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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09-XX公司安检修管理规程

检修管理规程 一、目的: 落实安防范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的安 二、范围: 各生产车间 三、责任者: 工程部、生产部、安环保科 四、正文 1.检维修前的安检查和措施 1.1 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2 编制检维修方案。 1.3 对储存、输送危险化学品(如苯、甲苯、二甲苯、双氧水、浓硫酸、盐酸、浓 碱等)的设备或大型设备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作业证》。 1.4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 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要求的工具不得使用。 1.5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 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禁止启动”的安标志并加锁。 1.6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 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编 码 标 题 安检修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 1.7 对检维修用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梯子、盖板等进行检查并对检维修人员 进行安培训教育,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可靠。 1.8 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 1.9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器,应配备有漏电保护装置。 1.10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11 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 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2 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 检维修安的杂物清理干净。 1.13 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4 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2.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项目任务要求,组织检维修安 装人员的安教育。安教育内容为: 2.1 检维修作业前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规章制度。 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因素及对策。 2.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措施。 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工作面负责,制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 业过程的安工作。落实检维修安措施,确保检维修过程中的安。 4.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断路、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作业证。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 架设。 5.设备的清洗、置换,由工程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设备清洁、置换 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工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 符合检维修安要求。 6.检维修中的安注意事项 6.1 进入检维修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 6.2 尽量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做好上下层之间的防护措施。 6.3 气焊所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按照规定放置,在大修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 同一步之遥放置地点。高空焊接应防止火花飞溅在乙炔瓶和其他可燃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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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案例】-XX公司员工安培训管理规程

员工安培训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劳动安行为,普及安知识、了解国家和企业安法规,提高安 素质,倡导安文化,使不安因素能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 业危害,保障安生产目的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公司新员工、换岗员工及进入公司区域的外来人员 三、责任者: 公司各级安生产管理人员。 四、正文 1.公司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思想、安技术、工艺纪律,劳动教 育和法制教育,对新进员工及换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培训。 2.经常开展安培训活动 2.1 学习有关安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2.2 学习有关安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情况。 2.3 检修前和试车前必须有专门的安教育。 2.4 开展事故预测和紧急处理的演练、分析、讨论事故原因。 3.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部门或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安教育。将 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档案,并视情节由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复工。 编 码 标 题 员工安培训管理规程 页 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物流控制部、内贸部、外贸部 4.新员工“三级安教育” 4.1 安教育的对象和要求 4.1.1 凡新进公司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上岗前都必 须接受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生产培训。在熟悉,掌握三级培训内容后, 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4.1.2 公司内部门之间或部门内员工岗位调动和变换工种、调岗以及管理人员参加 劳动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培训或针对性的安培训。长期病假或待岗后重新上岗都 必须进行换岗培训。 4.1.3 对于重点要害岗位,新上岗职工不得独立作业,须在指导下熟悉后再独立作 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1.4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由针对性的 安培训,方可上岗。 4.1.5 本公司职工要根据本职工作范围的需要,自觉学习有关产品的安操作规则 及有关岗位标准操作程序。 4.1.6 公司对员工每年组织一次安知识考试,考核成绩记录归档。 4.1.7 对来厂参观和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一般性的安注 意事项培训。 4.1.8 三级安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公司级安培训由生产部负责,部门 级由部门主管或安员负责,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 4.2 三级安培训内容 4.2.1 一级(公司级)安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本 企业的劳动安制度、状况及生产特点,安生产的经验教训、典型事故和安要求; 本企业内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特殊区域和急救常识等。 4.2.2 二级(部门、车间级)安培训,内容有本车间生产工作特点、车间各岗位 安操作规程和安生产的规章制度;车间以往事故的经验教训;主要机械电气设备 和危险部位的预防事故措施;消防设施情况及使用场所以及处理应急事宜的方法等。 4.2.3 三级(班组级)安教育,内容有本班组的生产特点;岗位安操作、岗位 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安装置;安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和消 防器材的性能用途、正确使用的方法和处理应急事宜的措施等。 4.3 特殊人员的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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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油漆工安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 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的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的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的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的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的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电压照明设备和个体安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的防护栏杆、安网的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的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防护和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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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环形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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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电气焊工安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焊安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焊通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气焊(割)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学工应在 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焊割施工场地必须自然通风良好,施工点 10 米内(狭窄地带不得少于 5 米),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有且无法搬运时,须用石槽板严密遮盖,并 严加监视。 4、必须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的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动火,采取特别措施,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5、焊割盛放过可燃物质和化学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前,须对容器严格进行清 洗,吹干。并打开容器的一切孔盖后,才可以进行焊割,焊割带电设备部件应先 切断电源。 6、严禁在带压或密闭容器和管道上焊割。 7、锅炉及高压容器的焊补,必须由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的 焊工担任。 8、严禁在容器内休息或放氧气来降温、吹灰。 9、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须搭好脚手架、梯,并拴好安带后,才可作业。 焊割后的铁块,焊条头等不准往地面乱扔,作业者下方应设警戒线。 10、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收捡工具,做到文明施工、安生产。 达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电焊工安技术操作规程 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及线路是否破裂,保护装置是否 完好,移动电焊机,盖电焊机的保护罩时,都必须切断电源。 3、电焊机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需在潮湿的地方安置电焊机时,应在下面 垫绝缘板。 4、接线要把电源切断,不准带电作业,不用湿手推拉开关,如电线接头漏 电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5、电焊机的外壳要妥善接地,二次线由电焊工接线,接头处要扭紧螺钉, 中间线与线的接头处应包扎绝缘,防止工作中发热,烧坏绝缘板。接地线不可搭 接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上,并不可搭在机器设备上,起动时地线和焊钳不能接触, 以免烧坏焊机。 6、工作前,应检查焊钳手柄绝缘情况,绝缘不良的不呢感使用。工作时必 须戴好防护面罩。 7、焊接场地附近,不能有易然易爆物品并距氧气瓶、乙炔瓶 5 米以上,以 保证施焊时的安。 8、焊钳不准放在灼热的工件上。电焊线不准和氧气胶管混放,必须分开, 并保持有可靠的安距离。 9、焊接大型机件必须将机件放稳、垫牢;焊接用过的油槽、油桶、锅炉及 其它受压容器,应先打开阀门解除压力,并作彻底的清理后,确认安再进行施 焊;焊接氧气、瓦斯管道时,必须把需焊部分拆除并作处理才能焊;在容器内部 焊接,必须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外层要有人监护通风口;焊接圆筒型工件,要 有防工件滚动措施。 10、高空焊接作业必须系安带,工作位置要牢固可靠,在焊接处正下方不 能有人,在火花飞溅范围内,易燃、易爆品必须事先移开。 11、5 米以内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必须用防弧光屏隔开。 12、在大型焊件上,多人同时施焊的场地,要做好自我保护,有条件的也要 设弧光屏隔离。 13、焊接时要采取防烫措施;打药皮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下雨时应该停止露 天作业。 14、用电弧刨挖焊根时,必须注意火花飞溅前方不得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 15、工作完成后,即时收拾好工具及电焊机。露天的焊机必须遮好;清理好 工作现场,检查火种、火源防止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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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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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环形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环形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一)点火安技术操作规程 1、点火前要检查管道和机电设备,确认完好后才能 由操作人员按程序点火,必须有主管领导或专职管理人员在 场指挥。 2、新建或检修后的加热炉点火,点火前要确认对偏心蝶 阀及眼镜阀处于关闭状态,并要关闭所有的开闭器(烧咀), 打开各停气部位的放散阀,进行天然气放散。先用氮气吹出 管道内空气(新建管道要先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内的渣子等 物)确认氮气成分合格后,开启蝶阀及眼镜阀,然后用天然 气吹赶氮气。经爆破实验合格后才逐段点火。 3、提前半小时启动鼓风机,并将冷却水系统开闭阀部 打开。 4、打开流量翻板低压切断阀、烟道阀门开到最大位置, 炉门要部打开进行炉膛放散。同时检查警报系统、冷却水 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空气系统、烟道抽力、炉底转动等 正常后方可点炉。 5、点火时,除参加点炉操作的加热炉组长、看火工、炉 钳 工 和 现 场 组 织 指 挥 人 员 外 , 其 他 无 关 人 员 都 必 须 远 离 现 场。 6、点火应先给火源后开天然气。必须有一人在远离炉门 呈 45 度 角 处 观 察 。 若 点 不 着 火 时 , 必 须 立 即 关 闭 天 然 气 阀 门 。 打 开 空 气 阀 , 放 散 15 分 钟 后 , 重 新 做 爆 破 实 验 , 合 格 后再按顺序点火。 7、烧咀点着,燃烧正常后方可缓慢开气调整火焰,严禁 突然增大天然气送入量,避免引起压力波动发生低压造成事 故。 8、点火后发生个别烧咀熄灭必须重点,大部分烧咀熄灭 应 按 停 炉 程 序 停 炉 , 进 行 10—15 分 钟 炉 堂 放 散 后 在 按 点 火 程序点炉。 9、炉温低于 700℃时,严禁给火源,直接开天然气阀点 炉 。 (二)停炉安技术操作规程 1、环形炉在不保温保压情况下或计划检修时要停炉。 2、停炉前,由调度室通知调压站和计量值班员所停炉型, 停炉时间在 4 小时以上时,应由计量值班员关闭压力系统流 量管道。 3、由天然气钳工配合看火工关闭烧咀,先关天然气,后 关空气,再打开烟道闸阀和停气部门有关管端的放散阀。 4、 停 炉 时 间 超 过 24 小 时 , 眼 镜 阀 要 关 闭 双 式 开 闭 器 并 打开各段总放散阀,同时通氮气于天然气管道内,进行吹扫 放散,要求至少 20 分钟以上。 5、 冷 却 水 系 统 要 继 续 供 到 炉 温 降 至 300℃ 以 下 才 可 停 止。 6、停炉时要缓慢降温,炉温降至 200℃以下,方可用冷 却水或风扇冷却,严禁向炉内浇水冷却。 7、换热器烟气温度低于 400℃,才可停鼓风机。 以上程序不能颠倒。 8、停炉期间需要在天然气管道设备上检修动火时,必须 由天然气钳工堵上盲板按规定进行氮气吹扫,合格后并办理 动火手续,做好防护措施,才允许动火。 (三)环形炉加热工安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 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 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 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 200 毫 米 水 柱 , 中 压 低 于 0.3 公 斤 ), 应 酌 情 减 少 烧 咀 使 用 , 并 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 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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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挤复工序。 3 定义 无 4 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到文明生产,安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班生产任务,并将生 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开 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涂布好的 AL、CPP 及辅料)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 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对设备导辊、压辊、烘箱及加热棒等部位进行彻底清洁,特别是橡胶辊必须用酒精抹布 仔细清洁,确保没有灰尘和异物。 4.5 装料前操作工务必仔细检测铝箔涂布面和非涂布面是否正确,CPP 挤复面及厚度是否正确,要求 CPP 上机 前每卷测试厚度并做好记录(见《放卷材料信息登记表》)。 4.6 如遇冷开机,机长确保烘箱温度达到工艺要求才能开始复合,复合过程中注意调整压辊压力、收放卷及牵引 辊的张力确保膜走机平稳、收卷无皱折,同时注意静电棒的位置及功率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确保产品复合强度。 正常开机时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挤复好的膜卷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气泡、晶点、打皱、拉丝、橘皮及毛刺现象等异常情况, 同时仔细对比正面、反面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两面整门幅均完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机。发现异常应及时 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记录在流转证上。具 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每卷取合格样品并做好标识以便品控技术部检测。 4.9 开机过程中仔细观察烘箱是否有产生烟雾情况,如产生烟雾应立即停机并立即隔离当卷产品,同时联系设备 部门及时处理。。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 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 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 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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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操作规程-油漆工安操作规程

油漆工安操作规程 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及容器内, 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少量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住人。库房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2 凡利用正在施工房屋作油漆配制间时,不得储存大量的原料, 所有的油丝、油麻、漆油布、油纸均不得随便乱丢,应集中存放在金 属容器内,定期处理。 3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脚手架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无空隙 和探头板牢固可靠。 4 在没有外脚手架的二层楼以上刷窗外皮油漆时,应系挂好安 带。 5 使用人字高凳或靠梯在光滑地面上操作时,凳子下脚应绑麻布 或胶皮,拉绳、拉链应销牢。梯子靠墙根操作时应有人扶持,并不得 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得二人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作业,不得站在高 凳上移位。 6 如需在高凳上搭脚手板时,应搭在两个高凳木撑上,并用绳索 绑牢。挪动高凳时上面操作人员应下地,不得坐在高凳上挪移。 7 在机器设备附近操作时,应在机械停车后,再进行操作。 8 使用电动机械时,应按机械安规程进行操作。电源应由电工 安装。检查无漏电现象时再进行操作。中间停歇时应拉闸。使用空气 压缩泵,压力不得超过 规定,皮带轮应有防护罩。 9 熬制胶、油、蜡等采用明火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时 应有专人监 护,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备有相应灭火器材、湿麻袋, 砂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10 化蜡时应采用水煮油罐的间接加热方法,不得用火烧直接烘 烤盛油器具。兑松香水时,应远离火源。 11 负责熬制胶、油、蜡的人员下班前,应将火熄灭,清除盖油纸, 经检查 无余火残存时方可离开现场。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熄 火,停止作业。 12 调制,操作有毒性的材料,或使用快干漆等有挥发性的材料, 应根据材 料毒性,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室内保持通风或经常换气。 13 使用烫蜡机应经常检查热力丝无中断现象。 14 使用喷灯时,装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应在避风处点 燃喷灯,火嘴不能对人及燃烧物。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停歇时应即可 熄火。 15 做生漆时,在操作前先用软凡士林油膏擦涂两手及面部,以 封闭外露皮肤毛细孔。如操作时手上沾染漆污时,可用香油或煤油、 豆油擦拭干净,不得用 松香水或汽油清洗,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如发现生漆咬皮肤时,应用杉木 或樟木熬制的温水擦洗,被漆咬后 患者不能继续操作,并送医院汉字治疗。对生 漆过敏的人,不宜从 事本工作。 16 在暖气沟内操作时,应有安电压照明设备和个体安防护 用具,洞口外须没专人监护,并经常与沟内人联系,以便发生事故及 时抢救。 17 在洞、室或容器内喷涂油漆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油漆作业 周围不得有火种。 18 在坡度屋面上操作时,应先检查设施情况,如高出檐口 1.5m 的防护栏杆、安网的牢固程度。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操作时, 应设置活动板梯。 19 进行封檐板刷漆或外檐喷漆,水落管刷油时,均需由架子工 支搭有防护栏杆的外脚手架、吊脚手架或探海脚手架,每层脚手扳两 头应固定。 20喷砂除锈,应进行人员安防护和环境保护,喷嘴接头应牢固,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管理资料-37推土机安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管理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门齐,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行业操作规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操作规程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安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速隔离开关、负荷 开关及高 压溶断器)的运输与保管、安装与调整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 3kv 及以上的隔离开关(包括人工接地开关、快 速隔离 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的安装。 2 运输与保管 2.1 设备应有适当包装,瓷件应固定牢靠并加支撑,以防倾倒。 2.2 金属零件应涂防诱剂,负荷开关及高压溶断器应置于室内保管。 2.3 设备应成套运输与保管,如需拆开时,应将部件作好标记。 3 安装前的检查试验 3.1 设备的型号应与设计规定相符,并有出厂合格证。 3.2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无诱蚀,灭弧室、溶断器管均应完 好。 3.3 绝缘子及瓷件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焊渣等;铁件与瓷 件的粘 合应牢固。 3.4 传动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其上应涂润滑剂。 3.5 作交流耐压试验。 4 安装与调整 4.1 检查隔离开关同相各支持绝缘柱的中心线,各中心线应在同一 垂直面 内,而三相则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相间距离应符合设计和 制造厂要求,误差 应不大于 1%;均压环的安装应平正。 4.2 传动装置操作方向的布置规定 4.2.1 拉杆或手柄:向上或右端为合闸,向下及左端为分闸。 4.2.2 转盘手柄或手轮:顺时针旋转为合闸,反时针旋转为分闸。 4.2.3 分合闸指示器的指示位置应与实际相符。 4.3 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 4.3.1 装置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母线安装的有关规定。 4.3.2 较长拉杆脱开或拉断有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应加装保护 罩。 4.3.3 各拉杆、轴套、连接轴及定位銷均应固定牢靠,分合闸操 作应灵活无 晃动(用一人的正常力量能顺利操作〉。 4.3.4 辅助开关和闭锁装置的切换应正确,接点接触应可靠;户 外传动装置 应有防雨防尘措施。 4.3.5 装置的接地应可靠。 4.3.6 螺检、螺帽、垫圈及开口銷等均应镇辟。 4.4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调整要求 4.4.1 消弧触头合闸时,动触头应先与消弧触头接通,且在与固 定触头接触 前不应分离;分闸时触头的接通顺序则相反。 4.4.2 三相开关的各刀片与固定触头接触的先后时间之误差,应 符合制造厂 规定(一般应不大于 3mm)。 4.4.3 分闸时动静触头间的开距或回转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无制造厂 规定时可参考附录 1,动、静触头中心距的误差不大于 2mm。 4.4.4 合闸后动、静触头与固定触头的甜口底部之间,应有 3〜5mm 的间隙; 回转型开关则要求接触严密、两侧间隙均匀;户外隔离开 关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 不应有折损或严重凹陷现象。 4.4.5 合闸后触头接触紧密度的检查 4.4.5.1 用 0.05×10mm 塞尺检查时:线接触塞尺应塞不进;宽度 为 50 mm 及以下的面接触,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4mm;宽度为 60mm 及以上的面接触, 塞尺塞入深度应不超过 6mm。 4.4.5.2 电压为 35kv 及以上隔离开关,回路、接触电阻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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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风险管控制度

风险评价制度 1 目的 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实现事 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2 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印 发加快推进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 办发【2016】11 号)、《化工企业安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等。 3 评价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所有生产装置、设施、重要设备、重要作业)和非常规活动(检维修、废弃、 拆除与处置); (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公司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4 评价的方法: 可根据评价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本公司常用的评价方 法为 4.1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简称 PHA)预先危险分析 也称初始危险分析,是在每项生产活动之前,特别是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对系统存 在危险类别、出现条件、事故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尽可能评价出潜在的危险性。 4.2 安检查表分析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 SCA)是依据相关的标 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 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4.2.1 安检查表编制的依据: (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4)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4.2.2 安检查表编制分析要求: (1)既要分析设备设施表面看得见的危害,又要分析设备设施内部隐藏的内部构件 和工艺的危害。 (2)对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时,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先识别厂址,考虑地形、地貌、 地质、周围环境、安距离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厂区内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 置、安距离等方面的危害,再识别具体的建构筑物等。对于一个具体的设备设施,可以 按照系统一个一个的检查,或按照部位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或从前到后都可以。 (3)分析对象是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等,检查项目是静态的物,而非活动。 所列检查项目不应有人的活动,即不应有动作。 (4)检查项目列出后,还要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标准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 可以是行业规范、标准、本企业的有关操作规程、工艺规程或工艺卡片的规定。检查项目 应该面,检查内容应该细致,达不到标准就是一种潜在危害。 (5)控制措施不仅要列出报警、消防检查检验等耳熟能详的控制措施,还应列出工 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如连锁、安阀、液位指示、压力指示等。 4.2.3 安检查表分析步骤: (1)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参照表 3)。 表 3 设备设施清单 (填表说明:1.设备十大类别:炉类、塔类、反应器类、储罐及容器类、冷换设备类、 通用机械类、动力类、化工机械类、起重运输类、其他设备类。2.参照设备设施台帐,按 照十大类别归类,按照单元或装置进行划分,同一单元或装置内介质、型号相同的设备设 施可合并,在备注内写明数量。3.厂房、管廊、手持电动工具、办公楼等可以放在表的最 单位: 装置单元: NO: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位号 所在部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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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料-23起重指挥司索工安操作规程GDAQ340123

起重指挥司索工安操作规程 GDAQ340123 一、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 上岗。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面工作的地点, 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t 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系数见表 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 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表 2)。 钢 丝 绳 的 安 系 数 表 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安 系 数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 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报 废 0~5 6~10 11~16 16 以上 0~7 8~14 15~20 20 以上 0~10 11~20 21~30 30 以上 0~15 16~25 26~40 40 以上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得短于 300mm。 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 3 个。 八、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 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 3)。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 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允许承载力 (t)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间距(mm) 绳卡使用数量 (个)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 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 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栓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 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 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 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 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 为桅杆高度的 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 3 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 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校正。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24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风险评价的目的 为识别公司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常规和非常 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达到消减危害、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标准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生产标准化评 审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16〕11 号)、《化工企业安风险分级 管控实施指南》等,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安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 3.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徐曰田 成员:李学祥、童明山、孔德平、孟令建、张玉名、段益迎 4.职责 4.1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的策划工 作。 4.2 办公室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3 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参与相关危险源的风险 评价和风险分级控制的落实工作。 5.风险评价程序 为保证我公司的风险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以下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5.1 公司风险评价小组每年应定期制定“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经主要负责 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各级组织(公司、部室、车间、工段/班组)均应成立风险 评估小组,并对“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直至班组、岗位,作为开 展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依据。 5.2 各单位按照计划,依据适用的辨识评价方法对本单位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填 写相应的“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安 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经本级风险评估小组进行汇总、评审后,逐级上报。 2 风险评价 监 测 审 查 5.3 上级风险评估小组组织审核、修订后,将审核、修订意见反馈各下级单位。重大(D 级\2 级)及以上风险必须报公司批准。 5.4 各级单位要根据最终分析评价记录结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由本级主 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发布。  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安检查表分析法等。   6.1 工作危害分析法: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 业任务、生产阶段、部门划分或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将任何一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 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 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6.2 安检查表分析法:可按公司址、公司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流程、生 产设备、作业场所、管理设施等列出清单,然后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 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列表 进行判别检查。适合于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落实减少或防范风险的 措施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风险点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风险分级控制 风险评价程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3 KB 时间:2025-12-07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0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 1 — 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对 有限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 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52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7 号 《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 总安健〔2012〕73 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生产隐患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 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三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四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DB37/T 2882 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 有限公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 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 — 2 — 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 4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 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 (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 1。 图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编 制 分 级 报 告 阶 段 综合考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等级和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用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 位和作业场所,制定相应的岗位管控措 施和综合管理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 资 料 整 理 分 析 阶 段 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准 备 阶 段 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 实 施 阶 段 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布情况调 查 岗位接触情 况及频次调 查 劳动强度分 级情况调查 职业病危害 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管 理情况调查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M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201882酒店、餐饮行业危险源识别清单

可 能 性 小 可 能 但 不 经 常 可 能 轻 微 伤 害 伤 害 严 重 伤 害 L E C D/分级 1 电磁辐射 人体伤害 √ √ 6 6 1 36/2 尽量使用液晶 显示屏,合理 使用电脑 2 显视器爆 炸 人体伤害 √ √ 1 0.5 15 7.5/1 对显示器经常 进行性能检查 3 办公室抽 烟乱扔烟 头 火灾 伤亡 √ √ 3 6 15 270/4 烟头集中处 理,远离纸张 等易燃物 4 高处坠落 身体伤害 √ √ 1 1 7 7/1 高处作业支撑 物要稳固结 实,室外空调 维修应佩戴安 带或有防坠 措施 5 物体打击 身体伤害 √ √ 1 1 7 7/1 应对高处悬挂 物经常检查其 稳固牢靠性 6 办公室电 器的使用 触电 伤亡 √ √ 1 1 15 15/1 所用电缆、电 源插座开关等 应符合安额 定要求,电器 应有漏电和短 路保护措施 7 办公室玻 璃的擦洗 高处坠落 伤亡 √ √ 1 1 7 7/1 高处作业支撑 物要稳固结 实,窗子室外 玻璃擦洗应佩 戴安带或有 防坠措施 8 触电 伤亡 √ √ 3 1 7 18/1 专人负责,佩 戴绝缘用品, 有漏电和短路 保护措施 9 灼伤 肢体伤害 √ √ 3 3 3 21/2 穿戴防护用 品,制定操作 规程 10 火灾 伤亡 √ √ 1 1 40 42/2 专人负责,禁 止烟火靠近, 并立牌警示 11 爆炸 伤亡 √ √ 1 1 40 15/1 专人负责,禁 止烟火靠近, 并立牌警示 12 磁场辐射 身体伤害 √ √ 3 6 1 27/2 穿戴防护用品 13 触电 伤亡 √ √ 1 1 15 15/1 绝缘导线及电 源插座和开关 可靠,有漏电 保护措施 14 火灾 伤亡 √ √ 1 1 40 40/1 易燃物应集中 存放,电器使 用应离人断 电,不乱扔烟 头,有短路和 过载保护措施 15 触电 伤亡 √ √ 1 1 15 15/1 绝缘导线及电 源插座和开关 可靠,有漏电 保护措施 16 火灾 伤亡 √ √ 3 6 15 270/4 易燃物应集中 存放,远离带 电设施,入库 禁止抽烟 办公电脑 使用 日光灯、 空调的维 修 配电箱运 行 员工宿舍 库房管理 危险源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措施表 可能性 后果 严重度 风险值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 序 号 活动 设施 过程 可能导致 的事故 风险控制措 施 可 能 性 小 可 能 但 不 经 常 可 能 轻 微 伤 害 伤 害 严 重 伤 害 L E C D/分级 1 电视机的 使用 电磁辐射 人体伤害 √ √ 6 6 1 36/2 尽量使用液晶显示屏,合理 使用电脑 2 空调使用 氟的排放 中毒 身体伤害 √ √ 6 3 1 18/1 合理使用空调,加强室内通 风 3 触电 伤亡 √ √ 3 1 7 21/2 电器开关有防潮措施,绝缘 导线可靠,有漏电和短路保 护措施,戴防护手套 4 灼烫 身体伤害 √ √ 3 3 3 27/2 操作时戴防护用品 5 吸尘器的 使用 触电 伤亡 √ √ 3 1 7 21/2 电器开关有防潮措施,绝缘 导线可靠,有漏电和短路保 护措施,戴防护手套 6 地毯机使 用 触电 伤亡 √ √ 3 1 7 21/2 电器开关有防潮措施,绝缘 导线可靠,有漏电和短路保 护措施,戴防护手套 7 吸水机使 用 触电 伤亡 √ √ 3 1 7 21/2 电器开关有防潮措施,绝缘 导线可靠,有漏电和短路保 护措施,戴防护手套 8 窗户玻璃 的擦洗 高处坠落 伤亡 √ √ 1 1 7 7/1 高处作业支撑物要稳固结 实,窗子室外玻璃擦洗应佩 戴安带或有防坠措施 9 湿滑地面 跌倒 脚伤 √ √ 3 3 1 6/1 保持地面干燥,穿防滑鞋 客房烧水 器的使用 危险源 可能导致 的事故 风险控制措施 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措施表 可能性 后果 严重度 风险值 客房部 序 号 活动 设施 过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6-01-03 价格:¥2.00

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门齐,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条件审查、安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 检查,科学制定安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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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法 2013-06-29 2014-01-0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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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安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国性的安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国性的安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国安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资料-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生产工作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资料-危险源识别、评价一览表

办公、施工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是否重大风险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风险评价依据 重大风险 判别依据 是 否 办公区域(可控制) 1 档案管理 易燃品贮存、火种引入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 办公室区管理 灭火器失效、消防器具损坏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 办公环境 灭火器数量不够,更换不及时 影响灭火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4 办公环境 消防通道堵塞不畅通 影响灭火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5 复印机使用 通风不畅、粉尘排放 危害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6 办公用车 违章驾驶、车况欠佳 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7 办公用车 路况恶劣、天气恶劣 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8 办公活动 裁纸刀使用不当伤手 割伤手指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9 办公活动 长时间坐着工作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0 办公设施 桌椅损坏、摆放位置不对 扭伤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1 办公设施 灯管长期使用,自爆 自爆伤人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2 办公设施 电器设备破损 触电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3 办公设施 复印机废粉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4 办公设施 电脑辐射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5 办公设施 复印机辐射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6 办公环境 办公场所不通风,空气差 窒息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7 办工环境 照明不足 影响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8 办公环境 瓶装水不卫生 中毒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19 办公场所 室内乱丢烟头 火灾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0 上下班乘车 上下班接送车紧急刹车 碰伤、扭伤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设计过程(可控制) 21 消防设施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备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2 防噪音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术陷,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3 防震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4 防雷设施设计 没有进行同时设计 设技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5 原材料选用 含有致病物,或是有毒物质 职业中毒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6 设施设计 安设施没有同时设计 设施缺陷,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7 使用替代材料 可能含有有毒物质 职业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8 新材料使用 使用方法不当 影响人体健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29 新技术使用 操作方法不当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0 专业接口 存在设计误差 增加现场施工难度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1 新工艺使用 施工程序不正确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2 新设备使用 操作方法不当 设备损坏,人员伤害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3 产品设计 没有达到设计要求 噪声等参数超标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4 产品设计 没有遵守强制性标准 设计重大缺陷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5 产品设计 没有使用推荐性标准 设计优化不彻底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36 工艺设计 存在缺陷,设计不合理 增加施工难度 A B C D E F G Ⅰ Ⅱ Ⅲ 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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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37推土机安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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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汇总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 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编制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GDAQ20112 工程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33-38 座)及地下室 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分部分项 工 程 范 围 是否含有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邻建筑(构筑)物安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 载 7000kg 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 吊装工程 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4 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的 拆除工程 5 拆除、爆破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 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1 KB 时间:2026-02-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