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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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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机械伤害。 1.2 危害程度:人员轻伤、机械设备轻微损坏或轻微财产损 失;人员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或一般财产损失;人员死亡、 机械设备重大损坏或重大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怒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项目自救领导 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 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 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 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 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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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 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一般以夏、秋两季最容易发生。食 物中毒往往病情重,发病人数多,不仅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 死亡,同时在经济上也带来巨大损失。食物中毒经常发生在人员 集中的单位,造成的影响很大。常因同时出现大批病人,易误诊 为传染病流行,延误救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自救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救援急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现场应急救 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必要时邀请医疗专家参加。 善后组:由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安质部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了解疫情,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c 根据疫情,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 (相关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 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现场指挥,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 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疫情状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疫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与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 预案 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一、编制目的 高处作业在工程施工中较为常见,其危险性不但与施工人员素质、施工管理、 施工方法有关,而且与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使用的工具、施工作业的难度有关。 造成的危害主要为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 人身安全,为此,有必要对高处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监控,以便采取相 应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93 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 术规范》 JGJ80-91 的规定,并将高处作业大体分为:临边作业、攀登作业、悬空 作业及交叉作业。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此方案。 三、本工程中各种高处作业的分类 根据本工程所包含的具体施工项目,将工程施工中各种需要进行高处作业的项 目进行归类划分,针对各高空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 、临边作业 所谓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cm 时的高处作业。本工程中属于临边作业的有路堤、深基坑周边;上下脚手架 通道的两侧;结构施工达到一定高度后为进行后续施工而搭设的临时操作平台上。 2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 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的组装等均属于攀登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业 ,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 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3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 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对于悬挑的梁板等特殊部位进行支拆模板、绑 扎钢筋、浇砼等作业均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危 险性很大。 4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现场施 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等等,都是施工 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落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 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1 、安全管理措施 ⑴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防护措施,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 保高处作业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由项目 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各岗位选派有经验的人员, 定岗操作,保证安全生产。 组 长:朱忠明 副组长:杨军 何小琦 李克让 王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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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触电事故是企业用电的常见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 故的主要类型。 1.2 由于电气设施(设备)故障或绝缘部位老化、员工操作 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毁损、施工中断,因停电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或项目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 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9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08.灼烫专项应急预案

灼烫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人体接触或接近高温物体、电弧、电火花、高温水、蒸汽、 火焰、爆炸、腐蚀性化学品时,都很容易发生灼烫事故。发生灼 烫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施工中断。灼烫事故是企业常见的事 故之一。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 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 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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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锅炉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重大危险源(锅炉)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一、应急演练目的 1、强化锅炉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 DCS 岗位及脱盐水 岗位人员的应急操作技能的事故处理能力。 2、员工正确掌握锅炉在运行中遇特殊情况可能出现超压、缺水、 满水、爆管等事故的处理步骤,避免因处理不当引起锅炉爆炸事故。 3、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和在万一发生事故后能科学、合理、有序、 有准备等进行事故处理,减少人、财、物损失。 二、演练对象 本方案演练的重点对象:锅炉岗位、DCS 岗位、脱盐水岗位、班 长岗位的员工。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四、参演要求 1、硫酸分厂管理人员。 2、锅炉岗位、DCS 岗位、脱盐水岗位、班长、机修班员工。 3、其他分厂机修班员工及生产班长至少 5 人。 五、演练步骤 1、培训; 2、演示; 3、参演员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回答问题。 4.、实际演练,启用有关设施器材。 5、演练总结。 六、演练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内 容 讲师 培训方式 时间 1 锅炉的特点及易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 现象分析和处理(超压、满水、缺水、爆管 等) X X 现场讲解 30 分钟 2 锅炉及辅机的维护、检查、保养知识,应急 用柴油机泵使用要领等 X X 现讲解场 10 分钟 3 参演员工现场检查并发现问题(回答应急指 挥小组成员的问题) 现场提问 50 分钟 4 实际模拟,启用柴油机泵 现场提问 10 分钟 锅炉事故现象分析及应对措施 事故名称 事故现象分析 应对措施 锅炉超压事故 ①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 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 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②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 装置动作。 ③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①迅速减弱燃烧,手动开启安全阀或放汽 阀。 ②加大给水,同时在下汽包加强排污(此时 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以降低锅水温 度,从而降低锅炉汽包压力。 ③如安全阀失灵或全部压力表损坏,应紧急 停炉,待安全阀、压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压运 行。 ④锅炉发生超压而危及安全运行时,应采取 降压措施,但严禁降压速度过快。 锅炉缺水事故 ①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②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③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④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 口汽温。 ⑤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⑥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 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 现相反现象。 ⑦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⑧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 水冷壁管。 对于水位表的水连管低于最高火界的 锅炉,应立即紧急停炉,降低炉膛温度,关 闭主汽阀和给水阀。对于水容量较大,并且 水连管高于锅炉最高火界的锅炉,可用“叫 水”法,判断缺严重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 施。 通过“叫水”,判断缺水不严重时,可 以减弱燃烧,降低负荷,缓慢上水,恢复正 常水位后,可启动燃烧设备逐渐升温、升压 投入运行。 通过“叫水”,判为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 停炉,严禁盲目向锅炉给水。决不允许有侥 幸心理,企图掩盖造成锅炉缺水的责任而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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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触电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触电事故是企业用电的常见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 故的主要类型。 1.2 由于电气设施(设备)故障或绝缘部位老化、员工操作 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毁损、施工中断,因停电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或项目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 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 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 工作。 E 疏导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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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灼烫专项应急预案

灼烫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人体接触或接近高温物体、电弧、电火花、高温水、蒸汽、 火焰、爆炸、腐蚀性化学品时,都很容易发生灼烫事故。发生灼 烫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施工中断。灼烫事故是企业常见的事 故之一。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 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 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 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救助遇险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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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 月 18 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 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 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 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 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 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 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 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 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 运二道 95 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 39°02′22.98″,东 经 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 1)运抵区(“待申 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 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 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 时 34 分 06 秒发生 ,. 第一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 场形成 6 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现场 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 2、示 意图见图 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 4)。事故中心区为 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 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 54 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 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 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 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 3 座巨大堆垛, 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 4 层房间内,多个集 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 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 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 7641 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 30 辆 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9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天然气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天然气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危化品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的法律 法规,提高公司保障安全生产和处置危化品事故的能力,在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能迅速 就位且能迅速有效地采取各种应变措施,使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降低到最低 限度,促进公司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 险源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以上危化品泄露事故时,公司所采取的 紧急应对工作。 1.4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证企业员工和群众生命安全。 2、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设备。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危险化学品特性 天然气是由碳、氢两种元素构成的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 为 CH4,占其总量约 96%左右、。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都具有一定的危险危 害性。由于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所以天然气的特性可参考甲烷的特性, 其主要特性见表 2-2-1。 表 2-2-1 天然气的化学技术说明书 中文名称:甲烷 英文名:methane; Marsh gas 分子式 CH4 相对分子质量:16.04 UN 编号:1971 标 识 危险性类别:第 2.1 类易燃气体 危规分类号:21007 CAS 号:74-82-8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oC):-182.5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沸点(oC):-161.5 相对密度(水=1):0.42(-164℃) 饱和蒸气压(kPa):53.32(-168.8℃) 相对密度(空气=1):0.55 临界温度(oC):-82.6 燃烧热(kJ/mol):889.5 理 化 性 质 临界压力(MPa):4.59 最小引燃能量(mJ):0.28 燃烧性:易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闪点(oC):-218 聚合危害:不聚合 爆炸极限(%V/V):(5—15) 稳定性:稳定 引燃温度(oC):537 禁忌物:强氧化剂、氟、氯。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 应。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 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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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九、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一、目的 针对各种作业中可能的火灾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工种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控制电气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施工区域照明采取管线制固定灯具,移动式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源 线绝缘性能好,有防护罩灯具,施工结束及时撤除; (2)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电源线有可靠的绝缘,电源线不落地设置; (3)电缆敷设需用盖板覆盖,设有标识及安全警示牌,电缆层,开关室等 区域在施工中做好孔、洞临时防火封堵措施。 2、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措施: (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实行定点管理、存放、设置金属防护围栏、气瓶 防爆装置,压力表计齐全可靠,气瓶、贮油、动火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 施; (2)现场设置有可靠的危险品库,其位置、结构、面积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并设有明显标记,配置有效消防器材; (3)油漆、汽油等易燃物品从危险品用至现场时,宜采取早晚时间,采用 遮阳、避火源等防护措施,并按限量领发; (4)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内不得 使用明露的高热强光源灯具。易燃易爆物旁必须配备灭火设施。 3、控制电气焊火星溅落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1)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采用隔离防护,重点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 护; (2)切割的剩余材料、废弃物不得直接向下坠落,集中堆放; (3)禁火区严禁随意动火、焊接,因施工需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动火,明确责任人、监护人。动火结束,清理现场,不留火源,经现 场专职安全人员查验后方可离场;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的防火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电焊气割操作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严禁在易燃物处明火作业。 注: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定: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 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 12 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域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4、控制试运转和设备保养时预防火灾事故措施: (1)试运转设备安装后封闭前,由项目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现场检查经封闭 确认,确保设备内无异物;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清理周围的废油、废弃物,确保周围无人施工, 保证试运转设备的安全环境; (3)在试运转设备上方,周围设置醒目标识的临时隔离区域; (4)重要防火区域,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按设计定)和消防水源; (5)参与试运转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并配备通讯器材,保持联系通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九、火灾事故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一、目的 针对各种作业中可能的火灾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工种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控制电气火灾事故安全措施: (1)施工区域照明采取管线制固定灯具,移动式照明采用安全电压,电源 线绝缘性能好,有防护罩灯具,施工结束及时撤除; (2)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电源线有可靠的绝缘,电源线不落地设置; (3)电缆敷设需用盖板覆盖,设有标识及安全警示牌,电缆层,开关室等 区域在施工中做好孔、洞临时防火封堵措施。 2、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措施: (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实行定点管理、存放、设置金属防护围栏、气瓶 防爆装置,压力表计齐全可靠,气瓶、贮油、动火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 施; (2)现场设置有可靠的危险品库,其位置、结构、面积符合安全消防规定, 并设有明显标记,配置有效消防器材; (3)油漆、汽油等易燃物品从危险品用至现场时,宜采取早晚时间,采用 遮阳、避火源等防护措施,并按限量领发; (4)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内不得 使用明露的高热强光源灯具。易燃易爆物旁必须配备灭火设施。 3、控制电气焊火星溅落引起火灾事故的措施: (1)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采用隔离防护,重点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落实专人监 护; (2)切割的剩余材料、废弃物不得直接向下坠落,集中堆放; (3)禁火区严禁随意动火、焊接,因施工需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 批准后方可动火,明确责任人、监护人。动火结束,清理现场,不留火源,经现 场专职安全人员查验后方可离场;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的防火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电焊气割操作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严禁在易燃物处明火作业。 注:电焊气割安全操作规定: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 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 12 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域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4、控制试运转和设备保养时预防火灾事故措施: (1)试运转设备安装后封闭前,由项目组成员及专业人员现场检查经封闭 确认,确保设备内无异物;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清理周围的废油、废弃物,确保周围无人施工, 保证试运转设备的安全环境; (3)在试运转设备上方,周围设置醒目标识的临时隔离区域; (4)重要防火区域,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按设计定)和消防水源; (5)参与试运转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并配备通讯器材,保持联系通畅。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 月 18 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 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 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 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 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 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 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 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 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 运二道 95 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 39°02′22.98″,东 经 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 1)运抵区(“待申 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 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 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 时 34 分 06 秒发生 ,. 第一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 场形成 6 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现场 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 2、示 意图见图 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 4)。事故中心区为 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 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 54 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 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 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 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 3 座巨大堆垛, 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 4 层房间内,多个集 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 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 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 7641 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 30 辆 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13.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 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 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 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 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 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 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 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 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 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 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 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 目)安全网。 3.8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 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 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 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 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 20 度左右,尽 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 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 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 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 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 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 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 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 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 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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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氮气窒息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1. 氮气特性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氮气的特性 为了安全的使用氮气,就必须了解氮气的特性,充分认识氮气的 危害性,在生产过程中就对氮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事故的发生。 1.1.1. 性质简介: 在空气中,氮气的含量为 78.14%;氧气 20.9%;氩气 0.93%; 还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氦气、氖气、氪气、氙气和水蒸汽。氮气为无 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化学性质不活泼,在平常状态下表现为 很大的惰性,不容易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在标准大气压下,氮 的沸点为-195.80℃(77.35K)。 1.1.2. 生产方法: 主要是利用低温状态下氧气和氮气沸点的不同,以精馏方法从空 气中分离出纯氧和纯氮,供生产、非生产过程使用。氮气在空分车间 主要用于分子筛的再生、水冷塔中水的冷却及氧压机的氮气置换等; 氮气在全厂主要用于吹扫、置换及密封气等。在氮气的制备及使用过 程中,生产装置、工艺管道的泄漏、安全装置失灵,检修过程中因未 佩带安全防护用具或因防护不当等,都可能发生氮气窒息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1.2.1. 窒息机理: 氮气与二氧化碳、甲烷、乙炔、氖等都是直接窒息性气体。其特 点是自身浓度增大导致空气中含氧量降低而发生窒息。一般当空气中 氧含量低于 18%时,就会发生窒息事故。氮本身对人体无甚危害,如 氮浓度略高时,人员会有轻度头痛、恶心、呕吐、幻觉及兴奋症状。 此种情况,如发现早、及时改善通风条件,患者会很快自行恢复。若 氮气含量继续增高,减少了空气中氧含量,使人呼吸困难。若吸入纯 氮气时,会因严重缺氧引发窒息甚至导致死亡。 1.2.2. 窒息的危害性: 氮气为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是不能仅凭感官判断相对 封闭空间中氮气是否超标的。当空气中氧浓度降低时,窒息性事故的 发生往往没有明显的预兆。据资料记载,氮气窒息事故发生时,受害 者只要在相对浓度较高的氮气空间中停留 2 分钟就很难有逃出或自 救能力;当工作空间中氧浓度<10%可立即使人窒息死亡。 1.2.3. 环境危害: 对环境无害。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切勿盲目施救,必须携带测氧仪并戴好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然后 再进入现场。抢救原则为:先救人,后救物。先避险,后抢险。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各单位、各生产车间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如果发现氮气发生泄 露或氮气窒息事故,应立即报厂长、生产车间主任、综合办安环科, 安环科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如果原因不明或事故不可避 免,应迅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应急救 援指挥部成员部门,一边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一边评估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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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 1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应急预案简介 1.1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 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 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2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一般应针对各个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 在场所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并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1.3 应急预案文本管理及修订明确应急预案在单位内的发放范 围。如规定在每个场所至少存放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副本,在每个相 关设施或设备点至少存放一份简洁明确的应急响应程序图或行动表。 对外发放的,应列出获得应急预案副本的外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名单。 2、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综述 本节的作用是让各方应急力量(包括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事先熟 悉和掌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的有关情况,以利于保证应急行 动的顺利开展。 2.1 单位基本情况。如:(1)单位基本情况概述。包括本单位及 危险废物产生场所(危险废物产生设施所在地)的地址/地理位置、经 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规模等内容。 (2)单位的空间格局。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的厂区布置、 主要道路、疏散通道、紧急集合区等(可附图)。(3)单位人员。 — 2 — 包括本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场所人员的构成、数量和在生产区域的分 布情况等。在介绍单位人员情况时,可以按照与危险废物接触的紧密 程度来划分单位人员类别,以便于管理和应急沟通。 2.2 危险废物及其产生设施基本情况。如:(1)所产生主要危险 废物情况。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形态、特性、主要危害等, 可列表。(2)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设施情况。说明各 设施在厂区内的位置,各个产生环节的装置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生产 工艺和能力等。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必要说明其建设标准、配套 装置、贮存能力及区域环境等情况。(3)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 中的中间产物及最终物质。(4)危险区域。根据(1)、(2)、(3) 的情况,说明单位危险区域的分布情况。 2.3 周边环境状况。说明本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如 1 千米)内地 形地貌、气候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植被土壤等情况; 周围的敏感对象情况。 3、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如即 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以下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1)危险废物 溢出。(2)火灾。(3)爆炸。 4、应急组织机构 4.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以事故应急响应为主线,明确事 故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及其职 责;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应急日常管理部门及其职 责;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如建立:(1)应急领导机构;(2) 应急保障机构;(3)信息管理和联络机构;(4)应急响应机构。 4.2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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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 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 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 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 助。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 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防 洪规划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 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 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本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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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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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知识考试卷

应急预案管理知识考试卷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判断题(40 分,每题 2 分,对的打“√”,错的打“×”) 1、扑救电气火灾,首先应做的是切断电源 ( ) 2、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适当的做法应当是大声呼( ) 3、遇到高楼发生火灾,应躲避到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等地等待救援 ( ) 4、遇到地铁发生火灾,应跳入铁轨逃生 ( ) 5、当身上衣物着火时,应就地卧倒,用手覆盖住脸部并翻滚压灭火焰( ) 6、遇上发生火灾,应躲在有新鲜空气的窗户边等待救援 ( ) 7、燃气钢瓶燃气不足时可以将钢瓶放倒使用 ( ) 8、 发现煤气中毒人员,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将病人送到新鲜空气环境( ) 9、发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用绝缘物体拨开电源或触电者 ( ) 10、当有人被烧伤时,以最快的速度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 ( ) 11、有异物刺入头部或胸部时,马上拔出,用纱布简单包扎后送医院抢救 ( ) 12、发生手指切断事故后,用纱布包好,放入清洁的塑料袋中,并将其放入低温环境中,与伤者 一同送往医院 ( ) 13、伤员较大动脉出血时,可采用指压止血法,用拇指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阻断动脉运动, 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 ( ) 14、当有异物进入眼内,用手揉眼,把异物揉出来 ( ) 15、物体刺入眼睛中,以下措施中,送医院急救,途中尽量减少震动 ( ) 16、眼睛被消毒液灼伤后,立即打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睛 ( ) 17、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情况下,选择应急避难场所,妥当的是在室内遭遇地震时选择 洗手间等跨度小的空间 ( ) 18、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 2 小时内向 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 ) 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 行政领导机构 ( ) 20、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 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 ( )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60 分)你认为最适合的答案,填在括号中。 1.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六中全会把( )和安全生产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战略部署之中。 A.预防艾滋病 B.防范恐怖袭击 C.应急管理 2.( )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A.防灾减灾工作 B.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C.防汛抗旱 3.《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 )的应急管理体制。 A.预防为主 B.属地管理为主 C.政府主导 4.《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事故预警分为四级预警,其中最高级别为( )预警。 A.红色 B.黄色 C.蓝色 5.突发事件分为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和社会安全事件。 A.地质灾害 B.森林火灾 C.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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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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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安全备案附表 OK

附表一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登记表 工程名称:xx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 表 人 企业技术 负责人 项目安全 负责人 项目技术 负责人 (专职)安全 管理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 分包施工单位 / / / / / / 建设单位申报意见 受理机构核查意见 条件 内 容 符 合 基本符合 基本齐全 不齐全 1、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距建筑红线外侧 10 米范围)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 管线资料。 见《地质工程勘察报告》、 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摘录 √ 2、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 关资料收集情况调查简明表。 见《地质工程勘察报告》 √ 3、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条件及总平图。 见《施工组织设计》 √ 4、经建设单位及招标专家评审通过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 5、经建设单位及专家评审认可的主要施工(含外脚手架、 起重吊装、模板支撑等)设备简明表。 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 6、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技术和设施计划。 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 7、监理单位驻施工现场的办公、交通、通讯、检测等设 施的提供情况表及布置图。 见《施工监理合同》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8、保证文明施工要求的措施 见《施工监理合同》 √ 1、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证明。 见《施工合同》 √ 2、建设单位承诺的项目合同工期证明。 见《施工合同》 √ 3、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涉及施工安全 的重要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指导要求的审核意 见。 见《施工图审查意见》 √ 4、专项(深基坑施工、超深人工挖孔桩及降水措施与周 边建筑物等公共安全影响的防治措施、超高支撑模板、大 跨度钢结构、网架结构吊安装等)方案经市质量、安全协 会等组织的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意见资料。 见《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会 议记录》 √ 5、经建设方及招标评审通过项目施工、监理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称、资格及安全上岗 证。 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 6、工程项目建设方审审核的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见《施工设计组织》 √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中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及 所 需 费 用 7、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员职称、资格及安全上岗证, 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见《施工合同及资料》 √ 建设单位申报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 填表人: 项目法人: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意见: 受理人: 年 月 日 注:建设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附表二 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情况调查简明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资料名称 相关要求 相关文件资料 备注 1、勘探点间距应在 15-30 米以内,查 明基坑开挖范围(包括离开开挖边线 不少于 3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暗沟、 暗滨、暗河道、古墓和地下人防工程 等的准确位置、埋深及范围。 见《地质工程勘察报告》 2、场地水文地质勘察 见《地质工程勘察报告》 3、岩土工程测试数据 见《地质工程勘察报告》 4、基坑周边社区性质及环境情况 见总平面图 1 地质勘察 资料 5、针对基坑特点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见施工组织设计 1、场地周围 30 米内中深井水影响区 域内内建(构)筑物(含高压线)的 结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 基础荷载大小、上部结构现状(含使 用年限)及对差异沉降的灵敏性的情 况; 本工程基础为浅桩基, 对周边无影响 2 相邻建筑 物和构长 物的有关 情况 2、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及道路类别、 承载情况。 满足安全要求 1、施工场地内供水、排水、供电、供 气、通讯、广播电视、古墓和人防等 地下工程的走向及其地下埋设深度情 况。 施工场地内无左侧描述 的设施 3 地下工程 的有关 情况 2、场地周围和邻近地区地表水汇流、 排泄情况,地下水管渗漏情况。 地表水按规定排入指定 的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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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氮气窒息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

1. 氮气特性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氮气的特性 为了安全的使用氮气,就必须了解氮气的特性,充分认识氮气的 危害性,在生产过程中就对氮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事故的发生。 1.1.1. 性质简介: 在空气中,氮气的含量为 78.14%;氧气 20.9%;氩气 0.93%; 还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氦气、氖气、氪气、氙气和水蒸汽。氮气为无 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化学性质不活泼,在平常状态下表现为 很大的惰性,不容易与其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在标准大气压下,氮 的沸点为-195.80℃(77.35K)。 1.1.2. 生产方法: 主要是利用低温状态下氧气和氮气沸点的不同,以精馏方法从空 气中分离出纯氧和纯氮,供生产、非生产过程使用。氮气在空分车间 主要用于分子筛的再生、水冷塔中水的冷却及氧压机的氮气置换等; 氮气在全厂主要用于吹扫、置换及密封气等。在氮气的制备及使用过 程中,生产装置、工艺管道的泄漏、安全装置失灵,检修过程中因未 佩带安全防护用具或因防护不当等,都可能发生氮气窒息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1.2.1. 窒息机理: 氮气与二氧化碳、甲烷、乙炔、氖等都是直接窒息性气体。其特 点是自身浓度增大导致空气中含氧量降低而发生窒息。一般当空气中 氧含量低于 18%时,就会发生窒息事故。氮本身对人体无甚危害,如 氮浓度略高时,人员会有轻度头痛、恶心、呕吐、幻觉及兴奋症状。 此种情况,如发现早、及时改善通风条件,患者会很快自行恢复。若 氮气含量继续增高,减少了空气中氧含量,使人呼吸困难。若吸入纯 氮气时,会因严重缺氧引发窒息甚至导致死亡。 1.2.2. 窒息的危害性: 氮气为无色、无味、无嗅的惰性气体,是不能仅凭感官判断相对 封闭空间中氮气是否超标的。当空气中氧浓度降低时,窒息性事故的 发生往往没有明显的预兆。据资料记载,氮气窒息事故发生时,受害 者只要在相对浓度较高的氮气空间中停留 2 分钟就很难有逃出或自 救能力;当工作空间中氧浓度<10%可立即使人窒息死亡。 1.2.3. 环境危害: 对环境无害。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切勿盲目施救,必须携带测氧仪并戴好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然后 再进入现场。抢救原则为:先救人,后救物。先避险,后抢险。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各单位、各生产车间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如果发现氮气发生泄 露或氮气窒息事故,应立即报厂长、生产车间主任、综合办安环科, 安环科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如果原因不明或事故不可避 免,应迅速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应急救 援指挥部成员部门,一边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一边评估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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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3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4-20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