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 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 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 目 录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4 1 目的 ..............................................4 2 范围 ..............................................4 3 引用标准 ..........................................4 4 术语和定义 ........................................4 5 吊装作业的分级 ....................................4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5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6 9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6 10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7 附录 A 吊装安全作业证................................8 表 A.1 吊装安全作业证................................9 表 A.2 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10 二: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12 1 目的 .............................................12 2 范围 .............................................12 3 引用标准 .........................................12 4 术语和定义 .......................................12 5 动火作业分级 .....................................12 6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3 7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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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7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0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3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5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27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9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2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4 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3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39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43 应急管理制度 ..........................................................................................47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49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54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56 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58 摊位装修管理制度 ..................................................................................60 安全值班检查巡查管理制度 ..................................................................62 租赁承包安全资质审查及管理制度 ......................................................64 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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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 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 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 视为无效。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xx 年 05 月 03 日 第一章 公司概况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四章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章 安全例会制度 第七章 设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九章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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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 梯 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市劳动部门规定 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 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 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 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 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 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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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 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 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 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 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 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 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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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xx 年 2 月 10 日 本版生效日期:20xx 年 2 月 10 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 有限公司(通知)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20xx.2.8 日期:20xx.2.10 日期:20xx.2.10 〔2016〕05 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 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xx 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通知 上海 有限公司 二 Oxx 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 8 份 目 录 序号 制度名称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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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4 第三章 教育与培训 ...............................6 第四章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7 第五章 职工安全生产规范 .........................9 第六章 业务安全规范 ............................20 第七章 易燃、易爆物品 ..........................40 第八章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41 第九章 检查和整改 ..............................41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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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芒丁乡天红砖厂 管 理 制 度 一、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二、砖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五、安全检查制度....................................................................................6 六、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制度............................................................9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9 八、火源管理制度..................................................................................10 九、电源管理制度..................................................................................10 十、工人防火管理制度..........................................................................11 十一、消防措施、器材管理制度..........................................................11 十二、防火检查制度..............................................................................12 十三、奖惩制度制度..............................................................................12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3 十五、挤砖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 十六、推土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 十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6 十八、金 属 非 金 属 矿 山 开 采 企 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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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起 草: 瞿学久 审 核: 戚晓良 批 准: 魏 欣 2016-1-18发布 2016-1-19实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改说明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健全与否直接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的高低。 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安全、环保的健康发展与否日益 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不适合 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国际化发展道路,公司通过积 极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来不断完善企 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环境、安全绩效。为了保证企业安全标 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决定委托安全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牵 头,对原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的修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涉及公司所有部门和 车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望各部门能够在修订过程中为主管部门 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保障修订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 O 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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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两个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C 2017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7 年 11 月 10 日实施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目 录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引用文件....................................................................................................................................1 4 责任分工....................................................................................................................................2 5 管理内容....................................................................................................................................3 5.1 术语和定义 .........................................................................................................................3 5.2 排查频次 .............................................................................................................................4 5.3 组织实施 .............................................................................................................................4 5.3.1 排查类型.....................................................................................................................4 5.3.2 排查要求.....................................................................................................................5 5.3.3 组织级别.....................................................................................................................6 5.3.4 治理建议.....................................................................................................................6 5.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6 6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7 7 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7 7.1 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8 7.2 一般隐患治理 .....................................................................................................................9 7.3 重大隐患治理 .....................................................................................................................9 7.4 隐患治理及验收 ...............................................................................................................10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 9 文件管理和隐患排查的效果 ...................................................................................................11 10 教育培训管理.........................................................................................................................12 11 运行管理考核.........................................................................................................................12 12 持续改进................................................................................................................................12 12.1 评审 .................................................................................................................................13 12.2 更新 .................................................................................................................................13 13.3 沟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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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公司消防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 目的 为公司员工、承包方雇员、客户及公众提供防火安全保 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针及安 全生产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司属所有部门及承包商施工现场消防安 全管理。 2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2.1.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架构参见附录一。 2.1.2 风险管理部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2.1.3 风险管理部为消防设施职能管理部门。 2.1.4 行政部、生产运行部、财务部应分别建立部门消 防安全组织,设立一名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1.5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报风险 管理部备案,同时根据岗位调整情况要及时对义务消防队员 进行调整。 2.2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2.2.1 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负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 针;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的救援工作。 2.2.2 风险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 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 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运行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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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4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 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 的 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 稳当,防止塌落。 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 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 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 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m 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 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 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十二、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 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十三、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筑混凝土 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十四、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 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十五、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 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十六、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 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七、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十八、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 用手直接送料。 十九、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 作人员不得停留。 二十、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二十一、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二十二、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二十三、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 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二十四、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二十五、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二十六、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二十七、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 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二十八、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二十九、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三十、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三十一、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三十二、使用钢筋机前,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罩是否完整,进行空载运转,确认安 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三十三、钢筋机械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清 理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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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3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操作 工种 司机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 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二、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三、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 方可上机。 四、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 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 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 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七、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 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 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 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九、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十、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十一、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二、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三、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 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十四、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五、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 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六、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七、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 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八、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十九、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 使重物降到地面。 二十一、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 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 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3m 处。 二十三、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 高空指示灯。 二十四、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塔吊操作规程及“十不吊”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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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 年) (2016 年 7 月 1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 (安 监总政法〔2016〕72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在履行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督管理职权中,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 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正行使安全生产执法职权。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 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合法、必要、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实现执 法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手段。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 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对安全生产执法,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政诉讼。 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第二章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管辖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对外行使执法职权时,应当以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并由该部门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依法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名 义行使安全生产执法职权,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法律责 任。 第九条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之间应当签订委托书。委 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依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事项。委托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将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向社会公 开。 第十条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受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办理受委托事项的行 为进行指导、监督。 受委托的机关或者组织应当自行完成受委托的事项,不得将受委托的事项再委托给其他 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委托,并向社会公布: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超越、滥用行政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职责的; (三)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再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条件的; (四)应当解除委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安全生产执法地域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由行政管理事项 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但涉及个人资格许可事项的,由行政管理事项发生所 在地或者实施资格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权启动执法程序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 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不得再行移送,应当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同一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受理的予以 管辖;发生管辖权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情况紧急、 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 管理事项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必要处理,并立即通知有管辖权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回 避;本人未申请回避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回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依法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指派其进行执法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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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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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GDAQ209010902 使用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自 编 号 安装位置 上次自检日期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使用相关资料 齐全有效 合格 一 资料 使用登记牌有效期 有效期内 合格 起重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无此项 / 二 作业环境 及外观 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红色障碍灯 有安全警示标志,有 合格 金属结构状况 正常、牢固 合格 金属结构连接(螺栓、销轴、焊缝) 连接牢固 合格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与位置 6块,在后臂 合格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 1.5‰(见附表) 合格 斜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固定牢固 合格 直立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60cm,固定牢固 合格 休息小平台、走台 平台牢固 合格 三 金属结构 附着装置的布置与连接状况 附着连接牢固 合格 司机室固定、位置及其室内设施 司机室固定牢固、配备灭火器 合格 司机室视野及结构安全性 视野开阔、结构安全 合格 司机室门的开向及锁定装置 门向外开、锁定装置有效 合格 四 司机室 司机室内的操纵装置及相关标牌、标志 有相关标志 合格 基础或路基排水 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合格 轨道固定状况 a.转道顶面纵、横向上的倾斜度;b.轨距 误差; c.钢轨接头间隙,两轨顶高度差 / / 五 基础与轨 道 支腿工作起重机的工作场地 / /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 无缺陷、磨损 合格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开口度无增加量 合格 钢丝绳选用、安装状况及绳端固定 钢丝绳用16mm,绳端固定牢固 合格 钢丝绳安全圈数 5圈 合格 钢丝绳润滑与干涩 润滑度合适 合格 钢丝绳缺陷 无缺陷 合格 钢丝绳直径磨损 无磨损 合格 钢丝绳断丝数 无断丝 合格 滑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滑轮防脱槽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制动器零部件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器调整 正常 合格 减速器连接与固定 连接牢固 合格 减速器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开式齿轮啮合与缺损 / / 车轮缺陷 / / 联轴器及其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六 主要零部 件与机构 卷筒缺陷 正常 合格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续表) GDAQ209010902-1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正常 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 400Ω 合格 外部供电线路总电源开关 使用专用开关 合格 电气隔离装置 隔离完好 合格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安全有效 合格 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 保护、紧急断电开关 齐全有效 合格 便携式控制装置 安全有效 合格 仪表、照明、信号、报警系统 齐全有效 合格 电气设备、金属结构的接地 有接地、0.4Ω 合格 七 电气 防雷 有防雷接地、0.4Ω 合格 起重量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力矩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顶升防脱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防后翻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小车断绳双向保护装置 试验有效 合格 风速仪 齐全有效 合格 防风装置 / /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 / 扫轨板 / / 防护罩和防雨罩 / / 八 安全装 置有效 性与防 护措施 防脱轨装置 / / 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九 液压 液压缸的平衡阀及液压锁 齐全有效 合格 空载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 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一 其他 操作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等 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合格 自检结论 经检查,机械结构坚实稳固,各传动机构运作平稳、操作平稳、灵活,安全限位和保险装 置灵敏可靠,电气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操纵熟练、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签名): 专职安全员(签名): 其他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 (签名) (项目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说明:1、此表为塔吊定期自检表,由项目部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一次; 2、检查结果不能简单填验收合格,应结合检查内容与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数据要数字化。。 3、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测量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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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 年) (2015 年 1 月 7 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 (2015 年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 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 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 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 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 2 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 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 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 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 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 1 年的;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 2 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 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 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 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 1 次。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 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近 2 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附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 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 1 台 (套)在用特种设备。 第三章专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包括: (一)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要,针对特 定单位、设备和项目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或连续发生同类事 故的隐患整治等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自行 组织的,对特定的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 映的问题等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发现以下重大问题之一 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检单位,并书面报告所在地的县或者市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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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记录表 发放物品名称 序号 发放日期 安全帽 手套 反光背心 接收人 工种 发放人 备注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一、 发放原则 1、 凡属施工过程中起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则予以配发 相应的劳保用品。 2、 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需求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不同工种、 不同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 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员工,劳保用品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予 以发放。 4、 标准规定内虽然有劳保用品,但实际工作中不需要者劳保用品 则不予发放。 二、 发放、管理 1、 所有的劳保用品由公司统一进行采购。 2、 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定 期或不定期检查劳保用品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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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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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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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专间前应更换备餐间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 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备餐间内从事无关的活动。 三、备餐间内应当由专人负责备餐,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四、备餐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 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 五、备餐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 用具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六、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 不得供应。 七、烹饪后食品应在 2 小时内供应食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 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 条件下存放。 八、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备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 残渍,地面卫生清洁,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备餐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十、每周一次,对备餐间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 花板、操作台等每一个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 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 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 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 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室负责人对本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学期要至少进行 2 次消防主题班会。 班级每学期要出至少 1 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课;举行一 次演讲或征文比赛;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戏或举办一次 消防运动会;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 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 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 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 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 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 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校长签字: 教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7 KB 时间:2026-04-28 价格:¥2.00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讲究卫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 舒适的办公、学习环境是学校实施环境育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学校卫生工作是学 校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 活态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努力提高学生 健康水平的工作。为确保全校各办公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 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结合 目前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办公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包干区。 2、学校食堂及周边,学校小卖部。 3、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办公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两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以确保各办公室、教室和卫生包干区及宿舍 洁净无死角。 3、节假日、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卫生标准 1、各办公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 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 即:无痰迹污渍,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污垢,无垃圾。教 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2、宿舍: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 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 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 放到指定位置,并及时清倒。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无污垢;墙壁、室外护栏用抹 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垃圾及时清倒。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包干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 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 6、个人卫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澡、 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保持要求及处罚措施: 1、尊重他人劳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做到“五 不”即:不带食物进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 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2、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 教育或劳动教育,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3、每天早上检查室内外环境,要求学生离开座位做操或到专业教室去上课, 课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或放到抽屉里。要始终保持教室及室外走廊墙壁洁白, 窗玻璃明亮,课桌椅排列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卫生角整洁,清洁用具摆放整 齐,真正做到室内外洁、齐、美。 4、纸屑、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至垃圾屋,禁 止乱倒乱堆,违者严惩。 五、通报表彰 1、每周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 2、对在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中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的学生干部,学校进行表彰。 3、对敢于检举、纠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脏物,乱刻画等不文明行为 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 希望并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校园,将成 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学校创建区文明示范校打下扎实的基础。 六、组织机构 校长室牵头,政教处、团支部具体实施。 组 长: 郭雷 副组长: 张志强 王振国 冯良华 杨亮 成 员: 王兴富 张恒国 陈飞龙 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磨山中心小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7 KB 时间:2026-04-29 价格:¥2.00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1、每月对学校全面安全进行检查、检验,并认真填写《腾冲县教育局安全 检查月报表》。 2、检查重点: (1)学校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完善。 (2)校门门锁、围墙情况。 (3)校园危房、门窗、通道管理情况。 (4)师生宿舍的明火安全管理。 (5)师生 活动场所有无危险。 (6)学生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制。 (7)师生食堂的“三证”、防火、防毒管理情况。 (8)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药品的安全保管情况。 (9)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10)学校钱财、仪器设备、防盗设施情况。 (16)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情况。 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4、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5、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6、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 施。 7、由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8、对已鉴定危房要停止使用,并定期检查,进行旬报,发现新增危房必须 马上停止使用和上报。 第二篇: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 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每 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发现校内 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 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体育教师在 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 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 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 的追究其责任。 第三篇:仁村二中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仁村二中校内安 全定期检查制度和 危房报告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 查、检验。 2、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3、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 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4、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5、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 施。 6、检查重点。地基塌沉、滑坡、急剧下沉或基础发生严重不均匀沉陷而且 还在发展,墙、柱出现严重倾斜和裂缝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内外墙纵横开裂而且 还在发展;墙根大量风化、混凝土有裂缝等等。 7、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第四篇: 4、新华乡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新华乡中小 学幼儿园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1、每月对学校全面安全进行检查、检验,并认真填写《腾冲县教育局安全 检查月报表》。 2、检查重点: (1)学校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完善。 (2)校门门锁、围墙情况。 (3)校园危房、门窗、通道管理情况。 (4)师生宿舍的明火安全管理。 (5)师生 活动场所有无危险。 (6)学生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制。 (7)师生食堂的“三证”、防火、防毒管理情况。 (8)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药品的安全保管情况。 (9)学校消防设施备有情况。 (10)学校钱财、仪器设备、防盗设施情况。 (11)输电线路的安全情况。 (12)厕所设施安全情况。 (13)月内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14)安全教育是否有讲座、读本。 (15)安全宣传栏的开展情况。 (16)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6 KB 时间:2026-04-29 价格:¥2.00
学校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 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校相关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 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 长和组员若干名。负责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 四、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长室、科室逐级应有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部门的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设立一名治安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校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第一综治责任人,对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负责。 2.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落实安全责任制。把 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教学、科研、生产、行政管理的计划,做到目标落实、责任落 实、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落实。 3.组织实施逐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4.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授权一名中层领导协助做好日常综治工作。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亲自过问,并组织协调 有关部门处理。 六、主管校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 2.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计划、 有布置检查、有总结评比。 3.组织实施逐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 4.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消除各种隐患,完善治安防范 设施。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七、保卫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保卫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 检查学校各部门落实治安管理规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定期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治安隐患和不安 全因素向主管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主管校领导 汇报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及 时处理。 八、各部门主管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1.接受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布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部门情况认真贯 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细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有记录,发现隐患,协同保卫部门及时解决。 4.负责对本部门的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 设施。 5.对发生的案件和事故,及时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协助处理。 九、对在执行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对不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违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发生案件 和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 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负责解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1 KB 时间:2026-04-30 价格:¥2.00