 85%的一类(亚光) 要求是 30g/L;在国内,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水性内墙涂料环境标志品认 证要求也规定,VOC 的限量是 100g/L;众所周知的《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 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VOC 要求是在 125g/ L 以下。   徐海峰认为,这种充分利用标准,以图赚取更多利润的行为,是对广大消费 者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外,有关部门作为标准制定者,怕标准定得太严,一部 分企业承受不了,这是一种长痛的选择,主观上是好意,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 的后果,这实际上是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不利于建筑涂料行业的良性 发展。 浸出还是压榨,出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生死劫   今年,要求生企业亮明出身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又在酝酿之中。据报道, 在刚刚闭幕的修改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十几年前制定的现食用油标准做了较 大修订,将把一部分企业不希望公开化的质量标准,交到消费者手上。此标准在 对杂质、水分等食用油的各项指标做了较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还对“压榨”与“浸 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对两种工艺的质量差异进行了严格的说明,并将强 制性地要求企业把品制作工艺,即“压榨”还是“浸出”,在销售品的标识 上注明。   业内人士介绍,压榨法就是物理制油法;浸出法要将大豆或玉米破碎后投入 溶剂油中浸泡,在后序的精炼工艺中必须尽量把溶剂油去除干净。浸出法使用的 这种溶剂油的学名为六号抽提溶剂油,俗称六号轻汽油,是一种石油化工品, 主要成分是正己烷。花生食用油,一般采用压榨法,因为花生的出油率高达 42%, 而大豆的出油率才 12%左右,所以大多数以大豆、玉米为原料的制油企业,都 采用浸出法。   市场营销人士认为,这项正在审定过程中的强制性食用植物油标准一旦实 施,将成为该行业一部分企业生死劫,拍手叫好的肯定是花生油的生企业,影 响最大的是大豆、玉米的制油企业,其次是那些实力不济的中小企业。   “不亮明出身违法,亮明出身找死”,一位市场专家说,“如果这项食用油标 准开始实施,一批企业将被标准淘汰出局,标准就这么残酷,能不争吗?”   令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去年因“配制酱油中可能含有致癌物质三氯丙醇”而 折腾得风高浪急的“酱油风波”。在我国首部强制性《酿造酱油国家标准》中, 明文规定: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是“配制酱油”。以珍极为代表的北 方调味品企业大沾这个出身标准的光。而广东、福建等省份的数百家广式酱油生 企业在市场上因此而遭受到或大或小的有形或无形的损失。国家权威部门表 示,不会专门为广式酱油而修订国家标准。 得标准者得天下   有关企业研究专家对做品的企业分了几个层次:一类是做 OEM 的,它就 是个打工的;一类是做营销的,从品层面到品牌层面,那就不得了;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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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相关表格-灌装车间员工级绩效评定标准

灌装车间员工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工段 岗位 考核项目及 分值 考核标准 1、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停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 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存放在暂存间的物料挂错或私自乱移目视牌的扣2分/次。 3、损坏或丢失目视牌,或未按规定位置摆放目视牌扣1分/次。 4、 退仓的周转容器类,白箱或次品物料,未按规定要求码放的扣1分/次。 5、 消烘段送运的次、废品未按规定处理的扣1分/次。未及时回收车间各种废弃物 的,扣1分/次。 6、 因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生出现异常,扣2分/次。 7、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的扣3分/次。 8、生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9、 涂改、毁坏、丢失公司受控文件,扣3分/次。 1、物料外观品质不符合要求,送至现场使用的,扣3分/次。 2、领料单所领物料不相同,扣3分/次。 3、检查到杯、膜废料中混有正、次品,奖2分/次。 4、目视牌摆放不及时扣1分/次;错放目视牌扣2分/次。错放目视牌扣2分/次。 1、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改 善的扣1分/次。 2、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 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停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 分/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 对现场物料出现异常,未及时向上级反馈,导致生受到影响。10分钟以内的 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次、30分钟以上的扣8分/次。 3、 转料后未及时回收前一品种杯、膜相关暂不用物料,超出1小时滞留现场的 扣1分/次。 4、 存放到车间生现场的物料,未及时挂上目视牌扣1分/次,有特殊情况(如紧 急放行,让步接受等)未作特别警示的扣2分/次。 5、 因工作交接不到位,生出现异常的扣2分/次。 6、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扣3分/次。 7、生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8、涂改、毁坏、丢失公司受控文件,扣3分/次。 9、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10、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1、 送料员送料错误,未造成不良后果扣1分/次,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次。 2、 送料员盘点出错或品种混放。扣3次/次。 3、 目视牌错误,造成不良后果,扣5分/次。 4、质量记录填写不及时、准确、真实、规范,扣0.5分/次。 领 料 工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品质量 (30分) 工作质量 (45分) 工作质量 (45分) 品质量 (30分) 供 料 工 段 送料 工 第 1 页,共 18 页 灌装车间员工级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1、 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 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 改善的扣1分/次。 2、 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 生计划确认错误,导致制单错误或不及时,造成待料10分钟以内的扣2分/ 次,10-30分钟的扣5分/次、30分钟以上的扣8分/次。领料不及时,造成相关工序 停或待料,10分钟以内扣2分/次、10~30分钟扣5分/次、20分钟以上扣8分/次。 2、 对仓库发放物料的数量与内容核对错误的扣2分/次。 3、 现场物料盘点错误未及时发现扣2分/次。 4、 对24小时以内不用的余料未及时退仓,扣2分/次。 5、 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 格的扣3分/次。 6、 生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7、 涂改、毁坏公司受控文件,扣1分/次。丢失受控文件,扣3分/次。 8、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9、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1、目视牌标识错误,扣5分/次。 2、开单领用物料(杯、膜、袋等)与生工艺不符,扣2分/次),造成后道工序 错误的扣5分/次。 1、 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扣3分/次。 2、上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且未反馈原因的扣2分/次。 1、 工作责任区域内,查核到“5S”问题点的,当事责任人扣0.5 分/次,当日未 改善的扣1分/次。 2、违反《现场管理制度》,被现管组投诉的,扣0.5分/次。 1.无故不参加工段会议、培训,扣2分/次。 2、因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生出现异常,扣2分/次。 3、违反《安全责任书》中有关规定的扣2分/次,造成自伤或他伤的(严重扣10分/ 次,一般扣5分/次,轻微扣3分/次,安全知识考核不合格或岗位知识考核不合格的 扣3分/次。 4、生现场嬉笑、打闹、聊天、串岗扣1分/次;睡岗扣3分/次。 5、涂改、毁坏或丢失公司的受控文件扣3分/次。 6、罐头盘点错误,扣1分/次。 6、生用具因保管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坏或遗失,扣2分/次。 7、罐头装架时,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罐体变形,扣0.5分/罐。 8、质量内审出现不符合项,扣当事人3分/次。 1、消毒参数不符合工艺要求,扣2分/次。 2、目视牌标识错误,扣2分/次。 3、罐头品种、规格混装,扣1分/次。 4、未及时对次品罐挑出并找品管确认,扣1分/次。 5、质量记录填写不准确、真实、规范、及时,扣0.5分/次; 品质量 (30分) 工作质量 (45) 消 罐 工 品质量 (3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工作态度及 工作改善 (15分) “5S”及工 作教导 (10分) 制单 员 工作质量 (45分) 第 2 页,共 18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2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